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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杀(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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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永靖县所发生的一连串杀人案件,至现在已有十个人死于非命,还有一个人受枪伤住在医院里,这十死一伤的背后,肯定有一桩更肮脏更隐蔽的我们现在还不知道的罪恶在发展。罪犯总是自作聪明,心存侥幸,自以为得计。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终久逃不脱法律对他们的制裁!对目前我们尚不清楚的事实,我不便作太多的表述,我只讲讲案件侦破的进展情况。”江平凡沉静地讲述着,会场顿时严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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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先从五月一日长假第一天的一起马路边无名尸案件说起。五月一日早上,在永新公路支线靠近南梁村的路段上,发现一具无名尸体,是南梁村一个叫做王锁的老汉发现的。我们检查了现场,死者男性,大约四十来岁,身高一米六六,微胖、谢顶。当时的结论是交通逃逸事故,死者是被行驶中的车辆撞死的,死后又被肇事车辆拖地行驶数百米,路面上有拖行过的痕迹,所以受害者面部肌肉全被磨掉,无法辨认死者面目,也不知肇事车辆是个什么车。

    “我们在现场仔细看过,死者紧靠路边,在离死者二百米的路段上,也没有发现紧急刹车的痕迹。说明肇事车是辆小型车,不是拉货的半挂之类的大车。如果要是大型车辆,他在发现撞人后会紧急刹车,而且一般拖行死者一二百米,刹车痕迹是很明显的。从车辙印以及两轮之间的距离,我们判定,肇事车是一辆小型号的车。

    “这样问题就来了,也就是说死者是被一辆小型车辆撞死的。但是,他被小型车拖行数百米,这被拖行的是一个人,小车司机不可能不知道,既然知道了,为什么还要拖数百米远呢?再说,死者是挂在什么地方被拖行的,死者紧靠路边,小型车上哪个部位可以挂着一个人而紧靠路边拖行,最适合的位置是车门,这就不能不引起我的怀疑。我想,他是怎么挂在车门上的?最合理的解释是,死者原本就坐在那辆车上的,他是被人从车上推下来的,他被推出车门后,脚被夹在车门里了,身子就被拖行了一百来米。

    当然,当时只是我自己的怀疑,我没有告诉任何人。

    我在死者的后背衣服上看见了血迹,我让汪槿妍仔细照了照片,我当时还不能确定我的判断是否对,但我当时觉得后背上那片血迹确是有点奇怪。但是,我现在不奇怪了,那是那个开车的人弄上去的。

    当时,车上的另一个人,将受害人打死了,他将死者推了车门,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车门夹住了死者的脚,他就趁势继续开车,将死者拖行了一段路。他正好可以将死者毁容,让人认不出来。所以,他又残忍地将死者脑袋翻了一个身,继续拖行,直到全部毁容。目的达到后,他下了车,抓住死者的后背,把死者抛在路上。所以血印留在死者的后背上。这也不是凶手疏忽大意,而是由于事情仓促,他也来不及多想,只是顺手行事而已。

    后来,我和汪槿妍又去停尸房看过一次,我看见死者的左脚有夹出的伤痕,初步证实的我想法是对的。

    那么我们就可以顺着这个思路继续分析。

    死者和杀人凶手是熟人,杀人者蓄谋已久。可是他为什么要将死者毁容呢,很显然,他不想让人知道死者究竟是谁,这样就充分说明死者不是本地人,而且,极可能是单身。如果是本地人或者有家室的人,公安局发一个认尸启事,很快就能知道死者是谁,似无严重毁容这种必要。

    从死者穿的工作服可以看出,死者是个煤矿工人,而本县小型煤窑,为避免事故之后诸多麻烦,一般不用本地工人,这和我们的分析是吻合的。

    而我说的,死者背后的血迹,有点奇怪,但究竟奇怪在什么地方,我当时没有想通,且待我们后边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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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江平凡这样分析,在座的人交头接耳。

    座中有人问道:“这么说,五一交通肇事逃逸案是个假案了?准确地说,应该是一个故意杀人的刑事案件了?”

    “是的!”江平凡肯定地说。

    “那么请问,杀人凶手究竟是谁?你们目前是不是应该有个比较清晰的眉目了?能不能给我们一个肯定答复?”

