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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牧羊人和牧羊犬

    一个亲切而苍老的面容出现在了高占民的脑海里,那是高占民的族叔,老人名叫高义,跟高占民早亡的父亲算是同族同辈的堂兄弟,不过要是真论起来,这房亲戚算是远的不能再远了。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高义在当时已经有了一个女儿,名叫高西,但是这个豫东农村的庄稼汉,还是想给自己这一脉续个香火,添个男丁。小两口一拍即合,很快高义的老婆便怀上了二胎,但是后来发生了一尸两命的悲剧,同时也摧毁了高义的香火梦。

    高义自觉愧对妻女便没有再娶,一个人拉扯着女儿高西长大成人。后来高义每次看到父母早亡的孤儿高占民,便会想起自己还没出生就死去的儿子,所以对高占民也是多了很多照顾,而后高占民也在高义的帮助下早早的去了部队。

    高义的女儿高西也是很争气,凭着一股子聪明劲儿,愣是一路从小镇考到了美国的布朗大学,攻读生物学博士。可是随着高西长时间在大洋彼岸的学习和生活,高义也成了空巢老人。

    再后来高占民复员回家,十分感激这个曾经帮过自己的族叔,又见高义孤身一人,爷俩平日里的走动就频繁了起来。高义看高占民一直都是单身一个人,期间还给张罗着介绍了几个姑娘,高占民总有林林总总的借口,最终都没谈成,老爷子自然是没看透高占民的小心思,但是爷俩关系倒是一直处的不错。

    直到去年,高义突然被查出肝癌晚期,在国内做完检查和简单的治疗之后,就被女儿高西接到了美国。

    高占民后来找到了高义在国内的医生,问了下高义老爷子的病情,医生说癌细胞已经全部扩散了,肺叶上,肠子上,还有胃里已经全都是了,别说是去美国,就算是大罗金仙来了也没什么好办法。

    就在几天之前,高义还跟高占民发了视频通话,说自己已经熬不住了,通过苍白的脸色高占民不难看出,老爷子确实已经病入膏肓了,这一年全靠着钱来吊着一口气。高义老爷子在视频里有气无力的跟高占民絮叨着,说不能魂归故里可能要含恨而终了,但是心里放不下家里,这才给高占民发了一通视频通话,说是想再看看家里的梨树林,还有林子里他妻子的墓,高占民还特意拿着手机跑到了他家的梨园里,让老爷子最后看了一眼梨树林,还有那个让他愧疚一生的女人。

    在得到关于高义老爷子无法治愈病逝在即的准确答复后,高占民还为此大醉了一场,所以在怪物来临之夜他还有浓浓的醉意。

    所以高占民很确定,高义老爷子现在身处美国,并且生命危在旦夕,时日无多,但是眼前这个身穿宽大白袍的人所发出的声音,让高占民一阵恍惚,他太熟悉了,不过怎么可能呢?

    只见那人越走越近,然后慢慢的撩开宽大的兜帽,并且抬起了头。看到那个熟悉的面孔,高占民彻底愣住了,只是呆呆的喊了一句:“叔……我,我……”便几度哽咽,再也说不出话来。最后因为太过激动,又开始剧烈咳嗽起来“咳——咳——”,满嘴是血。

    来人正是高义,此刻高义已经完全没有了几天前的病态,面色红润,身姿挺拔,脚步沉稳有力,哪还有一点病入膏肓的样子,只是虹膜偶尔会映出淡淡的红色,对于一个亚洲人来说,看起来有一点奇怪。高义见高占民由于激动而剧烈咳嗽,不顾高占民前襟上的鲜血,上去便抱住了高占民,不住的拍打着高占民的后背帮助他顺气。

    “这病有些日子了吧,咋没去找个医院瞧瞧呢?”高义把缠绕高占民的蛛丝拨断,让高占民躺在了自己的怀里,就像抱着一个孩子。

    “叔啊,真的是你啊!叔!”高占民挣扎着坐了起来,仔细的看了看高义的脸,接着说道:“这病其实我早就知道,反正也治不好,我花那个钱干啥,我光棍汉一个,没了也就没了。”

    “哎,孩子,糊涂呀你!”高义一脸心痛,接着说道:“不过现在好了,圣教的神迹会让你痊愈,就像我一样。你也知道我的情况,半只脚都踏入鬼门关了,你看我现在。”

    高占民看到此时的高义,心中已是信了大半,犹豫片刻后,突然开口问道:“高西现在怎么样了?”

