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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躲在远处土坡后的亚当萎缩地探出头,看到倒在地上的巨人,惊得嘴巴都合不拢了。

    胸甲的撞击处,已经有些微微下陷。精灵甲的防护力度极强,竟然被剑柄撞变了型,可见拉奥的巴掌力量究竟有多大。

    厉风行随意地坐在地上,用一个舒服地姿势等待胸口的疼痛逐渐减缓。

    他完全想不到自己能够单独击杀一个巨人。如果不是莫名其妙得到了这套兼顾轻便和防护力度的精灵装备,现在可能已经成为了肉饼了。

    亚当谨慎地挪到了巨人身边,确定他真的死了,用劫后余生的惊喜语气喊道:

    “你真的杀死他了!老天,我第一次看见有人能单独杀死一个巨人!”

    说完他兴奋地从腰间拔出匕首,开始割巨人的大脚趾,一边割一边唱道:

    “从南方到来的英雄。

    穿过迷雾的海峡和晨风的沼泽,

    他挥舞着长剑,

    喜欢将巨人戏耍。

    他抓过猛犸斗过龙,

    发誓将巨龙奥杜因赶回神域。

    …………”

    听着亚当难听的歌声,厉风行从地上站了起来,忍不住问道:

    “我就想问两个问题,第一,你唱的到底是什么?听得我浑身难受。第二,你割巨人的脚趾头做什么?”

    亚当抬起光头,给了厉风行一个灿烂的微笑:“这是你让吟游诗人为你做的诗歌,那天在母马横幅,不知有多少人听过你事迹改编的歌曲?你忘了吗?”

    亚当这么一说,厉风行顿时觉得一阵恶寒。曾经自己从来没有在醉酒后做过如此荒唐的事情,山姆的酒究竟有什么魔力?

    由于奥拉的大脚趾已经被砍了一半,亚当并没费多大力气就割了下来。

    他举着巴掌大的脚趾兴奋的观赏着,丝毫不嫌弃脚趾上沾满了污垢和长着令人恶心的粗糙老皮。

    “巨人的脚趾可是上好的炼金材料。卖给炼金师可是不少的一笔钱。”亚当兴奋地说着,将还在滴血的脚趾放进了储物袋里。

    厉风行缓步走上前,从拉奥身上拔出了精灵剑,在阳光的照耀下,剑身反射出金色的光芒,经历了一场恶斗,剑身竟然连一个缺口都没有。

    不愧是拉奥都要收藏的东西。

    将剑身上的血擦干净,别回了腰间。厉风行看着拉奥腰间围着的肮脏猛犸皮,生怕随时会蹦出一只碗大的跳蚤。于是对亚当说道:

    “你搜搜看,拉奥是不是将传送石放在了兽皮里。”

    亚当于是老老实实地翻找起兽皮,直到整个人都快被盖住了,才钻了出来,手里举着一个灰白的石头兴奋地喊道:

    “找到了!我们赶紧去传送门离开这里吧!”

    “你是说传送门在拉奥的洞穴里?”厉风行在这时终于可以静下心想想事情的来龙去脉:

    “这根本不合理,为什么拉奥的洞穴里会有一个传送门?这明显是让别人去偷东西吧?而且传送石又是从哪里来的?”

    “这……”亚当一下子被问住了,他摸着光头,思索了半天解释道:

    “世界上的事情就这么凑巧,你看拉奥的身材,就算有人想偷东西,也会被他揍扁。因此他根本不怕人去偷东西。

    传送石是你向山姆•圭文要的。当时你在酒馆里又唱又跳,向众人拍着胸脯保证杀死过很多巨人,有人说起拉奥的收藏,你就非要去探宝,山姆就给了你这颗传送石。”

    说到这里,亚当盯着厉风行露出了奇怪的表情:“你当真一点都不记得了?”

    又是山姆•圭文。

    厉风行感到有些恼火。一次巧合叫巧合,一连串巧合就叫安排。只不过这其中有太多不合理的地方,但自己一点记忆都没有,虽然觉得不对,也说不清楚究竟有什么问题。

    “那么你当时为什么会答应做我的向导?就为了500金币?”

