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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徘徊档案

    一众库丁都被捉拿归案,杨津正冷冷的望着这些库丁,多多少少有些恨铁不成钢,在自己的眼眼皮子底下发生了如此大案,那说什么也得好好的审一审了。

    尤其是这些人一个个都咬紧牙关不肯开口的情况下。严刑逼供变成了最好的办法。

    毕竟古代衙门的刑具最是多种多样。雷捕头很顺手的便给他讲解了起来。毕竟是在我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出现了许多酷刑,例如车裂、剥皮、烹杀、凌迟等。

    这些酷刑手段都极其残忍,其中凌迟最为残酷,被判凌迟处死的犯人,会被眼睁睁看着自己身上的肉被一片一片地切下来,直至死亡。

    这种折磨非常残忍,据说最惨的犯人,被割了三天方才断气,而这三天,犯人经过了怎样的煎熬,经历了什么样的痛苦,我们无法得知。

    在世界历史上一样有着很多残忍的刑罚,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那些行刑所用的刑具。

    排名第一的刑具,它的残忍程度比起凌迟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顾名思义就是对女性使用的刑具,一般情况下是在女性犯了通奸罪或者私自自行流产的宗教大罪才会受此刑罚。

    “胸膛开膛手”是由两个铁叉子组成的一个带钩的锋利夹子。

    在行刑开始前,行刑者会把这个铁夹子烧得通红,然后固定在女性犯人的胸膛上。

    通红的夹子会给犯人带去极致的痛苦,伴随着行刑者一用劲儿,女性的rufang就会随着夹子整块的脱落下来,造成很严重的伤口大出血。

    一些犯人就因血流不止而亡,就算侥幸活下来的,伤口也极容易感染,活下来反而会面临更加艰难的折磨。

    而“胸膛开膛手”这件刑具也成了当时欧洲女性最害怕,最恐怖的一件刑具,而它却仅排最末。

    胸膛开膛,鳄鱼剪

    如果说“胸膛开膛手”是女性犯人的噩梦,那么鳄鱼剪就是男性犯人的噩梦。

    鳄鱼剪的结构也很简单粗暴,就是一把剪刀的形状,与剪刀不同的是,在切口处装有锋利的尖刺。

    在行刑的时候,也会被行刑者烧得通红,受刑的男性会被绑在柱子上,然后被鳄鱼剪剪去命根。

    鳄鱼剪

    除此以外,如果男性犯人犯的罪比较严重的话,还会被剪去手指和脚趾。

    与“胸膛开膛手”一样,这样的酷刑极为残忍,受刑者要么失血过多而死,要么疼痛而亡,就算侥幸没死,勉强活下来的,伤口感染的风险会让受刑者痛不欲生。

    其实鳄鱼剪与“胸膛开膛手”差不多,两个排名应该是一样的,但是为了方便区分,就将两个分开排列了。

    铅滴比起前面两个,它的使用可能看起来没有“胸膛开膛手”和鳄鱼剪都致命,可是它所带来的的痛苦绝不逊色于前两个。

    铅滴的前半部分看起来像是一个漏斗,有着像花洒一样的孔,后半部分就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么铅滴到底是怎么使用的呢?

    这玩意儿在使用前,犯人会被绑起来,平躺着,有两个人将犯人固定好,不能乱动。

    然后行刑者会把融化的铅、焦油、沸水或者是烧开的滚油装入铅滴,然后一点一点地滴到犯人身上。

    比如眼睛里,耳朵里,嘴里或是身上的其他部位,随着时间的推移,犯人会在万般折磨下慢慢死亡。

    有时行刑过程可能会持续一到两天,犯人在这段时间里所受到的折磨难以想象。

    犹太凳由底部一个四角支架和上面的金字塔形尖部组成,尖尖的角被磨得非常锋利。

    在行刑时,执行者会用绳子把犯人吊起来,通过移动绳索来调整犯人的位置,直到将犯人裆部移到塔尖处为止。

    然后就将犯人慢慢放到塔尖上,待犯人坐上了塔尖,执行者就会松开绳子,让犯人完全坐在“犹太尖凳”上。

    随着犯人裆部被塔尖刺穿,犯人会受到极致的痛苦,极其残忍。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在行刑时,犯人衣服会被扒光,在光天化日下行刑,犯人往往会面临精神和肉体上的双层伤害。

    不少犯人哪怕经历处刑活了下来,也会不堪折辱而自杀。

    “犹太尖凳”这一刑具从制造出来就从来不清洗,每次新的犯人受刑时,上面还残留着上一个犯人留下的血渍和粪便。

    所以即使犯人熬过了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就算活下来没选择自杀,最终也会因为菊部感染而死。

