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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向啤酒生蚝小龙虾进发

    他赵星星的钱,就没有要不回来的道理。想当初,他在外面端盘子做兼z,为了五百块钱追了那火锅店老板七天七夜,才要回自己的血汗钱。这回也一样,虽然江疏月那边杳无音信,暂时没有把钱追回来的可能了。但苏老头这边他可是不打算放过的。

    既然对方人多势众,那他就各个击破。对方实力强悍,无法正面对抗,那他就玩阴的。只要能以合法手段要回自己的钱,怎么玩都行。

    苏老头老奸巨猾,赵星星无法与之力敌。既然如此,他打算从这些不谙世事的学生入手。其实到目前为止,他都还不太确信这些人到底是不是传说中的那些人物。

    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看来就像是个闲散书生,低调的很;刚愎自用的吴王夫差如今成了玩单相思的痴心汉,距离舔狗只有一步之遥;富可敌国的陶朱公范蠡深沉内敛,不太爱说话;被誉为“沉鱼落雁”的西施倒是名副其实;“浣纱双姝”之一的郑旦姿色倾城,比之西施也不遑多让;工匠鼻祖鲁班完全就是个技术死宅。

    曾负荆请罪一饭三矢的廉颇完全不像个老头,力气和饭量都大得惊人;妙手回春的扁鹊老爷子依然医术高明;号称非四十万以下单子不接的白起,没有他发挥将才的地方,完全看不出那种杀伐果断的气质;臂剜掉膝盖是双腿残疾的孙膑是个话唠,整天和身边的同伴分享他的所见所闻。

    苏妲己果然是妩媚妖娆,比历史上所描述的有过之而无不及;钟无艳比历史上描述的要更丑,是那种脑子无法想象出来的丑。

    中华第一勇士蒙恬果然很雄壮,还是个十万个为什么;李斯果然是个人精,观察细致入微,说话做事都会仔细推敲;大奸臣赵高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形容猥琐,反而是个大帅逼,举止谈吐迷倒万千少女;最让人意外的是秦始皇嬴政,与历史上写的长相和威武雄壮的身姿相去甚远,纯纯的路人甲。

    你说这些人是真的古人吧,那又有点假,毕竟这一切太过于不可思议。你说这要是假的吧,又发生的太真实。倒是让赵星星觉得有些真假难辨。

    “如果这些家伙都是真的,得罪了他们那可就闹大发了。得找几个不太厉害的角色出来。”赵星星嘀咕道。

    他将这帮人都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男的除了夫差、鲁班都是些狠角色,要么杀人如麻,要么老奸巨猾。女的他又不忍心下这个手。至于钟无艳,他不敢对她下手……

    “老头最近肯定还要再带一波新生过来的,趁其不备,嘿嘿~”赵星星这么想着,找到书院对面的小山坡上,准备守株待兔。

    兴许是最近太累了,又兴许是突如其来的真相让他有些措手不及,赵星星觉得脑袋快要炸了。他把头靠在墙上,看着对面静谧的书院,眼皮开始往下耷拉……

    …………

    “嘶~嘶嘶~~”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赵星星朦胧中感觉到脸上有些痒痒的,还有些黏糊糊的。他缓缓睁开眼睛,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恍惚中好像看到一根柔软的麻绳在眼前晃来晃去的。

    “怎么睡着了?这什么东西啊?”赵星星双手撑在地面上,直起身子,这才猛然注意到身上的玩意竟然是条五彩斑斓的蛇!而且这蛇还在舔着他的嘴角,哈喇子流了他一脸。

    “卧槽!蛇吻啊!”

    他下意识一个激灵跳了起来,蛇似乎也吓了一个激灵,打算给他来一口,幸好他反应敏捷一把甩开了。

    就在他跳起来的时候,他的目光不经意间瞥见几个人从小路远远地走过来,从模样依稀能辨别出苏老头的样子。

    待几人走的近了一些,这些人的样貌也更加清晰地展现在眼前。一行共三人,两个书生装束,一个护卫打扮,其中一个书生地位似有不同,被拱卫其中。

    老头一如之前一样,放下两人,交代了几句就走了。全然不管几人面对陌生环境时那一脸懵逼的模样。

    好机会!赵星星趁此偷摸摸地溜了过去。摆出一副领导的模样走到几人面前,上下打量了几人一眼:“几位来此有何贵干啊?”

    “你是何人?”声音瓮声瓮气,铿锵有力。

    说话这人膀大腰圆,身材粗短,估摸着至少有两百多斤的体重。走起路来却不像胖子一样左右摇晃,反而脚步沉稳扎实,一身肉看起来不像是虚的。这人披头散发,横眉竖目,一脸凶相,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宛如街头缺斤少两的卖肉屠户一般。

    “樊哙!休要无礼!在下张良,不知先生如何称呼?”

