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是天宝元年!
余皓敢肯定,全场只有那个老妇人的女儿理解了他的意思。
他让老妇人平躺在地上,她刚刚被烟气熏到,正在猛烈地咳嗽。
年轻女野人挡在女巫和母亲之间,像狼一样呲着牙。
女巫对自己主持的仪式被打断十分不满,但面前毕竟是“死者”家属。她扔掉了手里的法器树枝,叉着腰大声呵斥这种行为对神的不敬。
老人全身被兽皮死死捂住,嘴唇青紫紧闭,身上在一阵一阵地颤抖,一摸额头滚烫。肯定是感冒发烧引起的,听刚才她的咳嗽声,估计已经发展到了肺炎。在这个原始部落一样的地方,这可是实打实的绝症。
而在没有任何医术可言的大山深处,让病人尽早解脱可能是部族惯用的传统。
火堆旁有一桶清水。余皓舀了一瓢,取出一粒阿莫西林让病人咽了下去。
部族里不断有人站出来质疑这种行为,都被年轻女野人用更凶狠的谩骂声怼了回去。女巫越说越激动,把身上的羽衣一脱,竟然坐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呼喊起来。
也许在野人看来,死亡是魂归神灵的过程。老妇人病入膏肓,这显然是神在召唤她。而余皓中断了葬礼,阻碍了神灵获取族人的魂魄,神就会降下罪来,让全族人蒙难。
人群中有几个野人显然受到了女巫的感染,正准备对余皓这种伤天害理的行为严惩不贷。余皓伸手一摸老妇的额头,烧已经明显退了。
现代抗生素对于这种细菌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简直不能太好用,加上一千年前的唐朝人没有任何抗生素使用史,一点点剂量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灵丹妙药,药到病除。
仅仅十五分钟的时间,老妇人呼吸逐渐平缓,也不喘了。
“阿妈!”女野人俯在母亲身上,痛哭流涕。老妇人有力气伸出手摸了摸女儿的脸颊。
众人脸上露出尴尬的神情,刚才还摩拳擦掌准备教训余皓的几个男野人现在也不知道哪里去了。
女巫脸色一变,转身对着大山的方向虔诚跪倒,闭上眼睛念念有词,仿佛在感谢神灵救了她的族人。
女儿将母亲抱起,向方才的小木屋走去。
见没有人阻拦,余皓赶紧跟上前去。
围观的人群立马散了。
余皓进屋前一回头,那位浑身白羽毛的女巫正面无表情地盯着他。
火堆还在燃烧,村里几个赤身裸体的小孩从里面抽出几根烧火棍,相互打闹嬉戏。
谈判之前最重要的准备工作,是摸清楚对方的底细。
女野人把母亲安放在床上,转身出了门。不一会,取来一块肉干,她一脚把余皓踹倒,又把肉干扔给他。
很好,至少表示感谢了。
女野人指了指床上的病人,厉声向余皓说了几句话。
出于一个职业中介人察言观色的敏锐感,余皓推断这位女士正在礼貌地要求自己治好母亲,否则就要打断自己的腿。
余皓通过现有条件推断,这个部落应该发展到了原始社会末期,社会结构简单,铁器和陶器已经得到了普遍使用。女人抓自己回来,最开始的目的应该是给自己找一个能打下手的奴隶,其次有可能的是把自己炖了给病人补补身子。
要阻止安史之乱,得想办法杀了安禄山吧?要不就去长安做官一路做到宰相。机会不错的话,谋朝篡位也不是不可以嘛。
但不论怎样,首先要得离开这个鬼地方,最起码也要保证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
然而在这个荒山野岭的地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现代人,能不能在毒蛇或擅长肛部手术的豺狗面前活下来还是个问题。更别说毕竟这是古代,生态环境又好,万一碰到什么大型捕食动物,那就只能重开了。
现在的余皓不敢浪费现代世界给自己的任何一件馈赠了,他把《简明中外历史年表》小心翼翼地折了起来,那盒阿莫西林也小心放好。
一想眼前这点药丸就能决定自己能不能在这个世界活下去,余皓不由得一阵唏嘘。接下来,他必须万分小心——
肉很柴,谈不上什么美味,并且没有咸味,很是寡淡。余皓一边填肚子,一边观瞧着女野人——她不丑,脸庞是典型通古斯人那种圆脸,单眼皮,眼睛细长,却有着高挺的鼻梁,厚厚的嘴唇显得坚朗有力,左边耳朵上戴着一只精巧的古铜色耳环。值得一提的是女人的身材,可以用炸裂来形容。余皓可以打包票地说,她拥有帝都任何一个女健身教练都艳羡的身材,绝对是健身房头牌那种。
啊呸,金牌。
要是能再白好一点就好了。这时,女野人伸出手去摸了摸余皓衬衫的质地,随后一把扯开了几颗扣子。
糟了,原始社会不能有任何苟且的想法,现世报这就来了!
