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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棕发少年

    窗边沿着外头是海蓝色和橘色的瓦海,墙边碧色的浪潮无人问津。温热的柔风揉动窗帘,把矗立在空墨水瓶的羽毛笔啄得嘎吱作响。

    沿着桌头对岸的木板床,象牙色枕边的少年,在阳光敲到他眼皮底下的时候,尚未在睡意朦胧中挣脱开来,直到桌面上,从望无边际的橡木色,抓住一片花白的帐幕,迟疑十几秒后黝黑的箭矢戳破了困意,沿着洛士那字母L,他惆怅许久,坐落在床边熏起的闷气都快发白雾了。

    “这迟到怎么非得今日找上我。早知道昨天就不该写日记。”他抽起大衣就蹬到楼梯间去。

    桌上的日记本,被潦涂一笔波浪线所标记——拉特利耶,这正是这个棕发少年的小名。他活在一个平平无奇的小镇,在王都附近,能在玻璃仑斯大道往南方向的小路,路口交汇处的破路牌上,找到这个镇的名:潘诺,也难怪,在鲜花附近的杂草的确很不起眼。

    少年连忙去刷牙洗脸,把衣服抹上就去到霍松先生的家里去学算术。临行前还不忘和母亲道一声:“愿家里每天都能向您一般可爱,也愿你日安。”

    她将瓦罐放下,双手放在腹部,微笑着回应:“日安,即便是迟到也不要垂头丧气,我的儿子,诚恳认错是不会受太大苦头的。”

    门外的光景,堆砌着不大亮眼的楼房,位于佩尼萝下辖的小镇,卵石路都比其他市镇上要整齐宽广,偶尔还有些泥污染在角落缝隙,它们跃跃欲试,随时能够袭击倒在路边行人的衣襟和腿脚边。

    在路上偶尔能见到石青色的旧砖房,是以前旧时一些贵族或骑士的宅邸,高耸的屋脊和尖塔在镇上异常起眼,平常是没什么人住的,估计他们都搬到佩尼萝第四区。为了填补砖缝,青苔杂藓主动请缨,随时恭候它们的到来,鸦雀充当宅邸的看哨。

    除了这些,还有在夏日不大清凉的微风,带动着每户阳台上的绿色宠儿,积云安坐在足够能让太阳舒展懒腰的空隙处,风铃和蝴蝶兰点头哈腰,望着慵懒的藤蔓在气流的折腾下不为所动,石柱和铁栅栏对其一眼望空,好像还有种蔑视。

    风打算和拉特利耶较劲,将他的头发向后拖拽,如同芦苇荡般随风狂抖。少年并不屈从,追逐着流离在空中的枯叶,那是往先生家的方向而行,无论如何,如果再迟疑的话,自己恐怕就不是挨板子这么简单了。

    他娴熟地转弯,奔袭向镇上主干道,往镇北边的方向。也顾不上踉跄,只管一路去,恨不得浮在离鞋面一根发丝厚的空,赶得比马车还要快。不知不觉,他以为自己是蜂鸟,似乎要用目光抓住转角的一栋,炭灰色瓦砖搭在上面烟囱的一撮。

    他凭什么就觉得自己是行道上唯一的蜂鸟呢?拉特利耶感觉除了内心的呛热和紧促,却又不知觉地感到爽快。一阵烈风扰了他的视线,斜步跨上行人道,如果这时候还没有什么不对劲的——除了离他二十来步的少女,走路居然可以一点也没吱声。双手攥着裙腹的丝绸,来回揉捏。

    在路灯杆垂悬而下的蝴蝶,正巧停在试图抓住它们的左手食指上。“这样啊,你们也很好,可我还要去别处,就请你们先挪步啦。”

    她也许不是蜂鸟,可以是更大束的蓝色雏菊,准确来说,是包裹着蓝色丝绸和黄色丝带的雏菊丛,迎着枯叶的方向飘动,站在半空中能融入云景的小姐,思绪正当缓下来,她尽量控制住自己不要喘气,周边的事物对她来说像是随时会窜出的老鼠般恐怖。

    她喃喃道:“风好大哦.......”看着远去的小家伙,正要踏进一步,还没留意远处的呼喊。

    “快让一下!”面对这个呆滞的女孩,他正要刹歩,结果脚刚老实,大家的额头却敲打对方,都惯着自己摔个脸朝天。隔壁的路人看到的是:当鲜花的茎叶被蜜蜂撞中,它们也会随之弹回另一边。

    小姐喘大气,咳嗽几声,差点连舌头也吐出来,手腕全磨出血,不断抖动着本来就快散架的身体,脸色稍微红润点之后,才扶着路灯站起,另一手搭在裙撑面上。

    拉特利耶勉力站起,却暂时分不清楚方向,脚故意给他使绊子,差点冲到路中间。棕发少年回过神来,他望向不太清醒的小姐,即惊愕又羞愧,又不知道哪来的一刹那念想,使他脱口而出:“娃娃?”

