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科幻灵异 » 盗墓从瓶山开始 » 第二百七十四章 雁营

第二百七十四章 雁营

    有道是,逢山必要先开道,遇水还得早架桥。

    且说两个多月前,马天锡登门造访,因荒葬岭野犬之事为李长清表功,两人却阴差阳错,只差个前后脚,未得相见。

    马大人有心与道人扯上关系,又见其徒张小辫儿为人灵巧机敏,便动了心思。

    既然师父不在,便将功劳按在其徒弟头上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于是,马天锡便顺势对张小辫儿发出了邀请,请他到自己麾下做个从三品的营官,统领一营数千兵勇。

    张小辫儿本不想答应,但记起师父临走前对自己说的话,加上孙大麻子在旁撮合,最后便犹犹豫豫点头同意了。

    但他却想不到,这官场中的水,远比看上去的深的多,不是他一个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子可以轻易把握的!

    灵州城表面上,巡抚马天锡和图海提督相处和睦,实际暗地里却互为掣肘,拼了命的只为自家谋个好前程,为此不择手段。

    不管那老图海再怎么昏庸无能,名义上还是灵州地界的最高长官,军队将领的升调脱不开他的操纵。

    老家伙得知这个消息后,明面上无比赞同,连夸马老弟英明,心里却咯噔了一下,他想:

    自己在灵州城里本就跟挂个名差不多,握在手中的实权小到可怜,而那马天锡一手遮天,势力已鼎盛到了极点,若叫他再如此与那神通广大的道人扯上关系,那岂还了得?

    老图海越想越不满,他才是灵州城军队的最高长官,别的也就算了,那马天锡凭什么拿别人的本钱去做自家的人情!

    别看这图海提督看上去鲁莽,实则粗中有细,人称“小张飞”,早年间也是位有手段的能人,于是念头一转,便想出了一个“一石二鸟”之计!

    那便是先将此事一口应下,再用富察家在朝廷中的人脉的名望,逼着马天锡让那张小辫儿去统率“雁营”。

    这样做,明面儿上看起来似乎是他吃了亏,动用了家族的能量,却什么也没有改变,但这都是在外人看来。

    在了解内情的人眼里,图海提督这一步,可谓用心恶毒!

    那雁营可不是什么好去处,里面的兵勇在被招安之前,大都是些劫道抢掠的贼寇响马,已经杀了好几个前去上任的营官!

    老图海让张小辫儿去雁营当官,存的是两个目的。

    首先,雁营虽然跋扈,但作战骁勇、锐不可当,是马天锡手底下的中坚力量,让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少年去统率,无疑会大大削弱其战斗力,等于变相地剪除了马天锡最大的羽翼,以免其在灵州拥兵自重。

    其次,雁营之中凶悍头铁之辈比比皆是,马天锡让一个毛还没长齐的毛头小子骑到这群无法无天之徒的头上作威作福,必定会引发其不满,那群恶汉可不是吃素的,把他们惹急了,那是真敢抽刀杀人的!

    届时,说不得就会发生营啸,兵勇暴乱,必将那张小辫儿碎尸万段!

    如此一来,马天锡的顺水人情不但没做成,反倒要遭那道人记恨,少不了焦头烂额!

    这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这就叫驱虎吞狼、借刀杀人!

    到时候那道人必为其徒弟报仇,和马天锡打个头破血流,至死方休,老夫我就坐山观虎斗,以逸待劳,等他们两败俱伤,再下场坐收渔翁之利。

    不费吹灰之力除一朝堂大敌,自己却毫发无伤,岂不妙哉?

    老图海大笑,以为此计甚妙,自诩武侯在世,算无遗策,谁料却是坐井观天,徒增笑耳!

    却不知他的那点儿花花场子,早被马天锡一眼便望到了底。

    都是千年的狐狸,跟谁玩聊斋呢?

    马大人闻信儿,捋了捋胡子,冷冷一笑,当即决定将计就计,引君入瓮!

    派人将其中内情告诉了张小辫儿,陈明利害,让他自己选择,张小辫儿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混不吝性子,从来不懂什么叫知难而退,得知消息后想都没想便一口应了下来,丝毫没把雁营中的众响马放在心上。

    文书下来的第二天,便领着孙大麻子走马上任,临行前,那林远鹤却突然找上了门,声称愿随三爷一起前往雁营赴任!

