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一声剑来天下惊,人人知我是剑仙
七月初。
山西太原府。
正值晌午,太阳东斜,照的人身上暖洋洋的。
青石铺就的街道上,此时热闹非凡,人来人往。
一位俏丽少女驻足一家路边摊前,挑挑拣拣一番,把一根银色发簪插入秀发中,喊道:“公子,公子,您看我头上这个发簪好看吗?”
好一会儿,一道男声传来:“挺好看的。”
俏丽少女侧头一看,见自家少爷只顾着和少奶奶说话,看都没看这边一眼,心下不由一阵黯然。拔下头上簪子放下,一声不吭的走了过来。
见她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林凡问道:“那簪子确实挺好看的啊,你怎地又不买了?是钱不够吗?”
“钱够的。”李香玲低着脑袋,闷声道:“只是奴婢不想买了。”
少女心思都写在脸上了,但凡有点情商的都看的出来。
林凡噗呲一笑,摸了摸她的脑袋:“别不高兴,那簪子我看了,确实不错,你戴着挺适合的。”
李香玲抬头,眼里又有了光:“真的?”
林凡点头道:“自然是真的。”
“你家公子什么时候骗过你?”
李香玲轻轻“嗯”了一声,脸上又有了笑容,返身回了那个摊位,买下了那个银质簪子
一旁岳灵珊见了有些吃醋,扯了扯林凡的衣角,指着前面撒娇似的道:“林大哥,我想吃冰糖葫芦。”
此时,一位中年男子扛着一根插满冰糖葫芦的木棍正朝这边走来。
林凡自是也看到了,点头道:“嗯,记得多买一些,带回去给若言她们也尝尝。”
“嗯嗯,知道啦。”岳灵珊答应一声,就蹦蹦跳跳朝卖冰糖葫芦的走去。
见状,林凡苦笑摇头。
话说,当初刚带岳灵珊回太原府那会儿,在发现自家夫君家里竟然还有两个女人后,当时就哭唧唧的吵着要回华山。
要不是林凡身怀异术,让岳灵珊接连半个月下不了床,怕是这姑娘还真跑回娘家了。
这两年多来,岳灵珊性子是一点没变,还是那么爱撒娇,爱吃醋,爱发小脾气…
当然,爱撒娇,爱吃醋,爱发小脾气,这些都只是小问题。
只要不是妒妇,动不动就把家宅搞的鸡犬不宁。大小事都拎得清,那就无伤大雅。
这方面来说,岳灵珊已经做的很好了。
毕竟,这两年,家宅事物林凡都很少过问,都是岳灵珊这个女主人在处理,也没见出什么幺蛾子。
打包了十几根冰糖葫芦,付完钱,岳灵珊返身回来,掏出一根吃了起来。
“林大哥,酸酸甜甜的呢,真好吃。”
“你要不要吃?”
林凡摇头:“你自己吃吧。”
他吃不惯这玩意儿。
李香玲这时也走了过来,摸着头上的新簪子,脸上笑容洋溢,完全没了方才的失落。
“少爷,您中午想吃什么?奴婢去买。”
林凡想了想,道:“野味吧。”
鸡鸭鱼肉每天都吃,确实有点吃腻了,是该换换口味了。
“那奴婢去菜摊那边看看,您跟少奶奶先回去吧。”说着,李香玲就往菜摊方向走去。
林凡问一旁岳灵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要不我们也去看看吧?”
菜摊,用现代的话说就是菜市场。
福州府的菜摊,因为当初采购物资,他倒是去过好几次。
但这太原府的菜摊,他却一次都没去过。
所以,他也想去逛逛。
“不要。”一听这话,岳灵珊头就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蹙着秀眉道:“菜摊那边又臭又脏,各种腥臭味都有,我才不要去呢。”
林凡有些好笑道:“怪不得你很少去亲自去买菜。”
岳灵珊哼道:“你才知道啊。”
那里有各种蔬菜,也有死的活的鸡鸭鱼肉,野鸡野兔,野猪狍子之类的荤菜。
别的不说,光是这些动物粪便混合在一起的怪味就不是一般人受的了。
更别说,还有很多拿着已经发臭的动物尸体在那卖的百姓了。
毕竟,这年头老百姓的日子可不好过。别说发臭了,就算生蛆了,饿急了照样吃。
“那我们回去吧。”林凡道。
“嗯。”岳灵珊点头。
就在这时,伴随着几道呼喝声和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有人大声喊道:“前面的公子请留步。”
林凡脚步一顿,下意识回头看去。
就见一位中年汉子领着十几个人气势汹汹的快步走来。
为首的中年汉子看上去三十岁几许,满脸的络腮胡子,长的人高马大,虎背熊腰,一脸横肉,一看就不是好人的样子。
想来刚刚喊话的就是这个这家伙。
林凡皱眉问道:“有事?”
