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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哥儿何时归 (求收藏、求推荐)

    王见、马三刀等边军,他们漆黑的甲盔染成了血红。

    四百余人此时伤亡还好,亡者数十,重伤、轻伤者不计。

    无须李煜吩咐,百户王见已经安排人手留下,照看伤重无法行动的弟兄。

    余下能举刀者,皆团团围拢在把总李煜的身后。

    六百多条腿朝着那方高高飘扬的旗旒,一路横推过去。

    三年来的边军经历,李煜早已从一位稚嫩少年,成长为战场杀戮者。

    “马三刀!敌人怎地还有马?”李煜的目光一凝。

    只见不远处的中军大账,一位衣着奢华身形肥硕的鞑靼中年人,正在数名护卫的合力托举下,艰难地意欲攀爬马背。

    “把总,我愿在打雷闪电下雨时分发誓,鞑靼马圈一匹马儿都没了。”

    “这匹马儿,应是栓在中军大帐里面。”马三刀眼睛一突,咬牙切齿。

    “不好,那个要逃的人瞧着像大官。”王见的目光爆射出危险杀气,然而,他的语气却带了一丝丝无可奈何。

    马三刀直接傻眼!急了:“咱们为了对付暗骑游哨,没人骑马过来呀,把总,咋办?”

    “左右,速拿弓弩过来。”王见沉声喊了一句。

    他们两条腿显然跑不过四条腿,这眼见到手的奇功,还不得被己方同僚的骑军抢了去。

    惟靠有经验的射手,在那肥胖的人没催马离开前,能够一箭干掉他。

    “不管了,你们加把劲,玩命般冲上去追,我先去撒泡尿。追上去,给我乱刀剁了他,万万不可让他逃了。”李煜拿刀遥遥一指,示意麾下杀星一路横砍过去。

    王见和马三刀沉声领命,旋即带着三百余人,撒开腿丫子,一路玩命地冲杀过去。

    早有一队彪悍鞑靼精锐,计有四五百者,手举弯刀嘴里“呜哈叽呱”地呼喊着,舍命般杀了过来。

    这里没有陷阱,也没有埋藏在暗处的弓弩手。

    就是一场硬碰硬地厮杀。

    一切阴谋诡计皆落空,诚然,除非你躺在地下诈死。

    马三刀挥刀劈死一名前来阻挡的鞑子,刚想迈腿的时候。

    ‘嗖’的一下。

    他的眼前闪过一骑黑影。

    定睛一瞧,却见把总正坐在他的那辆小毛驴上面,风驰电掣般消失在他们眼前。

    一众鞑靼精锐,这会也顾不上身后有凶残的周军。

    他们玩命般转身追去,想要去拦下那个“臭名昭著”的可恶铁人。

    马三刀和王见等人,神色微怔,继而抓住时机稳固队形,厮杀起背向朝着他们的敌人。

    把总的小毛驴,是一个老‘铁’识途的宝贝。

    他们这些斥候,倒也见怪不怪。

    这会应该趁手多杀几个鞑子,好换酒钱。

    两顿饭的功夫。

    马三刀他们身前,再无一位站着的虏兵。

    “不对,把总说过,这处联军共有八万余人,鞑靼人怎么也有三四万,咋这么安静?”王见皱眉,这很对不劲。

    “对呀,哪怕是四万头猪站着不动,也够咱们杀一阵子不是?”

    “坏菜,西宁铁骑咋过来了?他们的进击方不是在西面,瓦剌那边吗?咋跑到东面鞑靼的营地来了?”

    马三刀看着前方不远纵马飞奔的雪白披风铁骑,张嘴露出龅牙,倏然惊讶起来。

    王见环视一圈,叱骂了一句:“西宁铁骑还是这么显眼包,晦气,敢情鞑靼人,都玩命跑瓦剌营地去了。”

    说罢,王见大步朝把总消失的方向走去。

    “总旗,王百户说的啥意思呀?”一名进入斥候队不足一年的新丁挠头问了一句。

    跑就跑罢,咋就往人多的地方跑去。这不就真的成了猪脑袋?