    林先生原话是这样说的:

    “在下昨日心血来潮,为自己算了一卦,得知不久后当有一劫,唯有跟在张三爷您的身边,方能幸免于难,小可虽不才,却还有些出谋划策、打卦占卜的微末本事,愿拜在三爷鞍下作一师爷!”

    说完,冲张小辫儿一抱拳,俯身拜了三拜。

    张小辫儿念及他“大义灭亲”,助自己师父除了那馋他身子的林中老鬼,实有几把刷子,又见他态度诚恳,便欣然允诺。

    于是,三人便拿着巡抚印书一起出了城门,去了雁营驻地走马上任。

    说起这雁营,还有一段不得不提的轶闻奇事。

    话说当时,清廷的满人八旗兵和汉军绿营兵,多是因为年久不用,军纪废弛,士卒懈怠,再也不复昔日横扫天下之锋,难以应付大规模的战事。

    唯有僧格林沁率领的蒙古马队东征西讨,除了拱卫京畿重地,还要四处镇压农民起义。

    此刻朝政紊乱,天下动荡不安,这支人马虽然精锐,却往往扑灭了东面,西面又生出乱来,也自是疲于招架。

    守卫京城的大军不能轻易调动,只好命各地自组民团,眼下灵州城里有许多民团,多是就地招募聚集,里边不免鱼龙混杂,更有许多招安来的响马草寇。

    其中有一营的字号称为“雁营”,营中皆为同乡同族的“雁户”,最是彪勇善战,冲锋陷阵,浑不惧死。

    但有道是,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其上一任营官在外出支援御敌的血战中,被粤寇弹丸贯脑而亡,所以营头之职暂时空缺。

    老图海原以为张小辫儿一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雁营将士必然不服,却不知对方乃天命所钟之人,头一次到雁营,便和上一任雁营营官的儿子“雁排”李四一见如故,当场便斩鸡头、烧黄纸,结拜为了兄弟!

    那李四拜张小辫儿是兄长,自己甘愿做了小弟。

    就这么凭着李四在雁营中如日中天的威望,让这小子顺利坐上了营中头把交椅的同时,还顺带笼络了一众弟兄们的忠心。

    据说图海提督听到消息后,当场目瞪口呆,靠在椅背上久久不能回神。

    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搜肠刮肚、处心积虑设下的良谋,还未等施行,竟被张小辫儿这小儿破解于无形之中了!

    这谁顶得住啊?

    自那之后,图海提督谢绝宾客,搂着两房小妾在卧房里躺了足足三天,才算稍稍平复了郁闷的心情。

    悠悠苍天,何薄于我!

    ........................

    图海老提督如何抓狂,“罪魁祸首”张小辫儿并不清楚。

    老家伙闭门发泄的时候,这小子正在城外携一众弟兄整日饮酒寻欢、听书作乐呢!

    实话实说,他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品尝到权力的滋味,原来竟是如此美妙,简直让人飘飘欲仙!

    这雁营之中皆为雁户出身,所谓雁户,就是以打雁为生的雁民。

    在灵州城西有好大一片芦苇丛生的沼泽地,被称为黄天荡,荡子里水草茂密无边,不知覆着多少里数,那些南来北往的大雁途经此地,多会在黄天荡中落脚。

    自古雁乃守信之物,每到迁徙之期,天空中雁阵翩翩,一队连着一队,漫天皆是,观之不尽。

    天空中的雁阵,飞行时或为“一”字,或为“人”字,从头到尾依长幼之序而排,称作“雁序”。

    阵头都是由老雁引领,壮雁飞得再快,也不会赶超到老雁前边,这是其礼让恭谦之意。

    古人常将君子比作大雁,大概便是出于此因。

    对于猎户来说,大雁为最难捕获之物。

    这是因为大雁有智,落地歇息之际,群雁中会由孤雁放哨警戒。

    正所谓犬为地厌、雁为天厌、鳢为水厌,这三种生灵最是敏锐机警。

    一有什么风吹草动,群雁就会立刻飞到空中躲避,所以不论是猎户还是野兽,都很难轻易接近地上的雁群。

    但黄天荡里的雁户们,却对狩猎大雁经验丰富,独有心得。

    雁户猎雁的器械称为“雁排”,是在一个渡水木筏子上铺设排枪。

    猎雁时,雁户们会先把排子隐藏在芦苇荡深处,然后再由身手矫捷的雁民,身披蓑衣,头插雁翎,寻着雁踪,偷偷潜行到雁群栖息之地,在约离其一箭之地时便不再接近,否则必然惊走雁群。