余皓脑海里一个激灵,还没来得及想好怎么保全名节,床上的病人发出了一声细微的呼喊声。
“图雅……”显然是在叫女野人的名字。
“阿妈!”女野人放过了余皓,急忙赶到病床前。
余皓只能听懂这两句。
两人叽里咕噜说完,叫图雅的女人起身走像屋外。前脚刚迈出去,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转身回到里屋,拿出一张厚实的干鹿皮扔给余皓,眉头一皱,又露出嫌弃的表情。
看来自己这身现代人的装扮确实不符合丛林部落的审美。
鹿皮显然经过了处理,摸在手里又松又暖,有股山野特有的腥臊气。余皓学着这里人的样子,把鹿皮围在腰间系紧。别说,比衬衣西裤来的轻松多了。
这个叫图雅的女人显然把余皓当成了奴隶。每天她和部族人出门打猎,留下余皓在家里照顾她母亲。虽然管吃管住,但是原始部落的交流方式比较纯粹,一不小心就是拳脚相加。
白天大多数时间,余皓自己瞎晃悠也没有人管,逐渐对这个深山密林里的小村落熟悉起来。
他们的语言又急又快,充斥着各种卷舌弹舌音,听起来离中原汉地就很远,跟余皓印象中的蒙古语有些类似。
从地理位置推断,余皓断定这里位于大兴安岭或者长白山地区。那么这里生活这一带,在唐朝还保持着如此原始的渔猎生产方式的,应该是室韦族某部或者黑水靺鞨某部。室韦是蒙古人的祖先,黑水靺鞨是女真族祖先。联系到这男男女女壮硕的体型和极具辨识度的脸型,余皓觉得他们是室韦人肯定八九不离十。
每家每户都有一摞高高的干鹿皮,扎成一捆放在门口。余皓推断,这个村落之所以能过上定居生活,就是因为山外对鹿皮的大量需求。
现在当务之急是治疗好图雅母亲的病,进而争取部族的信任,掌握整个部族的力量,才能在这个世界站稳脚跟。
老太太经过了几天的抗生素治疗,烧已经退了下去,昨天还在门口溜达了几圈。
“来吧,野老太太,你赶紧好起来,我赶紧离开这个破地方……”余皓端着木碗走到老人床头。
一只黝黑干瘦的手死死箍在余皓手腕。他心里一惊,抬头看到老人的眼神像鹰隼一样锐利。
“汉人,你,来做什么?”
老太太开口说道。
“你说什么!?”余皓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
“汉家子,你来这里作甚?”
老太太语气充满了警惕,但是余皓心中却升起一股莫名的暖流。他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已经整整四天了,第一次听到能懂的语言,不由感动得热泪盈眶。
还没等余皓完全抒发情感,老人把他的手往身后一折,使出一个擒拿势,当场把他疼得叫苦不迭。
真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我好心好意治了你,却要用这么狠毒地对我。
“老太太,我错了,我不该背着你们娘俩说坏话,但我保证没有在你的药里下毒,也没有吐口水……”
“别废话!你姓甚名谁?是哪里人?怎地到了我们山中?”老太太握住余皓的手又往后掰了几寸。
“啊……疼!我姓余,单名一个皓字,我是北京……幽州人氏。”余皓一颗现代地产从业者的大脑在飞速运转,“先前在军中做个医官,随大军行进到此。因为家母生病,我欲回家照看,但长官不予放行,我便私自离队,想在山中寻个近路,没想遭了大虫,误离了大道,饥渴昏迷,幸好遇到了您女儿……”
“你骗不了咱家,幽州我可是去过的,你家住幽州哪里?”
