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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节 圣会

    木制的马车外层涂成象牙白,造型精美,装饰华贵,宛如童话中公主的座驾。虽然远远望去像是台中看不中用的玩具,但仔细观察,不仅外壳上装设着厚实的金属板,底部也附有简易的避震系统——克劳德后来告诉洛一凡,那系统的核心实际是设计巧妙的减震法阵,只是外表简单,实际却占了整辆马车造价的四分之一。

    这是斯诺尔州清霜城的贵族们出借给拉菲和克劳德的。

    弗利斯特州以星空来为各地命名,而斯诺尔州的地名则多为自然气象,尤其是与水有关的现象。由于斯诺尔州西北部便是雪域群山,光是名字里带“雪”的地区就占了全州近半。

    新月城本就处在弗利斯特州北端,继续往北约三小时可到达两州边界,再去往清霜城附近的目的地又要耗去五六小时。一行人下午出发,预计要夜间才能到达。

    马车内部的空间倒没有外观看起来那么大,据说在夹层中还设有控制空气流通和温度的一堆小型法阵,看来马车的主人在舒适性上下足了功夫。

    不过,车内坐下五个人倒还是绰绰有余。

    洛一凡缩着身体坐在角落里,满脸无奈。

    “为啥我也要被拽过来……”

    “那可是遗迹!灵歌先知的遗迹!”罗曼揽着他的脖子兴高采烈地说道,“你摸摸自己的良心,敢说你没有一丁点儿兴趣?”

    洛一凡无言以对,只得一声长叹。

    劳拉和拉菲坐在对面小声商量着什么,洛一凡从未见过这位女将军露出如此天真快活的笑脸。

    对于她为什么会主动要求随行,劳拉并未给出解释,但洛一凡能够猜出一二。

    身为对自家凤翼军尽职尽责的女将军,劳拉并不想将这份责任丢给他人,尤其在经历过前几天那件事后,她便愈加小心谨慎起来。自己的下属姑且不论,拉菲和克劳德明显没什么指挥经验,劳拉担心他们在危急时刻会做不出合理的判断。为免因配合不善而酿成大祸,劳拉觉得自己还是亲自出马保险一些。

    当然,也许她也想和昔日好友多相处一段时间,或者她自己也对古代遗迹有些兴趣。但主要原因应该和洛一凡的猜想大差不离。

    顺带一提,按照拉菲的要求,劳拉挑选了十名女兵随行。这些小姐姐们虽都不是骑兵,但马上功夫也都经过训练,此时正骑着马匹跟在马车后方不远处。

    至于罗曼……他则是又跳又闹强烈要求跟过来看热闹,并顺手把洛一凡也扯了进来。

    劳拉勉强同意,但却命令他只能在遗迹附近游玩,坚决不准进去,否则就把他踢出队伍。罗曼只得耷拉着脑袋允诺了。

    灵歌先知的遗迹啊……

    洛一凡长出了一口气,抱起胳膊闭上眼睛。

    罗曼说得对,他当然有兴趣。对于一个远古时期的前辈穿越者在这个世上遗留的东西,他内心期待极了。

    他甚至幻想过灵歌先知会不会带来一部笔记本电脑,到时大家都把那玩意儿当作文物供奉起来,唯有他一番操作大出风头,把众人惊得下巴掉落一地。这不是穿越小说里常有的情节么?嘿嘿嘿嘿嘿嘿……

    当然,他自己清楚这只能是妄想而已。

    一千年,太阳能电池也该报废了。

    有罗曼这家伙当中间人,洛一凡跟克劳德也很快熟识起来。克劳德详细打听了几天前洛一凡构思的陷阱,并对此大为赞赏。洛一凡用随身携带的小道具变了几个魔术给他看,也让他啧啧称奇,连一旁的拉菲也忍不住望过来,两双白金的眼眸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表演。

    劳拉露出温柔的笑脸,倒是罗曼这家伙一副得意洋洋牛气冲天的样子,好像洛一凡的手艺都是他教出来的一样。

    长途旅行很容易让人困倦。几个小时后,拉菲便在兜帽下打起了瞌睡,劳拉让她倚靠着自己的身体,但不多时,她的眼皮也沉重地耷拉下来。两个女孩子相拥着靠在一起,细微的呼吸相互交错。

