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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钱法

    国中常用宽永钱。每遇册封,则另铸小钱,开局兑换;非铝、非铁,大不及鹅眼,无轮廓、文字,虚其中以受贯。一百可长寸许,或三十为一贯,或五十、或一百以至一千,皆自成贯,以草绳穿定;绳头紧札,以纸封固,用黑朱小印钤记之。或贯绳散断、印文擦损,则不堪用。事毕,则按数缴还,兑回银钱。然亦有私铸,中国人不能辨时,有受其欺者;误携以入市,市人不受也。五十五贯,当球银一两。

    徐《录》称:“洪武、永乐,皆赐钱;天顺二年,请照永乐、宣德间例,以铜钱给赐;礼部议寝之。”本朝无赐钱例,故国中少中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