“幽州昌平县!我家门口有个道观,叫回龙观,你去打听都知道……”
“回龙观,咱家怎么没听说过……”老太太自顾自地说,迟疑了几秒。“你长官叫甚?什么官职?”
余皓傻眼了,他哪里知道长官姓名,脱口而出,“我长官是安……安大帅,幽州那地方,他一个人说了算。”说罢又补充了几句,“我在安大帅手下做个医官……之一。”
“安大帅随军出关?去哪里?”
“我只是个小小的医官……军中有制,我等只是听命,其余一概不知。”
“你讲的可是实话?”老太太又往后掰了两寸,余皓感到自己肩关节内传来几声脆响,全身力气好像被卸了一般。
“实话!句句属实!要断了!”余皓忍不住嚎叫起来。
老太太手上松了劲儿,语气缓和了一点,“你母亲多大了,生了什么病?”
余皓揉着几乎没有知觉的右肩,“家母今年五十有二,上月感了风寒一直未能痊愈,又终日操劳,终于支不住卧病在床。”
余皓说得声泪俱下,老太太表情慢慢变得舒缓起来。但余皓知道自己是因为疼,真的疼。
女儿生抗一百三十斤重的大男人,当妈的能是等闲之辈吗?
“家中靠什么生计?今年多大了?可有兄弟姐妹?”
“家父早亡,没有兄姊,只有家母一人相依为命。”余皓不敢抬头,眼睛转得滴溜圆。“靠家学医术勉强生计……”
余皓咂摸老太太的问话,感觉这是要相亲的节奏,难道她真想把自家的女泰山许配给自己?
“哦……这样。”老太太慢慢躺下,“不愧是汉家子,有孝心。”
“敢问阿婆,此处是何人?何部?我语言不通……”余皓赶紧给老太太按摩腿部,试图套取更多信息。
“我们属室韦乌罗护部,这个村名叫布豁,就是鹿的意思。”老太太慢慢眯起眼睛,“我们布豁人世世代代,逐鹿迁徙,居无定所。二十年前,我记得那年图雅刚刚出生,我们赶着大车迁到这林子,适逢大唐重建松漠都督府,着我们专门为军中供给鹿皮,这才定居下来。”
自己猜的果然没错,余皓给自己暗暗点了个赞。原来是军用猎户,怪不得这里的男男女女各个身手不凡。
“所以你们家家户户门口都堆满了鹿皮,那得值老多钱了吧!”
老太太睁开皱巴巴的眼皮看了看余皓,又缓缓闭上,道,“每年春天,都督府就会派人来征收鹿皮,按每个壮丁五十张、每个女人老幼二十张的标准征收。我们家里没有男丁了,图雅这丫头又倔一直不肯嫁人,单独成户,是以不得不按照男丁的标准上交鹿皮。”
“要是……实在没有打到这么多鹿,怎么办?”余皓感到自己问错了话。
老太太慢悠悠地说,“图雅六岁那年,五月底还在飞雪,鹿崽子还没来得及长大就冻死了。那年,我们家没有打到足够多的鹿皮,所以全家被掳为奴婢。我在都督府给契丹人喂了十几年马,逢大首领可突于屡年叛唐,诸部连年征战,死伤无算,我男人、大儿子、二儿子随军征用,早就没了消息,估计是死了吧。随军有很多汉人工匠,我也是在那时学会了汉话。”
老太太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余皓可听得心惊胆战,这封建社会可不是说着玩的,一不小心就会要了亲命。
“幸好当时图雅那丫头瘦弱,被我藏在柴火堆里,得以幸免,这么多年,她都是吃百家饭长大,也长结实了,”老太太笑了笑,“今年,听说中原的皇帝改了年号,大赦天下,我才重新回到了这里。去的时候我能扛起一头死鹿走二十里山路,体力不输男人,再回来时,背驼了,牙齿也快掉光了。中原皇帝是个好皇帝,你们汉人是好人。”
“改年号?改成什么?”
