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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文明火光

    也许,在洪荒土著眼里,叶轩很可笑,可是他内心深处,想着的是,自己既然没有死,那么就应该回到战场上,继续完成未完成的任务,只可惜,这一切终究只是幻想。

    少将叶轩终究是成了逃兵。

    从此,洛水部落多了一个醉汉,他每天游荡在部落里的大街小巷,恍恍惚惚,喜欢偷喝村民酿造的果酒,部落众人都对他颇有微词,可因为他先天人族的身份,再加上族长的安抚,众人也没有说什么,只能将酒水藏的更深了。

    老者,也就是族长,曾多次去寻他,劝解慰问,只是叶轩总是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左耳进右耳出,整个人都恍恍惚惚,前一刻答应的好好的,下一刻又成了死猪样,清秀的少年脸,此刻却变的虎刺拉茶的,像极了三十好几的大叔。

    “地球文明不在了,我这个遗留之人,又有何用?”

    叶轩也曾多次寻死,企图通过寻死的方式,回到那个世界,但他终究是失败了。或许是因为先天人族的身体,他的生命力十分比起一般人更加旺盛,总能坚持到被人救起。

    叶轩这样恍恍惚惚的日子持续了一个月。

    这天清晨,太阳还未升起,但是整个部落都一片喜庆,各家各户张灯结彩。

    与其说这是个部落,更不如说,这是个不大不小的村子,村里有上百户人口,此时在村子里的,大多数都是孩童妇孺。

    今天,也不知怎么回事,那些整天在村子大榕树下唠嗑的妇女,都带着自己家的娃娃守在村口,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她们眼中既有欢喜,也有担忧,不断眺望着村口外,而昨夜醉倒在村口的叶轩也被这动静吵醒了,百无聊赖的看着。

    “去去去,一边去。”

    村子里的张婶看到叶轩一副死猪样,一时之间有些不悦,踹了他几脚。

    “呵呵”

    叶轩只是笑了笑,也没有在意,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晃晃悠悠的走到村口的小山丘之上,眺望远处不周山的方向,却是什么都没有。

    此刻不周山已经隐去,看不见了,根据老族长所说,先天人族虽说可以看到不周山,但是也要在特定的时刻,除非是能够顶住盘古大神的威压,直接登上不周山,否则平时不周山是不可见的。

    提起酒葫芦,喝了一口,酒葫芦已空,随手丢弃酒葫芦,静静看着村民们,然后发呆。

    不多时,村子不远处的森林里窜出几道身影,他们身穿虎皮豹纹,手持长矛箭矢,个个都皮肤黝黑,身形健壮,加上各种狰狞的伤疤,更是显得他们凶狠异常。

    看到他们,叶轩眉毛一挑,虽说此刻有些不修边幅,可多年的军事素养,还是让他下意识的抓起一旁的长矛。

    这长矛,其实就是当初与黑熊作战时所携带的那根,据说当时,在河里发现昏迷不醒的叶轩,手中仍死死抓着这杆长矛,也因此,被一起带了回来。

    只是,叶轩到底是怎么从巨熊手下活下来的,老族长也不知道。

    眼看那群凶神恶煞的壮汉即将靠近村子,叶轩做好战斗准备,虽说这一个月他有些不修边幅,可是身为军人,保卫人民群众还是被他刻在骨子里,更何况这段时间,吃人嘴短,该出力的时候还得出力。

    此时,一个奶娃娃自村子里狂奔而出,笑着奔向其中一名健壮的男子,这让叶轩有些紧张,快步向前冲去,只是还没跑几步就停了下来,并且随手将长矛丢下,继续躺在树底下的草坪中。

    只见那名表情凶神恶煞的男子,嘴角咧开,露出温馨的笑容,但是脸上的伤疤却使得他这笑容有些狰狞。

    “哈哈哈,爹爹!”

