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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来信

    远古天庭崩碎,神道自此隐匿,人道,仙道大昌。

    透过万古岁月,神道祖符,终于选定了李长庚作为振兴神道之人,他可以以功德换取各个等级的敕符,从而获得分封万神的资格。

    他的目标,便是将神道再次显露在这方世界,让曾经辉煌的神道再次大昌。当神道再次辉煌的时候,他,拥有原始祖符的李长庚,便会成为天帝,至尊至强,至高无上。

    他的呼吸有些困难,他当然知道天帝是如何尊贵的位格,天地人神鬼,赢灵毛羽昆,三界六道,阴阳五行,皆在天帝的掌控中。

    不过,这条路是艰难的,人道,仙道,决不允许神道再次凌驾于它们之上。

    屏住了呼吸,许久方才平静下来,他不禁想到了一句话:我为天帝,当镇压世间一切敌。

    虽然有些中二,但是好像很爽,特别爽。

    怀着激动的心情,天微亮他方才睡去。

    日上三竿,缓缓睁开眼,随后又闭上了眼睛,发现体内的神道敕符还在,他脸上露出了傻笑。

    这一切,不是梦啊。

    随后,又有些头晕眼花,本就被掏空了的身子,昨晚又一宿没睡,此刻恐怕有些难以招架。

    一个玉瓶出现在手中,一颗拇指大小的丹药出现在手中,正是昨晚玄玉所赠玉液丹。

    仰头一口吞了下去,“好像没什么感觉,假药?”

    刚说完,胃里传来火烧般的反应,随后,他感觉一道道热流自胃中向身体的四肢百骸,五脏六腑散去。

    他的体表却是如同煮熟了的大虾一般,红的可怕。

    “不行了,忍不了了。”随后,整个李府的下人都看到了一个诡异的场景,本来体弱的少爷再前面如同兔子般撒丫子跑着,后面丫鬟,管家,仆从,却累的气喘吁吁的跟着。

    一座屋顶上,玄玉抱着双手,眯着眼看着外面的场景,嘴角抽了抽,“我的玉液丹啊!”天知道,他本来想的是给几颗气血丹调养就可以了,可喝酒误事,喝酒误事啊。

    玉液丹,自己提前预支的一年的分量,竟然随手送了出去,而且只是因为一顿酒席。

    每每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捶胸顿足。

    不过,想到某处柔软,他还是咂了咂嘴,可惜了,阳神未成,无福消受。

    手一招,还在奔跑的李长庚飞到他身旁,右手抵在他背心,一股清凉之气进入他的身体,随着清凉之气的进入,他顿时感觉好了许多。

    一道道温热散入身体,待药力被消耗完毕后,玄玉收回了手。

    “李居士,玉液丹药力太过庞大,如今你是凡人之躯,一次半颗最佳,这还是玉液丹药力温和,否则今日恐怕见不到贫道了。”

    听完玄玉的话,他嘴角抽了抽,果然,醉酒的话不能全信。

    “居士,这玉液丹对你来说太过霸道,我以血气丹与你换如何?两瓶血气丹,换昨晚给你的一瓶玉液丹。”

    手中两个瓷瓶出现,见此他面色一动,随后:“不换,气血丹,听名字就比玉液丹珍贵,我已经得了如此多好处,如何再占兄长的便宜。这气血丹兄长留着自用吧。”眼神真挚,语气诚恳,若不是经历了昨晚的事,玄玉恐怕也会觉得李长庚这家伙人品不错,不过如今……呵呵,我信了你个鬼。

    见行骗,咳咳,交换无果,索性不再提这件事。

    “贫道要继续云游了,离去前却是要告知居士一件事,那狐妖自称青丘出身,我本观其一身孽障,以为它是为了活命,信口胡言,可它的妖丹却是纯净如水,是正宗的灵兽内丹,恐怕来历并不简单。

    贫道云游四方,并不惧怕,可居士如今孤身一人,我观居士身有人道龙气庇佑,家世定然不凡,不妨去一位身居高位者身边呆一段时间,有人道龙气庇护,那妖狐同党定然不敢轻易来犯。”

    “长庚记下了,多谢道长告知。”严肃一躬身,他确实没想到,那狐妖竟然有如此来历。

    “红尘漫漫,却非久留之地,有缘再见,贫道去也。”

    那道长迈出一步,已经出现在视野尽头,再一步迈出,已然消失不见。

    “当真好神通。”

    不过,下一刻,“我怎么下去!”

