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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大喜他乡遇故人

    昆仑率领众人穿越大漠,准备向姑师,大宛西域诸国借兵。

    一名兵士策马而来,望见昆仑急忙勒马,神情慌张的说道:“禀报大王,五里开外,正有一队人马,向我们逼近。”

    昆仑以为敌军追来,当即神色一紧,相问:“来者是什么人?有多少人马?”

    “回大王,来人皆是骑兵,身着汉服,应该是汉军,人数倒看起来不多,与我军相当。”

    当听到汉军,昆仑方才松了一口气,命令那斥候“再探!”

    可当那斥候说是汉人,凌云神情一怔,在这里怎么会出现汉军?不管如何,这都令他喜不自胜。

    凌云当即面向维安娜,说道:“公主,即闻前方是我军赶来,我自当前往拜会,顺便了解一下,究竟发生什么了,我军怎会出现在这里。”

    维安娜望着凌云,一双漂亮的眸子纵是千般不舍,但见凌云脸上流露出来的欣喜之色,她也只好放其暂时离开。

    “云哥哥~千万小心。”

    “等我回来!”凌云面对绝色佳人,自是难以割舍,可得知是自己国家之人,他历经九死一生,大难不死,流落异乡,已经急不可耐想见到他们了。

    看见凌云牵了匹马,便要行色匆匆的离去,莫哲有些担心,说道:“贤弟,我同你一起前往吧。”

    凌云已经骑上马,听到他大哥所言,便及时勒住马,笑道:“有大哥相伴,如此甚好。”

    莫哲,凌云两骑策马扬长而去。

    昆仑看着他们离开,丝毫不担心他们会去而不返,就拿凌云能豁出性命去救他王妹,足见其对他王妹情深意重。再者,他心中也很奇怪,汉朝人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如果他能借助汉朝王威复国,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

    凌云与莫哲一路策马狂飙,凌云远远看见,确实是己方人马,欣喜若狂地喊道:“是我们的人马,大哥,是我们的人马。”

    他肆意大笑起来,没想到自己差一点命丧黄泉,此刻竟然还能见到自己的本国人。

    这队人马不是别人,正是赵破奴派遣而出的七百敢死之士,这队人马的头领,便是那自告奋勇的郑吉。

    郑吉远远看见两人疾驰而来,身穿的是外族衣服,当下命令行军人马戒备。

    看见那行人马拉弓搭箭,凌云,莫哲当即勒马而停。

    凌云连忙挥舞着双臂,放声大喊:“莫动手,千万莫动手,是自己人,自己人。”

    凌云见到自己身穿外族衣裳,显然是被己方人马当成了外敌。

    “来者何人?”郑吉问道。

    “是自己人,我是汉人!前使团随军人员,我部被匈奴人率军设伏,现就只活了我一人。”

    凌云放声解释,却见那行将士丝毫没有放松戒备,熟不知郑吉奉命率领敢死之士前往攻打楼兰,若是行踪暴露,便会使他们置身险境,这由不得他们半点疏忽。

    但见到他们只有两人,而且听那人的口音,确实是汉人无疑,而且那人自称是前使团随行人员,郑吉没有全信,但也让人收起了弓箭,喊道:“且过来回话。”

    “大哥,走!”凌云当先摧马而行。莫哲骑着他的夜照玉狮子紧随其后。

    “见到你们真是太好了。”凌云来到郑吉身前,便欣喜地说。

    “你说你是前使团随行人员,有何凭证。尔等若是匈奴的奸细,我必让尔等丧命在此剑之下。”

    但见郑吉亮出赵破奴赐予了他那把宝剑,身上威风迸发,一双丹凤眸子盯视着凌云,若是发觉凌云有半点撒谎的神情,他便要立即用此剑斩其人头。

    “这剑是?”凌云目光紧紧的盯着郑吉手中那把宝剑,满脸疑惑的问道:“敢问此剑将军是从何所得?”

    郑吉见对方问及自己手中宝剑的来历,从对方的神情中似乎能看出男子认得此剑。

    郑吉如实相告:“此剑乃是大将军相赠,助我率军破贼所用。”

    “大将军?”凌云疑惑的问道:“敢问贵将军,可是膘侯?”

    见到对方能凭此剑便认出自己的将军,可见是自家将军的熟人,郑吉便把这男子仔细打量了一番,见其生得异常英俊,从面相来看,来人不像是奸诈之人,从而消除了敌意。

    “你是?”

    “我乃膘侯之子,赵凌云是也。此剑剑柄上刻有“破军”二字,想当日父亲追随冠军侯,曾用此剑,斩杀匈奴人不可计数,为大汉立下赫赫战功。”

    郑吉听到对方自报姓名,更是能说出此剑的来历,在其剑柄上一看,果然在其剑柄上刻有“破军”二字,一下子情绪激动起来:“你是膘侯之子……你没死?”话一出口,可又觉得自己说错了话,连忙“呸呸呸”,死,可是最令人忌讳的。

    他这么一来,倒是把凌云看乐了,哈哈大笑,道:“幸蒙乌孙国公主出手相助,我得以大难不死。哈哈哈……这可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识自家人了。父亲他还好吗?”

    “在下郑吉,见过少将军,方才多有得罪,还请少将军担待。”郑吉确认了凌云身份,连忙行礼,言语之间甚为谦虚。

    凌云连忙回礼,同样言语谦虚:“快别这么说,在下未立寸功,担不起将军一拜。”

    “在这里能见到少将军真是太好了,大将军对你甚为牵肠挂肚,还以为你……”郑吉又险些提到了忌讳之处,嘿嘿一笑,道:“这下太好了。你们父子马上就可以相见了,大将军奉天子命,率兵出征西域。不瞒少将军,我先前还只是一个小卒子,这就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小首领,大将军命我率领700人敢死之士,先破楼兰。”

    “父亲竟然是此次的总指挥。”

    赵凌云打量了一下郑吉,观其英气勃发,神彩照人,心中暗叹:父亲果然有识人之明,此人可真是个将才。

    凌云笑道:“我汉朝天子奉行唯才是举,英雄不问出处,父亲连随身佩剑都赠你了,可见对你信赖有加,郑兄弟日后定能大放异彩。”

    郑吉再行一礼,道:“承蒙大将军器重,少将军所望,郑吉必竭忠报国,马革裹尸。”

    “不知这位是?”

    郑吉凝目看去莫哲,见其气宇轩昂,同样英雄气概,尤其是所骑的那匹白马,一看便知是匹宝马,来人能骑着这匹宝马,必然不是泛泛之辈。

    凌云由于见到自己人太过激动,竟将他大哥晾在了一边,此刻但见郑吉相问,连忙介绍道:“哦,忘了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结义大哥,莫哲!他武艺超凡,能够轻易入敌阵取敌上将人头,是吴孙国内第一勇士。”

    “郑吉见过这位好汉!”

    “莫哲见过将军!”

    郑吉,莫哲各自见礼,虽然见面不是很友好,可是确认了身份之后,误会也就解开了,几人就算是相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