    樊哙?张良?赵星星怎么会不知道这两人的鼎鼎大名,看过楚汉争雄的人都知道这其中的故事。

    樊哙,刘邦的死忠粉,大汉集团之初一员敢打敢拼的猛将,为刘邦立下了赫赫战功。这家伙刚开始是个卖狗肉的屠户,原本小日子过的也是有滋有味。结果在某天碰到了一个爱赊账的街头混混。这混混除了爱吹牛逼其他的啥也不行,全凭一张嘴把樊哙忽悠的晕头转向,认他做了大哥。这个混混就是刘邦。后来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鸿门宴上啃猪肘子那叫一个香,美酒配猪肘,那是越喝越有。连霸王项羽都觉得这家伙蠢萌蠢萌的。

    至于张良,这人智力超群,估计得有150,放到现在怎么说也是个顶尖人才了。而且他是那种真的胸怀天下的男人。论胆魄,他敢刺杀秦始皇。荆轲至少会功夫,背后还有团队。他不过一介文弱书生,在街上随便雇了个人就敢上了。论眼光,他能一下子挑中刘邦。那时候的刘邦就是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流氓二流子,比之阔气有地位的皇家贵胄能人之士有的是,他却能一眼挑中。日后,他陪着刘邦“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外”、“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有句话说得好,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有了张良这个智囊,刘邦混的如鱼得水。

    对于这两人,赵星星不敢小觑。不管苏老头说的是真是假,他都要把这俩人当真的对待,他可知道这樊哙脾气不太好,万一把自己当猪肘子给啃了,那还玩个屁啊!

    “久仰大名,我是蓝翔书院的接待,后面这位是?”赵星星其实对后面这人已经有了隐隐的猜测。

    这人额头很高,或者说是发际线很高,但并不秃顶。鬓角和胡须都很漂亮,给人以和蔼可亲的感觉。这是个帅叔叔,年轻的时候怎么说也算个小鲜肉。

    “朕乃刘邦,敢问小兄弟姓名?”这人说话语气谦和,完全没有架子,说完摸摸胡须,显得平易近人。

    果然是他!这是屌丝逆袭的典范啊!这哥们以前就是个村里面无所事事的精神小伙,他不喜欢务农,也不会经商,短期做个门客,也就是当时的侠士,换现在话说就是有钱人养的手下,帮人干点杂活或者充当一下打手之类的。后来秦统一天下之后,门客都散了,他也就回家去了。虽然是一事无成吧,但是总算是去大城市见过世面的,靠吹点牛逼混了个亭长,这职位大概相当于村长。再后来又娶了个十八岁的老婆,老丈人有钱有权,这可以说已经是走上人生巅峰了。可后来一趟押送意外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杀县令造反、借势发展,最终在朋友们的力捧下得了天下。这是从人生巅峰走上了的另一座巅峰,这是珠穆朗玛峰啊!

    “我叫赵星星,叫我小赵就行。苏老先生让我接待几位,如果没有行李什么的话,就跟着我去外面逛逛,去撸个串涮个火锅,给几位接风洗尘。”

    “甚好!汝甚是懂事!我樊哙早就饿的前心贴后背了!快快带我等去,我要吃二十只猪肘子!”樊哙拍拍肚子嚷嚷道,那将军肚看起来就跟个气排球似的胀鼓鼓的,完全不像是没吃饱的样子。

    “樊哙,休要给陛下丢人!”张良训斥道,但面上不见怒容,温文尔雅,说起话来不紧不慢,他训完樊哙,转头对赵星星说道:“小赵兄弟,不知何处有客栈酒楼?我等二人与陛下已经许久未吃东西,这”

    “行,没问题,带你们去市区最火的烧烤摊撸串去!”赵星星已经听到刘邦那肚子在咕咕叫了,只是没好意思说。

    “可有猪肘子?”樊哙又不放心地问了一句。

    “嗯嗯,猪肘子管够!东坡肘子、酱汁肘子、焦皮肘子、炖闷肘子、冰糖肘子、麻辣肘子、五香肘子、燎毛肘子、干烧肘子、水晶肘子、川式鼓香风味肘子等等,你要什么口味的都有。另外还有各种地方特色美食,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应有尽有。”赵星星已经极尽自己的描述能力,尽量把这些东西描述得好吃一点。

    “如此甚好!如此甚好!我家陛下爱吃甜食,你说的那烧烤摊子可有?”樊哙大流口水之余,还不忘了帮刘邦问问有没有他喜欢的菜式。

    “有,要吃什么都有!走吧,向烧烤摊进发!向啤酒生蚝小龙虾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