    “犹太尖凳”有着这样的排名,完全是因为许多犯人宁可受绞刑也不愿接受“犹太尖凳”的处罚。

    十字架在西方世界里代表神与人的契约,耶稣就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人。

    所以十字架也就作为西方宗教统治时期的刑具之一,而十字架作为刑具的使用方法也很简单。

    就是把人赤身裸体地钉在十字架上,等着他自生自灭,一直等待数天后死去。

    是不是觉得这个排名有点高了?其实不然,一个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钉在十字架上,没吃没喝,连基本的排泄都要在十字架上进行,在此期间还有不少人看着你。

    这对人的精神、肉体都是一种深深的折磨。

    这是一个特别考验犯人耐力的刑具,它的外部是由一圈金属制成的项圈组成,戴在脖子上没有丝毫问题,而项圈内部则有着数根极为锋利的尖刺。

    行刑也很简单,就是给犯人戴上这个项圈就行,这些锋利的尖刺会正好顶着犯人的脖子,但不会对犯人造成伤害。

    犯人一旦戴上这个项圈,就不能躺下,不能睡觉,不能吃饭,甚至连头都不能低,稍有一丁点动作犯人就会被尖刺扎破脖子。

    脖颈酷刑,在这段时间里,犯人必须保持高度集中的精神,不吃不喝,不眠不休连续好几日。

    这一刑具的残忍之处就在于,它会给你活下去的希望,但不会给你活下去的机会,许多犯人在坚持了好几天后,还是死在了自己手里。

    有的时候,犯人脖子被扎得全是鲜血,他们不是被刺死,而是脖子被刺破后血流不止而死。

    最可怕的刑罚不是告诉你会死,而是它给你活下去的机会,你却依旧会死。

    这是中世纪的欧洲最有名的刑罚之一,它不是棺材,而是一个铁笼子,这个笼子打造得很特殊,人在笼子里既不能躺,也不能坐。

    而犯人的身材大小正好和铁笼子差不多,所以铁笼子又被人称为“棺材”。

    棺材酷刑,在行刑的时候,犯人会被关进笼子里,为了增加犯人的不适感,执行者会故意把犯人装进比犯人身子更小一点的笼子中。

    这些笼子不会放到地上,而是被悬挂于树上或者绞架上,总之会是城镇上最显眼的地方。

    所有人都可以对笼子里的人扔石头,甚至可以拿棍棒去捅笼子里的犯人。

    棺材酷刑,凡是被关进笼子的犯人都会被活活饿死,死了也不会有人把犯人石头放下来,而是一直悬挂着等候乌鸦分食尸体,直至吃的只剩一些骨头为止。

    这个装置如今在欧洲的一些博物馆里仍能看到,据说是当时欧洲的日耳曼人发明出来的,从外观上来看,铁娘子有点像金属制成的木乃伊。

    这个大“木乃伊”身上有一道可以开关的门,门的内部有着很多根尖刺组成。

    铁娘子,行刑的时候,犯人会被关进铁娘子内部,而里面的尖刺会一根根地刺入犯人的身体。

    犯人全身都会被尖刺戳穿无法动弹,就算想要动弹也不敢,因为越动弹犯人受到的疼痛刺激就越强烈,流血速度也会更快更多。

    而犯人被关进铁娘子后,都会发出撕心裂肺的喊叫声,喊叫声会伴随着犯人直至死亡才消失。

    铁娘子,所谓万箭穿心之痛,应该莫过于此了。

    西西里公牛还有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字——铜牛刑。

    它的造型就像一只黄牛,全身用铜打造,牛的整个造型非常大,牛肚的空间很大,能容下一个正常成年人。

    铜牛刑,牛嘴是通过特殊改造过的,能正常通风,不会让人憋死。

    行刑时,执行者会把犯人捆绑好,然后打开牛肚子上的门,将犯人放进牛肚子里。

    然后在牛肚子下面燃起火堆,随着火焰的持续燃烧,黄铜导热快,牛肚内部的温度也随之升高。

    人在牛肚子中会因为接触到灼热的黄铜而发出哀嚎声,最残忍的是,为了取悦看行刑的人,通风的牛鼻牛嘴被人改造后,犯人在里面发出的惨叫声会变成牛叫声传出来,就像是一头真牛在叫一样。

