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都市言情 » 华娱之出名要趁早 » 10.我最讨厌两种人

10.我最讨厌两种人

    “你还真是锅台上长竹子——笋到家了!”

    曹孟头也没回就知道是谁,一般来说这么拐着弯儿骂他的,除了展信佳几乎也没别人了。

    “刚才你都看见啦?”

    “人家天天把你当亲大哥对待,几乎言听计从的,你干嘛这么坑人家?”

    曹孟耸了耸肩:“拜托,我只是教他要学会抵制诱惑,以免将来上了坏女人的当,这怎么能说我在坑他呢?”

    “呵呵,那人家还得感谢你是吧?”

    曹孟摆了摆手:“那倒不用,我这个人做好事也不是为了人家的一句感谢。”

    曹孟之所以恶趣味发作,也不单单是是因为今天的事情,主要是今天的事情让他猛的想起,他以前貌似看到一个视频,好像郝邵汶某次上节目还在舞台上亲过梅艳方。

    好家伙,这小胖子还真招人喜欢啊!前有徐若宣,后有梅艳方,光他知道的都有两个,不知道的谁晓得还有多少个,你说说……这成何体统?

    “哼”,展信佳冷笑道:

    “你说的好听,那平常人家大姑凉小媳呼要亲你,你也没有拦着不让啊!”

    曹孟嘴角勾起:“没想到你都跟了我这么久了,居然对我的性格还是不够了解。你知不知道我最讨厌哪两种人?”

    “哪两种?”

    “插我队的人,和不让我插队的人。”

    展信佳在脑袋里过了一下,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就是双标呗!只准自己点火,不许人家放灯。

    展信佳自然满脸嫌弃:“你这样还有人愿意跟你玩吗?”

    曹孟直接小手一摊:“你知道的,我这个人非常好相处,如果谁跟我处不好,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展信佳:“……”

    展信佳算是看出来了,这个人脸皮太厚,自己压根不是对手,于是只能转移话题:

    “你是在听歌吗?”

    “嗯”,被曹孟捧在手心把玩的掌上播放器,就是索尼的一代传奇卡带机皇——DD9。

    这种磁带式的随身听对曹孟来说几乎就是古董,因为他前世父母给他买的第一部随身听,就已经是那种橡皮擦大小的MP3了。

    这款随身听是89年上市的,而且价格还真不便宜,差不多要两三千人民币一部,连曹孟买的时候都有点肉疼。

    不过这不是为了混娱乐圈嘛,这也算是必要开支吧!

    毕竟这年头都讲究影视歌三栖,比如小虎队,四大天王、张国榕、许冠煐、梅艳方等等。

    和后世演员歌手泾渭分明不同,如今双栖简直是潮流大趋势,这些年歌星跨行来演电影,或者是影星出唱片再正常不过了。

    包括林志影,他本来就是歌手出道,靠一首《十七岁的雨季》蹿红的,现在不也过来拍电影了吗?

    可能很多人没注意到,其实在唱片时代,歌手的江湖地位是要略高于演员的,因为他们跟粉丝接触更容易(电视综艺、演唱会、歌友会、签售会),或者说互动性更强,因此粉丝凝聚力也更强,自然人气更高。

    而演员相对来说就要神秘一些,毕竟这年头没有微博,也没有那些真人秀综艺。多数影星甚至会刻意避免自己长期曝光在镁光灯下,因为这会对观众建立角色认同有一定妨害。

    再说两大歌星的PK比较容易,毕竟人家粉丝只要比专辑销量就行了。那影星的粉丝怎么和人家PK呢?

    比票房吗?这个东西就很难说,导演的名气不一样,制片公司不一样,制作成本不一样,演员阵容不一样,档期也不一样,这怎么好直接比?比赢了别家粉丝也不会心服啊!

