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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在虫界的日子:金眼蜈蚣

    南木索捂着左下眼,委委屈屈的站在帐蓬边上,看着常之华拉着那个女奴进去,不由得摇了摇头,向章杰道:“这就是一个母老虎,你怎么选了这么一个手下啊?”

    章杰看了一眼帐蓬,突然向着南木索的身边一凑,小声说道:“你不觉得母老虎别有滋味吗?”

    南木索裂着嘴向后,说道:“我没有你那么重的口味。”

    章杰又缩回身子,站直了之后,一脸淡然的道:“那是你不会欣赏,当她发怒的时候,那是一种……。”

    “一种挖我眼睛的滋味!”南木索怨念无比的说道,眼看章杰还要争辩,他急忙道:“我们还是算了吧,我去边上坐坐吧,这一个小时之内不要打扰我,不然我的眼睛就长不出来了。”南木索就要到了升级的时候,所以才把自己的眼睛给送出去一只,现在就等着去长出来了,但是这段时间,有任何一点小的打扰,都会让他的升级失败,眼睛也没有办法长出来,本来他的帐蓬是特意购置的,配有避虫香气,只要坐在里面,就能让虫子无法进袭,可是现在帐蓬被常之华给占了,他没有办法,只能在帐蓬的边上待着,不过有了章杰放哨,他倒也放心。

    帐蓬里面常之华不敢相信的看着那个女奴的身体,青痕交错,伤疤累累,让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常之华咬牙切齿的道:“早知道就再挖一只他的眼睛了。”她顿了顿又道:“你叫什么名字?”

    “过去种种,都已死亡,我已经没有以前的一切了,名字也是一样。”女奴平静的说道:“我在南木索手下的时候是2号,现在跟着您,就请您赐名好了。”

    如果是一个现代人,很难理解女奴的心理,但是常之华是古代人,倒是很懂女奴为什么不说以前的名字,因为北齐也有很多贵族沦落成女奴,为了不给家族蒙羞,所以从来不提自己的过去,所以常之华犹豫一会,就:“我看你肩膀上有一块朱砂痣,那我就叫你丹娘好吗?”

    “丹娘谢过主人。”女奴没有一丝犹豫的向着常之华一礼,常之华急忙把她扶了起来,就取了一件衣服给丹娘穿上,常之华的储物空间里放着丁颖帮她兑换的女子作战服,丹娘本来穿得东西都是为了取悦南木索的,根本就没有办法战斗,而她的武器和战斗时候穿得衣服都在南木索的手里,丢了一只眼睛的南木索振振有词的说道:“那是他的战利器,刚才讲条件的时候没说,所以绝不出让,除非用一只神目族的眼睛来换,常之华眼看南木索耍无赖懒得和他废话,就把刚才缴获的东西都从章杰那里要了过来,带着丹娘进来武装了。

    常之华把武器都拿出来,说道:“你以前是什么职业,喜欢用什么,自己挑吧。”

    丹娘说道:“我以前是队里的侦察兵,兼近战火力输出,喜欢用冲锋枪。”

    常之华立刻把自己才到手的两只M3送过去,说道:“这个行吗?”

    丹娘拿起来试了试说道:“也还可以。”常之华指着那些武枪说道:“你再挑吧。”丹娘看她是认真的,也不再客气,就又拿了两把战术刀,一堆手榴弹和一支格洛克手枪,常之华看她挑完了,就又挑了一只M16做为自己的主战枪,其余的都收起来了,丹娘由于不能再使用储物空间了,所以把常之华又把那些缴来的干粮也给了她,只怕一但双方冲散了,她会饿肚子。

    收拾好了常之华就探头从帐蓬里出来,章杰听到声音回头道:“你睡一会吧,那小子还要一会才能恢复过来。”常之华就道:“那我和你换班吧。”章杰摇了摇头,笑道:“不用了,我也不累。”说完抱着枪缓缓的围着帐蓬转了起来。

    常之华微微一笑,退回帐蓬里,拍了拍丹娘道:“我们睡一会吧。”丹娘犹豫一会,说道:“要不要我出去替换队长?”常之华摆手道:“不用,那么一会,他也累不着。”

    常之华扯着丹娘躺下,闭目养神,丹娘却是睡不着,她进入轮回世界已经有五年了,被南木索控制就有三年,虽然现在还是奴隶的身份,但是总算不用再被男人淫辱了,这让她的心里安稳了许多。

    听着身边常之华均匀的呼吸声,丹娘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的守护这个女孩儿。

    章杰抱着枪正在来回的走着,突然他脚下一凝,转身回来,向着南木索看去。

    盘膝坐在帐蓬边上的南木索本来平静的没有一点动静,这会他的身上突然迸发出来一道道金色的光华,一颗颗金色的光点在身上游走,不停的相互吞噬,当吞噬大了的时候,就向着脸上游移,而被挖了眼睛的那个眼眶里,开始探出触手一样的神经元,等待着光点到来,好进行捕捉,而他的额头中间部位,在一点点的裂开,触手一般的神经元就像胆怯的蛇一样,一会向外探探头,一会又缩了回去。

    随着那些光点吞噬,一个个的变大,一股能量从南木索的身上冲了出来,章杰感应到之后,不由得狠唾一口,向着帐蓬叫道:“之华!之华!”

