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一起登山
军训的日子,随着太阳跟月亮的一次次交替,也是逐渐的过去。
新生们脱下了军装,换上了原属于自己的那一套行装。
于示也逐渐适应了大学的生活,依旧是每天坚持晨练,日复一日的读书学习,倒也没怎么再打过架。
“于示,这两天你就注意一点,上次那陆宇家里比较有钱,然后他因为你驳了他的面子,一直怀恨在心。”丁森作为西京本地的富二代,对这些事还是比较的门儿清。
“没事让他来,反正以前一个人吃饱全家都不饿。”于示对此并不在意。
他孤家寡人在西京,只要自己不吃亏,就没什么要担心的。
一般来说每年的十月,是华夏的国庆节,转眼间秋风以至,在这雁过留声的季节,于示他们建筑学院搞了一个团建。要去西京周边的山地小镇梨花镇野游。
于示四人自然是报了名,丁森作为整个宿舍的家底担当,自然是买好了全套的帐篷跟睡袋。
跟着学校里面所有要一起去团建的同学们,张锦辉非要坐丁森家里的宾利,丁森告诉张锦辉,朝雪要跟大家一起做大巴。
然后张锦辉同志就义愤填膺的为兄弟家节省了燃油。
……
于示按照车票找到了四个人的车次号和座位,苏晨钰因为要在家陪外公,所以就没有跟大家一起出来,然后于示惊奇地发现,坐在自己对面的,竟然是朝雪这个小妮子。
“哎同学你好啊,我们上次见过的,你还记得我吗?”张锦辉看见这个软萌的妹子,像一个发情的小泰迪一样积极的打招呼。
“呃啊,我我可能不太记得了,我叫朝雪,很高兴认识你。”不过看起来朝雪好像并不记得张锦辉这号人。
这让张锦辉很是受伤,他这么帅的人还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
“哇,那个男生是机械学院的丁森吗?好帅啊!”果然丁三木这家伙走到哪里都不缺迷妹。
“就是欸,他怎么跟咱们建筑学院的一起出来玩啊?”
“哦我记起来了,丁森好像是副班长的舍友呢。”
“那以后可得好好巴结副班长咯。”
“欸你们发现没,副班长的气质好像也很不错哦。”
……
女生们聊天果然是没有明确的方向的。
不过张锦辉同志好像抓住了一个好机会,“同学们啊,其实我也是丁森宿舍的啊,我在宿舍那可是一言九鼎的存在,不仅是丁三木那家伙,就连副班长那也要听我的号令。”
“有那么邪乎吗?我听说副班长上次在食堂一个人打了一人呢。”女生们听闻张锦辉跟丁森关系不浅,于是纷纷就被钩起了兴趣。
于示跟丁森用眼神和表情对张锦辉表示了鄙视。
刘洋依旧懒得表示。
……
汽车缓缓发动,在经历了数个小时的颠簸和张锦辉破锣一般的歌声之后,汽车终于驶进了梨花镇。
于示看着面前的朝雪,朝雪也看着面前的于示,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于示觉得朝雪很漂亮,好吧,于示觉得是个女人都比唐锦漂亮。
朝雪看着于示,满脑子里都是刘姨对于是的评价,这是个阴险的男生,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他不仅没有对我做什么,还请我喝矿泉水。
这敢情好啊,搞了半天人家小姑娘还以为是于示花钱买的矿泉水呢。
好吧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朝雪在过去的一个月中,也时常听说于示的“光荣事迹”虽然他大错不怎么犯,但是他小错就没怎么断过,包括他好几次给班里面解决问题的手段,都是非常不可思议的那种。
算了,于示怎么样跟我有没多大的关系,还是先准备玩吧。
大巴车把他们送到了山脚下,在钢筋水泥的城市生活了许久的学生们看见大自然总归是激动的,每个人都兴高采烈的准备登山然后再山顶过夜,他们期待的是第二天早上的日出。
女孩子们爬山的速度远远比不上男生们,他们跟在男生的后面,总是不由自主的靠近离自己最近的那个男生,好像跟在他们后面,天塌下来就不会先砸死自己一样。
朝雪就一直跟在于示的后面,于示的体力在这所有人中必然是最强悍的,东岭山不知道要比这梨花山险峻多少倍,要不是为了等待大部队,毫不夸张的讲,这种山地于示可以用飞的。
但是朝雪就这么紧紧的跟在后面,虽然她很吃力,虽然她跟于示的距离越拉越远,但是却依旧没有放弃。
于示也发现了这个身影,他上到前面不远处的一道略微平缓一点的地方,看着那一道身影缓缓拉近。
“你为什么要跟着我?”于示向朝雪问道。
“没有为什么,我只是觉得我也可以跟你走得一样快,你看,现在我已经追上你了。”
真是个单纯的孩子。
“你以前登过山吗?”于示接着问道。
“我坐直升飞机上去过。”朝雪如实回答。
好吧,不知不觉中就让她把富给炫了,早知道不问了,今天话怎么这么多?