    两人一眼打量对方,脸颊也染上淡月季色的光彩,火药味尚未蔓延的时候,居然都觉得眼前的少女、少女是如此令人悦心。

    疼痛让他们记起今日的芥蒂,像是今天在他们手上落下的血痂,不算明显,足以点燃一肚子火。

    少女拍打着自己的天蓝色裙子,手不时发颤,脚边的褶皱镶满了黑褐色泥土,指甲缝里也藏匿不少,肩膀上的浅棕色头发也在碰撞中乱成一团,活像个用了很久的拖把。

    她不忿却又维持着自己的矜持,稍微大声地叫骂道:“先生若不是没长眼睛,想必我的裙子也不会作乌云状了,可真祝你日安呢!”

    “对不起,小姐我赶着有事情去做,把你撞到了,真不好意思。”拉特利耶大喘一口气,深鞠一躬,撒腿就跑。

    “你叫什么……名字……”望着狼狈的身影,得不到回复,是不愿意得到的。她从腹部的口袋中抽出手帕,手不自觉地发抖,又看向周围的人群,即便没几个人在意,倒不如说瞥两眼就走,赶着工作之余再拷些谈资也不算损失。

    小姐垂着头,脸也发烫,自觉有失仪态就更为羞怒,磨牙嘟囔着:“没教养的家伙不值得我在意。”

    站在路灯旁呆滞着呼气,鞋却快磨平并发出不诙谐的吱嘎声。若不是在晚上,被误以为是蓝色幽灵的她就直接闯进灯柱旁的钟表店里去。

    它的装潢涂色和小姐的衣服着色颇为相衬,更为浅色的蓝,就快与奶色融为一体,这和别的店面都是棕褐色的上蜡木板不尽相同。除了挂在门边的挂牌,橡木制的小牌匾,上面刻着的白字却又十多年的沉淀,从坑洼不平的纹路彰显出岁月的痕迹。

    “时光之旅”——颇为有趣的店名。

    “爸爸,在我眼前没有什么事情能够比这更为火光,我……”女孩打开门,抵住门框咳嗽。

    “我的娜莎小姐,有谁碍着你了吗?”她的父亲那个时候正在组装新的怀表,带着单片眼镜细心地把手中的镊子夹住的齿轮给装上去。

    一身素白色的上衬衣,领口和袖边的褶皱如同湍流之末,势乱实齐,手有些铜臭味,掌心纹路略有粗糙。简单撂拨手指,就能筛选出对凹槽的零件,装到正合适的部位上,这样,又一个能感知时间的装置诞生了。

    女儿的话语逃不出他耳边,心也同样如此。

    “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野蛮人,就是一个过度活跃的野猪,拜他所赐,我裙子不仅染尘,自己独自逛街的乐趣也被丢到下水沟。”

    她的委屈全写在即将兜不住的眼泪上,坐在凳子上看着他的爸爸把那些零件给装好,不一会,水蓝色的双眸又变得爽朗起来,连同着略有活力的唇线,让一旁的帕洛斯长舒一口气。

    娜莎小姐的脾气哪这么容易能放得下,她不断地梳理自己的头发,奶茶涓流遂流入天蓝色的平原,贝壳白色的花褶就坐落在它们的左右,除了那张吹弹可破的脸,待到她抛去较劲的念头,就更诱人怜爱了。

    (假如娜莎的愤怒能够持之以恒的话,对于这事物的本身都足够励志了。)

    她不自觉地将声线收起,可总有股咽不下的感觉,直发牢骚:“要是下次我再看见他一定让他给我好好道歉。”