“我记不清这些文词……”
“是天宝吗?是天宝对不对?”余皓有些焦急地问道。
“对,好像是叫这个词。”老太太眼神又警惕起来,“你在军中做医官,怎会不知道……”
他让老妇人平躺在地上,她刚刚被烟气熏到,正在猛烈地咳嗽。
年轻女野人挡在女巫和母亲之间,像狼一样呲着牙。
女巫对自己主持的仪式被打断十分不满,但面前毕竟是“死者”家属。她扔掉了手里的法器树枝,叉着腰大声呵斥这种行为对神的不敬。
老人全身被兽皮死死捂住,嘴唇青紫紧闭,身上在一阵一阵地颤抖,一摸额头滚烫。肯定是感冒发烧引起的,听刚才她的咳嗽声,估计已经发展到了肺炎。在这个原始部落一样的地方,这可是实打实的绝症。
而在没有任何医术可言的大山深处,让病人尽早解脱可能是部族惯用的传统。
火堆旁有一桶清水。余皓舀了一瓢,取出一粒阿莫西林让病人咽了下去。
部族里不断有人站出来质疑这种行为,都被年轻女野人用更凶狠的谩骂声怼了回去。女巫越说越激动,把身上的羽衣一脱,竟然坐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呼喊起来。
也许在野人看来,死亡是魂归神灵的过程。老妇人病入膏肓,这显然是神在召唤她。而余皓中断了葬礼,阻碍了神灵获取族人的魂魄,神就会降下罪来,让全族人蒙难。
人群中有几个野人显然受到了女巫的感染,正准备对余皓这种伤天害理的行为严惩不贷。余皓伸手一摸老妇的额头,烧已经明显退了。
现代抗生素对于这种细菌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简直不能太好用,加上一千年前的唐朝人没有任何抗生素使用史,一点点剂量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灵丹妙药,药到病除。
仅仅十五分钟的时间,老妇人呼吸逐渐平缓,也不喘了。
“阿妈!”女野人俯在母亲身上,痛哭流涕。老妇人有力气伸出手摸了摸女儿的脸颊。
众人脸上露出尴尬的神情,刚才还摩拳擦掌准备教训余皓的几个男野人现在也不知道哪里去了。
女巫脸色一变,转身对着大山的方向虔诚跪倒,闭上眼睛念念有词,仿佛在感谢神灵救了她的族人。
女儿将母亲抱起,向方才的小木屋走去。
见没有人阻拦,余皓赶紧跟上前去。
围观的人群立马散了。
余皓进屋前一回头,那位浑身白羽毛的女巫正面无表情地盯着他。
火堆还在燃烧,村里几个赤身裸体的小孩从里面抽出几根烧火棍,相互打闹嬉戏。
谈判之前最重要的准备工作,是摸清楚对方的底细。
女野人把母亲安放在床上,转身出了门。不一会,取来一块肉干,她一脚把余皓踹倒,又把肉干扔给他。
很好,至少表示感谢了。
女野人指了指床上的病人,厉声向余皓说了几句话。
出于一个职业中介人察言观色的敏锐感,余皓推断这位女士正在礼貌地要求自己治好母亲,否则就要打断自己的腿。
余皓通过现有条件推断,这个部落应该发展到了原始社会末期,社会结构简单,铁器和陶器已经得到了普遍使用。女人抓自己回来,最开始的目的应该是给自己找一个能打下手的奴隶,其次有可能的是把自己炖了给病人补补身子。
要阻止安史之乱,得想办法杀了安禄山吧?要不就去长安做官一路做到宰相。机会不错的话,谋朝篡位也不是不可以嘛。
但不论怎样,首先要得离开这个鬼地方,最起码也要保证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
然而在这个荒山野岭的地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现代人,能不能在毒蛇或擅长肛部手术的豺狗面前活下来还是个问题。更别说毕竟这是古代,生态环境又好,万一碰到什么大型捕食动物,那就只能重开了。
现在的余皓不敢浪费现代世界给自己的任何一件馈赠了,他把《简明中外历史年表》小心翼翼地折了起来,那盒阿莫西林也小心放好。
一想眼前这点药丸就能决定自己能不能在这个世界活下去,余皓不由得一阵唏嘘。接下来,他必须万分小心——
肉很柴,谈不上什么美味,并且没有咸味,很是寡淡。余皓一边填肚子,一边观瞧着女野人——她不丑,脸庞是典型通古斯人那种圆脸,单眼皮,眼睛细长,却有着高挺的鼻梁,厚厚的嘴唇显得坚朗有力,左边耳朵上戴着一只精巧的古铜色耳环。值得一提的是女人的身材,可以用炸裂来形容。余皓可以打包票地说,她拥有帝都任何一个女健身教练都艳羡的身材,绝对是健身房头牌那种。
啊呸,金牌。
要是能再白好一点就好了。这时,女野人伸出手去摸了摸余皓衬衫的质地,随后一把扯开了几颗扣子。
糟了,原始社会不能有任何苟且的想法,现世报这就来了!
