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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远行客

    夕阳西下,暮色渐晚。

    大道上的行人越发稀少,一个身着粗布灰衣,身背黄竹箱,右手驻着行山杖的少年书生终于在日落之前赶到小镇的乡道上,向着小镇上的旅店行去。

    回望着小镇的乡道,李天然终于放下心来。今天不至于会被迫露宿在野外,随时担心会给某只饥肠辘辘的野兽给吃了去,连留个完整的尸身都没有。

    这个小镇名为红烛镇,是洛河极有名气的一个小镇,以红烛上佳远销洛河而闻名。

    最为特别的是这里的鬼市,是地处洛河偏远地区的一大奇异之地。

    买卖自由公正,背景迷雾丛生。

    传闻中鬼市于三更天开市,以晨曦初启前休市。其中贩卖的物品大多奇特,有价值千金的东西只需一吊铜钱便能买到。也有可能花费数百银钱买了些破铜烂铁回去。

    就连《大观止》中都有记载鬼市,甚至说真有鬼物混在其中,经常恐吓初访者,借机吸取阳气,稳定阴体。或是与人以物易物,各取所需,甚是惊奇。

    在《大观止》的中篇《异域篇》中记载有进入鬼市的方法,书中写到,要想进入鬼市,须在红烛镇中购买一种名为通灵烛的红烛,在三更天时分点燃,向着烛火所指的朝向行走,经由一柱香的时间才能走入鬼市。

    进入鬼市后,人人皆为假身,所交易之物众人可见,买卖之人各自却不知身份,因此买卖极为公正,不会有强买强卖的事情在鬼市发生。

    鬼市每逢七开市,当属每一年的鬼节时分鬼市最为热闹。

    李天然刚到红烛镇上的一家名为长乐客栈的客栈中,预定了一间较为便宜的房间,打算在红烛镇上停留三天左右再起程前往衡阳。

    一来是想去看一看传说中的鬼市,二来打算在红烛镇里购买一些上好的精品小红烛,好在正月十五的日子里作那长明灯用。

    在客栈二楼的房间里安置好行李后,带上了并不算多的银钱,换好粗布青衣,便先下楼点好了东西吃。

    在家乡青莲的那会儿,尤记得小时候有个看起来很是落魄的说书人曾经讲过,那众多鸡蛋不宜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若是摔了篮子,可就要前功尽弃,还得挨上几个月的贫苦。所以在若雪的姑姑将盘缠留下的时候,李天然就熟练地将其分成了三份。

    一份是那大唐通行的官银,一份是市面上的碎银,还有一份是市面上常用的铜钱。官银藏在那看起来并不起眼的竹制的旧书箱底部的隔层中,碎银用钱袋子装起来放在行李之中,铜钱用来购买平时的吃食。

    大概是从小穷苦惯了,习惯把日子过的长久些,心底终究是希望钱多些更好。

    今儿打算先逛一逛红烛镇,挑些顺眼的红烛,顺道再看看一地风俗。

    夫子说过:“读万卷书,当行万里路。在行路途中有所得,乡风习俗即人心。”

    这会儿还不太懂,不过可以先看看,说不定看着看着就懂了。

    正吃饭间,客栈里迎来了两位奇怪的客人。

    为首的是一位看起来约是二八的少女,面容极好,绿袍软甲衣,配上那张俏脸,看起来格外有些可爱。其后是一个身穿黑袍的中年男子,背负一把看起来较为古朴的黑色长剑,剑鞘外印有古怪的花纹。在男子的腰间悬挂有一只青铜制的水壶,右肩上停留着一只绿色鹦鹉。

    两人在邻桌点了一桌很是丰盛的菜吃了起来。

    不多久。

    两人吃完后留下银两便走了。

    光是从那锭成色极好的银子和那身装扮就可以看出不是寻常人家。

    在那两人走后不久,门外就有一群看起来有些痞气的人跟了上去,为首的是一大髯的壮汉,各自持有着大刀之类的武器。

    李天然想了想,也跟了上去,只是隔了好长一段距离。

    只是两人及尾随的那群人越行越远,往那官道外的小路进入林中的偏僻处去了。

    李天然皱了皱眉头,就没打算继续跟上去了。出门在外,少生事端为好。若是在官道上行走,说不定还能在逃跑时替那两人喊上一两声救命,可是两人似有意无意往小道上走,这就有些奇怪了。

    念及于些,李天然就准备往回走。刚回头,就见到了让人觉得不可思异的一幕。

    明明之前看见两人走入前面远离官道的小路中,身后还尾随了一群人,怎得这会儿就出现在了来时官道上了!

    男子轻笑道:“小兄弟好端端地来这官道上做什么?”

    李天然硬着头皮答道:“来看看能否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那为何又突然要走掉了?”

    男子收敛了脸上的笑意,平静的道。

    绿袍少女看着李天然一脸好奇,神情中似乎有看好戏的样子。

    李天然随即如实说道:“你们远离官道而行,必定有所依仗,若不是如此,我去衙门叫人更好些,正所谓,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善!”

    “这是个小玩意,送你了!你且收下,待你往里面滴入一滴血后就会知道如何使用了。”

    李天然顿了一会儿,双手接过男子送出的精制的小铁盒子,道:“多谢前辈!”

    “小兄弟,有缘再见!”

    “锦儿,走了!”

    男子背对着正在朝李天然扮鬼脸的绿袍少女喊到。

    “来啦,爹爹!”

    望着两人离去的身影,李天然苦笑不已。

    这黑袍男子肯定是个高手,说不定就是那演义上所说的游侠之类的江湖人物。

    在官道的另一边,绿袍少女问道:“爹爹为何要将万象傀给一个亳无灵力的凡人?”

    “锦儿,平时叫你多修行不信!若你修出了天眼通,就可以看出他是身具机缘的人。此人身上隐隐间与剑宗有些丝线牵连,加之我在心湖间卜了一卦,发现此子的命格有些奇怪,像是被人用大神通给截断了过去。既然有人在他身上动了些手脚,我便给了他一个变数,让他多了些选择。”

    “再者,世间有侠气的年轻人不多了,有侠气又是读书人的更少。那些愿意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他人善举,懂得遵循本心规矩。只要有这么些人在,即使是少数,江湖庙堂,山上山下,总归是有些不同的。”

    “那爹爹既然知道他是凡人,为何忘了与他讲那一滴血不是寻常血液,而是一滴精血?”

    “有吗?”

    “有!”

    “无妨!那万象傀会自行吸取宿主的精血来认主的,若只是凡血,多吸点就能行了,对凡人来说,也就只是昏迷几个时辰罢了!吃吃喝喝,花一段时间就能补回来的。”

    绿袍少女道:“爹爹,那我们此行来蜀州是为了抓高阶妖兽火凤的吗?”

    “主要是为了见一个人!其次才是寻找火凤。”

    “见谁啊?”

    “在西蜀的地宫下,一个我也不曾见过的前辈!”中年男子道。

    “走吧!要想悄无声息地进入西蜀的地宫可是要花些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