    “大小姐的身体应该没有大碍吧?”帕洛斯拿出右边柜子底下的药箱,娜莎凑过去,得到父亲的回应——抚摸前额的头发。“有父亲在,我怎么会有事呢?”她举起左臂手肘擦伤的痕迹不算密集,指着说:“除了这里,就没有啦。”

    混着薰衣草味的药液盖住手肘,娜莎向父亲展露出无邪的微笑,沉浸在它和雏菊的花海之中,可一想到今日的窘境,又大失心气,叹气道:“敢直撞我的人,若是他不能给我一个清晰的答复,那么也许要诉诸于宪警局去。”

    他把药箱放回去后,又拿出藏匿在地板下的盒子,边缘上的铜色花瓣与水浪很细致,就连每一个泡沫也清晰可见,盒子只有两个手掌大小,帕洛斯再趁着空暇的时间,向女儿说:“可我觉得,能不顾情况地直撞贵族,也许有所苦衷,即便他这种做法很无礼,可爱的女儿啊,能试着宽恕他吗?”

    她拿起角落一边的书籍,抹去尘灰,拿起手帕掩盖嘴鼻打个喷嚏,坐在一旁的沙发上,思绪许久,抛出一句:“不一定,他的态度我不接受,至少……嗯,至少我得见他,这个毛头小子我总得数落他一番不可!”

    好不容易终于来到霍松先生家里,这个时候已经是过了将近半小时,门板发出的回音得不到招待,这棕毛小子就知道一定要遭殃。

    “拉特利耶,你迟到了。嗯?你一向不是这样,怎么今天换了个作风啊?”霍松先生看着他,露出了不太满意的笑容。

    “先生,这倒霉事我没法说清楚。”拉特利耶很不情愿的抬起自己双手准备挨板子。

    弗特抽出教鞭,往手上就是来两道印,打得他直磨着牙子,脸色也不太好看。

    “现在快点去坐在你的位子上去把板上的题目算出来。”弗特对着他说道。

    拉特利耶灰溜溜的就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去算着这些数来,也管不着刚刚撞倒的小姐,面前的数学更像是离弦之箭。

    对于他来说,其实不过是餐前小菜,咀嚼一会就能咽下消化的事情。当时在拉特利耶的学习范畴里,这种简单的解方程(LaAphépate-suméthe),弗兰格亚人俗称“估字母”(LaSuslyAphépate),当然是对于他们年纪尚小的人才容易理解的读法。

    他把这些方程很快就算完了,这个时候坐在他旁边的莫林悄悄发话:”你这机灵鬼,可不像样,到底出啥事了?”

    “我就……就睡懵了,还在路上撞到……”拉特利耶背后一凉,瞧着刚好才捎了一句给莫林,试图防过先生的耳线,左右晃头扫视一番才觉得没有危险。

    他咽了口水,嘴唇刚想着要嗡嗡动,岁月没能阻碍弗特的视听,人已经背着他伺机而动,教鞭正杵在他的板子上。

    “拉特利耶你在说什么?”教书先生的警告如箭矢般戳到拉特利耶的耳根。

    “没有。”他的头稍微抖抖,证明自己的无辜,只要霍松先生不发觉的话。

    “没有就好,不要帮人家做题,你这滑头,今天怎么不太熟悉了?”先生脸色严肃,又握着教鞭擦拭。“心里面要是有郁着的事情,不妨之后再说。”

    他额头上出了很多汗,比刚才还好些,没喘大口气,又拿出已经作答的板子,白歰的粉痕堆砌在黑漆桦树板子上,没有一丝差错,如果说有什么美中不足的地方,那就是步骤简略,以及他留下的汗水,模糊了粉字的一角。拉特利耶略加摇头说:“没,先生,这些题都挺好做的,我没事,可能昨天着凉,就睡糊涂了。我一看表,晓得已经过了一刻钟,可不敢再耽误,也知道那棍子是规矩,我是心领有愧的。”

    霍松的眼神变得不再觉得令人扎到背,肯定地点头。“这样,嗯,我可放心了。”

    拉特利耶半天没说出几句话,他站在莫林身边很多时候仅仅展现笑意,早上的事情实在是没法说,这还是因为他那张大嘴巴,感觉就能穿墙如鱼,第二天估计玻璃仑斯宫外面的森林猫头鹰都能知道。

    对于他的同学来说,似乎一切如常。因为很多时候,他只是作为旁听,很多时候,拉特利耶看起来都太腼腆,不过正是这个棕发少年,却很有令人眼前一亮的新玩法,每逢午饭之后,还留着小歇时间,大家就会围在他身旁玩“堆石桥”,亦或者“排兵布阵”,要么就玩洛洲象棋或者小锡兵。

    局势对他有利之际,拉特利耶头一次楞在棋盘边,不安和恐惧,以及那张无法拒绝的可爱面容,听到伙伴的催促,由不得从凳子上弹踢,大喊一声:“难不成我今天真这么倒霉?”