那中年汉子一看清林凡相貌,气势霎时一弱,站在数米外,半躬着身子,道:“敢问阁下可是林凡,林剑仙当面?”
“正是林某。”林凡有些莫名其妙,不知道这人领着一帮手下找自己干嘛。
得到确认。
这人竟然扑通一声当街跪了下来,他身后的小弟们见状,也呼啦啦相继跪下。
中年汉子砰砰砰就是三个响头,小弟们也是砰砰砰三个响头,一时间把街道地面磕的砰砰作响。
这般动静,自然引得附近不明真相百姓纷纷聚拢而来。
只是片刻功夫,看热闹的百姓们就把这里围了个密不透风。
磕完头后,中年汉子也不敢起来,而是伏在地上,满脸惶恐的说起了事情的缘由。
他叫张虎。
六年前,创立了一个帮会,叫黑虎帮,是本地最大的两大帮派之一。
今日他心血来潮,亲自领着一帮手下去菜摊收头钱。
在菜摊时,他一个手下见李香玲生的貌美,却是一身婢女装扮,以为好欺负。就出言调戏,见对方敢怒不敢言后,这人就更加得寸进尺,想要对李香玲动手动脚。
却没想到李香玲早已今非昔比,只是一脚,就把倒霉蛋给踢的重伤垂死。
这让一旁的张虎又惊又怒。
惊的是,对方虽是一副婢女打扮,看起来才十五六岁的样子,一身实力却是如此了得。
怒的是,对方竟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一脚把自己小弟踢得重伤垂死,让他感觉很丢面子。
混江湖的,最要面子。
张虎当即招呼手下们把李香玲围起来。
没想到对方却道:“我家公子叫林凡,江湖人称“林剑仙”,你们确定要这样做吗?”
张虎当时就吓麻瓜了。
如今经过这两年多的发酵,纵观整个江湖,还有何人不知当年在华山“一言既出,万剑来朝”的林剑仙?
而且,在这两年里,林剑仙时不时游历各地,击杀的贪官污吏、土匪强盗。加起来,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凶名与神威并存,可谓是威名赫赫!
所以,才有了现在这一幕。
得知事情的原委,林凡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这还真是,一声剑来天下惊,人人知我是剑仙啊!
“我现在的名头有这么吓人吗?”
山西太原府。
正值晌午,太阳东斜,照的人身上暖洋洋的。
青石铺就的街道上,此时热闹非凡,人来人往。
一位俏丽少女驻足一家路边摊前,挑挑拣拣一番,把一根银色发簪插入秀发中,喊道:“公子,公子,您看我头上这个发簪好看吗?”
好一会儿,一道男声传来:“挺好看的。”
俏丽少女侧头一看,见自家少爷只顾着和少奶奶说话,看都没看这边一眼,心下不由一阵黯然。拔下头上簪子放下,一声不吭的走了过来。
见她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林凡问道:“那簪子确实挺好看的啊,你怎地又不买了?是钱不够吗?”
“钱够的。”李香玲低着脑袋,闷声道:“只是奴婢不想买了。”
少女心思都写在脸上了,但凡有点情商的都看的出来。
林凡噗呲一笑,摸了摸她的脑袋:“别不高兴,那簪子我看了,确实不错,你戴着挺适合的。”
李香玲抬头,眼里又有了光:“真的?”
林凡点头道:“自然是真的。”
“你家公子什么时候骗过你?”
李香玲轻轻“嗯”了一声,脸上又有了笑容,返身回了那个摊位,买下了那个银质簪子
一旁岳灵珊见了有些吃醋,扯了扯林凡的衣角,指着前面撒娇似的道:“林大哥,我想吃冰糖葫芦。”
此时,一位中年男子扛着一根插满冰糖葫芦的木棍正朝这边走来。
林凡自是也看到了,点头道:“嗯,记得多买一些,带回去给若言她们也尝尝。”
“嗯嗯,知道啦。”岳灵珊答应一声,就蹦蹦跳跳朝卖冰糖葫芦的走去。
见状,林凡苦笑摇头。
话说,当初刚带岳灵珊回太原府那会儿,在发现自家夫君家里竟然还有两个女人后,当时就哭唧唧的吵着要回华山。
要不是林凡身怀异术,让岳灵珊接连半个月下不了床,怕是这姑娘还真跑回娘家了。
这两年多来,岳灵珊性子是一点没变,还是那么爱撒娇,爱吃醋,爱发小脾气…
当然,爱撒娇,爱吃醋,爱发小脾气,这些都只是小问题。
只要不是妒妇,动不动就把家宅搞的鸡犬不宁。大小事都拎得清,那就无伤大雅。
这方面来说,岳灵珊已经做的很好了。
毕竟,这两年,家宅事物林凡都很少过问,都是岳灵珊这个女主人在处理,也没见出什么幺蛾子。
打包了十几根冰糖葫芦,付完钱,岳灵珊返身回来,掏出一根吃了起来。
“林大哥,酸酸甜甜的呢,真好吃。”
“你要不要吃?”
