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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验毒

    经此一番风波,不知过去多久,终于上菜了。

    不是主菜,而是一壶酒、八杯茶,八小碟干果鲜品。

    莲子、榛子、松子、桑葚、青梅、杨梅、枇杷、万寿糕。

    林余在工造司说了许久的话,此刻分外口渴,抓起刚上的茶碗就囫囵一口喝光了。

    别说,这茶满口生香,还解腻呢。

    他忙喊住店小二,说道:

    “再来一碗!”

    店小二一脸惊讶,但这次动作利索多了,二话没说,就噔噔蹬跑下楼去,又端了一杯上来。

    一直未曾说话的火器部部长陈国保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朝林余这边敬了过来,说道:

    “管事老爷,我算看出来了,您跟以前那些老爷们都不一样,是真心做事的好官,我陈国保代我们火器部,敬您一杯。”

    这就算是,火器部认下林余这位管事了。

    林余心中高兴,也给自己满上了酒,笑道:

    “各位部长,你们比我年长,老爷老爷的叫,硬生生把我都给叫老了。我可还未娶妻呢,要让那说媒的媒婆听见了,都要以为我只是长得嫩,其实都七老八十了呢,不如咱们改以职务互称,我喊你们部长,你们喊我林管事,如何?”

    林余说完,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四位部长见了,虽有意外之色,但仍都叫了一声“林管事”,然后把杯中酒喝了。

    林余杯酒下肚,脸却立刻红了,豪迈说道:

    “匠户,不丢人!”

    “要我说,你们才是国家的栋梁,比那些读了几本圣贤书便自觉也高人一等的狗屁读书人都要重要得多。”

    “你们现在看不上自己不要紧,我林余跟你们保证,不出一年,我会让你们,比杭州府知府,额这个吹牛了,比一县的县丞都要风光。”

    林余说话声音不大不小,没刻意张扬也没刻意低调,是以周围几张桌子的客人都听见了,顿时有低笑声响起。

    原来是一群匠户。

    得了几两银子,上这镜阁来,喝了几口酒,便胡吹起来了。

    罢了,一个个五大三粗,卑鄙得很,不跟他们一番见识。

    赵士祯此刻也搭腔道:

    “师父说得对!”

    “陈大叔,吕大叔,李大叔,张大叔,我也觉得你们都是国家栋梁。”

    四位部长面面相觑,顿时哭笑不得,你个小孩子那懂得形势所迫,世态炎凉。

    他们有一身手艺,岂愿自轻自贱,还不都是太祖皇帝都定好了的。

    出生如此,一辈子都是如此,子子孙孙都是如此。

    但不知怎地,听了林余的话,他们心里竟真涌出一股自豪来。

    为自己的手艺委屈,也为自己的手艺自豪。

    匠户,不丢人!

    叮铃……

    楼梯口响起一阵铃铛声,众人一瞧,原来是老板娘买胭脂回来了。

    老板娘身后,店小二端着几道主菜,其中正有西施乳。

    “哎哟,公子等急了吧。妾身去买了胭脂,又亲自动手煮的河豚羹汤,这才迟了,公子勿怪。”

    她递给林余一盒包装精美的胭脂、一锭体积更小的银子、一串铜钱,正要走,林余喊住了她,笑着说道:

    “老板娘稍待,我想向您请教一个问题。”

    “我曾在一本杂书上看过,说是胭脂可验河豚毒。您是烹河豚的行家,不知是否听过这个说法?”

    赛西施小嘴一张,顿时有些惊讶。

    原来胭脂是这个用处,她竟还以为……

    她想了一下,回道:

    “妾身听说,河豚之所以有毒,是因为东施模仿西施在水边梳头,可她洗下的胭脂被原本无毒的河豚吃了,便从此有毒了。”

    “但胭脂验河豚毒,妾身从未听说过这种验法。”

    “不过公子放心,妾身敢卖河豚羹,自然是有办法去除河豚毒的,十几年了,从未令食客出事。”

    人丑,真是没人权啊,让人这样子胡乱编排。

    林余替东施心中不平了会,也不禁好奇,历史上的西施到底有多美。

    若像眼前这位二十五六岁的老板娘,正是花开之时,满是成熟风韵,她的胭脂,也不知多少河豚想吃呢。

    林余从老板娘这里得不到答案,决定自己动手验证。

    他在两只空碟子里,分别倒上少量茶水、少量河豚羹汤。

    然后打开胭脂盒,分别往两个小碟子里抹了少许胭脂。

    茶水碟里,茶水立刻变红,显然胭脂是溶于水的。

    河豚羹汤碟里,羹汤也立刻变红。

    一旁侍立的赛西施好奇问道:

    “公子,这是验出了什么?”

