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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战争

    只见这男爵头顶鹿角,全身被鳞甲包裹,手部不应该称手,应该说是爪才对,三根利爪,手肘关节处被羽毛所包裹,嘴部则是像鸟一样的尖,眼睛是鹰的竖瞳。

    这样的形象,完全是把各个动物的器官缝合到自己身上,替换了自身的手,脚,皮肤,嘴巴等。

    能让小孩子看了就哭出来的形象啊。

    同话平静的评价:“这是……”

    “炼金术,生命缝合?”

    炼金术是魔法的分支,或者说,魔法就是分法术和炼金术这两派。

    法术是内物,炼金术是外物。

    像是制药,制器,发条机关,都属于炼金术的一种。

    男爵那像鹰一样的眼睛看向这边:“首都来的,见识就是广博。”

    “我欲亲率军队出征,法师要一起来吗?”

    同话道:“当然。”

    绕了一圈又绕回来了。

    不过,出征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不是一拍脑袋就行的。

    需要有相当的组织力,需要准备足够的粮草。

    所以还有一点时间。

    同话这些日子照例在研究发条机关。

    顺带一提,他回蓝星的时候,几天了,看见同桌王华和李文平一直是鼻青脸肿的。

    好惨。

    话说,真不是他要坑同学,特么谁也想不到这能输啊!

    所有人都认为稳赢的,同话也不例外。

    还好,虽然看上去很惨,但还没挂。

    发条机关也是照例没什么收获,出征的准备倒是完成了。

    这一次出征,同话又拿到了十金,把三金的欠款还了,还剩下七金。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已经是巨款了,但对于魔法师来说,就是什么都买不起的钱。

    这一次出征,依然是三百六十人。

    三百农奴,五十士兵,十个骑士,和上次一摸一样。

    用男爵的话来说,就是要用同样的方式,洗刷耻辱。

    同话是理解不了啦。

    如果是他的话,输过一次之后就要全力以赴。

    不但是黑森镇,还要命令麾下的骑士出兵,还要向上一级的封君子爵请求支援,凑个两千人,进行两千打一百了。

    不过,男爵明显是不知道什么叫稳如一条老狗。

    他集结更多兵力的建议也被拒绝了。

    没办法。

    不过这一次出征的好处就是,有马车了。

    男爵乘坐马车,同话也跟着沾光。

    虽然人数一样,但男爵所携带的骑士都是精锐近卫,还有一些进行了生命缝合的炼金术,拥有超凡体魄,或类法术能力。

    顺带一提,骑士分两种,一种是获得骑士领的,是法师帝国最小的领主,一种是没有获得骑士领的,只有一个头衔。

    很显然,获得骑士领的只是少数,大多数都是服务于贵族,混口饭吃。

    但偶尔也有晋升的机会。

    比如这一次。

    男爵就许诺了,作战最勇猛的骑士将会获得敌人的骑士领作为回报。

    这等许诺,立刻就刺激到了骑士们,至少骑士这一等级是士气高涨。

    经典重视骑士,不重视士兵农奴兵。

    以同话的观察,男爵是把士兵和农奴兵都当成凑数的了。

    不过在这个时代,铁皮罐头确实是可以在战场上大杀四方,更别说经过魔法改造过的。

    重视骑士而轻视士兵,也不是没有道理。

    或许也正是这一支力量,导致这一次的路况更加恶劣。

    意识到正面交战将会惨败,所以不止要面对原来的糟糕路况,还要面对人为的障碍。

    伏倒的树木,堵路的巨石,毁坏的桥梁等。

    看着众人一二三的搬开巨树,同样坐在马车里的男爵饶有兴致道:“如果你是骑士孙宇,你会怎么做?”

    同话愣了下,才知是在问自己。

    “高冷男神”做久了,一直都是小透明的待遇,还有点社恐,对别人的问话不敏感。

    同话想了一下,才回答:“也会这么做吧。”

    男爵道:“怎么做?”

    同话答道:“破坏道路,延迟进军,寻找战机。”

    男爵道:“所以,我不会把战机给他。”

    虽说没能派出更多士兵,但是男爵也并没有重复军务官的错误。

    缓慢行军,让士兵多休息,行军几天之后就休息一天。

    确保补给,带上足够的粮食和水,并且先一步在道路上埋设储粮点。

    多派斥候,使得伏击,已是不可能。

    同话也明白这一点,如果把他代入对面骑士思考的话……

    同话道:“要是对方始终避战呢?”

    男爵道:“不可能。”

    同话问:“怎么不可能?”

    男爵胸有成竹道:“始终避战,就烧他们的屋子,毁他们的麦田。”

    他似笑非笑:“要知道,我们,可是在向村庄前进。”

    这么狠!?

    烧屋子,连同屋子里的东西一起烧掉,这就已经很致命了。

    想想就知道这会有多麻烦。

    到了冬天没房子是要命的,更别说里边的东西也有很多生活必需品,比方说锅碗坛子衣服等。

    毁麦田就更狠了。

    现在这个时日,补种粮食早已来不及,要是麦田被毁,除非明年不吃饭了,不然铁定饿死。

    这样一想,确实是不得不战。

    还必须要在敌人抵达之前。

    同话放心了。

    男爵则依然执行着缓行军的战术,十几天的路程走了二十几天还没走到。

    终于,在抵达目的地之前,敌方的骑士,孙宇不得不露面了。

    双方会猎于森林的边缘。

    战场的地形是一片宽地,宽地前方则是森林。

    只见他骑着战马,在宽地上,男爵军队的前方绕了一圈,然后进入森林。

    见此,同话进言:“逢林莫入啊。”

    这一看就有问题。

    但这一次,两人的看法却并不一致,男爵并没有采纳建议,只是下令:“进攻。”

    当然,他也有自己的考虑。

    在下令时只是命令一百农奴兵往前冲。

    剩下的两百农奴兵,五十士兵,只是充当了驱赶者的角色,并不进入树林。

    十名骑士更是坐在马上,一动不动。

    该说果然吗?

    果然是计谋。

    不一会儿,林中就传来了喊杀声,随之而来的还有浓烟,火焰!

    放火烧林!

    同话伸出手摸空气,测了测风向,然后皱眉:“现在的风向,是由北向南吹拂,对我们不利啊。”

    何止不利,这样的风配上林,火焰劲往自己这边烧,怎么打,没法打。

    如同话所想,一百人很快就败退出来。

    士兵砍了个跑的最快的,命令逃出来的人重新整队。

    然后,男爵下达了残酷的命令:“连同士兵一起,三百人一同压上!”

    虽然大火燃烧,风向不利,但己方拥有压倒性的兵力优势。

    在硬碰硬的战斗中,兵力的优势体现出来,渐渐掩盖了风向的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