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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同是天涯沦落人

    连续下了几天秋雨后,原本青翠的平原似乎只是在一瞬间转换成了一片秋色。

    寒鸦停在田野边的几棵枯树上,冷冷地注视着这片浸染过鲜血的土地。

    在枯树的不远处,横七竖八地躺着几个人,到处都是大战结束后留下的踪迹。

    此刻,在一个名为清河村的农庄酒馆里传来了一阵阵欢呼声。农庄周围虽然已经陆陆续续出现了几场接触战,双方的前锋部队都开始进行试探性的接触,但是交战双方显然都还没有足够的能量来控制这个小小的村子。

    清河村讲起来是村子,其实就是一个小型的要塞。不过,农夫们本来的目的只是为了防止匪徒和盗贼侵扰。

    不管怎么说,宇坤所带领的第十七军团的第二百人队的一个小队已经进驻了这个村子。目的是说服农庄的大长老转而支持讨逆军,让村子成为军团的一个前哨据点。但是清河村显然不想选边站,干脆把两边的说客都放了进来。不过约法三章,不住在农庄里械斗。

    于是,双方的士兵都聚集在了农庄酒馆里。宇坤不打算出面,靠在一个角落里看泰克能不能把人吓走。

    “趁早滚,还能饶你们一命!”泰克最近学说狠话,今天第一次派上用场。

    “也不知道谁该滚,知道我们是谁吗?云川军团听过没!四大王牌军团!”说话的是一个年轻的北牧军将领。

    “什么四大四小,知道爷爷是谁吗。十七军团!老子横扫天下的时候,你小子还在墙上呢!”泰克这句话似乎是从宇坤那学来的,现在用起来非常合适。

    年轻的军官听说对面是十七军团,脸色突然一变,不过马上又恢复了平静“你胡说!你少拿十七军团来吓唬人。再说了,即使是十七军团来了,我两大军团联手,也照样能把你打趴下了。”

    “来啊,画出个道道来,这里是清河村的地盘,我给大长老一个面子,不动手。要不然老子一个人就能把你们全送回家咯!”泰克撸了撸袖子,准备大干一场。

    “比就比,输的人离开清河村,永远不准再进这个庄子大门!”年轻军官也踩着凳子,站了起来。“双方各出三人,战至最后一人,死伤概不追究。谁赢了就算谁的。”

    果然都是军人,规则也是简单粗暴。

    这边出场的自然是宇坤,泰克,平笙组成的铁三角。

    而对方除了为首的年轻军官,还有另外两个军人。北牧军的众人都高喊着“吴将军!”看来这年轻的将军姓吴。这人正是皇甫晔的随从官吴欢。右军团出击后,吴欢怎么会放过攒军功的机会,皇甫晔便让他加入了云川军团一起行动。武青松也很知趣,给了他一队精兵,让他司职前锋。刚巧,在这里遇上了宇坤的侦查小队。

    作为两军的最高战力,宇坤自然和他对决。泰克的对手是一个矮汉子,看起来不高,但非常结实,似乎是坦克遇上了泰克。而平笙的对手则是一个精壮的中年大叔,这种大叔看起来人畜无害,实则最深藏不露。

    宇坤知道自己的战力已经达到了五百,而泰克和平笙分别是三百和三百五的战斗力。一般的百夫长也就二百左右,厉害一点的也有接近三百的。而像泰克和平笙这样的,虽然两人因为资历的原因,仍然只是第二百人队的一个小队长。但是,其实已经可以笑傲多数百夫长了。当然官职大小不可能全凭战力和武艺的高低,毕竟资历和军功也是很重要的。

    宇坤不知道对面几人的实力,不过,从他对这个世界的观察来看,除了那位出现Error的煊炎皇帝,目前还没有遇见过超过五百以上的超级高手。也就是说,如果是一对一的情况,整个北境都不找出能打败宇坤的人。

    决斗开始。双斗决斗人员都移除甲胄,这样一来,十七军团的秘金盔甲就占不到便宜了。

    这场决斗和军演戏不同,没有任何策略,就是凭实力说话。吴欢使用的是一把长枪,而宇坤则是一把长剑,从兵器上看起来是宇坤吃亏。而且这样一来宇坤也不容易通过身体接触去提前侦查对方的战力。话不多说,吴欢提枪而上,第一招就是一记势大力沉的挑马枪,带起一阵旋风。宇坤躲过一枪,奇道:“吴家枪!你怎么会使吴家枪法?”宇坤在宁远城曾见识过一位士兵使用过,对吴家枪法战术和动作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这套枪术大开大合,对方战力越高,越能发挥威力。本来是为了克制骑兵而创作,后来演变为普通的枪术,但是名称仍然保留着,所以所谓挑马枪并不是真的针对疾驰的战马。不过当时的这位士兵的挑马枪明显不及眼前的这个年轻小伙。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这是你家爷爷祖传的枪法!”说罢,吴欢又提枪来攻。宇坤当然不知道吴欢的父亲吴宣师正是吴家枪的创始人,而那位在宁远城的军团士兵不过是吴宣师方面的旧部,所使用的吴家枪也不过是简易版的枪法。宇坤看到对方显然是世家出身,所使枪法尽显家族真传。自然不敢怠慢,也拿出看家本领,一套流苏剑法,与吴欢缠斗起来,但因为吴家枪法专用于中距离攻防,宇坤还不能探知到吴欢的真正实力。不过从这开始的几招来看,实力绝对不容小觑。