……
然后两人对坐相望对眼,一直也没有了交流。
一直到太阳快要落山,大部队终于赶了上来,大家早已饿得饥肠辘辘,于示张锦辉提议,准备开饭吧。
这个提议一经问世就引来大家的一致同意。
于是大家就各自着手准备吃的。对于现在这些大学生来说,很少有人是平时可以自己下厨的,大家都是在家里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这种生活过了好几年,尤其是高三的时候,对于全家来说所有的事情都要以即将高考的毕业生为重,尤其是这些有实力考名校的学生。
其中以丁森为最,这货是真的什么都不会。
于示用丁森买来的便携式灶台烧了一锅热水,这水是于示自己背上来的,他可不觉得这东西有多种,当他从自己的旅行包里拿出这一桶水的时候,所有在场的人都向这个看起来瘦瘦弱弱的男生投来了不可思议的眼神。
于示自小就自己动手解决生活问题,因为东岭山的猎人们狩猎时至少要三五天才会归家,否则是会被人瞧不起的。
于示解决完晚饭问题后,有帮张锦辉刘洋丁森也一起搞定好了晚饭。
“班长,你可以帮我弄一下这个吗?”一个女生拿着自己带来的便当走到了于示面前,于是觉得这种东西太简单了,在排除那个女生想要侮辱于示的智商的情况下,是可以断定,那女生想撩于示,然后于示对这种做事的方式感到没必要,想撩就直说好吧,我于示是这种人吗?
然后于示就很利索的接过了那个自热火锅,并且用平时玩十字弩的手速帮忙弄好了。
等大家都吃完了晚饭,于示想要继续爬山,接下来的路就非常的艰险了,很累,也非常容易摔倒,特别的危险。
大家也是实在没有精力了,天色渐晚,大家决定就在这个比较平坦的地方安营扎寨吧,等候明天的日出。
于示的体力跟精力还有很大一部分富余,就要收拾行囊继续向山顶进发,他要代表大家登上山顶,在山顶留一张最美的日出照片,以供大家回去后P图发朋友圈来用,真是个贴心的班长。
“我跟你一起去,我也想看日出。”就在于示转身准备要走的时候,一个声音就此传来。
于示回头,又是朝雪那妮子。
“你就不要去了,这条路很危险,你要是出了事,你刘姨还活不活了?”于示回答道。
“我一定要去,我不会比任何人差。”朝雪坚持。
“如果你是因为要跟我争一口气,觉得我比你快,那你大可不必,因为你就算把你的肺跑炸,都比不过我。”
“我没有跟你斗气,我是再跟我自己斗争,我觉得我一定可以,所以我一定要去。”
真是个倔强的姑娘。
朝雪也收拾了行李,顺着于示的脚步匆匆跟了上去。当张锦辉看见朝雪的背影的时候就着急了,他刚还想着晚上约朝雪一起散步呢。
等等,老鱼跟朝雪俩人去了山顶?就他俩?……不不不我不能想多,我家老鱼一定不是那样的人。
于示在前面走着,朝雪在后面跟着,这梨花山可没有野兽,所以于示直接就把探照灯常亮挂在肩膀上,朝雪那里没有灯光,她是第一次来山里面玩,并不知道需要带这种探照灯。
“啊!!”于是听见后面的朝雪一声尖叫。
于是后头问朝雪发生了什么事,朝雪说自己没什么,但是声音中明显夹杂着一丝哭腔。
于示转身走向朝雪,他看见朝雪的小腿裤子正在向外渗出嫣红的鲜血,朝雪没有探照灯,没有办法把路看清楚,以至于踩到了一堆看起来像是石头的树叶。
这毕竟是家里的小公主,什么时候吃过这种苦。
于示也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他以前从来都是独行侠,从来没帮助过别人,东岭山的孩子们个个都是优秀的猎手,也从来不会因为踩空而弄伤自己。
夜色渐深,朝雪一个人在深林里面,于示作为一个钢铁直男也看不下去。
“我帮你包一下吧。”于是说着,就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了急救包,这几乎是猎人们出门必带的好东西,据说用的好了,能把血量回复到百分之七十五。
于示慢慢地剪掉朝雪小腿上的裤子,露出一截宛若天成的雪白小腿,小腿上的点点血迹,散发着异样的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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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示也逐渐适应了大学的生活,依旧是每天坚持晨练,日复一日的读书学习,倒也没怎么再打过架。
“于示,这两天你就注意一点,上次那陆宇家里比较有钱,然后他因为你驳了他的面子,一直怀恨在心。”丁森作为西京本地的富二代,对这些事还是比较的门儿清。
