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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别院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清晨,庆云山间的白雾将将散去,忽隐忽现的更为山间平添几份意蕴。

    细看下还能看到半山腰上林立着座座楼宇,好似云顶天宫。

    有情,有境,有趣。

    确实是个办诗会的好地方。

    今日的诗会,凡是京城有头有脸的青年才俊皆收到了请帖,而一些世家小姐们为了一睹郎君们的风采,便也自发前来“赏秋”。

    庆云山上一时盛况空前。

    元弗华等人今日也早早来到此处,主要原因是沐嘉仪天不亮就冲到祉园,把她从被窝里揪了出来。

    此女当真是兴奋极了。

    所以作为本应保有矜持而姗姗来迟的女娘,她们两个却在还未有什么人来到的时间,便已经在园中等候。

    不过,好在正所谓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还真让沐嘉仪等着了。

    沐嘉仪眼尖的在一棵金桂树下发现了一身发白青衫的宋希夷。

    然后对着元弗华没什么义气的丢下一句:“我先走了啊。”便撒丫子跳着奔金桂树去了。

    大翠自从上次把她家小姐挂墙上差点搞丢之后,被耳提面命不能让小姐独自行动,却又不好离太近以免打扰小姐发挥,于是便很有眼力界的远远跟着。

    元弗华好笑的摇摇头。

    她今日来亦是为了正事。

    沐四一走,她正好出去探探有没有什么新发现。

    这边,走近宋希夷的沐嘉仪,慢下了脚步,蹑手蹑脚的。

    因为她听见,宋希夷正在念诗。

    “有木名丹桂,四时香馥馥。花团夜雪明,叶翦春云绿。风影清似水,霜枝冷如玉。独占小山幽,不容凡鸟宿。①”

    此时,金桂馥郁绚丽,树下清隽的少年茕茕孑立,尽显风骨。

    真是一幅十分养眼的画面。

    “作得好!”

    沐嘉仪激动的“啪啪”鼓起掌,由衷的热赞着眼前人的才学。不愧是她沐四看上男人,就是牛!

    宋希夷闻声转身,看到身后的少女,蹙眉反问:“沐小姐,你怎会在此?”

    “我当然是来参加诗会啦,如此风雅之事,怎么能少了我呢!”

    沐嘉仪面上扬起一抹矜持的笑,自认为优雅非常。

    心里却在腹诽:呸,当然是为了你啊!

    不过她谨记元弗华的叮嘱:矜持、矜持、再矜持,所以仪态上确实并无逾矩之处。

    “如此,那便不打扰了,在下告辞。”

    说罢,宋希夷拱手行礼,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沐嘉仪连忙提起裙摆跟了上去,边跑边喊着:“哎同去啊宋公子!”

    矜持?

    不存在的。

    ……

    而元弗华这边,她一人带着阿芙在院子里逛着。

    一边欣赏着山色绮丽,一边寻找着蛛丝马迹。

    二人走到屋舍后的一片竹林深处,突然听见有窸窸窣窣的说话声。

    元弗华食指抵唇,示意阿芙不要出声,二人又放缓了脚步蹲下一块假山后静静听着。

    “怎么这会子才来!”男子的声音带着愠怒,责备道。

    “公子恕罪,路上耽搁了些时间。”

    中年男子谄媚的回答道,又呈上手中的几张稿纸,“这些诗作可是老爷遍寻了好几位学子才汇集到的,公子快些背过,稍后诗会上定能大放异彩。”

    “小姐,他是……”

    “嘘!”

    阿芙显然也听出了他是何人,刚出声,就被元弗华一个手势噤了声。

    怪不得听着耳熟,原来是张之问。

    随即便听张之问低低的吟诵着,共计三首诗,元弗华不过听了一遍,便熟记在心,带着阿芙从小路偷偷溜走。

    反观张之问却反复的念了许多遍,还未背熟。

    果然是个蠢东西。

    ……

    日头渐上,来参加诗会的公子小姐们也纷纷来到了半山别院。

    不得不说这次诗会之所以能为人称道,自是有它的优点。

    比如这坐位排的,便很有讲究。

    将木椅分别系上红蓝两色丝带,每两个坐位便以鲜花为隔断,让人一眼便能区分男女坐席,而从远处看,又是将两席八卦状排布,中心设一高台方便才子上台吟诗作赋。

    元弗华已经端坐在女宾席中,身边三三两两的坐了些人。

    追随着宋希夷而来的沐嘉仪自是不能无耻到在男宾处落座,一颠一颠的跳到元弗华身旁落座。

    席间,不少贵女认出了元弗华。

    毕竟是圣上亲封的郡主,不仅深受皇宠,更是有着实打实的品阶,多少人争着巴结还来不及。

    是以几人都纷纷向元弗华行礼问好,看的沐嘉仪一阵惊诧。

    “盈盈,你竟然是郡主?”

    “嘉仪,你竟然不知道?”

    “……”

    不多时,席间已经坐满,诗会也正式开始。

    而所谓诗会,第一便是先上些名字好听、样子好看的点心吃食,佐以茗茶,方有味道。

    这便有一水儿身姿婀娜的侍女奉了茶点来。

    有主事者站起,扬声道:“虽时值深秋,以桂为题却未免落了俗套。我看这桃花酥粉嫩可口,不若我们便以桃花为题,赋诗一首,大家意下如何?”

    众人纷纷附和称好,场子上热络起来。

    张之问在大学问上没有什么脑子,在小机灵上倒是有那么几分,他自知如果是常规题目未必就能赢过众人,是以找人做托,出其不意的发题,他便更具胜算。

    “在下不才,便先来献丑了。”一名靛青锦袍的公子起身,“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见一年春。花飞莫遣随流水,怕有渔郎来问津。②”

    “好!诗意深远,赵公子真是好才学!”

    “佳作啊,实乃上乘!”

    众人不断称赞着那赵公子的诗作时,又有人接二连三的做了几首,均是博得一片喝彩。

    本来嘛,互相吹捧一下,大家附庸一下风雅其乐融融,不是很好吗?

    可惜就是有张之问这种借机搞事的人。

    元弗华看对面的张之问满脸成竹在胸,蠢蠢欲动,于是在他之前突然抢先起身,扬声道:“本郡主前几日听闻一首诗作,觉得甚是契合,不知大家是否有兴趣一听?”

    有时候有点身份也挺好用的,比如这时候。

    在场之人不管是不是真的想听,见是元弗华发声,都奉承回应着什么自是愿意啦,洗耳恭听啦,三生有幸啦这样的客套话。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③”

    女子如山泉般悦耳动听的声音缓缓吟诵,众人皆是愈听愈觉此时妙绝。

    场内一时喝彩声不绝于耳,虽是说听闻,但大家还是自动归为就是元弗华所作,否则怎么都没听过呢?

    可唯有一人,眉头紧锁,衣袖下的手悄然攥紧。

    那人便是张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