    “哦,你说高西呀,她也加入了圣教,现在东南亚为圣教布道,那里信徒众多,她的威望很高,这也是圣教同意救我的原因。”每每提到女儿,高占民总是很自豪。

    “可是凭什么救我呢?我可不信什么无私的奉献,总不能是看我可怜吧?”高占民接着问道。

    高占民虽然语气很平静,但是从他双眼中闪烁的光芒不难看出这个濒死之人对活下去的渴望。

    布道者不知道什么时候再次走到了高占民的身后,富有磁性的声音充满诱惑:“因为圣教需要牧羊人,而你恰好有能力做一个合格的牧羊人!”洁白的长袍上已经不见了刚刚的血迹,就像从未被高占民那口鲜血喷溅到过一样。

    “牧羊人?”高占民说完沉默很久,原本无神的眼睛中似乎又泛起了一丝光芒,然后缓缓地问出两个问题:“需要我做什么?我能得到什么?”

    “活命难道还不够么?”布道者绕到了高占民面前,看着坐在地上的高占民,居高临下,身上染血的白袍再次变得崭新如雪,原来刚刚在蜘蛛怪群里悉悉索索的声音就是在修复白袍上的血迹。

    “当然不够!尊敬的布道者!你救活的是一条即将卖给你的命,而我问的是我能得到什么好处?”高占民站起身来,又点上一支烟,声音不卑不亢。

    “和聪明人打交道果然很有意思。好处嘛,圣教能够让你在各种各样的索拉虫族仿生体中拥有猎杀豁免权。”布道者说道。

    “什么意思?什么是索拉虫族仿生体?什么叫猎杀豁免权?”高占民接连抛出问题。

    “你看到的那些形似狼狗,还有这些形似蜘蛛的怪物,以及一切与你认知中的某种动物相似的怪物,都是索拉虫族根据地域,筛选出这里具有猎杀本能的动物,然后依据动物的形态、习性和捕猎能力所创造出来的仿生体。仿生体被制造出来,就是用来猎杀智慧生物的,在大规模的战斗中,也会被索拉虫族拿来充当炮灰,而你一旦成为了圣教的牧羊人,这些仿生体就不会再主动的猎杀你,这就叫猎杀豁免权。”布道者解释道。

    “索拉虫族?”高占民仍有不解。

    “就是这场灾难的始作俑者!”布道者说道。

    “那么你这个所谓的圣教和这个狗日的索拉虫族是什么关系?”高占民当然不信这两者之间是清白的。

    “简单来说,圣教需要牧羊人,牧羊人牧羊,把羊群献祭给索拉虫族,作为交换,圣教将在这场灾难之中获取特权,并且能够在索拉虫族那里获得力量。”布道者说道。

    “精彩!真是难为你把走狗说的那么清新脱俗。”高占民讽刺的毫不掩饰,说完便咳了一大口血。

    “走狗?不不不,都是为主人办事罢了,只是相互行个方便。”布道者并没有做更多的解释。虽然高占民看不到布道者被几丁质面具覆盖的脸,但是就听语气也不难想象他玩味的表情。

    高占民虽然对这个回答有些疑惑,但作为一个聪明人他并没有刨根问底,而是起头直视着布道者那奇怪的面具问出了一个他更为关心的问题:“那我能获得什么力量?”

    布道者没有说话,而是轻轻的一摆手,只见那巨型蜘蛛怪便挥舞着八只长长的腿,迅速来到了布道者旁边,摆动着巨大肥硕的腹部,显得很是乖巧。

    布道者朝着巨型蜘蛛怪扬起右手,这才开口说道:“和所有的异能者一样,能量来自大脑的前额叶,顺着脑干与神经,传导至双手,最终释放,短暂时间内把空气中的分子动能榨干,使得空气实质化,然后再把这部分动能转化为势能,让实质化的空气加速弹射出去,形成有效的杀伤力,可真是了不起的能力。”

    高占民好像听懂了,但又好像没听懂,没猜错的话,布道者应该是在说自己的异能,但是这种异能觉醒后,自己只会用,并不知道是什么原理。

    还没等高占民消化布道者说的话,只见布道者把扬起的手朝着巨型蜘蛛怪轻描淡写的一挥,就像摆了摆手一样,但是被实质化的空气刀锋已然变得肉眼可见,而且十分巨大,直接把巨型蜘蛛怪劈成了两半,坚硬到足以抵挡枪击的几丁质外壳现在竟如同豆腐一样被切开,巨大的身体轰然倒地,粘稠的体液流的到处都是。