    “一年前,咱们与鞑靼在原荒百草丈对阵,李总兵俘虏了数千骑,那会子的李总兵美滋滋,原想着把这些人卖给南边有实力的商行去挖矿,一个成年男丁,合计可达二、三两银子哟。”

    嘶!他娘的,总兵大人发咯!新丁脸上露出艳羡的神色。

    “不料,西宁王亲至,发下王爷令旨,西宁铁骑直接屠了那数千骑。”

    “这么说罢,凡西宁铁骑撞见鞑靼人,不管俘虏,除了妇幼,没人能活着离开。”

    那发话的亲丁倒抽一口冷气,随即恍然大悟。敢情鞑靼人是因为惧怕西宁铁骑,才会往人多的地方钻。

    这是杀疯了呀。

    与此同时。

    把总的车头挂着一颗肥硕的头虏,呲牙咧嘴地哼着不知名小曲,嘻笑着回到他们跟前。

    一众边军见状,马上欢呼着围拢上去。

    “把总,你这铁毛驴够神奇的。这么大的场面,它还能寻到你身边。你的身上是不是有什么味道?”虽说见怪不怪,然而王见还是啧啧称奇,顽笑了一句。

    “把总,你这奇功,可连升三级了。再加这次的军情刺探,还可再升一二级。”

    李煜摆了摆手,拉上獠牙杨志面甲,宛如冠玉的脸上显出和煦笑容,说道:“我身上能有什么味?臭男人味。”

    “弟兄们,这功劳,有咱们这队斥候所有人的一份。”

    “王见,记着把战死的弟兄收拢一下。”

    “随后,带着受伤的兄弟们,咱们一道去寻总镇大人。显摆显摆这颗头颅。”

    ……

    ……

    顺德三年十月十日。

    大同镇,兵营。

    大同总兵李信坐在他的书案后方,提笔撰写塘报,落笔的他笑得合不拢嘴。

    鞑靼和瓦剌原就是对立关系。

    不承想。

    十余年来,他们却被西宁王揍得过不了阴山,因而双方放下世仇,继而同仇敌忾,联合对付西宁王。

    三年前,朝廷中枢遭遇兵乱,两部继而合兵一处,盘算着扣关南下。

    此次和林一战,周军尽歼五万联军于草原深处。

    李煜那小子,阵斩鞑靼塔里坦可汗的头虏。

    这一状况,致使鞑靼三位小王子,往西逃跑的同时,还不忘争夺汗位。

    周军遂趁机撒兵,返回大同镇休整。

    经此一战,鞑靼瓦剌在未来十年内,再无庞大的军力南下。

    虽说西宁王、成国公、还有宣府镇的罗大炮也参与其中。

    但李信一点都不慌。

    毕竟,李煜是他麾下的斥候把总。

    此一战,奇功在他。

    最次的功劳,他这位总兵还能往上升一升。

    这时,门外响起亲军传报:“禀大帅,前锋营右军左千户、斥候把总李煜请见。”

    “传!”李信双目一亮,声音浑厚。

    李煜得到门口按刀侍卫放行,抬脚进了总兵公房。

    一时礼毕。

    李信笑呵呵地从书案后面起身,连声不迭称赞道:“好好好!真不愧出身宁国府,有血性。”

    李煜躬着身子,抱拳道:“大帅谬赞,得亏大帅对卑职那队人马的几番照拂。卑职不敢相忘。”

    李信眼神复杂地看了一眼年纪轻轻的李煜。

    多好的苗子,可惜了,却不能真正把他收归麾下。不过,他麾下那队强悍的三百余人,倒是能够收入囊中。

    李信点点头,话锋一转:“你马上便要回兵部叙职,至于你的一应职事,须等你回到兵部方能知晓。不过,料想也不会差。”

    话落,李信从书案上面拾起三封书信,递了过去:“这是今年正月,从神京寄来给你的家信,可惜那会子,大军已从大同出发。”

    李煜道谢一声,继而上前双手接过。

    李信也不废话,唤来一位武库司主事,让他把李煜在大同三年来的一应赏银发放。

    趁着主事在点验赏银,李信提点了一句:“余下的日子,你便好生歇着,且等我上报神京有了准信,你再择日回京。”

    李煜抱拳领命。

    不多会,主事确认无误,李信转而打发他和主事离开。

    出了总兵公房的李煜,好奇地拆开第一封书信。

    只见上面抬头写着:“一别经年,见字如晤:煜哥儿,你要媳妇不……”

    第二封来自薛汇,只简单几句寒暄,商行三年来的账目,以及三年前交代的事儿成了。

    第三封是自己进入宁国府的奶妈子,家里长家里短,字里行句拳拳关怀。

    最后着重提了一句:府里韭菜寄了一茬又一茬,哥儿何时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