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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树林里的尸体(下)

    “躺着个人?”

    借着火光,埃里克终于看清了那让阿历克斯尖叫的东西,并不是什么陷阱里的兔子,而是一个躺在地上的人,准确来说,应该是一具尸体。

    “别害怕阿历克斯,这人已经死一段时间了,”埃里克强打精神,蹲下身来:“你看,这地上的血都干了。”

    阿历克斯终于缓过神来:“这人是谁?这地方怎么会有具尸体?”

    “不知道,而且他这张脸怎么看起来这么奇怪?他看起来不像是个拉泰人。”

    “确实不像,拉泰哪有人长这么一张脸的,还留这样的胡子?”

    “你看这把刀,”阿历克斯从旁边捡起一把刀:“这刀上面满是血迹,而且这形状太奇怪了,这刀身怎么是弯的。”

    “弯的?”埃里克接过刀,仔细检查一番:“弯刀、弯刀,我想起来了,我之前听康纳德说过,库曼人用的刀跟我们不一样,他们用的就是弯刀。”

    “你是说这人是库曼人?怪不得他长得这么奇怪,可我听说他们不是远在东方吗?怎么会跑到拉泰林子里了?”

    “不知道,你问我,我问谁去?不过我觉得此地不宜久留,他看起来像是被别人杀死的,杀人的人可能还没走远,咱们最好快点走。”

    听了这话,阿历克斯慌忙举着火把四下张望,生怕有人会从背后突然袭击自己。

    埃里克扔下弯刀:“不管怎么样,咱们先回到路上再说。”

    “好!既然如此,那就赶紧跑吧。”

    话音刚落,阿历克斯就一个箭步冲了出去,埃里克愣了一下才跟上去:“别跑这么快,等等我。”

    阿历克斯说是跑到路上,结果他一直跑到西门营地那,远远的能看见站岗卫兵了,才终于停下脚步。

    埃里克喘了口气:“刚才那具尸体,你回去后千万别跟其他人说,特别是跟你们一个队的其他人。”

    “你什么意思?埃里克,发生这么大事了,难道你不准备去报告吗?”

    “报告个锤子啊报告?你是有多健忘?你忘了去年那件破事了吗?”

    埃里克这么一说,阿历克斯想起来了,去年秋天的时候,也是在拉泰的另一片林子里,两人在伐木路上发现了一具商人的尸体,看样子是被强盗打劫了。

    当时他们还年轻,没经历过这种事,两个人选择老老实实去城里上报。

    结果那群吃干饭的士兵,调查了几天都查不出个线索来,最后为了交差,居然选择一口咬定是他们俩干的。

    埃里克和阿历克斯百口难辩,毕竟当时是在荒郊野外,周围也没有其他人能帮他俩作证。

    最后这件事差点就生米煮成熟饭了,士兵们都准备把他俩移交给法庭了,甚至连康纳德都准备再招个新学徒了。

    最后还是见习神父布莱恩出面作保,他俩才被释放,这件案子最后也不了了之,到现在都还是个悬案。

    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他们俩现在一想到这件破事,依然是忍不住的恶心反胃。

    “你说得对、你说得对,俗话说的好:一朝被蛇咬,还十年怕井绳呢,我再也不去报告了。”

    “这就对了,这件事你千万不能跟别人说,否则又要多生事端了。”

    “放心,我保证把它烂在肚子里。”

    “那就好,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那群无能的拉泰官员在去年亲手种下种子,终于在现在结出了一颗苦果。

    如果埃里克和阿历克斯能看到未来的那些悲剧,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做出不一样的选择。

    两人在西门营地门口分别,埃里克一路上都低着头走路,尽量不让自己去看那群士兵的眼睛,生怕他们看出自己的心虚来。

    紧赶慢赶的,埃里克终于在晚上十点前赶回了食品店。

    一般情况下,如果康纳德派埃里克出去干活的话,那就意味着今天店里的事就不用他管了。

    果不其然,埃里克先走到门口,看见招牌已经被取下了,然后又赶到地窖里翻看账本,结果发现今天的几十件生意,康纳德已经全部记好了。

    埃里克长舒一口气,随后他检查下各个门窗是否锁好关紧,简单洗漱之后就上床睡觉了。

    虽然这两天实在是热闹非凡,但埃里克还是强迫自己尽量不去想这些破事,好抓紧时间多睡一会,因为明天肯定会忙得要死。

    事实证明,结果也确实如此。

    时间很快到了第二天,这一天不光是埃里克和康纳德,整个拉泰的大部分店铺都忙得要死,因为明天不仅是星期天,还是士兵大队长巴纳德的生日。

    士兵大队长巴纳德自不必说,虽然他本人一向厉行节俭,不喜欢那些奢侈的东西,但是宴会还是必要的,所以埃里克他们少不得忙。

    至于说星期天,这跟波西米亚的习俗和法律有关。

    在波西米亚,法律规定,每个星期人们都是六天工作,一天休息,星期天就是休息日。

    在这一天,农民可以不用下地干活了,磨坊里的工人也不用再待在磨坊里磨面粉了,甚至连我们开头讲过的那些侍从都可以放松一天。

    但对于像埃里克这样的店铺学徒来说,其他人的放假就意味着他前一天要忙翻天了。

    因为拉泰是一个商业城市,所以很多人都会趁着休息天来这里采买物资。

    人们会去到裁缝那给自己修补衣服和鞋子,去到皮匠那买几张兽皮,去到铁匠那给自己家里买几根钉子。

    而食品店在这一天总是最热闹的,因为民以食为天,无论穷富,大家总归是要吃东西的。

    这可就苦了埃里克了。

    星期六这一天他都忙得要死:去面包师那取面包,去猎人那拿肉,等等一大堆事,忙得埃里克是焦头烂额的。

    好不容易熬到日落关门了,埃里克还要负责记账,要命的是今天的生意还特别多,整整用掉了两页纸。

    不过这么忙也有好处,至少埃里克没时间去想前两天发生的那些破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