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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拜会

    冬月二十二,晴。

    陈安之这几天休养得很好。被奶娘养得白白胖胖的,面若银盘,和年画上的娃娃竟有一些神似了。

    在她的再三催促下,奶娘昨晚回家休息了。

    她和丝丝就关在卧房里一起讨论了一下最近发生的事。

    经过丝丝的梳理,她明白了各中事情的脉络。也清楚的知晓了因为某种或者某几种原因,她身处危险之中。

    自古危、机不分家。遇到危险,陈隐一向是迎头面对的,躲是躲不掉的。

    所以,昨晚等到齐霁回来,陈安之就找到他,小嘴啪啪啪一阵输出,大体的意思就是请他给郡府那边下拜帖,她想明日去拜见干爹、干娘。

    “安之真的长大了,想事情很是周到。我一会儿就叫人过去下帖子。至于带过去的礼物,我早也预备好了。明日请你王阿爹赶着马车,陪你一起过去。”齐霁摸摸她的头,耐心地说到。

    这未雨绸缪做得也太到位了。

    开挂了,还有这么强悍的外挂,这个日子不要太惬意哦。

    一大早,郡府那边就派小厮过来回话了。

    府尹夫人请安之小姐过去用午膳。还特别带话嘱咐,虽看着天晴了,还是要穿暖和些。

    陈安之礼数周全地谢了报信的小厮,并自己递给他一锭银子。

    小厮随着老爷夫人离开朝歌后,在登州哪里见过这么阔绰的主儿。顿时对面前这个标致小女娃多生出了几分好感来。

    “谢谢小贵女,小的这就回去给夫人回禀。”小厮恭敬鞠躬离开了。

    待小厮离开片刻。栗色大猫不知从哪里,优雅地跺着步子走到陈安之面前。

    “丝丝,你说此行还需要准备些什么?”

    “昨晚齐霁都给你安排好了。我只是提醒三点:一是今日穿一套红色的衣服去。向天歌最爱红色。二是如果她今日问你,想选什么兵器,你就说选暗器。她如果问你原因,就说不希望外人知道你会武艺。三是留意她的儿子,据说是个混世魔王。”

    S大人说完这一席话,喘了口气。

    “当猫可真累,说了这么几句话就觉得气上不来了。”

    “丝丝,你太厉害了,什么都帮我想得如此妥当。”安之举着大猫的两只前爪上下挥舞着。

    “好啦,好啦。快去准备吧。一会儿王四要来接你了。”

    大猫难得没有怼人。

    一切时候停当,要送过去的礼物也由齐霁差人送回了院子里。

    两个雕着山水的花梨木盒子,里面装的是南郡的古树陈年红茶。两个大土陶罐,里面装的是西郡金筑州的百年陈酿。

    “按照现在的科技条件,保存如此之好,实属罕见啊。”安之的职业病发了。

    她内心对这一趟礼节性的拜会并不紧张。按照在乌拉星球的年纪,她比向天歌还要大个好几岁,不说心思更缜密,至少不会吃什么大亏。

    至于她家儿子,比安之年长六岁的周观衡,一个十一岁的纨绔,能掀起多大的风浪。她反倒是有兴趣会会他。

    不把儿子拿下,就不能彻底拿下老娘。

    临近中午,王四赶着一辆马车过来接陈安之了。

    陈元吉和齐霁天不亮就出门了,家里就安之一人。

    陈安之配合着王阿爹把准备的礼物都放到马车上,她自己也麻利地跳上马车。

    马车一路走走停停,不多时就走来到了周府尹的宅子门口。王阿爹下马请门房进去通报。

    不一会儿,大门全部打开。王四把车赶入门内,停好。

    他下了马车,把安之从马车上扶了下来。

    已在车旁等候的两个作行军打扮的丫头,帮着把车里的东西都拿了下来。

    安之下马车后,好奇地张望着。与其他一般官家住宅不同,进门看到的不是水榭楼台,而是一个如乌拉星球的半个足球场大的一个校练场。

    “安之小姐、王先生,这边请。”其中一名丫头微笑着在他们前面带路。

    穿过校练场,再穿过一个圆形拱门,就看到向天歌站在天井下笑盈盈地看着她。

    今日的府尹夫人一改劲装,作贵妇人打扮。一袭紫色大裘,显得雍容至极。梳得极光滑的云鬓上还斜斜地插了一支金步摇。

    “安之拜见干娘。”陈安之正要行大礼,就被一个箭步赶上前的向天歌扶住了。

    “安之,地上那么凉,你身子才刚好,不要行这些虚礼。让干娘看看,这身朱红棉袄也太好看了,衬得我儿精神头十足。”

    这个风格多变的贵妇,果然钟爱红色。

    向天歌亲昵地拉着陈安之的手进了内堂。

    内堂不曾有银丝炭炉子,倒是有一个大铜盆在屋子中央,里面的木材被烧得哔啵作响。

    “安之看我这个火盆子如何?像行军打仗时升得火堆,又方便又暖和。”

    “安之觉得甚好。那火苗看着好温暖,下面灰烬里还可以埋些吃食。”陈安之真心觉得好,她在乌拉星球时就很喜欢后世的壁炉设计,冬天看着那个闪动的火舌,让人觉得充满了生机。

    “真是我的乖女儿,那盆里就埋了些红薯,可甜了,一会儿我让他们挑拣出来给你尝尝。”

    “谢谢干娘,安之特别爱吃烤红薯呢。我也给干娘准备了些小礼物。都是齐先生张罗的,不知道合不和您的意。”陈安之大方说到。

    两个丫头闻言就把茶叶和酒放在了几案上。

    “齐大先生准备的,肯定是极好的,老爷最喜欢这个红茶了。对了,你干爹在衙门里,还不曾得闲,只有改日再见了。这个酒更是世间难觅啊,我要留一坛,带到朝歌城给你干爷爷尝尝。”

    “干娘,您一定替我问干爹好,让他老人家保重身体。小霁专门交代我啦,已在朝歌也预备下了两坛这个“玉京子”酒,干娘看什么时候方便,就差人送去向大将军府。”

    “‘玉京子’,这可是千金难换的好酒啊。齐霁对你这般偏爱,还许你直呼他的名讳。你这个丫头,有点意思。好啦,该饿了吧,干娘带你去用午膳。”

    一行人走到后堂,只见膳厅外摆着一头羊。

    一头皮已被烤得金黄酥脆的羊。

    “那晚在添香楼吃烤肉没吃过瘾,今日便要吃个够。”

    “干娘,我连着喝了数日粥食,看着这个烤羊,馋虫都被勾出来了。”

    向天歌招呼着陈安之、王四还有她的两个贴身丫头都围着圆桌坐下。

    众人坐定,就有军士模样的小厮帮着用西郡特有的长刀熟练地割着羊肉承到膳厅。

    正吃得香,一个少年从院外走来。

    “吃烤羊都不知会本少爷,好饿好饿。快直接割一块给我。烫!烫!烫!”

    来人正是向天歌之子——周观衡,人称登州街头小霸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