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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科尔多巴之谋(上)

    经过半个月的车马劳顿,提尔斯抵达了这座远西班牙行省的首府之城。

    天色渐晚,幕落星稀,马车穿过冬夜的街道,车轮声在寒风中回响。

    初到科尔多巴,提尔斯便有些失望,身为首府,它的繁荣程度居然还赶不上加的斯。

    这里的街道狭窄破旧,路面凹凸不平,路边还空设了许多没有火把的灯柱,导致夜间几乎没有照明。

    实际上,这时的罗马人对伊比利亚半岛的开发程度还停留在初级阶段。

    加的斯至少有一个可以通商的港口,相比之下,科尔多巴确实要逊色许多。

    当马车行至恺撒的住处时,提尔斯对这里的印象跌落到了极点。

    那是一栋位于中心城区的两层小楼,从外观上来看,它比塔尔的住处还要简陋许多。

    据仆人所说,这是恺撒在科尔多巴租住的地方。

    提尔斯也能理解,因为在罗马共和国担任公职,是没有薪酬的。为国进言,为民解忧,那都是有钱人的游戏。

    但恺撒毕竟也是名门之后,又担任行省统治班子的重要职位,住在这种地方,实在有些不符身份。

    等提尔斯走进宅邸时,他才发现是自己多虑了。

    与外表的朴素相比,里屋的装潢可谓无比奢侈。

    宅邸分为上下两层,采用经典的罗马独栋住宅设计。

    屋内灯火通明,暖意盎然。地毯从前院铺到中庭,壁画和雕塑错落有致地摆放在各处,连楼梯的扶手都经过精心雕琢,有着强烈的艺术张力。

    那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怎么可能委屈自己?

    在仆人的引导下,提尔斯来到了二楼的宴会厅。

    此时,恺撒正带着殷切的笑容,恭候在房间中央。

    见提尔斯到来,他热情地张开双手,笑逐颜开地迎了上去。

    “洛尔维斯阁下,欢迎欢迎。”

    正打着招呼,恺撒的视线立马被伊薇儿所吸引。

    虽然他知道洛尔维斯家有一个美丽的女奴,但没想到她的长相如此惊为天人。尤其是那干净利落的发型,虽然简单,但别有一番风味。

    “这位就是,伊薇儿小姐吧?”

    他好奇地问着,习惯性地想去拉起伊薇儿的手,以表达问候。

    伊薇儿毫不客气地抬手一掌,打飞了他的幻想。随后她龇牙咧嘴地瞪着恺撒,脸上充斥着不满。

    提尔斯看着这一幕,忍不住笑出了声。

    要知道,恺撒可是泡妞届的祖师爷,重度人妻爱好者。一生风流成性,阅女无数,多少世家千金都拜倒在他的白袍之下。

    像今天这样被女人拒绝,恐怕是他人生中的首次。

    恺撒又品了品屋内的氛围,在看到伊薇儿头上那条价值不菲的发带后,他逐渐理解了一切。

    豪掷千金只为讨得美人心,看来这位祭司和自己是同道中人。

    而且他还能不顾血统贵贱,放下世俗成见,以贵族的身份去追求一个女奴,这不得不让恺撒肃然起敬。

    “看来阁下是被芙尔图娜眷顾的人,真是让人羡慕。”

    两人又客套了几句,随后恺撒遣走了仆人,并邀请提尔斯入席,桌上已经摆满了精致的前菜。

    恺撒很自然地侧躺在了沙发上。在古罗马的贵族宴会中,人们都是躺着就餐的。

    提尔斯虽然知道这一习俗,但还是难以接受。他犹豫了一会,最终选择盘腿而坐。

    恺撒也没计较,毕竟这不是正式的宴会,而且他也不是个拘小节的人。

    提尔斯拿起葡萄酒想先解解渴,但这酒入口香甜醇厚,吓得他立刻吐了出来。

    “怎么了?这酒不对阁下的胃口?”

    恺撒以为是自己招待不周。

    “加铅粉了?”提尔斯冷冷地问道。

    “没错。”

    提尔斯欲哭无泪,而伊薇儿不知从哪个房间拿来了酒罐。

    “我家主人喜欢葡萄酒酸涩的口感,什么都别加。”她为提尔斯满斟了一杯。

    “哦,那看来是我疏忽了。”

    提尔斯看着那灰白色的铅制酒器,心情十分复杂。

    无奈,他只能谈起正事。

    “阁下不远千里找我来,不知所谓何事?”

    “半年前,我曾到访过阁下所任的赫丘利神庙,不知您是否还有印象?”

    “当然,我那时看到了一个壮志未酬的年轻人,想必阁下心中有许多不甘吧。”

    “实不相瞒,正是如此。”

    恺撒叹了口气,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亚历山大在我这个年纪,已经建立起了一个帝国;比我年长6岁的庞培,也举办过两次凯旋式了;还有那平民出身的西塞罗,现在是罗马的首席律师。可我如今快32岁了,还是一事无成。”

    这也不怪恺撒态度消极,他此前30年的人生,可谓写满了失败。

    “阁下大老远找我来,不光是为了吐苦水吧?”

    “实际上,那天阁下对我说的话,我一直记到现在。您说罗马需要一个团结各方,聚拢一切的英雄,我也有同感。但想来总有千头万绪,却不知从何理起,所以想请阁下为我解答一二。”

    提起这事,恺撒上一秒的消沉已然烟消云散。

    提尔斯明白,这才是这位自命不凡的征服者,应该有的样子。

    他笑道:“在此之前,我有一个问题。”

    “请讲。”

    “阁下邀请我的时间相当凑巧,难道您提前半个月就知道,我将无家可归?”

    恺撒大笑起来:“当然,因为克拉苏的情报网,我也在用。”

    看着提尔斯惊讶的表情,他继续说道:“那个老头仗着有钱嚣张跋扈,他手下自然全是些唯利是图的小人,因此很好驾驭。克拉苏又是我最大的债主,外人会认为我们关系不错,所以他的人对我没有防备之心。而且一份情报赚两份钱,谁会不愿意?”

    “至于这些钱嘛,当然都是问克拉苏借的。”

    现在提尔斯明白,为什么恺撒能欠那么多债了。

    用克拉苏的钱,收买克拉苏的人,损还是你损啊。

    恺撒也借着酒劲,敞开心扉:“实不相瞒,今年我从加的斯返回之后,一直在派人留意阁下的动向。得知您投资的项目与克拉苏高度重合,一度以为您凶多吉少。”

    “却没想到阁下藏了个后招,狠狠坑了那老家伙一下,实在赢得漂亮。再稍微调查一下您这半年新接触的人,我就大概知悉了您的计划。所以我嘱咐仆从,如果在您家里找不到人,就去那个罗马老兵那里找找。”

    恺撒微笑着说完后,提尔斯的倾佩之情油然而生。

    他差点忘记了,躺在他对面的这个男人,可是玩弄人心和权术的高手。

    “所以,阁下能为我解惑了吗?”

    外表光鲜亮丽,内心赢弱不堪,是一个失败者的典型写照。

    如果有一个颠沛流离、功败垂成的前半生,任谁都会纵情声色,自甘堕落,用女人和金钱来满足自己脆弱的虚荣心。

    但恺撒之所以是恺撒,正在于他既有失败者的共性,又有不服输的倔强。他心中的少年意气从未被磨灭,张弛有度的狂妄是他终其一生的原则。

    这位今后家喻户晓的无冕之帝,罗马帝国的奠基之人,正在抓住一切机会,改写自己的命运。

    “非常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