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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鹿之舞

    “他让我们去跟契丹人打仗?”回到家里,图雅一脸诧异,“他怎么不直接让我们去死呢?刚出生的鹿崽子还知道躲着老虎走呢。”

    “这才是突厥人的目的,”余皓说,“让室韦人给他们开路,只要给点小恩小惠,靠讲故事就能让别人给他们卖命,真是笔好生意。”

    老太太困得不行,已经躺下了,“放心吧,布豁人虽然没念过书,但不是傻子,鸡蛋碰石头的事我们可不干。”

    第二天,余皓割了一大捆牧草来到鹿圈。

    那六只原住民公鹿看到余皓,亲热地围了过来。

    “滚开,今天可没有带姑娘。”余皓没好气地说,打量着它们的鹿角,已经到了可以收割的大小。

    余皓看那六只公鹿有些肉眼可见的消瘦,担心它们后宫佳丽太多,纵欲过度,影响自己的收入。于是用了两天的时间新围出来一个鹿圈,将鹿群公母分开。

    欣喜地是,鹿群中大概有十几只小鹿也是公鹿,已经浅浅地长出来鹿角。

    自从布雅当了族长以后,这鹿群就成了全体族人的共有财产。布豁人甚至学会了培育牧草,鹿粪就是天然的肥料。

    循着鹿粪的气味而来的老虎、狗熊等猛兽,还会为平淡的森林生活带来意外的惊喜。

    这天一大早,鲁哲急匆匆地敲开了图雅家的门。

    “上次那群跑走的鹿群!”他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有人在三十里外的地方发现了,东南方向!”

    余皓和图雅立即动身,一起出发的还有二十多个族人。

    他们都戴着全套的猎具,兴奋地往东南方向奔去。

    余皓背了两个箭袋,整整六十只箭,根本跟不上图雅大步流星的脚步。

    “要走这么快吗?”余皓气喘吁吁。

    “再慢点就没了,你想明年被抓去做奴隶吗?”图雅头也不回地说,“那边可是孛端人的地盘。”

    余皓心想我现在跟个奴隶有什么区别。步行了小半天,转眼就到了中午。

    “闻到没有,鹿粪的味道。”图雅捧起地上的一块泥,道。

    “我天天养鹿,已经闻惯了。”余皓往地上一躺,已经没了力气。

    “山里的鹿和圈养的鹿,味道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我闻不出来。”

    “你养的鹿,臊得很。”

    余皓一时没听出来这话是不是在骂自己,前方茂密的芦苇丛里,传来了族人发出的“喔喔”的信号声,这是布豁人在捕猎时用来交换信息的手段。

    “这鹿群不太大,我们把它们围起来再宰。”

    前方就是一小段河谷,只要两三个人在不通过方向用喊叫声把鹿群往河谷的方向赶,其余人在河谷布下猎具,搭好弓箭,等待鹿群进入陷阱,就能捕获整个鹿群。

    布豁人是天生的猎人,也是天生的战士。族人之间没有任何交流,几个人快速向远处跑去,利用喊叫声控制鹿群的移动。图雅等人作为埋伏的力量,在芦苇的掩护下,在河谷最狭窄的地方布下一大堆捕兽夹。

    余皓粗略估计,鹿群大概有一百七八十只,如果全部捕杀的话,村里明年上交的鹿皮税应该就能完成了。

    鹿群的头鹿还是那只通体雪白的雄鹿,但是它那对巨大的鹿角已经脱落了。

    这时,头鹿已经注意到了周围的异样,它警惕地左顾右看,但是秋天的芦苇实在是太茂密了,让它难以查看到危险的方向。

    “呜!呜!”

    这怪异的声音肯定是危险的,要离这声音远一点。

    自从上次被余皓自制的土炸药包惊走之后,鹿群一直在山林间游荡,不断沿途的部族猎杀,族群的数量也从七八百头缩小到现在的不足二百头。

    “呜!呜!”

    危险的信号从四面八方传来,但是除了头鹿,似乎绝大部分鹿群都未察觉。

    头鹿带着它的部族往河谷方向走去,那里没有声音,似乎是安全的方向。

    余皓在地上整理箭支,猛地一抬头,目光穿过芦苇丛的间隙,正好和那头雄鹿交汇。

    雄鹿认出来这个人类就是造成可怕爆炸的凶手。它一个激灵,喉咙发出“啾啾”的警报声,鹿群瞬间会意,在头鹿的带领下,朝着河谷的方向冲去!

    余皓心想糟了,陷阱还没布置好呢!

    负责埋伏的族人也慌了神,也不知道这鹿群是现了什么神通,怎么会提前逃跑,连忙张弓搭箭,朝飞奔而来的鹿群射击。

    冲在前排的几头公鹿身被数箭,硬是冲到了河谷附近,又踩到了地上的捕兽夹,痛苦地倒在地上。

    身后的鹿群踏过它们的尸体,拼命往河谷涌进来。

    十几个布豁人,只有十几张弓,完全不能阻拦鹿群的冲击。以兀哲为首的布豁壮汉抽出腰间的匕首,就要准备贴身肉搏。

    图雅也手握短刀,准备加入战斗。

    余皓一把将她拽走,“你不要命了!”

    “命是山神的,我们是天生的猎人,”图雅推开余皓,“与猎物搏斗是我们的狂欢!”

    鲁哲身材比较弱小,一头强壮的公鹿一角撞飞。他又顽强地爬起来,抱住一头鹿的脖子,把匕首狠狠刺了进去。

    强壮如兀哲这般的男猎人,能直接捏住鹿角将它摔倒在地,再补上一刀,轻巧地完成一次猎杀。

    布豁人杀红了眼,每个人都宰了十几头鹿,河水殷红一片。

    余皓被族人可怕的战斗力震惊了,每个人都不知疲倦,每一刀都命中要害。

    头鹿决定孤注一掷,它招呼仅剩的鹿只紧紧靠在一起,把仅剩的二十几头小鹿死死地护在中间,向河谷发起最后的冲击,不给人类逐个击杀的机会。

    那头通体雪白的雄鹿在鹿群最前方奋勇地奔跑,跨过一只只同伴的尸体。

    只要过了这个河谷,前方就是开阔的芦苇地,鹿群就安全了。

    布豁人被这一场面震惊了,纷纷躲到一旁,鹿群这么大的冲击力根本不是肉体能够抵挡的。

    头鹿穿着粗气,纵情狂奔,它的眼睛因为充血而变红,已经看不清前方的路。

    忽然,它眼前出现了一个黑影,但它并没有当回事。它不能停下脚步,因为停止就意味着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