    高占民感到非常的不可思议,为什么布道者会和自己一样的异能,而且同样的异能,他能清楚的感受到布道者所释放的能力之强大,是自己远远不及的。

    “成为牧羊人,你也可以。”布道者轻描淡写的说道,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似乎对自己刚刚杀了个大家伙毫不在意。

    没等高占民说话,旁边早已目瞪口呆的孬娃突然一个激灵,然后飞快的跑到布道者面前,扑蹬一下,就跪倒在了布道者跟前,然后极力的组织着语言:“先生,啊,不不不,大人,大人,我发誓,我效忠,我我我,我能不能成为,就是你说的那样的,牧羊人,对,牧羊人。”

    “很抱歉,先生,您并不具备成为牧羊人的能力,所以你只能是——羊。”布道者说完便不再理会孬娃,再次转身看向高占民。

    高占民看了看巨型蜘蛛怪的尸体,不禁错愕,但是谨慎的他并没有马上答应布道者,而是陷入了沉默,并且开始环顾四周,像是寻找又像是等待。

    良久,布道者缓缓开口:“别等了,高先生!你所谓的那个至高天,他们不会来了。那么,现在考虑好了么?”

    高占民心中还是隐约有些担忧,沉默一阵后,高占民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啐了一口鲜血,抬头直面布道者,咬了咬牙说道:“干了。”

    只见布道者走到高占民跟前,伸出手摁在了高占民的胸口,高占民感到一阵刺痛,仿佛有什么东西插入了自己的胸口,紧接着便听到布道者催眠似的声音:“放轻松,轻松,不要抵触。”慢慢的高占民便失去了意识。

    整个过程持续了约有十分钟左右,高占民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呕吐出了大量参杂着不明组织的深红色血液。整个过程结束后,高占民还在昏迷之中,布道者三人转身便要离开。

    在这整个过程中,孬娃的内心一直非常复杂,在布道者即将离开的时候,孬娃再次鼓起勇气,挡住了布道者即将离去的道路,又一次的跪到了布道者身前,小心翼翼的说道:“大…大…大人,您看看,我做不了牧羊人,但您要是收了我,能让我做条狗也行呀!牧羊犬!对对对,牧羊犬也行。”说完便把头磕的如捣蒜一般。

    布道者迟疑了一下,看着这个额头上有个环形烫伤的黑胖子,不由得笑了起来,似乎是打起了什么有趣的主意,朝着另一名白袍者做了个手势,然后便和高义先行离去了。

    留下的这个白袍者个子明显要矮上几分,撩开兜帽后,赫然是一个容貌精致的白人女子,金色的头发如同瀑布一般垂下,高高的鼻梁上隐隐有几个雀斑更是别样风情,和高义一样微红的眼睛,但是搁在她这张脸上竟然一点都不违和。这样一个绝美的外国女人突然出现,让孬娃这个乡间泼皮愣住了神,一时间竟什么都说不出,只是咕咚咕咚咽着口水。

    “你叫什么名字?”这女人的普通话并不标准,带有明显的外国腔调,不过好像并不影响交流。

    面对着女人的询问,孬娃咽着唾沫吭哧了半天才嘟哝了一句:“人们都叫我孬娃。”

    女人用她那奇怪的腔调一遍一遍的重复着这个名字:“No-va,No-va,Nova!新星(nova:英语单词,发音和“孬娃”很像,翻译过来就是新星,玩个儿谐音梗,见谅,主要是孬娃这名字虽然接地气,但是确实听起来不太高大上),新星!不错的名字。”

    孬娃听到女人叫自己新星,虽然一脑袋问号,但是也不敢多问,只能暗自琢磨,心说养狗还给起个新名字?

    那女人说完并没有理会孬娃疑惑的表情,面对跪在地上的孬娃,蹲下身子直接把手按在了那圆滚滚的黝黑肚皮上,还没等孬娃反应过来,一阵刺痛就从腹部传来,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刺穿了一样,孬娃张大了嘴巴,却叫不出声。片刻,那女人便手拿开之后,孬娃低头看了一眼,腹部并没有什么痕迹,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就是这一愣神儿的功夫,那女人已经站起身来重新带上了兜帽,绕开了跪在地上的孬娃,向着一楼走去,只留下一句话:“新星,希望你能当一条合格的牧羊犬。”

    孬娃还没回过神来,剧痛便如风暴一般迅速笼罩了全身,孬娃感觉自己如同被巨大的力量撕裂一般,没一会儿,便休克昏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