    “我可以马上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但不是现在。等我说完以后接下来的几个案件的一些细节和蹊跷之处,我们自然就会知道杀人凶手是谁。这个所谓的交通肇事案是和以后发生的连环杀人案紧紧相联系着的,说的更准确一点,它就是我县连环杀人案的开端。”

    有人默默点头。

    “好吧,我们可以继续分析,”江平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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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从五月三日的旅馆谋杀案说起。

    五月三日早上六点钟,汾都旅馆清洁女工王春花上班时发现另一女工巩细莲被人杀死在其住处317房间。接到报案,我们刑侦科于六点二十分赶到现场。死者巩细莲是睡在她自己的床上被人杀死的,她睡的位置偏右,左边半空,说明有人曾跟她睡在一起,经检查,死者当晚跟人发生过性关系。死者左胸口处有一宽约三厘米的伤口,是一种特制的军用匕首刺伤的,匕首的刀刃直达心脏,受害人当即毙命,没有痛苦和挣扎过的迹象。被子上有一大片被血迹浸染了,细心者可以发现,这是凶手拔刀时害怕血液飞溅,用被子捂住血口造成的。可见凶手是一个杀人老手。

    “在现场检查的时候,我们发现了一些线索,首先是床底下的拖鞋。床底下乱扔着两只拖鞋,一只拖鞋底上有血迹,靠窗的地上有个带血的拖鞋印与之吻合。拖鞋是巩细莲平时穿着的,就是旅馆为客人们准备的那种拖鞋。我们可以这样断定,凶手杀死被害人是在一瞬间完成的,这我们可以从尸检中得到证明,血没有一下子流到地上。这就是说,如果杀人凶手就是被害人的同床者的话,那他为什么要穿着被害人的拖鞋行凶呢,这样做方便吗?而且非要等到血流到地上沾在拖鞋上才肯离开吗?结论是,拖鞋上沾血是后来的事。

    “其次是,我们又发现桌子上的工作服,工作服上也有血迹,但不是喷溅上的。这就怪了,工作服原来是挂在衣架上的,现在它跑到桌子上来了,而且我们在窗帘上也发现了血迹,是从工作服上的血迹蹭上去的。这说明有人穿着这件工作服在凶案发生之后到过现场,但决不是行凶者。这一切都表明,被害人被杀死之后,又有一个人到了现场,这个人穿着被害人的拖鞋和工作服。这个人是谁呢?我们只有一种推断,他只可能是那个与被害人同床的人。这个同床者因为某种原因出去过一会,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我们将在下面说到。正是在同床者出去的这段时间里,杀人者趁虚而入,将被害人杀死了。

    “在317斜对门304有一个旅客,此人五十多岁年纪,此人在凶案发生后的当天早上退房走了。我们检查了他的房间,房间里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被褥就根本没有动过,表明此人一个晚上没有睡觉。我们没有发现其它东西,只在床头柜里找出两个白色的塑料食品袋。我闻了一下,有一股浓烈是脚汗臭味。我断定此人正是杀人凶手无疑,塑料袋是他进入现场作案时用来包脚用的。杀人者害怕在现场留下脚印,但他没有考虑到,包过脚的塑料袋,其脚汗臭味相当强烈,这比留下脚印更容易判断行凶者的身份。

    “重要的是,我们必须首先找到那个与受害人同床的人,但这个同床者究竟是什么人呢?我们在室内拖鞋上发现了煤屑,又在旅馆墙上发现了六指血印。这就是那个与受害人同床的人留下的。我们现在姑且就把这个人称为六指。

    “我将在下面说出事实的真相:

    “事情还得先从五月一日晚上说起。

    “五月一日晚上七点半,清洁女工王春花下班走了,另一女工巩细莲则继续留在旅馆工作,巩细莲晚上就在旅馆住。晚上,宾馆里客人们都休息了,巩细莲像往常一样,劳累了一天了,但她没有休息,她在等一个人来。大约是十点多钟,她从她住的宾馆楼层通道另一端下去,到了第一层,第一层通道的这端平时是锁着的,只有她们倒垃圾的卫生人员有钥匙。她开了这个通道的门,到了院子墙边,墙边上有一个后小门,小门外面是街道,旁边有个垃圾站。小门经常是锁着的,只有打扫卫生的清洁工有钥匙。她开了这个后小门,放一个人进来。这个进来的人,就是我们刚才说的那个六指人。六指人是巩细莲的情人,他是来和巩细莲幽会的。这个人经常来往于旅馆饭店,和一个旅馆清洁工认识并发生关系,进而成为情人,这是件很平常的事。

    当然,六指人究竟是如何进入宾馆和巩细莲幽会的,我们只是上面那个猜想。是不是这样,我们不得而知了,也许另一个清洁工王春花知道。

    不管他们是不是事先商量好的,反正六指人从这个小门进入旅馆,巩细莲把他让回到自己的住室317房间藏起来。他们当然不愿意让人知道他们的事情,他是偷偷进来的。但是,六指不知道,有一个神秘的人正在他后头跟踪他。

    “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神秘的跟踪者是一个半职业杀手,他受雇于人跟踪六指并伺机将其杀死,至于受雇于何人,什么原因和目的我们当时尚不清楚,我们只知道这个神秘杀手在西北某个地方当过兵,他用的杀人工具是一把特制的军用匕首,这种匕首只有西北的军队里使用过。神秘杀手发现了六指人的行踪,并跟随他来到汾都旅馆,巩细莲将六指人藏在自己房间的事并没有逃得过他的眼睛。这是一个杀死六指人的千载难逢的好时机,所以杀人者决定在这家旅馆住下来以实施他的杀人计划。他的住宿登记姓名叫吕存义,用的是假身份证,真正的吕存义是HEB省涞源县乡下一个身患严重哮喘病的快六十岁的老人,杀手的年龄顶多不过四十五岁,所以杀手是化了装的。黑夜里服务员没有能认出他的本来面目,为了选择合适的房间以便于监视六指人,杀手选择了317的斜对门304住了下来,他让304房间的门开一条小缝,他就从门缝里监视317的一举一动,并等待时机。