余皓脑海里一个激灵,还没来得及想好怎么保全名节,床上的病人发出了一声细微的呼喊声。
“图雅……”显然是在叫女野人的名字。
“阿妈!”女野人放过了余皓,急忙赶到病床前。
余皓只能听懂这两句。
两人叽里咕噜说完,叫图雅的女人起身走像屋外。前脚刚迈出去,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转身回到里屋,拿出一张厚实的干鹿皮扔给余皓,眉头一皱,又露出嫌弃的表情。
看来自己这身现代人的装扮确实不符合丛林部落的审美。
鹿皮显然经过了处理,摸在手里又松又暖,有股山野特有的腥臊气。余皓学着这里人的样子,把鹿皮围在腰间系紧。别说,比衬衣西裤来的轻松多了。
这个叫图雅的女人显然把余皓当成了奴隶。每天她和部族人出门打猎,留下余皓在家里照顾她母亲。虽然管吃管住,但是原始部落的交流方式比较纯粹,一不小心就是拳脚相加。
白天大多数时间,余皓自己瞎晃悠也没有人管,逐渐对这个深山密林里的小村落熟悉起来。
他们的语言又急又快,充斥着各种卷舌弹舌音,听起来离中原汉地就很远,跟余皓印象中的蒙古语有些类似。
从地理位置推断,余皓断定这里位于大兴安岭或者长白山地区。那么这里生活这一带,在唐朝还保持着如此原始的渔猎生产方式的,应该是室韦族某部或者黑水靺鞨某部。室韦是蒙古人的祖先,黑水靺鞨是女真族祖先。联系到这男男女女壮硕的体型和极具辨识度的脸型,余皓觉得他们是室韦人肯定八九不离十。
每家每户都有一摞高高的干鹿皮,扎成一捆放在门口。余皓推断,这个村落之所以能过上定居生活,就是因为山外对鹿皮的大量需求。
现在当务之急是治疗好图雅母亲的病,进而争取部族的信任,掌握整个部族的力量,才能在这个世界站稳脚跟。
老太太经过了几天的抗生素治疗,烧已经退了下去,昨天还在门口溜达了几圈。
“来吧,野老太太,你赶紧好起来,我赶紧离开这个破地方……”余皓端着木碗走到老人床头。
一只黝黑干瘦的手死死箍在余皓手腕。他心里一惊,抬头看到老人的眼神像鹰隼一样锐利。
“汉人,你,来做什么?”
老太太开口说道。
“你说什么!?”余皓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
“汉家子,你来这里作甚?”
老太太语气充满了警惕,但是余皓心中却升起一股莫名的暖流。他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已经整整四天了,第一次听到能懂的语言,不由感动得热泪盈眶。
还没等余皓完全抒发情感,老人把他的手往身后一折,使出一个擒拿势,当场把他疼得叫苦不迭。
真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我好心好意治了你,却要用这么狠毒地对我。
“老太太,我错了,我不该背着你们娘俩说坏话,但我保证没有在你的药里下毒,也没有吐口水……”
“别废话!你姓甚名谁?是哪里人?怎地到了我们山中?”老太太握住余皓的手又往后掰了几寸。
“啊……疼!我姓余,单名一个皓字,我是北京……幽州人氏。”余皓一颗现代地产从业者的大脑在飞速运转,“先前在军中做个医官,随大军行进到此。因为家母生病,我欲回家照看,但长官不予放行,我便私自离队,想在山中寻个近路,没想遭了大虫,误离了大道,饥渴昏迷,幸好遇到了您女儿……”
“你骗不了咱家,幽州我可是去过的,你家住幽州哪里?”