    而犯人会在牛肚子里被高温活活烤死。

    铜牛刑,而这件刑具不仅会让犯人体验到极端的痛苦,还会让行刑者感到前所未有的快感。

    据说这件刑具是一位铁匠打造出了取悦国王的,但是国王为了实验效果就把铁匠抓了进去。

    而发明它的铁匠也成了第一个享受的人,这看起来是多么的讽刺。

    船刑,最终的刑罚,是我个人觉得最恶心,最残忍,最惨无人道的行刑工具。

    这是在古埃及兴起的刑罚,它的行刑方式与之前的完全不一样,甚至在行刑期间还会好吃好喝的给犯人养着。

    这就是究极残忍的刑罚——船刑,也被人称为浴桶刑。

    浴桶刑,听起来浪漫,实习起来非常残忍。

    行刑过程比较漫长,首先会让犯人吃得饱饱的,然后让犯人全身脱光,全身上下涂满蜂蜜和牛奶的混合物。

    然后让犯人睡倒,装进一个木制的桶中,全身就漏出来手、脚、和脸部。

    再把木桶的顶部封上,然后等一个晴天,最后把犯人抬到室外。

    蜂蜜和牛奶的味道会招引来大批苍蝇和蚂蚁,全部爬到犯人的身世饱餐一顿,犯人被困在桶里,动弹不得。

    船刑,就更加高级了。

    手、脚、脸上传来的阵阵瘙痒会让犯人受尽折磨。

    犯人饿了会有专门的人去给犯人喂食,他们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让犯人多排泄,排泄物全都会存在木桶中。

    而粪便排泄物会滋生许多小会爬满犯人全身,一点一点地啃食着犯人的身体。

    而犯人不会这样轻易地死去,只能清醒的感受着自己的身体一点一点的被苍蝇、蚂蚁、小虫啃食殆尽。

    刑罚设立的初衷是为了惩恶扬善,而在历史滚滚长河中,一些刑具的出现却让这个初衷变了味,有的甚至成为统治者取乐的工具,这非但不会起到警示作用,甚至可能激起民变。

    我国历史上虽然也有很多酷刑,但只是侧重于刑罚的残忍,像西方国家一样,发明如此令人恐惧的刑具的,以折磨人为主的好像并不多见。

    这些刑具衣摆出来,还没来得及使出。这些个固定一个个吓得屁滚尿流。马上就纷纷招供了。

    而古代一般有口供就可以基本上定罪。来的十分便捷。

    刑讯是我国古代破案技术不发达情况下的一种特殊手段,起源于西周时期,终结于清朝末年。正因为破案手段有限,所以古代最主要的定罪依据就是口供。

    在“罪以供定,犯供最关紧要”的刑狱理念下,历朝历代统治者都明确规定:没有口供不能定罪。但是,人犯自知认罪必受罚,所以绝不会主动供述罪状,这个时候刑讯就派上了用场。

    如汉朝就明文规定:“会狱,吏因责如章告劾,不服,以掠定之。”明朝的刑讯更是发展到登峰造极,锦衣卫等厂卫系统重刑滥讯,目的就是取得犯人的口供。

    在刑讯审问的手段上,主要集中于笞、杖、枷等工具的使用,通过肉体的疼痛来让人犯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值得一提的是,上面提到的这些手段只针对男囚,而对于女囚,往往有着例外规定。

    比如汉朝规定女囚可不戴刑具,唐朝规定只有犯了死罪的女囚才允许戴枷,明朝时规定的更具体,除了犯了死罪的女囚,其她的女性罪犯“责付本夫收管”,未婚的“责付有服亲属、邻里保管”。

    也就是说这类女囚甚至连监禁都不需要,只是由亲属邻里代为看管讯问。这是因为在古代儒家理念影响下,女性被视为弱者予以体恤。所以,一些古装影视剧中,动辄将女性关入牢狱的剧情并不真实。

    当然,上面说的是轻罪情况,如果是谋反、杀伤人命、巫蛊等重罪又会如何审讯呢?

    首先是断绝饮食,但期限很短,隋朝规定女囚断食最多一天半,一天半以后必须允许家人给粥吃,否则狱吏将受到惩处。

    其次是拷掠,如果断食依然无法取得口供,就需要动用刑具了,但女囚的刑具主要是拶子,也就是夹手指。之所以选中这个部位,是因为在古代评价女子好坏的重要标准就是“手巧”,即针织女红娴熟。

    所以,采取夹手指的方法,是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其对女囚心理上的威慑要远甚于男性,这也是拶子专用于女囚的主要原因。

    第三是笞刑,即打板子。但出于贞洁观的影响和对女性的保护,古代的官府一般不轻易对女囚使用笞刑,即便使用也是允许和衣受杖。

    当然,这里头还有两类特殊群体。

    第一种是孕妇。出于对繁育人口的重视,官府对尚未生产的孕妇犯罪,都最大限度的予以人性关怀。如《大明律》规定:“若妇人怀孕犯罪,皆待产后一百日拷决”。如果地方官擅自对这类人用刑导致堕胎,罪三等。清朝也规定凡是要对孕妇用刑的,必须等产后100天。