    所以这年头歌手里面有谭张争霸,有四大天王的内战,那动静一点儿也不比后世微博上几场大战小,而演员方面至少这一阶段粉丝群体没什么大的Beef。

    当然这个也不是最关键的,最核心原因的当然还是钱,唱片时代的歌手赚钱能力是要略胜演员一筹。

    当然双周一成+李連杰这种金字塔顶端极个别不算,就是说平均算下来,一二线歌手收入要比一二线演员高一些。

    当然后唱片时代的情况就反过来了,除了周董这块遮羞布之外,基本上大多数歌手的吸金能力都是不如演员的,自然江湖地位也就下来了。

    要不是囿于年纪太小,曹孟都想发歌了,主要是唱片时代的红利也没几年了。但他毕竟才三岁多,翻唱倒是没啥问题,但自己写歌那也太骇人听闻了!

    但翻唱意义不太大啊,毕竟这年头歌坛堪称神仙打架,除非能发布一些让人耳目一新的原创歌曲,单纯想靠翻唱杀出重围难度实在太大。

    那就再等两年吧,等自己年纪稍微再大一点红了以后,即便是自己不主动提,估计经纪公司也会动这方面的脑筋。当然肯定不是让他写歌,而是请人写歌给他唱。

    因此曹孟准备适当的展示一下自己的歌唱天赋,也让公司的心里有个数。就为了学两首流行歌曲什么的,所以就斥巨资买了个随身听。

    同时他还准备在这边找个声乐老师,正儿八经的学一学编曲以及唱歌方面的技巧,最好还顺便学一门乐器啥的……公司能给他出钱那当然最好了,要不然他就自费也不要紧。

    万一将来电影火了,做节目上晚会的表演环节能用得上,再说回大陆走穴也得有点储备,老是表演武术观众也会腻。

    现如今大陆那边的片酬都比较低,不管是拍电影、拍电视剧还是拍广告都不怎么赚钱,真要说明星最赚钱的还是走穴,那个才赚得多。

    据说90年代大陆最红的歌手毛柠和杨玉莹,单场走穴的出场费可以达到五六万,差多少相当于普通人十年的工资。就唱一两首歌就能拿这么多钱,比拍戏什么的快多了。

    展信佳突然戳了他一下:“哎,你听的什么歌啊?”

    “十七岁的雨季。”

    展信佳别有深意的瞥了一眼对面的林志影:“好听吗?”

    “嗯。”

    “那你会唱不?”

    “会啊。”

    “那你唱一遍我听听呗!”

    “咳咳……”,曹孟略显做作的清了清喉咙。

    展信佳翻那个白眼儿,他知道曹孟这意思是说自己渴了,于是从旁边的包里翻出水杯拧开递给他,挤出笑容讨好说:

    “喝吧,对了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曹孟摆了摆手,满意的喝了口水润润嗓子,然后调好磁带带上耳机开始唱:

    门前有许多的茉莉花

    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

    十七岁那年的雨季

    我们有共同的期许

    也曾经紧紧拥抱在一起

    十七岁那年的雨季

    回忆起童年的点点滴滴

    却发现成长已慢慢接近

    ……

    一曲终了,曹孟挑了挑眉:“怎么样?”

    展信佳表情呆滞:“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吗?”

    曹孟微微歪头嘴角扬起:“生孩子?”

    展信佳:“……”

    其实在曹孟还没开口之前,展信佳就觉得他唱歌肯定差不了,毕竟他听过曹孟唱戏,嗓子非常清亮,而且天生乐感就特别好。

    然而当曹孟开口的时候,还是让她有些惊到了。卧槽,这也太好听了吧!

    啧啧啧,这孩子看来不光脑子被佛祖开过光,甚至嗓子也被天使吻过,这就是传说中的得天独厚吧!

    老天爷不公啊,你这小混蛋一定是上辈子拯救了世界吧?

    唉,你说这么天才为啥不是我儿子呢?老娘要是能生个这样的儿子,这辈子肯定死而无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