    常之华听声而起,丹娘已经先冲出去了,手里抓着两只M3左右分开,围住了一个半径的方位,不管有什么人冲过来,都会被笼在她的射程之内。

    常之华跟着出来:“怎么了?”

    章杰恨恨的指了指南木索道:“这个家不是晋级五眼,是晋级六眼,这个动静太大了,会招来‘食目蜈蚣’的,我们危险了!”说完狠唾一口道:“怪不得他要和我们合作,这么大的动静,就是他躲在帐蓬里,也会把虫子招来的。”

    就在章杰说话的工夫人,草丛里传出来嗦嗦的响声,一片片的荒草好像被铲车推着一般一层层的倒下,一只只金光闪闪的大蜈蚣向着他们这里爬过来。

    这些蜈蚣生得古怪,它们的身体长约一米一,身体下面生了一千一百一十只长脚,而每只脚相对位置的上方又生了一千一百一十只短脚,这些脚的脚爪心向上,中间托着一颗亮闪闪的眼睛,而蜈蚣的头上却再没有眼睛,除了头上的两根长触须之外,尽是短短的茸毛一样的小触须不住的摇晃着。

    章杰恨恨的骂了一声,丢了卡宾枪,抱起南木索送到了帐蓬里,然后取出AA12,叫道:“我在前面,丹娘在后面,之华进帐蓬阻击。”

    常之华尽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抓起章杰丢下的卡宾枪飞跑进了帐蓬里,把M16和野鹰四的子弹都装好,放在了手边上,透过帐蓬的缝隙向外看去。

    蜈蚣爬到离着帐蓬二百米左右就停住了,每只蜈蚣都暴躁的摇动着头上长长的触角,嘴里滴出黄色的液体,当液体滴落到地上的时候,草皮立刻被腐蚀成灰,就连地面都被腐蚀的出了一个一个的小坑。

    章杰向着丹娘叫了一声:“掩护我!”说完飞身向前跑去,丹娘立刻向着帐蓬里伸手叫道:“主人,把M16给我!”常之华立刻把枪丢了出去。

    章杰跑出去一百多米之后,取出一个铁罐,向着草地上喷去,一层乳白色的液体被喷了出来,黏黏的落在地上,一股刺鼻的气味冲了出来,章杰就拿着那东西绕着圈跑,喷出一个圆来。

    蜈蚣闻到那气味之后,厌恶的纷纷后退,常之华不由得长出一口气,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她身后的南木索身上的能量气息又是一冲,常之华回头看去,就见南木索被她挖出来一只眼睛的眼眶里,伸出来的神经元已经捕捉到了一个光点,拉进了眼眶之中,而随着光点的进入,一个眼睛就开始慢慢的成型了,

    常之华看到随着眼睛越来越成型,南木索身上溢出来的能量就越来越大,不由得暗叫不好,端着野鹰四探出了帐蓬,她用枪的能力还是差劲,这会不容有失,所以还是用上了弩弓。

    果然;外面本来已经被白色黏液逼得向后退的蜈蚣又开始躁动起来,其中一只长约两米的大蜈蚣猛的向前一窜,前半身就从白色黏液上面跃了过去,后半截却是落在了白色黏液上面,立时间白烟飞起,大蜈蚣的后半截甲壳被腐蚀的发黄变脆,一片片的向下脱落,大蜈蚣疼得就在地上翻滚着,虫子大多不会发出声音,这只蜈蚣虽然大,但也没有进化出发声器关,因此只是在地上滚着,却不发出声音,它翻过的地面都被得压得平了。

    章杰向前走了几步,端着装鹿弹的AA12对着大蜈蚣的脑袋就是一枪。

    轰的一声大蜈蚣的头就被打碎了,但是大蜈蚣却并没有死去,它那些向上的脚爪一齐向着章杰罩过去,一千一百一十道光束同时发射,向着章杰激射过来,食目蜈蚣又称金眼蜈蚣,除了近战强悍之外,那一千多只眼睛里发射出来的金光等同于激光,足矣击杀任何生命,威力几乎可以和《西游记》里的多目怪相比美了。

    但是金眼蜈蚣的激光射程也有极大的缺陷,就是射程太短,最远的射手,也只能射出五十米左右,和手枪的射程差不多,这只大蜈蚣的半截身子章杰放出来的白色黏液给腐蚀的烂了,痛苦的几近发疯,所以不顾一切的发射了光束,章杰看到那些手举起来之后,立刻后退,他和那蜈蚣本来就有七、八十米的距离,这会再退就有一百多米了,金光疾射,虽然是大蜈蚣拼命发射出来的,但是也只多射出来五、六米就停住了,从空中落到了地上,把地面给打出无数的小洞,升腾起一股股的烟气。

    章杰冷哼一声,端枪刚要打,在他身后传来一声:“让开!”章杰下意识的一闪身,一声枪响,子弹射进了大蜈蚣的身体里,从它的残体头部进去,一路从尾部出去,却是丹娘的M16,精准的射击,不由得让章杰回头看了看她。

    大蜈蚣的死让其它的蜈蚣安静了许多,但是南木索身上的能量外泄的厉害,那股气息就像是美味佳肴一样的吸引着这些蜈蚣,章杰和丹娘都知道,一但南木索接着晋级,长出第五只眼(算上被常之华挖掉的那一只,实际是第六只眼)那力量就会外泄到顶峰,这些金眼蜈蚣到时候会被刺激的失去理智,那样一来,白色的黏液就拦不住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