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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医院事件

    自从搬到这个小楼办公,似乎感觉不到时间是怎么过的,中午的午休也被占用了,却还是忙的让人有足无措。每天出门上班的时候还是信息十足的,每当来到小楼门口,小楼的门还没有打开,在小楼前面的空地上,就围满了一群人,这些都是一些被拖欠工资的群众,当然其中也不乏有故意找事的,看到这些人我也是于心不忍,每次都来的比较早,我早早的将楼门打开,让他们坐在里面,开始受理他们的投诉事件,就这样辛苦的付出,但还是会被人误解,甚至被人辱骂,这其中的苦楚,别人是无法理解的。

    今天一早,来了七八个人,其中的一男一女看起来就是他们带头的,他们是来找丁姐的,前几天我在出外勤,他们是找丁姐给他们处理的,但现在丁姐还没有来,我就让他们简单介绍一下具体情况,看我能不能帮上忙。

    这个带头的男子就说道:他姓吴,是一个包工头,他找了几个施工队伍,在离这里几公里处的一家新建的医院从事支模等工作,他们是由一家私企A雇佣的,这家私企A也是从一家大型的建筑公司B承接的这个项目,这个医院的活他们去年年底就干完了,但由于这上面的两家公司迟迟不算账,不把工程款拔下来,导致他们下面的这些施工队伍都不敢来这里干活了,施工队伍的人也只来了几个,其他的人员都在外地赚钱,他们就派了个代表,他指了一下旁边的这个年轻女性,他们和我一起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也去项目上好多次了,但现在那个医院已经即将竣工了,只剩一些收尾的工作,原来私企A安排管项目的经理现在换人了,来了个新的接任了经理,他也不知道我们的情况,直接就不认账了,这都大半年了,实在是没办法了,只能到我们这里先试试,他又说道:前两天我们就来了,是一位姓丁的大姐给我们处理的,她了解情况,她要了私企A现在项目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给他们打了电话,让他们今天来这里协商,所以我们一大早就来了。

    到了上班时间,丁姐也来了,她看到这些人,就让他们先等一等公司的人,一起协商才更加有用,不多一会,小楼就来了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他的左边腋下还夹着一个公文包,走进大厅,就向我打听那位是丁姐,丁姐从办公室出来接待了他,丁姐把等待的所有人都带到办公室坐了下来,也让我进去,在一旁帮忙,经这个中年男子介绍,他是姓朱,私企A的现任项目经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事没有来,就让他拿着相关资料,前来全权处理这个事情。

    坐在这个朱经理对面的姓吴的包工头和那位年轻女性,他们看起来对这个朱经理一脸的不屑,他们解释道:我们当初去项目上找到他,就是他说的,他们公司不认这笔欠款,也不会给我们支付工资的,他说的话就更放屁一样,根本没办法让人相信;这个朱经理听完以后也是沉得住气,并没有进行言语反驳,就开始说道:他也是新来的,具体怎么欠的钱,他也不是很清楚,但公司的老板让他处理这个事情,他一定会让这件事情有一个结果;他又继续说,他们公司也只是个小微企业,找他们公司干活的建筑公司B,那才是真正出钱的金主,这个建筑公司B就找一个医院的项目,就欠了我们好几百万,他冲着丁姐说道,恳请你们部门的人员帮助我们向这个建筑单位B也要一下这个工程款,我们要是拿到这笔钱以后,第一时间会把下面的施工队伍和包工头的工资全部付清,但现在公司实在是没有钱,公司也四处借钱,甚至去银行贷款,但都没有筹集到钱,实在是无能为力了。

    丁姐答应这个朱经理,她会把这个建筑公司B的负责人约到这里,到时候让朱经理现场和他协商出解决办法,之后,朱经理把随身携带的资料都交给了丁姐,丁姐又对投诉的人员说道:现在这个公司没有钱,就算是把他们逼死也拿不到钱,你们再等两天,我们把建筑公司B的负责人找来,让他们及时把公司的工程款拨下来,你们的工资一分钱也不会少,丁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完后,这些投诉的人员也表示理解,就都离开了。但丁姐在这些人走之前,告诉这个姓吴的包工头,让他提前把被欠工资的人员考勤和工资金额全部核算出来,把造好的工资表交给她,之后她会拿这个表去找公司A核对,核对无误以后,只等工程款到位,就可以支付工资了。

    第二天,姓吴的包工头就把工资表拿来了,由于朱经理在昨天提交的资料里也有这些人的工资表和考勤,丁姐将二者提供的工资表进行比对,其中还是有些出入的,这个包工头拿来的工资表中多了几个人,而且欠的工资数额普遍比别人的高,丁姐处理这种事情太多了,一眼就已经看明白了,这个包工头是为了拿到自己的利润,在工资表中胡乱了造了几个莫须有的人员,从而套取利润。丁姐把这个事情告知了姓吴的包工头和朱经理,让他们私下再次核算工资,告诉这个包工头,要是再弄虚作假,就不管他们的破事了。

    丁姐旁敲侧击,让姓吴的不敢造次。到了第三天,朱经理和建筑公司B负责人约好见面的那天,朱经理拿着最新的工资表来到了小楼,他告知丁姐,这个工资表是双方再次核对双方都认可的,都在上面签字按手印了,上面的金额不会再出差错。

    没多久,建筑公司B的人来了,他们公司派了一个分公司的经理前来处理这个事情,这个姓杨的经理,拿着公司的授权委托书,那自然也是可以有权拍板的。我和丁姐,朱经理以及杨经理,我们四人在办公室进行协商,经过交流才知道问题的病根在哪里了,这个私企A在与建筑公司B签订合同的时候,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签订的合同造价比市场价格低了两成,导致这个项目干完以后,私企A不仅没赚到钱,还赔了两百二十万,而这两百我认识万,正好就是被拖欠的包工头和施工队伍的报酬了,私企A为了不承担这个风险,就把这么大的风险转移到别人头上了,果然是印证了那句老话:“无商不奸”,这个公司打的一手好算盘;我和丁姐就他们再三强调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两个公司以低于市场价签订的合同,明显有欺诈的行为,这个责任建筑公司B也是要承担的,他们双方都开始有所顾虑,今天就只聊了个大概,他们回去还是要向公司的负责人汇报具体情况。又过了几天,我们开始了第二次的协商,这次他们来直奔主题,双方明显已经在私下沟通过了,达成了共识,两家公司害怕承担法律责任,最终决定,由私企A出资一百万元,由建筑公司B出资一百二十万元,双方把这个欠款的窟窿填上,这笔钱,过了半个月也到账了,这些投诉人员的工资全部被结清了,这个姓吴的包工头拿到钱的那天,亲自给丁姐打电话告知的情况。

    但就是在这种及时解决问题的情况下,还是有一些人不满意,动不动跑来大吵大闹,甚至说一些诋毁我们的话,说我们和这些公司穿一条裤子,肯定是拿了公司的好处了,一直故意拖延,不断的敷衍他们;但他们又怎么能知道我们的难处,我们在有限的职责范围内处理事情,也要讲究合理合法,按照规定程序处理的,也是需要收集证据,多方应证,才能作出决定的,而不是只听一面之词就草率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