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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孛端人

    室韦人是有抢婚的习俗,只要将谁家的黄花大闺女抢到自己毡房里,过了一晚,就是自己的老婆了。

    不光是抢婚,所有北边的游牧民族在婚姻这件事上,都不太讲究。什么弟娶兄嫂,子娶后妈都是常规操作。连大唐送去和亲的公主也要陆续嫁给祖孙三代人,还给他们都生了孩子。

    所以汉人叫他们“杂胡”真是恰如其分的。

    马车行进了好久,孛端人举着火把排起了长队,如发光的长蛇一般,照亮了半边天空。

    后半夜,队伍终于回到了孛端人的营地。

    第二天清晨,余皓被头顶一声山鹰的啼叫声吵醒。

    孛端人的营地位于一处山间草原。

    他们住在白色的毡房里,约莫有一百户,五六百人,数量比布豁部多了两倍。

    和布豁部一样,他们也被强迫定居,每年像松漠都督府上交鹿皮作为赋税,

    孛端人的土地比布豁人大了不少,地理位置更为优越,生活水平高很多。

    余皓看到,几乎每户都有一辆或者好几辆马车,说明孛端人与外界的联系很密切,不像布豁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根据孛端人的习俗,月圆之夜是举办婚礼的好时机,今天恰好就是十五。

    图雅被单独关在一顶敞篷里,门口有两个孛端武士把守着。

    余皓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孛端人真把他当奴隶看待了,扔给他一把大刷子,要他把十几匹马刷干净。

    孛端人的马厩修的比布豁人的房子都要好,十几匹清一色的骏马拴在马槽旁边,各个膘肥体壮,有枣红色的、有清灰色的,都没有一点杂毛。余皓最喜欢那匹通体雪白的马,让他想到了昨天那头死掉的头鹿。

    余皓刷得很认真,很快讨得所有马儿的欢心,用刷子把它们伺候的舒舒服服的。马匹都相互挤着往余皓身边凑,想让他多刷刷自己。

    这里成年男人喜欢把头顶附近的头发剃光,有点像地中海脱发。孛端女人则喜欢穿着宽大厚实的长袍,根本看不出来身材样貌。

    所以当图雅以几张简单的兽皮蔽体的形象出现在孛端部时,立马得到了妇人们在背后聚众议论的待遇。

    最后,孛端女人得出来一致结论是,“布豁女人真是不要脸啊。”

    孛端人的族长、咄努的阿爸,是一个体毛浓密的男人。除了留着孛端男子标志性的地中海发型之外,他全身几乎没有一处不长着长毛的,活脱脱一只秃顶的狮子王。

    孛端部等级森严,族长和族长的亲属是上等人,衣着干净,身上配饰很多。不像布豁村那般,人与人的关系很平等,身为族长的布雅老太太也要下地干活。

    秃顶狮子王族长在随从的簇拥下,来到余皓工作的马厩,准备挑选一匹马。

    “他是谁?”族长刚注意到这个陌生人,问随从道。

    “他就是那个布豁女子的奴隶。”

    “哪个狗娘养的不识相,把他安排到我的马厩来的?!”族长突然怒目圆瞪,吼声把所有的马都惊到了,“我的马是他这种人能碰的吗?”

    随从当中跪下一个人,拼命磕头,“是奴才安排的,奴才该死,奴才该死!”

    族长看也不看余皓一眼,从马厩牵出那匹通体雪白的马,翻身而上。

    “咄努那个小王八蛋呢?给我把他看好了,我回来要把他腿打折!”

    马儿呼啸而去。

    刚才那个随从一直等到族长远去才敢从地上起来,随后立马换了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

    “去刷马桶!”

    图雅一个人坐在毡房里,心烦意乱。

    她身边放着孛端人准备的华贵的礼服,但是她完全不想穿上。

    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嫁人,更没有想过自己的婚姻来得如此草率。

    当时趁着夜色,以自己的身手,逃出去的可能性不是没有,而且很大。

    她眼前总是浮现那个看着自己倒下的布豁少年,心里升起深深的负罪感。

    如果阿妈不是族长,自己会做出这个决定吗?用自己的身体去换族人的性命?

    一想到咄努那肥胖的身体,她就有些作呕。

    余皓的吊坠在她手里摩挲。

    这是一个她从未见过的奇怪吊坠,扁扁的,有小拇指一般长。一头是金属,另一头被泥封住。封泥已经干了,像石头一样硬。

    事到如今,只有那个汉人愿意陪着自己。

    都说汉人狡诈,他怎么就不是这样的?

    图雅用力把吊坠上的干泥捏碎,发现里面藏着一截极为锋利的刃口。

    原来,余皓偷偷把自己穿越时带过来的钥匙磨成了小刀,带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

    图雅瞬间会意,把封泥用水弄湿,把刃口小心翼翼包了起来。

    余皓利用干活的机会,把孛端部转了个遍。

    他发现一个奇怪的事实:孛端人似乎不打猎。

    从他们的装扮上能看出来,孛端人是骑马的好手,后山上养着牛羊,放牧应该是他们的主要生计来源。

    但是布克图说的清清楚楚,这附近的室韦人都靠上交鹿皮作为赋税。

    哪里来的鹿皮呢?

    昨晚在小河谷,孛端人对鹿皮也不是很在意的样子,不像布豁人,把鹿皮当做自己性命一般。

    难道他们找到了鹿皮交易的办法?

    余皓想找个人问一下,但是孛端人都把他当做奴隶,一靠近就是一番打骂,根本说不上话。

    跟余皓一起涮马桶的是一个老年奴隶,他皮肤黝黑,身材矮小,从发型上看也不是孛端人。

    “大叔,你是本地人吗?”

    那奴隶见到有人打招呼,一副害怕的样子,双手下意识地抱住头,看来平时没少挨打。

    余皓从兜里摸出一小块肉干,拍了拍他的手,塞给他。

    老头看到肉,眼睛放光,立马撕嚼起来。

    “你们的鹿皮呢?”余皓问。

    “嘘,族长不让说。”老头一脸严肃地说。

    余皓算是明白了,这老头精神上是有那么点问题,平时又没少挨打骂,于是又从兜里拿出更大的一块肉干。

    “肉!给我!”他看到脸盘那么大的一块肉干,眼睛都直了。

    “你要是告诉我鹿皮在哪,我就都给你。”

    “在族长毡房后面的那三个并排的白帐篷里,我亲眼看到的。”老头眼睛寸步不离肉干,道,“鹿皮,全是鹿皮!族长用十辆马车从山下运来的。”

    果然不出所料。

    鹿皮是类似货币一样的一般等价物,这里的部族都用其他财物去换回鹿皮,再用来缴税。

    只有傻呵呵的布豁人,把自己关在深山密林里,没有任何产业,只能向山里讨要那点点鹿皮。

    有那么一瞬间,余皓甚至有点埋怨图雅为什么不早点嫁过来。

    “肉!我要肉!”

    老奴隶一把抢过肉干,用力啃咬起来。

    这时,余皓看到不远处坐着一个身穿白色长袍、头戴方顶高帽的孛端女子,正直直地盯着自己看。

    她看起来年纪不大,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涂黑了的牙齿,场面十分诡异。

    而她旁边的桌子上放着一块血淋淋的肉,余皓定睛一看,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是人的一只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