“幽州昌平县!我家门口有个道观,叫回龙观,你去打听都知道……”
“回龙观,咱家怎么没听说过……”老太太自顾自地说,迟疑了几秒。“你长官叫甚?什么官职?”
余皓傻眼了,他哪里知道长官姓名,脱口而出,“我长官是安……安大帅,幽州那地方,他一个人说了算。”说罢又补充了几句,“我在安大帅手下做个医官……之一。”
“安大帅随军出关?去哪里?”
“我只是个小小的医官……军中有制,我等只是听命,其余一概不知。”
“你讲的可是实话?”老太太又往后掰了两寸,余皓感到自己肩关节内传来几声脆响,全身力气好像被卸了一般。
“实话!句句属实!要断了!”余皓忍不住嚎叫起来。
老太太手上松了劲儿,语气缓和了一点,“你母亲多大了,生了什么病?”
余皓揉着几乎没有知觉的右肩,“家母今年五十有二,上月感了风寒一直未能痊愈,又终日操劳,终于支不住卧病在床。”
余皓说得声泪俱下,老太太表情慢慢变得舒缓起来。但余皓知道自己是因为疼,真的疼。
女儿生抗一百三十斤重的大男人,当妈的能是等闲之辈吗?
“家中靠什么生计?今年多大了?可有兄弟姐妹?”
“家父早亡,没有兄姊,只有家母一人相依为命。”余皓不敢抬头,眼睛转得滴溜圆。“靠家学医术勉强生计……”
余皓咂摸老太太的问话,感觉这是要相亲的节奏,难道她真想把自家的女泰山许配给自己?
“哦……这样。”老太太慢慢躺下,“不愧是汉家子,有孝心。”
“敢问阿婆,此处是何人?何部?我语言不通……”余皓赶紧给老太太按摩腿部,试图套取更多信息。
“我们属室韦乌罗护部,这个村名叫布豁,就是鹿的意思。”老太太慢慢眯起眼睛,“我们布豁人世世代代,逐鹿迁徙,居无定所。二十年前,我记得那年图雅刚刚出生,我们赶着大车迁到这林子,适逢大唐重建松漠都督府,着我们专门为军中供给鹿皮,这才定居下来。”
自己猜的果然没错,余皓给自己暗暗点了个赞。原来是军用猎户,怪不得这里的男男女女各个身手不凡。
“所以你们家家户户门口都堆满了鹿皮,那得值老多钱了吧!”
老太太睁开皱巴巴的眼皮看了看余皓,又缓缓闭上,道,“每年春天,都督府就会派人来征收鹿皮,按每个壮丁五十张、每个女人老幼二十张的标准征收。我们家里没有男丁了,图雅这丫头又倔一直不肯嫁人,单独成户,是以不得不按照男丁的标准上交鹿皮。”
“要是……实在没有打到这么多鹿,怎么办?”余皓感到自己问错了话。
老太太慢悠悠地说,“图雅六岁那年,五月底还在飞雪,鹿崽子还没来得及长大就冻死了。那年,我们家没有打到足够多的鹿皮,所以全家被掳为奴婢。我在都督府给契丹人喂了十几年马,逢大首领可突于屡年叛唐,诸部连年征战,死伤无算,我男人、大儿子、二儿子随军征用,早就没了消息,估计是死了吧。随军有很多汉人工匠,我也是在那时学会了汉话。”
老太太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余皓可听得心惊胆战,这封建社会可不是说着玩的,一不小心就会要了亲命。
“幸好当时图雅那丫头瘦弱,被我藏在柴火堆里,得以幸免,这么多年,她都是吃百家饭长大,也长结实了,”老太太笑了笑,“今年,听说中原的皇帝改了年号,大赦天下,我才重新回到了这里。去的时候我能扛起一头死鹿走二十里山路,体力不输男人,再回来时,背驼了,牙齿也快掉光了。中原皇帝是个好皇帝,你们汉人是好人。”
“改年号?改成什么?”
“我记不清这些文词……”
“是天宝吗?是天宝对不对?”余皓有些焦急地问道。
“对,好像是叫这个词。”老太太眼神又警惕起来,“你在军中做医官,怎会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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