    “317的巩细莲和六指人浑然不知大难临头,他们大约在十二点左右入睡,他们将衣服全脱了,就睡在巩细莲床上同一个被窝里。凌晨四点多的时候,六指人起来小解,(这就是我上面说过的原因,过四十岁的男人大都有这种通病。)房间里的灯虽然灭了,窗外微弱的灯光照在地上,屋内可以勉强视物。因为对门就是厕所,六指人没打算穿衣服,但他怕着凉,他下地后趿了巩细莲的拖鞋,走向门前,顺手从衣架上拿下巩细莲的工件服披在自己身上,并把巩细莲的工作帽也戴在头上,然后开门上厕所去了。

    “我们在事件发生后询问过另一个清洁工王春花。她向我们证实,她第二天进门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穿上她的工作服,她说巩细莲是个爱整洁的人,工作服总是挂在里边自己的挂衣服的地方,而我们现场看到的却是,那件工作服放在里边的桌子上,而且上面沾了血迹。工作帽也扔在桌子上。所以,我们确信,六指人穿了巩细莲的工作服,戴了巩细莲的工作帽。

    “好了,我们接着说。住在斜对门的神秘住客一直在等待时机,密切注视这边的动向。也许是他听见了门响,就着门外楼道里微弱的灯光,他又从门缝中看见了身穿工作服头戴工作帽的六指人出门的背影。但他认错人了,他误以为这个上厕所的人是巩细莲,他要下手的对象此时正在317酣睡,而317的门这时是虚掩着的,这正是他实施杀人计划的绝好时机,岂能错过。于是,他就在这时窜进了317房间,他是光着脚进来的,为了避免留下痕迹,他的脚已事先用塑料食品袋包起来了,特制匕首就持在他的手中,进入317时甚至没有发出一点声响,即使有点声响也不碍事,睡在床上的巩细莲会以为在她身边活动着的是他的情人,所以,当凶手走近身边向她举起屠刀的时候,她仍流连在甜蜜的睡意里。她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走上黄泉之路,结束了她的生命。好在她没有觉出痛苦就离开了这个只会给她带来烦恼的世界。行凶者是个老练的杀手,他照准心窝一刀制命,之后他用被子捂住血口将匕首拔出。这一连串的动作是在一个极短的时间内完成的,之后,凶手很快离开作案现场,悄然退回到自己的房间。他仍将317的房门虚掩,一切如初。

    “六指人解完手回到317,起初他可能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他回到房间,也没有将巩细莲的工作服放回原处,而是穿着工作服回到他和巩细莲睡着的床前,转身脱下工作服,将工作服放在床头的桌子上,然后又要钻进被窝里。他脱工作服的时候,巩细莲的鲜血已经从床上流到地下,所以他的一只拖鞋上沾了血迹,工作服上也沾了床头的血迹,他转身的时候,又将工作服上的血迹蹭在窗帘上。

    “六指人当然很快发现了巩细莲已经死亡,而且,他立即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危险,凶手杀错了人,杀人者的目的是他,此地不能久留,无论是死者还是那个杀手,都对他不利。他当时是什么反应,我们只知大概,就是虽然惊慌却也镇静。接下来的事是这样,六指人当即决定马上离开现场,至于巩细莲是否有救,他根本想都没想。巩细莲只是挣他的钱,他们之间并没有过其它的或者诸如感情上的约束。

    “六指人多次来过这家旅店,对那里的情况比较熟悉。他很快穿好衣服,悄然走出317,并将房门关好。他不敢走前台楼梯,她从三楼通道另一端走下一楼,楼内静悄悄,此时大约凌晨四点钟,旅馆尚未开门,工作人员正在睡觉。

    而一楼这端的门是锁着的。他清楚这里的情况,因为天热,通道的窗子是开着的。他就从通道的窗台上跳到院子里,院子里也没有碰到什么人,旅馆里的工作人员并不关心院子里有什么响声。翻过墙头就是大街,就这样六指人很顺利地爬上墙头逃离了现场,但是,慌乱之中,他将自己的六指手印留在了旅馆院子的墙上。”

    会议室里,人们都松了一口气,互相对视着,点头表示同意江平凡的分析。

    “至于六指人为什么不从后小门出去,是因为后小门对着的那边的楼门已经锁了,后小门也锁了,他进来的时候,有巩细莲带着,可以不通过前台进入巩细莲的宿舍,出去的时候要巩细莲开了那边的楼门送他才能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