    “那是当然。”亚当正色道:“虽然行程很危险,但跟着你这样强大的冒险者,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好吧,我们走。”厉风行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现在想什么都没用,只能跟着亚当走一步算一步。

    巨人的洞穴很大,中间有一堆由大树架成的火堆,熊熊烈火将整个洞穴照得及其明亮,闷热得如同蒸笼。

    拉奥睡的地方是由一整张猛犸皮铺着的地毯,上面悬挂着猛犸像的胸骨。

    一个巨大的箱子放在洞里凸出的岩石上,厉风行身上一套精灵的装备,不用说就是从箱子里扒出来的。

    而在洞穴最深处一块平坦的岩石上,刻画着奇怪的线条和符文,组成了不规则的圆形。

    亚当跑到图形旁,将传送石放在了正中央。银白色的光芒流淌出来,像水流一般淌满了整个图形,然后一人高的蓝色光球,就出现在了图形上方。

    厉风行浑身都冒出汗,这个地方热的让人无法忍受,于是迫不及待地问道:

    “这就是传送门?穿过这里我们就会回到雪漫城?”

    “怎么可能?穿过这里,我们还有很长的路程要走。”亚当显得有些兴奋:“我们快进去吧,别耽误时间了。”

    亚当的态度让厉风行有些无语,他盯了亚当好几眼,才转身进入了光球里。

    四周的一切都变得如水般荡漾,在模糊逐渐变得清晰后,厉风行就已经身在一个小村庄里。

    村庄建的很奇怪,在一处巨大的悬崖边上,远处全是层峦叠嶂的山脉和森林,村庄就像在绿色海洋里的孤岛。

    几十个金黄圆顶的草屋排成两排,沿着悬崖的坡度逐渐向上依山而建,仅有的一条石板路,将村庄一分为二,通向远处幽深的树林。

    村庄里行走着许多穿麻布衣的人,一切都很正常。但是厉风行很快冷汗就流了下来。

    多得数不过来的鸡,分布在村庄的各个角落,而且完全不怕人,厉风行想要挪动脚步,鸡就凑到人的脚下,稍微蹭着一点就发出尖锐的鸣叫,然后引来村里人警惕的目光。

    这分明就是碰瓷!

    “这个世界的创世神一定是只鸡!”

    厉风行暗自抱怨着,如此荒诞怪异的一幕,让厉风行很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等到亚当的身影出现在身边,厉风行指着满地的鸡问道:

    “我们来的时候,是怎么穿过这里的?”

    “当然是走过来的。”亚当摸着光头,有些奇怪地说道:“来的时候并没有鸡,怎么突然有了这么多?”

    “你确定没有带错路?”厉风行有些恼怒。这个村子比溪木镇大了很多,村民也多了很多,看他们的样子,似乎和溪木镇一样,把鸡看得比命都重要。

    被全溪木镇的人追杀,已经让人不寒而栗,如果被这个村的人追杀,究竟是多么浩大的场面?

    “你去把鸡赶开,我们才好离开这里。”厉风行对亚当说道。

    似乎只有这个世界的人,才不会因为伤害了鸡,而受到围攻。让亚当去驱赶鸡群,是最好的办法。

    亚当似乎没有听懂厉风行的话,站在原地一脸茫然的样子。

    “为什么要去赶鸡呢?我只是给你带路的。”亚当抱怨道:“你又不是没有杀过鸡?干嘛要让我去,我不明白。”

    当然自己并不是怕鸡,而是怕这个世界的人无厘头的暴起杀人。被整个镇的人毫无道理的围攻,这纯粹是一个梦魇。

    自己在母马横幅失去意识之前,的确谈论过巨人和溪木镇的鸡。

    想不到吹过的牛,正在一一变成现实。

    厉风行盯着亚当,奇怪得问道:“关于鸡的事,是山姆•圭文告诉你的?”

    “不是,是你自己说的。”亚当摇摇头:“你在母马横幅里给所有人说,在溪木镇连斩10只鸡,要让吟游诗人把屠鸡事迹写进诗歌里。”

    “好吧,我明白了……”厉风行为自己做的荒唐事感到脸在发烧,同时他盯着亚当,嘴角挂起一丝冷笑。

    他将盾牌从腰间解下来,左手提在面前,右手握住长剑,半猫着腰,大喝一声:“跑!”

    不等亚当有所反应,整个人快速奔跑起来。

    顿时整个小村鸡飞狗跳,村民们从草屋里跑了出来,看着厉风行横冲直撞,于是不约而同地发出愤怒的喊叫。

    似乎还嫌不够乱,厉风行飞速地向山路尽头的森林里跑去,同时挥舞着长剑,所过之处的鸡都被斩落在地。

    这下捅了马蜂窝了。村民们怒吼着,咒骂着,纷纷返回屋里拿出了草叉,菜刀,木棍等武器,黑压压地一片从草屋里涌了出来,誓要将杀鸡者碎尸万段。

    但厉风行早的身影早已经没入了村口森林的深处,只剩下亚当大呼小叫地,被愤怒的人潮淹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