林凡摇头:“你自己吃吧。”
他吃不惯这玩意儿。
李香玲这时也走了过来,摸着头上的新簪子,脸上笑容洋溢,完全没了方才的失落。
“少爷,您中午想吃什么?奴婢去买。”
林凡想了想,道:“野味吧。”
鸡鸭鱼肉每天都吃,确实有点吃腻了,是该换换口味了。
“那奴婢去菜摊那边看看,您跟少奶奶先回去吧。”说着,李香玲就往菜摊方向走去。
林凡问一旁岳灵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要不我们也去看看吧?”
菜摊,用现代的话说就是菜市场。
福州府的菜摊,因为当初采购物资,他倒是去过好几次。
但这太原府的菜摊,他却一次都没去过。
所以,他也想去逛逛。
“不要。”一听这话,岳灵珊头就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蹙着秀眉道:“菜摊那边又臭又脏,各种腥臭味都有,我才不要去呢。”
林凡有些好笑道:“怪不得你很少去亲自去买菜。”
岳灵珊哼道:“你才知道啊。”
那里有各种蔬菜,也有死的活的鸡鸭鱼肉,野鸡野兔,野猪狍子之类的荤菜。
别的不说,光是这些动物粪便混合在一起的怪味就不是一般人受的了。
更别说,还有很多拿着已经发臭的动物尸体在那卖的百姓了。
毕竟,这年头老百姓的日子可不好过。别说发臭了,就算生蛆了,饿急了照样吃。
“那我们回去吧。”林凡道。
“嗯。”岳灵珊点头。
就在这时,伴随着几道呼喝声和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有人大声喊道:“前面的公子请留步。”
林凡脚步一顿,下意识回头看去。
就见一位中年汉子领着十几个人气势汹汹的快步走来。
为首的中年汉子看上去三十岁几许,满脸的络腮胡子,长的人高马大,虎背熊腰,一脸横肉,一看就不是好人的样子。
想来刚刚喊话的就是这个这家伙。
林凡皱眉问道:“有事?”
那中年汉子一看清林凡相貌,气势霎时一弱,站在数米外,半躬着身子,道:“敢问阁下可是林凡,林剑仙当面?”
“正是林某。”林凡有些莫名其妙,不知道这人领着一帮手下找自己干嘛。
得到确认。
这人竟然扑通一声当街跪了下来,他身后的小弟们见状,也呼啦啦相继跪下。
中年汉子砰砰砰就是三个响头,小弟们也是砰砰砰三个响头,一时间把街道地面磕的砰砰作响。
这般动静,自然引得附近不明真相百姓纷纷聚拢而来。
只是片刻功夫,看热闹的百姓们就把这里围了个密不透风。
磕完头后,中年汉子也不敢起来,而是伏在地上,满脸惶恐的说起了事情的缘由。
他叫张虎。
六年前,创立了一个帮会,叫黑虎帮,是本地最大的两大帮派之一。
今日他心血来潮,亲自领着一帮手下去菜摊收头钱。
在菜摊时,他一个手下见李香玲生的貌美,却是一身婢女装扮,以为好欺负。就出言调戏,见对方敢怒不敢言后,这人就更加得寸进尺,想要对李香玲动手动脚。
却没想到李香玲早已今非昔比,只是一脚,就把倒霉蛋给踢的重伤垂死。
这让一旁的张虎又惊又怒。
惊的是,对方虽是一副婢女打扮,看起来才十五六岁的样子,一身实力却是如此了得。
怒的是,对方竟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一脚把自己小弟踢得重伤垂死,让他感觉很丢面子。
混江湖的,最要面子。
张虎当即招呼手下们把李香玲围起来。
没想到对方却道:“我家公子叫林凡,江湖人称“林剑仙”,你们确定要这样做吗?”
张虎当时就吓麻瓜了。
如今经过这两年多的发酵,纵观整个江湖,还有何人不知当年在华山“一言既出,万剑来朝”的林剑仙?
而且,在这两年里,林剑仙时不时游历各地,击杀的贪官污吏、土匪强盗。加起来,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凶名与神威并存,可谓是威名赫赫!
所以,才有了现在这一幕。
得知事情的原委,林凡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这还真是,一声剑来天下惊,人人知我是剑仙啊!
“我现在的名头有这么吓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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