    林余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胭脂又称腮红,本就是一种从花瓣里提取来的红色染料,遇水变红,这是它的本身性质。

    书中方法里说,无毒则变红,有毒则不变红。

    所以,胭脂遇羹汤也变红,但羹汤里也有水,这就出现了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验证方法是对的,但这盆河豚羹汤无毒,所以跟在水中一样,变红了。

    第二种可能:验证方法根本是胡扯,无论有没有毒,羹汤都会变红,所以验不出什么。

    所以,咱们还得继续验证,到底是哪一种可能。

    老板娘,我有个不情之请。您店里是否有河豚卵巢,就是河豚卵所在的部位,这个位置必定是有毒的,我想借用一些。

    若是河豚卵巢的水溶液遇胭脂也变红,说明无论有没有毒都会变红,这种方法无效。

    若是河豚卵的水溶液遇胭脂不变红,这就大好,说明这种方法有效。

    是否有效,再验便知。”

    赛西施听得有些迷糊,但还是下楼去取了河豚卵巢回来,用碗盛着,很是小心翼翼。

    林余没有塑料或者橡胶手套,只能拿筷子捣碎了河豚卵巢,夹了一些,又放到了两个新碟子里。

    他先是抹了一些胭脂进碟子里,又拿筷子混合。

    筷子搅动半天,河豚卵巢竟丝毫没有变红,依旧是淡淡的黄色。

    赛西施和桌上其余五人见了,都满脸惊喜,齐声喊道:

    “没变红!”

    赛西施更是激动问道:

    “公子,胭脂法是有效的吧?”

    林余也有刹那间的惊喜,但随即意识到一个问题,顿时冷静下来,说道:

    “稍待片刻。”

    他在另一个装有河豚卵巢的碟子里先加上茶水,再抹上胭脂,用筷子搅动混合。

    河豚卵巢与茶水泾渭分明,是不相溶的。

    此刻,茶水慢慢变红,而河豚卵巢依旧没有变红。

    林余顿时有些沮丧,说道:

    “方法无效。”

    “河豚卵巢之所以没有变红,不是因为河豚卵巢有毒,而是因为河豚卵巢与胭脂是不相溶的,红色染料扩散不开。”

    赵士祯思索片刻,逻辑是明白的,可有些“新鲜词”不明白。

    例如,不相溶,胭脂就扩散不开。

    人脸上也没有水啊,不也扩散…呃,不对。

    胭脂是抹上去的,不算“扩散”开了吧。

    他心里还有疑惑,于是问道:

    “师傅,不相溶,就扩散不开,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林余回答道:

    “正如水和油,水、油相遇,互相分层,却不能溶合在一起。这种现象就叫做不相溶。”

    “正如水和酒,水、酒相遇,化为一体,这种现象就叫做相溶。”

    “你用毛笔写字之时,笔尖蘸一蘸水,整片水都要变成黑色,这种现象叫做扩散。相溶,便会扩散。”

    “你用毛笔写字,笔尖落在纸上,只会浸黑一处,不会浸黑整张纸,这是因为墨汁与纸不相溶,所以不能扩散。”

    “同理,胭脂溶于水但不溶于河豚卵巢,所以溶解在水里颜色扩散变红,在河豚卵巢里溶不进去就不能扩散变红。”

    “我看的那本杂书中,作者该是也误会了吧,竟把这种不相溶才不变红的现象当成了验证毒素的巧妙办法。”

    “老板娘,把碗碟胭脂都收拾收拾扔了吧,钱算在我这里。”

    林余叹了口气,但也算了结了一个疑问,正有些高兴,却听见旁边有啜泣声,他抬头一看,正是赛西施。

    他见女人哭,就没来由得有些慌张,忙说道:

    “呃…老板娘,我自己动手便是,不麻烦你了。”

    “这是赔偿,我说到做到。”

    林余光速滑轨,赶忙又往桌上放下一枚银子。

    赛西施顿时哭笑不得,忙摆手解释道:

    “妾身失礼,竟让公子误会了。”

    “不瞒公子,妾身夫君当年晾我辛苦,也学着做这河豚羹汤,谁承想,清理鱼身时,这河豚卵未能清理干净,又吃了由这河豚卵做成的羹汤,这才去了。”

    “妾身触景生情,一时情难自抑,公子勿怪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