“没事让他来,反正以前一个人吃饱全家都不饿。”于示对此并不在意。
他孤家寡人在西京,只要自己不吃亏,就没什么要担心的。
一般来说每年的十月,是华夏的国庆节,转眼间秋风以至,在这雁过留声的季节,于示他们建筑学院搞了一个团建。要去西京周边的山地小镇梨花镇野游。
于示四人自然是报了名,丁森作为整个宿舍的家底担当,自然是买好了全套的帐篷跟睡袋。
跟着学校里面所有要一起去团建的同学们,张锦辉非要坐丁森家里的宾利,丁森告诉张锦辉,朝雪要跟大家一起做大巴。
然后张锦辉同志就义愤填膺的为兄弟家节省了燃油。
……
于示按照车票找到了四个人的车次号和座位,苏晨钰因为要在家陪外公,所以就没有跟大家一起出来,然后于示惊奇地发现,坐在自己对面的,竟然是朝雪这个小妮子。
“哎同学你好啊,我们上次见过的,你还记得我吗?”张锦辉看见这个软萌的妹子,像一个发情的小泰迪一样积极的打招呼。
“呃啊,我我可能不太记得了,我叫朝雪,很高兴认识你。”不过看起来朝雪好像并不记得张锦辉这号人。
这让张锦辉很是受伤,他这么帅的人还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
“哇,那个男生是机械学院的丁森吗?好帅啊!”果然丁三木这家伙走到哪里都不缺迷妹。
“就是欸,他怎么跟咱们建筑学院的一起出来玩啊?”
“哦我记起来了,丁森好像是副班长的舍友呢。”
“那以后可得好好巴结副班长咯。”
“欸你们发现没,副班长的气质好像也很不错哦。”
……
女生们聊天果然是没有明确的方向的。
不过张锦辉同志好像抓住了一个好机会,“同学们啊,其实我也是丁森宿舍的啊,我在宿舍那可是一言九鼎的存在,不仅是丁三木那家伙,就连副班长那也要听我的号令。”
“有那么邪乎吗?我听说副班长上次在食堂一个人打了一人呢。”女生们听闻张锦辉跟丁森关系不浅,于是纷纷就被钩起了兴趣。
于示跟丁森用眼神和表情对张锦辉表示了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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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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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示看着面前的朝雪,朝雪也看着面前的于示,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于示觉得朝雪很漂亮,好吧,于示觉得是个女人都比唐锦漂亮。
朝雪看着于示,满脑子里都是刘姨对于是的评价,这是个阴险的男生,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他不仅没有对我做什么,还请我喝矿泉水。
这敢情好啊,搞了半天人家小姑娘还以为是于示花钱买的矿泉水呢。
好吧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朝雪在过去的一个月中,也时常听说于示的“光荣事迹”虽然他大错不怎么犯,但是他小错就没怎么断过,包括他好几次给班里面解决问题的手段,都是非常不可思议的那种。
算了,于示怎么样跟我有没多大的关系,还是先准备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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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们爬山的速度远远比不上男生们,他们跟在男生的后面,总是不由自主的靠近离自己最近的那个男生,好像跟在他们后面,天塌下来就不会先砸死自己一样。
朝雪就一直跟在于示的后面,于示的体力在这所有人中必然是最强悍的,东岭山不知道要比这梨花山险峻多少倍,要不是为了等待大部队,毫不夸张的讲,这种山地于示可以用飞的。
但是朝雪就这么紧紧的跟在后面,虽然她很吃力,虽然她跟于示的距离越拉越远,但是却依旧没有放弃。
于示也发现了这个身影,他上到前面不远处的一道略微平缓一点的地方,看着那一道身影缓缓拉近。
“你为什么要跟着我?”于示向朝雪问道。
“没有为什么,我只是觉得我也可以跟你走得一样快,你看,现在我已经追上你了。”
真是个单纯的孩子。