    “可你看看,我快无路可走了。”安东尼摇摇头,先生的儿子,也没见过他说这么奇怪的话。“那么我认输,可他却没法再这样下去。”

    大家散去之际,莫林和安东尼站在他身旁,一言不发,却也不好开口。除了抱着手上的教案书,也只能两眉紧蹙。

    这并不能怪他,学者们也在抱怨,旧帝政时期的人们想必聪慧过人,他们总是要深思熟虑才能说出一番话来,富有哲理还要保持语法正确,因为珀里尼士语足足有6种常用动词曲折变位,六种语序,十二种时态,还不包括更高阶的文学阐述。

    在整个下午,拉特利耶不尽力地摆出老年态,挥写一笔潦草字,字母东歪西倒,就像是抗议压在身上的每一担压力,墙上近窗边位置,略有锈蚀的钩子上,挂着先生的浅褐色马甲,浅黄色马裤,没有一点花饰,和拉特利耶的生活显得一样单调。

    珀里尼士语真正能够在拉特利耶眼里,绽放璀璨的光芒,并不是言之凿凿的元老院辩论辞藻、或者能在大雅之堂吟诵出花藤来的诗句,帝国遭不住兵戈的变乱,能够承载这段记忆的,恐怕就只有在那些碎裂的大理石柱之中,以及口笔相传的史书史诗上。

    无论如何,染血的史诗总比冰冷的文字更能彰显它本身的意义,激励着无数懵懂的少年们紧握住有流苏的亚麻制象征,它代表前进。

    比起数字,这位教书先生更享受于口述史书的沧桑,那种沉淀感跟随着书香味一并溢出,带着略有沙哑的声音,却显得铿锵有力。他诉说道:“威瓦斯卢的至高王——阿斯比灵托厄召集了三万五千人,而在鹰旗下的“彰显者”,皇帝亚历山大,二万七千人能征善战的战士们,也在眺望着他们渴望要征服的地方。

    “因为夏日,灼热并没有打消他们的战意,却随着各自的信念而愈发膨胀,一方面,阿斯比灵托厄,他号召族人、朋友,与其站在同阵线上的人们,高举手中的腾旗,期待灵能祝福他们赶走来犯的敌人。

    “而亚历山大,这位年轻的将领,拯救费慕洛斯因于常年内战的人,洛森珀戈因的征服者,以包容和秩序下的荣光,要以剑刃和文笔传播他的理念,他的战士们高举身边的鹰旗,太阳光的照射照着每个团的鹰旗异常闪耀。”

    “先生,若是如此,谁会是正义的一方呢?是获胜的一方,还是......”拉特利耶身子坐的很直,怕是要与石碑比个高低,能支撑起腰身的,是好奇心。

    “看来数学和语言,不如战记要能吸引你啊。”弗特很是高兴,乐呵着翻开下一页。当他回过神来,在这个问题上,他犹豫了,又眉头紧皱,他的两根手指不停地戳打着桌面,这位教书先生年轻的时候,算是当时著名的小道商人,至于为什么称呼他“小道”,据说和他做的买卖一样不为人所知,听别人说,他是个很出色的说客,游走在行会之间。

    “正义的一方——它的理念,不会因一时的挫败而消亡,即便是付出生命的代价甚至化为余烬,它依然存在。它杀不死,也不能被消灭。”他说得很慢,比刚才说得稍微大声一些,盯着拉特利耶和陪在他身边的莫林,又嘱咐道:“如果你们有注意听,请用余下的时间去求证它吧。”

    “这是答案吗?”拉特利耶更加靠近前台。“那么阿斯比灵托厄和皇帝亚历山大......”

    “你先听先生说完嘛,他们所奋战的结果已经成为过去的事情。”莫林拽着拉特利耶的衣袖说。

    霍松先生捏起下一页,说:“别急,我接下来给你慢慢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