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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上善若水任方圆(中)

    甫一进入唐人街的范围,满眼的大红灯笼、牌匾廊柱、雕梁画栋,浓浓的中国风元素就让本杰明感到了无比的亲切。

    前世他除了旅游去过一次泰国一次迪拜,并没有涉足过欧美,更没本事移民出去,当个黄皮白心的“香蕉人”;

    谁知赶上穿越这么不科学的事情,竟然成了一个白皮黄芯的“鸡蛋人”?

    如果非要说有那么一点儿遗憾的话,只能说满街黑发黑眼黄皮肤的同胞,互相之间的交谈多是港台腔,或者更为陌生的潮汕口音了。

    连普通话都听不到,更别说亲切的京片子了。

    这也难免,自古以来都是沿海的人靠海吃海,向着茫茫未知的广阔天地去搏出一番作为。

    虽然也是“能上山不下海”的生活所迫,但是敢于迎接全新的挑战,不得不承认其血脉中天生多一些外出冒险的因子。

    而北方人守着广袤的土地靠天吃饭,寥寥几次大规模的迁徙都是实在活不下去时无奈地逃荒,闯关东就是其中最为知名、最具代表性的一次(都有电视剧了)。

    不过从本质上来说,北方的人口迁徙还是农民从这里的土地上,转移到那里的土地上,自身农民的身份没变,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种地生活也没变。

    当然,这是发生在国内的情况;

    换言之是在无论哪个朝代的中国,本国范围之内发生人口迁徙时的情况。

    近代的五次人口大迁徙,知名度仅次于“闯关东”的“走西口”,除了农民迁徙,就有了一些和内外蒙地区少数民族“互市”的成份了。

    不仅是人口单向转移到某地后就此定居下来种地,而且有一部分人在起、止两地之间来回往返,运送货物进行贩卖。

    “蹚古道”则往返交易的比重更多,人口单向流动的比重更少。

    古道之名就来自于著名的“茶马古道”,本身就体现了其是如同“丝绸之路”一样的贸易之路。

    至于“下南洋”又是很多人耳熟能详的了。

    以南洋为前进基地,开启了继西方世界的大航海时代之后,华人向全球辐射分布的时期。

    “赴金山”则不太为人所熟知。

    或者说,同样对于这件事,国人更为耳熟能详的应该是“卖猪仔”这个词汇。

    无数被蒙骗的华工,或举债、或签下卖身契,漂洋过海奔赴传说中“遍地是黄金”的梦中天堂——当时的金山、后世的旧金山。

    满心以为即使不能暴富至少也能苟活,却没想到背井离乡的最终结局,却是像杰克·伦敦远赴阿拉斯加的美国淘金客一样葬身于荒山僻壤;

    更有甚者殒命于狼吻之下,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

    跋涉万里踏上新大陆,却已失去先发优势的广大华工,最广为人知的命运还是“太平洋铁路的每一根枕木下面,都埋有一具华工的尸体”。

    好在,古老华夏在清末民初的那段苦难岁月已经成为了越来越遥远的过去。

    至少对本杰明来说,初次知道被称为旧金山的圣弗朗西斯科,已经是《超时空猴王》之中的“三藩市”了。

    致使他小学时最初听到这个词,还以为是康麻子没能把平西王斩草除根呢。

    无心去仔细打量华埠内的环境细节,本杰明带队直奔最大的一家餐厅,特意没进封闭的包间,而是在大厅里挑了一张相对清静的靠边儿桌子,目的就是为了让苏家姐妹和史蒂夫体验一下中华料理的氛围。

    前世的本杰明作为帝都土著,有幸出生在皇城根儿,奶奶家地安门,姥姥家南锣鼓巷;小时候单日逛北海、双日爬景山,仨俩月就能进一趟故宫。

    连晚上吃完饭出来疯跑,从胡同里出来过马路就是鼓楼前的烟袋斜街,夏天游野泳、冬天滑野冰,都是在什刹海里。

    腐国人看来独特而神秘的“东方元素”,对本杰明皮囊之内的张龙来说,完全是司空见惯、毫无新意的东西,甚至,不难看出一些细节方面的似是而非。

    面前的中华料理也是如此。

    几乎有出国经历的华人全都吐槽,在国外根本吃不到正宗的中国菜,完全无从慰藉自己思乡的心灵与肠胃。

    这一方面是因为国外少有国内常用的那些调料,另一方面则是洋人与国人的口味终究有些差异,势必要有所调整。

    其实“众口难调”这件事由来已久。

    别说华洋之别了,就说同为黑发黄肤的国人,连区区一碗只能充作早点、而无缘正餐的豆腐脑,都有甜党咸党之争。

    如果说豆腐脑的甜咸之争再往深了说也最多是个主观世界的哲学问题,那能否吃香菜这个事儿,在本杰明穿越之前据说已经研究到了先天基因的层面了。

    但是话说回来,口味差异固然存在,却也并非像某些人刻意渲染得那么夸张。

    国内现在麻辣为特色的川渝口味席卷全国,尽量保留原本鲜味的清淡粤菜也让所有食客接受起来都没什么困难。

    至少对于前世的入门级吃货本杰明来说,给他一个半米长的龙虾,甭管是做椒盐还是撒蒜蓉,是芝士焗还是黄油煎,哪怕是清蒸之后蘸海鲜酱油,甚至片成刺身生吃,他都绝对不会拒绝,只会遗憾为什么不能每种口味都来上一整只。