“你以前登过山吗?”于示接着问道。
“我坐直升飞机上去过。”朝雪如实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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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大家就各自着手准备吃的。对于现在这些大学生来说,很少有人是平时可以自己下厨的,大家都是在家里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这种生活过了好几年,尤其是高三的时候,对于全家来说所有的事情都要以即将高考的毕业生为重,尤其是这些有实力考名校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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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示用丁森买来的便携式灶台烧了一锅热水,这水是于示自己背上来的,他可不觉得这东西有多种,当他从自己的旅行包里拿出这一桶水的时候,所有在场的人都向这个看起来瘦瘦弱弱的男生投来了不可思议的眼神。
于示自小就自己动手解决生活问题,因为东岭山的猎人们狩猎时至少要三五天才会归家,否则是会被人瞧不起的。
于示解决完晚饭问题后,有帮张锦辉刘洋丁森也一起搞定好了晚饭。
“班长,你可以帮我弄一下这个吗?”一个女生拿着自己带来的便当走到了于示面前,于是觉得这种东西太简单了,在排除那个女生想要侮辱于示的智商的情况下,是可以断定,那女生想撩于示,然后于示对这种做事的方式感到没必要,想撩就直说好吧,我于示是这种人吗?
然后于示就很利索的接过了那个自热火锅,并且用平时玩十字弩的手速帮忙弄好了。
等大家都吃完了晚饭,于示想要继续爬山,接下来的路就非常的艰险了,很累,也非常容易摔倒,特别的危险。
大家也是实在没有精力了,天色渐晚,大家决定就在这个比较平坦的地方安营扎寨吧,等候明天的日出。
于示的体力跟精力还有很大一部分富余,就要收拾行囊继续向山顶进发,他要代表大家登上山顶,在山顶留一张最美的日出照片,以供大家回去后P图发朋友圈来用,真是个贴心的班长。
“我跟你一起去,我也想看日出。”就在于示转身准备要走的时候,一个声音就此传来。
于示回头,又是朝雪那妮子。
“你就不要去了,这条路很危险,你要是出了事,你刘姨还活不活了?”于示回答道。
“我一定要去,我不会比任何人差。”朝雪坚持。
“如果你是因为要跟我争一口气,觉得我比你快,那你大可不必,因为你就算把你的肺跑炸,都比不过我。”
“我没有跟你斗气,我是再跟我自己斗争,我觉得我一定可以,所以我一定要去。”
真是个倔强的姑娘。
朝雪也收拾了行李,顺着于示的脚步匆匆跟了上去。当张锦辉看见朝雪的背影的时候就着急了,他刚还想着晚上约朝雪一起散步呢。
等等,老鱼跟朝雪俩人去了山顶?就他俩?……不不不我不能想多,我家老鱼一定不是那样的人。
于示在前面走着,朝雪在后面跟着,这梨花山可没有野兽,所以于示直接就把探照灯常亮挂在肩膀上,朝雪那里没有灯光,她是第一次来山里面玩,并不知道需要带这种探照灯。
“啊!!”于是听见后面的朝雪一声尖叫。
于是后头问朝雪发生了什么事,朝雪说自己没什么,但是声音中明显夹杂着一丝哭腔。
于示转身走向朝雪,他看见朝雪的小腿裤子正在向外渗出嫣红的鲜血,朝雪没有探照灯,没有办法把路看清楚,以至于踩到了一堆看起来像是石头的树叶。
这毕竟是家里的小公主,什么时候吃过这种苦。
于示也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他以前从来都是独行侠,从来没帮助过别人,东岭山的孩子们个个都是优秀的猎手,也从来不会因为踩空而弄伤自己。
夜色渐深,朝雪一个人在深林里面,于示作为一个钢铁直男也看不下去。
“我帮你包一下吧。”于是说着,就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了急救包,这几乎是猎人们出门必带的好东西,据说用的好了,能把血量回复到百分之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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