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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决斗日

    洛一凡盯着那四个单字看了许久。

    ……也许只是巧合?毕竟“白雪”和“公主”在异世界里也不是什么稀有的词,灵歌先知突发奇想以此为题创作一篇故事也不奇怪。

    指尖在书页上划过,洛一凡喃喃默念着,当“魔镜”、“小矮人”、“毒苹果”这些词一一跃入他视线之中时,他觉得自己应该接受现实了。

    ……不是偶然。

    他向后哗啦啦翻动着书页,下一篇故事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再下一篇是《小红帽》,然后是《海的女儿》、《灰姑娘》、《渔夫和比目鱼》……除了第一篇《八神往事》外,余下的故事把他前世的各类童话寓言故事给抄了个遍。

    他迟疑了一下,对着目录直接翻到书本最末。据说这一部分是灵歌先知对未来世界的构想,他设计了许多有助于改善人类生活的工具,却没有精力一一实现,只好记录下来,留待后人完成。

    洛一凡一页页翻看着,这里大部分都是些物品的设计图样,标注了成品的一些功能特性。诠注版的图片下方有注释,写明该设计在何年由何人成功实现。从镰刀、锄头到收割机;从算盘、圆规到科学计算器;从马镫、车轮到高速列车;从毛笔、黑板到网络电视……

    洛一凡一路翻到末页,“啪”的一声合上书本。

    该死的,我早该明白的。

    他把《先知录》丢到一边,仰面倒在毛毯上。早已吃完面饼蹲在角落里的小白扭头望他一眼,又无声地转回头去。

    难怪这个世界和我前世有那么多相似之处,造物主的发明暂且不提,就连人类创造的规则都分毫不差——一天分二十四个小时,一米等于一百厘米,语言和文字像是中英文的结合……之前还以为是神明开了个无聊的玩笑,现在终于能把前因后果彻底理清了。

    灵歌先知,你丫根本就是个穿越者吧!

    ……

    灵歌先知当然是穿越者,而且多半曾是个远东人,或者对远东文化有过深入研究。在童话寓言部分中,洛一凡甚至找到了《葫芦兄弟》、《小蝌蚪找妈妈》这样的篇目,《西游记》也被写成了缩略版。

    难怪他会编出“理想国度”的传说。

    此后的十几天中,洛一凡到镇上去了两次,其余时间就一心扑在这本《先知录》上。

    得知了灵歌先知的秘密后,因神秘而产生的敬畏感便消去了大半。但按照历史年表推算,灵歌先知千年前降生时,异世界人才刚刚学会耕种和放牧,等同于他前世的新石器时代。在那种原始的生存环境下,灵歌先知教会了异世界人创造语言文字、制作纸张、书写记录,灌输给他们文化传承的理念……硬生生地把异世界的发展进程缩短了数千年。说不佩服那绝对是假话,若是没有这位“前辈”,怕是现在洛一凡还得学习怎么钻木取火、挖洞造屋呢。

    仅凭这本《先知录》也可看出灵歌先知必定是位博学广识的人,别的且不提,单是手绘珍妮纺织机和蒸汽机的结构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让洛一凡这种连曲辕犁都不记得长什么样的低级穿越者大呼惭愧。

    当然,灵歌先知毕竟不是神明,做不到全知全能,许多现代工具他只能画出个外形,大概写出原理和功能。异世界的后人在实现他的设计时,往往就会使用他们独有的技术——“魔法”。比如阿伊丽丝的那支打火机,内置了火系魔法回路,还有风扇、热水器、冰箱等等等等。

    洛一凡觉得自己想要彻底理解这个世界,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暂且把这位穿越者前辈的事放在一边,眼下最重要的是为即将来临的决斗日做好准备。

    在阿克顿老爹的陪同下,他去找了火鸟镇上的铁匠和裁缝,赶制出了一批新的魔术道具。即便是折扣价也花去他数十枚弗利兹,几乎掏空了他两个月攒下的家底。

    顺带一提,为了在决斗日大赚一笔,阿克顿老爹原本雄心勃勃地打算制作一大批精致的马扎,但却被洛一凡制止了。他认为要想提高销量,不如多做些矮凳更合适。

    “您想啊,决斗又不是马戏,到时场边肯定会站上好几圈人。搬个马扎坐在那里,岂不是只能看到别人的后背?矮凳子这东西成本低,卖得便宜,放在地上比石头稳当,站上去立马比别人高出一截,这才能看得方便。等到看完了拿回家去还能做继续用,您还怕卖不出去?”

    这是洛一凡第一次和老木匠争辩,看得出阿克顿老爹心里早已认同,只是嘴上不肯落了下风。果不其然,到了出发的那天清晨,板车上只堆着少量的马扎子,还有阿伊丽丝削出的小工艺品,那油布下面盖着的货物若不是矮凳,洛一凡愿意把整辆板车劈碎了吞下去。

    “东西都带好了?”

    阿克顿老爹在板车前照顾老马巴基,它今天有点闹别扭。这一趟要去红河城,路途远不说,拉的货物也比往常更重许多。阿克顿老爹担心把它累着,特地去镇上租了一匹年轻健硕的挽马,眼下这位临时工正炫耀般展示着自己乌黑的毛皮和结实粗壮的腿,也难怪巴基会提不起劲头了。

    阿伊丽丝盘腿坐在板车上,像往常一样叽叽喳喳地跟洛一凡介绍红河城里的趣事——

    “……乐器店是一对夫妻开的,那个女人好刻薄,你要是进了店不买东西,她就会嘟嘟囔囔说好多难听的话,但要是那个圆脸大叔看店就好玩了,他从来不生气,还会教小孩子吹口琴呢;点心铺子一定要去的,我跟安琪儿姐姐是老相识了,你报我名字她会打折的;领主府附近可不要随便晃,那边的人全都凶巴巴的;哦,还有理想国度人开的商会……”

    洛一凡原本只是安静地听着,这时露出了讶异之色。

    “理想国度?”他瞪大了眼睛,“理想国度不只是传说吗?这里还有其他来自理想国度的人?”

    “什么话!”阿伊丽丝像看白痴一样看着他,“你看书看傻了吧!在灵歌先知那个时代,理想国度确实是传说。但人家好几十年前就开始到我们这边来做生意了。红河城里的那家商会是十年前开的,当时我还跟镇上的孩子一块儿去要糖吃呢!”

    阿克顿老爹给那匹黑马套上拉车的绳子,这时插话道:“我小的时候,大家见到理想国度的人就像见了怪物。黑头发黑眼珠,跟故事里的死神一个模样。现在几十年过去,慢慢也就习惯了。理想国度的人说话特难懂,但运来的绸缎是真不错。回头攒钱买一条,给伊丽嫁人用。”

    “我——我才不要呢!”

    毕竟还是个十七岁的小姑娘,阿伊丽丝并不擅长应对这种话题。阿克顿老爹爽朗地大笑着坐到板车前端,洛一凡则不知该笑不该笑,只好低头假装整理自己的魔术道具。

    老木匠按照他给的图样做出了一个魔术箱,不仅可以收纳物品,自身也是一件道具,可谓是魔术师专用的居家理财杀人越货必备宝物。

    不知是否想要转移话题,阿伊丽丝忽然说道:

    “诶,她来干什么?”

    洛一凡顺着她的视线转头望去。

    脏兮兮的麻衣,雪白的长发上除灰尘外,还沾着一片蛛网。一只笨重的长木匣被她背在身后,箱体表面严重变形,漆层也被磨掉了大半。

    小白就站在板车后方五六米远的地方,像吃拉面的那天一样,一声也不吭,只是直勾勾地盯着洛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