    连能夹一切的煎饼果子都在纽约、伦敦卖疯了,被称为“东方可丽饼”;

    某些慕洋犬却还在拼命给国人灌输西餐高端大气上档次,男的不穿燕尾服、女的不穿晚礼服都不好意思进餐馆;中餐则太土太LOW,洋大人们都不稀得吃?

    就算我读书少,但是你确定不是在骗我?

    从中餐的角度来说,煎炒烹炸、焖溜熬炖……真正歪果仁没怎么接触过、接受起来需要有个过程的,主要是荤素搭配的“炒菜”。

    炒菜,作为中国家庭最普通、最常见的菜肴形式,确实和歪果仁的家常食谱差异较大,所以才给国人造成了一种刻板印象——中外的食谱截然不同。

    可稍微想一下就知道,洋人吃不吃蔬菜沙拉?和大拌菜有什么分别?

    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提到的老莫餐厅,招牌菜里面就有一道“罐焖牛肉”,和家里的炖牛肉又有多少不同?

    更别说早年间社会主义的标志——土豆炖牛肉了,那可是苏联老大哥吃的正经西餐,又有哪个中国家庭没吃过?

    日本人并不是顿顿都吃刺身寿司,韩国人也不是每天能吃到烤肉,欧美人如果只吃牛排的话,那么多的热狗、汉堡、三明治又是卖给谁了?

    本杰明前世的单位旁边,就有一家颇具规模的德餐厅。

    有次做完急诊手术晚上十点多了,他懒得回家准备在值班室凑合一宿,就和同事去那家餐厅的“消夏夜市”撸串,看到了菜单最前面正餐的招牌推荐——几种口味的“猪膝”。

    他还诧异于这“猪膝”是个什么物事,自己这个没出过国留过洋的土佬帽,竟然孤陋寡闻、从未听说过,结果一看所配的图片,尼玛这不就是“肘子”吗?

    中国人有一个算一个,即使回族维族饮食习惯不同没吃过,但是怎么也不可能没听说过大名鼎鼎的“东坡肘子”吧?

    还有人说国人吃猪肉、洋人吃牛肉。

    那德意志称雄于整个欧罗巴的各种香肠呢?(德国:谁把我开除球籍了?)

    都是猪肉打碎了再压出形状来,你告诉我中外香肠有什么本质区别?

    是外国肠都用花雕茯苓猪做的,还是外国肠是三角形的?

    归根到底一句话,中外之间的饮食差异虽然有,但是绝不像某些人渲染得那么夸张,更无从得出谁比谁更优秀、更高贵的结论。

    所以本杰明点的菜,能让苏家姐妹和史蒂夫吃得头都抬不起来也就不难理解了。

    从东坡肘子到四喜丸子,从黄焖牛肉到红烧蹄筋,从手抓羊排到孜然羊肉,从松鼠桂鱼到糟熘鱼片,从糖醋鸡柳到鱼香鸭方,从龙井虾仁到葱烧海参……

    连素菜都是番茄菜花、白灼菜心,和蒜蓉粉丝娃娃菜。

    一长串菜名报出去之后,点菜的伙计看本杰明的眼神立刻完全不同了。

    不仅是这四个人的组合中,两个容貌身材都算得上“养眼”的鬼妹和一个遮遮掩掩的鬼佬竟然都是跟班儿,话事人竟然是眼前这个明显还是半大孩子的小洋鬼子;

    而且这个小洋鬼子竟然不像其它歪果仁那样,对着一道普普通通的菜都要问个半天,从原料到做工再到口味都要问个遍,唯恐一不小心吃到了什么不可名状的事物。

    最重要的是,这个小洋人点菜时候说的竟然是一口流利的京片子,虽然“胡建”来的伙计除了原本的闽南语,只能说一些来英国之后才学的英语、粤语、普通话,但是也能听出那不着痕迹却又清晰可辩的“儿音”。