    小奶娃奶声奶气的叫着,大笑着扑向了壮汉,一下拥入了壮汉的胸怀。

    “哈哈哈哈哈,柱子乖!爹爹回来了。”

    感受着怀中小娃娃糯米团般的身体,壮汉心中涌起一片暖意。原本有些疼痛的伤口,此刻也好像被治愈,感受不到一点痛苦。

    不多时,村子外的山道里,窜出更多身影,他们身上或背着或扛着各种各样的猎物,甚至更后面,还有几人,推着两车堆成小山丘的猎物。

    “哈哈哈哈,我们回来了!”一名壮汉,放下肩上的猎物,看着村子门口,大笑着。

    这一下子,原本还在焦急等待的村民一个个都围了上去,也不等他们进村子,直接开始在部队里寻找起亲人。

    “二牛,二牛?”一个老叟向着队伍大叫着,可是叫了很久,都没有人回应,她顿时有些着急。

    “哎哎哎!娘,我在这!我在这!”一名壮汉自部队后方窜了进来,招手回应。老叟看到这壮汉,提起的心也顿时放下。

    “猪娃子,猪娃子”

    “哎我在这呢!”

    “二毛··”

    村口处是不断的呼喊着亲人名字的村民,当被呼唤的亲人得到回应时,人们都是喜笑连连,相互拥抱,相互庆祝。

    可总是有些人再也没有回应,无论他们的亲人再怎么呼唤他们的名字,可他们却是再也不见。

    在荒野时代,人类为了生存,人们必须外出狩猎,去深入那些可怕的丛林地带,与各种各样的猛兽搏杀,往往一场狩猎的胜利大丰收,带来的除了丰富的物质,还有死亡的降临,也许,今天与你谈笑不断的朋友,下一刻就成为森林野兽腹中餐,生死也许就是下一刻,生命在洪荒并不值钱。

    欢聚大多在夜晚,村民们在仔细处理了猎物之后,欢聚在一起,点燃了篝火,围绕在篝火旁,各家都拿出了平时珍藏的美酒美食。

    肥美的肉在火堆上烤的滋滋冒油,有村民充当大厨,烹饪着各种美食,孩童围绕在篝火旁嬉笑打闹,眼巴巴盯着篝火前的烤肉,嘴角晶莹。

    一个鼻涕娃趁着大人不注意,一口咬下一大块肉,逗得众人哈哈大笑。众人在篝火旁享用最美味的食物,有些人在吹嘘着自己的战斗勇猛,也有些人在细说着村落的旧事。

    当然,在一个角落中,也有一群人默不作声,他们都是失去了亲人朋友的烈士家属。

    部落之人显然发现了他们的不悦,为了疏解他们郁闷的心情,上前安抚,并且带他们加入歌舞之中,以此疏解他们心中的郁结。

    叶轩混迹在庆祝的晚会之中,悄咪咪的摸走一壶酒,然后吨吨吨的大口畅饮,刚想偷摸拿走一些食物,却是被村民发现,啪的一声脆响,将叶轩伸出的手打落。

    他们十分恼怒叶轩这种不劳而获的人,眼中满是对叶轩的不屑以及愤恨,在众人的驱逐中,晃晃悠悠地坐在一旁,他并不在乎村民的埋怨,毕竟对于生,他也没有多大感觉了。

    昏昏沉沉的,刚想睡觉,却发现有人在推他,睁开眼睛,发现竟是一个小奶娃,探天真无邪的,正对着他笑:

    “大哥哥,给,吃鸡腿!”

    看着小奶娃递过来的鸡腿,叶轩一时之间有些发愣下意识的就接了过来,眼中好像有一些湿润,只是下一刻,一个妇人就走了出来,抱起奶娃就走,并且十分嫌弃的萃了一口叶轩。

    “柱子,以后不许跟这种废物学,离他远点,听到了没有!”

    最后,妇人还觉得不解气,纠结了一些人,将叶轩赶走了,而叶轩也不在乎他们的举动,咬着一根鸡腿,晃晃悠悠的向村口外的小山丘走去,哪里是他现在的家。

    坐在小山丘之上的叶轩,喝了一大口顺来的酒,静静的看着村民庆祝的一幕幕,眼眸之中,盈盈有些触动,一些散碎的记忆涌上心头,眼皮逐渐沉重,一时之间,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就这样进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