    洛一凡和克劳德对视一眼,两人压低了交谈的声音。

    别问罗曼在哪,最早睡着的就是这头猪。他从座位上滚到了过道,现在就躺在马车地板上。洛一凡本想拉他一下,可这家伙不但不领情,还迷迷糊糊地嘟囔着踹了他一脚。

    既然如此,管他去死。

    相比罗曼,克劳德的性格则要稳重得多。

    如果拉菲是贵族,那克劳德的身份也差不多哪儿去,两人就算不是一家,至少也该是远亲。但他平易近人,言行得体,比起整日大呼小叫的罗曼不知要好到哪里去。

    明明看外表他还比罗曼小两岁来着……

    他们花上几个小时聊了些有关神圣教会的话题。

    说起来,来到异世界这三个月间,洛一凡一直对神圣教会有种莫名的排斥感。前世许多文学和影视作品中,但凡说到教会,往往就算不是反派,也跟主角走不到一条道儿上去。而且这个世界的教会名头还缀着“神圣”二字,反而让他觉得更加可疑。

    直到今天,他才从克劳德口中了解。神圣教会可算是宗教中的一个特例,教会中尊崇的并非神明,而是圣人。

    “灵歌先知发明了通用语,并走遍世界教会人们各种知识。不仅人类,就连雪精灵和妖精们也都对这位先人十分尊敬。但是,在灵歌先知故去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将先知的教诲完全抛在了脑后。各部落之间相互争战,争夺人口和地盘……混乱持续了三百余年。”

    克劳德的声音年轻却富有磁性,洛一凡想如果他去做历史讲师,一定会相当受学生欢迎。

    “直到圣历379年,北方一位部落领袖的儿子霍雷斯,偶然间得到了一本《先知录》。据说灵歌先知逝世前就已经考虑周全,将《先知录》复制了数份,以免在时代变迁中流失,显然这个决定是正确的。霍雷斯一眼就看出了《先知录》的妙处,他首先在自己的部落中推行这本古籍,而后又动用家财招揽了许多能人异士,提出‘保护自己,强壮自身,发展自我’的口号,这就是神圣教会的雏形。”

    神圣教会认为,神明并不一定存在于世,也不一定会帮助人类,但圣人却毫无疑问是人类的先导。为了发展壮大,人类要从圣人的言论、发现和发明中汲取营养,锻炼自己的身体和头脑,不断研究进取,为推动世界发展而努力奋斗。

    “相当具有蛊惑性的言论。但如果人们根据《先知录》上的引导,确实获得了成功,改善了自己的生活,那他们的积极性就会被进一步调动,最终谁都无法反驳,甚至连反对的想法都不会有了。”洛一凡深吸一口气,“你们这位教祖可真是个能人——不,应该说,正因为有这份思想,所以才能够成为教祖吧。”

    从最简单的工具开始,《先知录》上绘制的物品被人们一件件制造出来,实验证明它们确实能够大大增强人们的生产能力,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霍雷斯的部族之中。神圣教会一步步发展壮大。

    此后霍雷斯出资赞助了大魔导师梅莉的研究,并将“四元论”纳入神圣教会的成果之中。晚年他又资助了发明之王安德森,将其收为入室弟子。

    自此,灵歌先知、梅莉和安德森便被供奉在参圣堂最高的三圣位上。后人们则不断对《先知录》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以求自己的名字也有一天能被收入《圣人名录》。

    “霍雷斯教祖临终前,教会意欲将他的名字也加入名册里。教祖同意了,但加了一个条件。”克劳德呵呵笑道,“他要求把自己的名字永远排在末位。”

    洛一凡立即会意:“喔,高人啊……”

    如果教祖的名字都被排在末位,那么神圣教会的掌控者们就无法仅凭权利将自己的名字置于其上了,想要登榜,必须拿得出实打实的功绩才行。

    “当然,此后教会中侵占他人研究成果的丑闻也屡见不鲜,但教会中也有着相应的监管审查机制。教祖毕竟不是神仙,无法完全防止这种事,能想到这一步已经很难得了。”克劳德意味深长地说道。

    “圣人啊……”洛一凡把脑袋向后倚靠在马车侧壁上,眼中露出了憧憬的光芒。

    在他的前世,也有不少宗教将历史上的圣人逐渐转化为神明供人崇敬,对这种套路他并不陌生。

    但灵歌先知本身的光彩就太过夺目,不是神明却近于神明,甚至都失去了转化的必要性。而且,这种活生生的存在反而对后人更有激励作用。

    “《圣人名录》啊……”克劳德也学着他的样子惬意地放松身体,“除了发明创造之外,数百年来也有不少艺术大师登榜。凭你刚才那两手,如果能够搞出些更大更有震撼力的效果,也许有朝一日也能被收入其中呢。”

    “我尽力吧。”洛一凡懒洋洋地说道,“男人嘛,谁不想建功立业名扬千古呢。”

    两人心照不宣相视而笑。

    马车已经越过了两州边界,车轮向着目标地清霜城滚滚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