    第二种是触犯奸罪的女子。上文提到,受贞洁观和儒家理念的影响,古代对于女囚往往有着特殊隐私保护。但对于犯了奸罪的女囚,则没有那么多讲究了。

    上至县令下至衙役,都不会遵守女囚和衣受刑的规定,往往故意去衣受刑,极尽羞辱,因为他们认为这类女囚已经丧失了廉耻,不必顾忌她们的颜面。

    所以,古代民间如果遇到邻里生了嫌隙,恶毒者往往采取贿赂官员,捕风捉影指责对方家中女性有奸情的方式,让官府拘押对方女眷。

    而衙役对于这类人往往非常喜欢,因为既能借机羞辱,又能从原告一方得到钱财。光绪三十二年,清朝实行新政,颁布《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规定:凡审讯一切案件,概不准用杖责、掌责及他项刑具。自此,刑讯审问正式废除!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官员都是如此暴利而粗暴的,甚至有些人还会讲究三听,气听、耳听、目听。

    所谓的气听就是观察嫌疑人呼吸,如果他心虚,就会心烦意乱,呼吸急促。

    清代的文学家袁枚,当县太爷的时候用这个方法破了一桩强奸杀人案。

    有一天,衙门里接到报案:说县里的裁缝女儿被绑在椅子上,被奸污之后,给掐死了,地上还有半截人的舌头,而受害者的舌头是完整的,说明这半截舌头应该是凶手的,县太爷就下令全城缉捕,很快抓到一个只有半个舌头的卖货的货郎,就把他判了死刑了。

    这个案子正好发生在两个县令交接的时候,袁枚一上任,就接到这么个案子,看了一遍,觉得不太对劲,罪犯的舌头都被咬断了,哪还有心思再强奸杀人。如果是强奸之后被咬了,用把人掐死的方式杀人,太不符合情理了。所以袁枚果断的说要重审。

    重审当天,袁枚对外宣布说自己,能用受害者的裹脚布审出真凶,县里头有一些好奇的人都过来看了,他审的时候,他让衙役把受害者的裹脚布缠在县衙的柱子上,并说让来看的民众上来摸那裹脚布,如果这里头谁是凶手,裹脚布就会缠住谁的手臂不撒开,他的手就拿不下来了,结果民众依次上前摸,到最后,有两个人紧张的浑身颤抖,呼吸急促,不敢上去摸,袁枚就下令把那俩人拿下。

    审问之下,两人交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本来他们两也不是好人,路过裁缝家本来想进来偷东西,结果见到被货郎侮辱了的裁缝女儿在哭,就假装去安慰,然后对她动手动脚,尽管裁缝女儿努力反抗,没逃过两人魔掌,两人不仅奸污了她,还把她给掐死了,所以这两个罪犯听说那货郎成了替罪羊,心里十分得意。又听说县里要审裹脚布,非常好奇的想看看,谁知一来就给抓住了,所以这个,就是我们说的五听里面的气听,根据气息来判断观察罪犯。

    第四个是耳听。耳听就是通过嫌疑人的聆听反应来进行判断,嫌疑人如果心虚,就会对外界的声音变得很敏感,进而做出本能的反应。

    古代笔记里记载了一个小故事,有人家里丢了鸡,县令就传他的左邻右舍,结果左邻右舍都不承认,县令假装不理睬,过了很久了,这县令说:“你们先回去吧,改天再说,这些人就站起来往外走,正在这时候县令突然大喝一声,说偷鸡贼你也敢走,吓得当时有一人扑通一声跪地上了,县令就说:”你就是偷鸡贼吧。“这就是根据人心虚的时候,声音刺激的作用。这也是耳听破案的关键。

    最后一个目听,这个目听非常简单,就是通过人的眼神来进行判断,你心里没愧你的眼睛就直,心里有愧的目光就容易躲闪。

    清代有本书里记载了一个小故事:有个捕快叫曹福,非常擅长观察人,有一天他在家门口坐着看到街上过来一个人,就把他抓着回去,一审,果然是个惯偷。手底下的人都问他,是怎么知道他是个惯偷的,曹福就说:你看他走路老是低着头,眼神还四下乱看,所以就断定他是个伪装的贼。我们如果在街上走,如果看到有人眼神贼溜溜的,一定得多加注意。

    这就是所说的五听,对识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手段。今天可能觉得它的缺陷显而易见,首先五听制度过于强调司法官吏,使用察言观色,对证据作出判断,很容易导致主观臆断,容易造成冤假错案,过分依赖司法官的高素质。如果司法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水平判断能力有缺陷,这个制度就很难切实发挥作用,但是我们对着五听表现出来的智慧,仍然要心怀敬佩,如果没有古人的这种实践,也就没有我们现代审讯技巧的合理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