    潜伏至深夜,看那月冷星稀之际,便突然点起一支火把。

    见到火光,雁群中哨戒的孤雁便会立刻振翅示警,也就在这同时,雁户急忙将火把浸到水中熄灭了,继续悄无声息地隐蔽不动。

    雁群从睡梦中惊醒,正要展翅腾空逃命,抬头却发现四野茫茫,一片寂静,不免怀疑是那孤雁误报,便嘈杂着责备了它一阵,随后放下心来继续歇息。

    雁户躲在四周,待听到雁群逐渐安静下来,就再次点起火头,孤雁尽忠尽职,立刻再次报警,而雁户们仍是熄灭火把。

    如此反复几回,雁群便会被激怒,进而活活将那哨雁啄死,这样一来,便落入了雁户们的诡计!

    趁此机会,雁户们牵动排枪四下合围,待到那些野雁发觉大事不好,从睡梦中猛然惊醒过来,再想逃脱已经晚了,都被雁排的射程罩住,大多难逃中弹身亡的厄运。

    这个猎雁的法子,唤作“打孤雁”。

    而刚与张小辫儿结义的“雁排”李四,便是一位极擅“打孤雁”的老练猎人!

    他之所以在雁营中地位最高,除了是上任营官的长子,另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便是其高超精湛的猎雁技巧!

    前几年,雁户们依靠猎雁过活,也只勉强糊口,常被官府盘剥压榨,赶上离乱岁月,不免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因此,其中便有许多人仗着身手敏捷,藏身在芦苇荡里,劫杀过往的客商,做些替天行道、杀富济贫的勾当,也算是绿林响马中最著名的一路,与盘踞在洞庭湖畔的常胜山响马子齐名!

    前年,马知府赴任灵州,第一件事便是许下金银好处,将这伙儿雁户尽数招了安,编入灵州团练,号称雁营。

    多年征战下来,原本近万的雁民损伤重多,又补进了一部分附近深山老林里的劫匪强盗,约有三千之数,皆是悍勇凶恶的陷阵好汉!

    在张小辫儿未来时,营中以“雁排”李四和他的亲妹子雁铃儿为首。

    那“雁排”李四除了极擅猎雁,带兵打仗也十分勇武,酷爱结交天下英雄豪杰,二十多岁的年纪,擅能扎排使铳,故此得了这个绰号,素有神手之称,手中火器百发百中。

    他还有个妹子雁铃儿,两人从小相依为命长大,感情颇深。

    雁铃儿与他哥哥一样,除了能征惯战,更有百步穿杨的手段,随身一张雁头弯弓,七十二支雁翎箭,向来是箭不虚发,胜过《水浒》扈三娘,不让《西游》罗刹女。

    这些年来,一直女扮男装,跟随哥哥南征北战,立下不少赫赫功勋!

    但自从父亲身死之后,兄妹俩便有些心灰意冷,正琢磨着反出城去,回黄天荡重拾老本行,做些打雁猎雁、劫富济贫的勾当,谁料遇到了前来赴任的张小辫儿。

    那“雁排”李四天生桀骜,是个无法无天的主儿,向来不甘居与人下,可一见到张小辫儿,就好像那吕布看上了貂蝉,王八看到了绿豆,怎么瞅怎么顺眼!

    让他不由自主就像和这小子义结金兰!

    说来巧了,张小辫儿也是这么想的。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并领着雁营一众弟兄一起烧香拜了把子,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马天锡知道张小辫儿收服雁营后,也十分惊讶。

    他本来抱着考验的目的,才同意了图海提督的意见,让张小辫儿统领雁营,为保证对方的生命安全,还特意留了后手,没想到......

    这可真是,亘古几多奇诞事,破天荒来头一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