    甚至伙计觉得,如果自己闭上眼只用耳朵去听,完全不敢相信自己面前点菜的这位,竟然是一个白发白肤、高鼻深目的洋鬼子。

    更令伙计诧异的是,另外三个人操起了刀叉,这个小洋人却让自己上了一双筷子,而且看他娴熟的手法,仿佛是从小就用筷子的架势。

    本杰明却没有在意伙计的反应,而是庆幸自己来得早,趁着还没怎么上客的时候,点的菜很快就已经上桌。

    他抄起筷子,只顾甩开腮帮子撩开后槽牙,与面前的苏家姐妹和史蒂夫抢食了。

    虽说好吃的不会有人拒绝,但本杰明并没有简单粗暴地硬要让这三位比一般歪果仁更接近原始人的家伙接受天朝上国的熏陶——那不是推广文化而是激发逆反。

    从他点的菜就可以看出来,不管是清淡还是香辣,是咸鲜口儿还是甜酸口儿,所有的菜都是大块的肉或者整个儿的蔬菜,即使鱼虾、鸡鸭什么的,也都是经过加工之后去皮、剔骨、择完刺的菜式。

    那三位虽然也是在本杰明的指导下右手刀左手叉地持好,但是手中的餐刀很少去切割,而是刀叉齐出、双管齐下地戳着东西吃,完全和在暗黑大陆时用匕首直接挑着烤肉吃一样。

    其实这才是中外饮食最大的区别,也可以说是最难以调和的根本矛盾。

    西方人吃饭,是用刀叉分割;东方人吃饭,却是用筷子和合。

    小小的餐具,却无声地体现着东西方文明截然相反的根本思想。

    对于东方人来说,荤素搭配的炒菜是司空见惯的东西,用筷子把一些菜品夹到一起,整个儿送到嘴里完全属于日常操作。

    而在西方人看来,把大块的东西分解成适当大小才是正解,太过于细碎的东西就操作不能了;连吃个面条,都是用叉子卷啊卷,卷成一团才放进嘴里。

    至于西方人的荤素搭配,也很少像东方那样完全混在一起,而是在一块牛排旁边,摆上两朵西蓝花、几根芦笋……这样荤是荤、素是素、荤素分明的形式。

    因此给西方人点中华料理说穿了其实很简单,尽量避开日常荤素搭配的炒菜,而是选择要么全荤、要么全素的菜,基本就不会出问题了。

    外国友人是否能够接受苦辣酸甜的口味是另一回事,至少不会让人家看着眼前的菜肴想吃却吃不到嘴里去。

    说起来,西方烹饪方法里面与东方最相似的,除了炖肉就要数“烩”。

    鱼肉、虾仁、干贝等海鲜,或牛肉、鸡肉等肉类,加上番茄、洋葱、土豆、甜椒之类的蔬菜,当然还得有米饭……

    这些统统掺和到一起,就是闻名遐迩的海鲜烩饭。

    而且吃这个海鲜饭就算是西方人也绝对不会用刀叉而是会选择勺子,更不会像某些意呆利的呆B那样去为难自己,非要挑战用“两根小棍子”去吃披萨。

    美剧里面看得多了,谁点个披萨外卖不是打开后直接抓起一片就往嘴里塞?

    有谁是坐到餐桌边上、垫上餐巾、再拿着刀叉吃的?真拿自己当个玩意儿了?

    歪果仁吃中餐有不会用筷子直接下手的;东方人用不习惯刀叉,同样也有拿起整块牛排直接上嘴去啃的。

    所谓餐具,本质上只是帮人把餐食送进嘴里的工具,吃才是根本目的。

    又不是上礼仪课,宁可自己一口都吃不到,也必须一板一眼地使用工具刷熟练度?

    不过既然身处中餐馆子里,本杰明当然不会去点什么西班牙海鲜烩饭作为主食了,而是给每个人点了一客鱼翅捞饭。

    好在眼下是九十年代初期,“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公益宣传还没有出现,本杰明造孽起来毫无心理压力。

    也幸亏是海外的中餐馆,对于菜系的划分并没有那么严格,本杰明点的这些菜竟然都能做得出来。

    不过饭后甜点还是遇到了点儿小麻烦。

    毕竟国人的餐桌上,酒足饭饱之后,一般也就是喝个汤溜溜缝、醒醒酒,并没有西餐里饭后甜点的概念。

    所以看着苏家姐妹一边揉着肚子喊撑死了,一边还忙着呲溜呲溜地和一言不发、只顾闷头喝汤的史蒂夫抢那盆西湖牛肉羹,本杰明觉得还是再加点什么为好。

    可是他点的杏仁豆腐就有些难办了。

    虽说这道菜据传也跻身于满汉全席之中,不过显然只是蜜饯、饽饽之属的点心,而非冷荤热炒之类的正菜。

    满汉全席少则南北大菜各54道,合计108道;多则冷荤热炒一百九十六品,点心茶食一百二十四品,肴馔总数高达三百二十品。

    下馆子的人当然谁也不可能把这么些菜品都点齐了,故而杏仁豆腐作为久久不得翻牌子的冷宫小主,早就被开除了宫廷菜的范畴,沦为民间小吃了。

    正宗的杏仁豆腐,是以杏仁磨粉加工之后再凝固切块儿,外观如同豆腐而得名,可不是带有杏仁味儿的真豆腐。

    这要是当作大酱炒豆腐那样来做酱豆腐就成笑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