    不提那道长的小心眼,李长庚此刻却是思虑着这狐妖后续带来的麻烦。

    青丘,传说为一位妖族帝君所立,那位帝君本体为九尾天狐,有无上大神通,不过上古一站,这位帝君不知所踪,青丘秘境却是留存下来,其中所居狐族以灵兽自居,很少出世。

    这便是他能查到的关于青丘的所有信息了。

    “真是麻烦,看来神位要尽快册封了。”

    “公子,家中书信。”

    一封还未开封的书信到了手中,“侄儿李长庚启:长庚已二八之年,却未有功名在身,三年后加冠成家,思及大哥早逝,无人考校学业,今邀侄儿前来金华府,你我叔侄也数年未见了………”

    看完书信,他知道了原委,简单来说,他叔叔,他父亲的弟弟,觉得她已经十六岁了还是个童生,有些丢人了,觉得是因为没有长辈监督,荒废了学业,现在要他去金华府,监督他读书,考取功名。

    至于他这位叔叔,可不是寻常人,金华府府尊,地地道道的土皇帝,最重要的是,对他不错。

    想了想,来到书房提起笔墨,回信到:“有劳叔叔挂念,长庚一切安好,虚度如此岁月,长庚也万分惭愧,不日便启程前往金华,定然不负我李家名望………”

    煽情一大堆,说了自己三日后出发,随后用火漆封好,交给了管家。“送至金华府。”

    着管家打点一切出行物品,自己则带着书童出门了,来到这个世界,床上躺了两天,还未曾好好看看这方世界。

    如今所在的城名为“锦城”,是一处相对静谧的城池,虽然规模不大,可四周风景秀丽,是疗养的好地方。

    前身也是因为父母之事有些消沉,方才在这锦城中逗留了三年之久。

    不过,让他有些庆幸的是,虽然前身只是个童生,可四书五经,百家经意,也算是熟读,此刻他竟然是记得格外清楚。

    “锦绣阁”,锦城中最好的酒楼。

    因之前在父母丧期,是不能饮酒的,是以前身也没有多少记忆,不过,如今丧期已过,却是可以饮酒了。

    “这位少爷,里面请,雅间还是大堂?”

    看着大堂中热闹的氛围竟然给他一种再世为人的距离感。李长庚看着热闹的大堂,竟然怔住了一瞬间。不过也只是一瞬间而已。

    “二楼靠窗可还有位置?”见到这热闹,却是不想去雅间了。

    “有,少爷二楼请。”

    身后跟着书童,踏步上了二楼,靠窗处确有一桌空位。

    “第一次来,招牌菜挑清淡的上几道,美酒来一壶,要醇厚些的,别太烈。其它配菜你看着上,不会差了你的钱。”

    “是,公子放心,我锦绣阁不会砸了招牌的。”

    挥了挥手,示意小二可以退下了。

    “坐下吧,今日赏你吃顿酒菜。”看着要站在自己身旁的苦瓜,就是他的书童,他是觉得身边站个人伺候有些别扭,索性如此说了,他知道,不这样说,苦瓜可没胆子坐下。

    “谢少爷赏。”虽然坐下,可也只敢屁股边儿沾着凳子,这还是原本待他们还算宽厚的结果了。

    看着谨小慎微的苦瓜,他心中一动。

    “苦瓜啊,我给你取个名字可好?”思及这书童跟随自己许久,他心下一动,却是开口到。

    “啊,少爷,真的吗,苦瓜谢少爷恩赏。”却是没曾想到,苦瓜听到他要给他取个名字,反应如此的大,竟是当下跪在了地上,给他行了大礼。

    连忙将他扶起,“起来吧,跟了我如此多年月,你的忠心我也是看在眼里的。你可还记得自己姓什么?”

    问到这儿,苦瓜却是神色滞:“少爷,我是被主家收养的弃婴,并没有自己的姓。”

    见他神色有些暗淡,他心中也不禁升起几分感叹,此世当真人命如草芥,苦瓜这样的,在李府中还有口饭吃,荒野中不知多少生命饿死,路盈白骨,可不是说说的。

    “如此,你便随我姓吧,许你姓李如何。”

    “苦瓜多谢少爷,苦瓜何德何能,能与少爷同姓。”说些就要再次跪下。

    “坐好,此处大庭广众,何苦做此小女儿态。”见他又要跪下,不禁揉了揉眼角。

    见自家少爷有些生气了,苦瓜方才坐好。

    “随我姓李,你原叫做苦瓜,苦瓜虽苦,却清热解暑,你从今日起,便叫做李清吧。”自己也是想了许久,才想出来了这样个名字,不过,听上去也不错。

    “李清,李清,我苦瓜也有名字了。”

    “少爷恩德,苦瓜铭记在心。”这一次没有跪下,脸上却是充满了坚毅。

    他相信,这个时候让他用剑抹自己的脖子,他恐怕都不带犹豫的。

    这便是死忠吗?这种感觉好像让人有些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