    而泰克的对手也似乎与他势均力敌,那个矮小的壮汉看来并不善于进攻,可防守却是滴水不漏。虽然从态势看,泰克明显更强一些。但对方凭借顽强的防守,泰克一时半会也不能奈他如何,看来这也是一场持久战。感觉就是两辆结实的坦克正在互相撞击,两人的每一次力量的碰撞,都能引起一场地震,虽不至于地动山摇,可屋顶上还是落下了一地灰尘。

    平笙和中年大叔的对决却是一场针尖对麦芒的拼杀。果然如宇坤预料的那样,那位中年大叔果然也是输出型的战士。两人在短期内已经电光石火般地过了几十招,打起来也分外畅快,两人似乎都放弃了防守,在几个回合之后,双方都挂了彩。

    中年是大开大合的中距离对垒,一边是拳拳到肉的近身肉搏战。另一边则是兔起鹞落的不要命的搏杀。这一幕只把众士兵看得目瞪口呆,心惊肉跳。顿时连加油助威的人都忘记了自己的任务,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大气都不敢出。

    斗了几十招,宇坤已经预感到自己在短期内绝对无法轻易击败对面的青年军官,而泰克那边也是遇到了硬茬,唯一的突破就在平笙那。以这种不要命的打法,两人十招之内应该能分出胜负。果然,只见平笙硬接了对方的一击,胸口划出一道长长的口子,却趁对方闪躲不及,接连刺出几个抢攻。而对面的中年大叔也不避开,也同时攻了上来,眼看就是同归于尽的局面。众人心里无比骇然,虽说双方的确是分属不同阵营,以后在战场上再次相见,也必然会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可两人功力之高,要是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农庄里同归于尽,未免也太可惜了。只在一瞬间,中年大叔突然收了手,身子勉强侧开,平笙的剑斩断了中年大叔的一只手臂,自己只是在肩头划破了一个大口子。终究还是平笙获胜了。

    双方士兵都抢上前,前去查看己方人员的伤势。中年大叔虽断一臂,不过幸而躲过了心肺。北牧军忙为他做紧急处理。中年大叔脸色苍白,虚弱地躺在地上。平笙默然地走上前:“刚刚在出剑的那一刹那,你犹豫了。”

    中年大叔虚弱地睁开眼:“小伙子,你很不错,比我狠。等你心里有牵挂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你再也不会是最快的剑客了……”

    中年大叔被众人抬进茅屋,平笙也因为伤重而不能继续坚持。本来按照规则,打赢后的平笙能去支援宇坤和泰克。但是,刚刚的战斗的确消耗太大,而且满身挂彩,光处理伤口就要花不少时间。

    随着百招后,宇坤终于见识到了吴欢的真正实力。吴欢的枪如滔滔不绝的海浪,一浪高过一浪。宇坤在短时间之内,已经变换了七八种招数,但似乎始终没有找到克制之法。其实两人的战力接近,只不过吴欢常年跟随皇甫晔,每到一处,都向各地的军中高手讨教,论起实战经验自然比宇坤多。

    宇坤见泰克不能取胜,自己又被吴欢缠住,看见平笙已经处理好伤口,心生一计,使了个眼色给平笙。所谓患难之交,就是一个眼神都明白对方在说什么。

    平笙晃晃悠悠地站到了泰克的对面,也就是对手的防守弱侧。矮壮汉不知道平笙还有多少战力,只知道对方已经解决了己方的一位高手,现在面临着二打一的局面。顿时慌了手脚,想要调整角度来避免给平笙可乘之机。于是必然导致顾此失彼,泰克逮住机会,矮壮汉瞬间像乌龟翻了身,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泰克打出了一连串的连招,瞬间丧失了战斗力。矮壮个立刻缴械投降,喊道“停停停,我认输。”泰克这才放过矮壮汉子。

    矮壮汉子被转移出战斗场地,路过平笙时。平笙惨笑道:“其实,我根本就无力攻击你。”矮壮汉子顿时气得说不出话来。不过尽管泰克获得了胜利,但这一仗着实消耗了不少的气力,面对防守占优的对手,进攻方自然要消耗更多的体力。要不是平笙突然出现在对方的弱侧,估计最先力不能支的其实会是自己。

    不过不管怎么说,己方已经击败了对方两人。现在场上只剩下宇坤在和吴欢捉对厮杀。可是宇坤丝毫看不出自己有任何胜算。宇坤还从未遇见过有如此恐怖战力的敌人。果然北牧军的四大军团实力不容小觑。在一个不知名的小村落,己方几乎是最强战力的三人,结果竟然只能靠侥幸获得一丝优势。

    而且目前胜负还不可知,因为泰克和平笙很显然已经无法提供太多的帮助了,他们虽然获胜,却只能站在一旁观战,而自己一时半刻确实找不到获胜的手段。

    老实说,以目前两人战斗的强度,不要说是现在,即使是完整实力的泰克和平笙,也只能勉强应付。坤不敢分心,使出平生所学,舍弃了长剑,空手切入,一把抓住了长枪,吴欢楞了一下,没想到宇坤有如此变动,便一掌推出长枪,枪顺势向后飞去,铮的一声,长枪直没入后面的一棵老槐树中。只听见长啸一声,吴欢双掌推出,宇坤抱了个守势,重重地被吴欢击退数十米。

    也是这第一次接触,宇坤看到了吴欢脑袋头上高达550的战力。宇坤自知今天绝无可能战胜这位年轻的将官。即便是让泰克和平笙下场,三人联手,反而会让他二人陷入危险之中。正准备放弃认输。哪知道对方却事先说道:‘我认输了,你们赢了!’

    宇坤眼睛都瞪大了,怎么会对方事先认输了。宇坤不知道的是,在吴欢的心中也有另一番思量,对方二人已经获胜,只要另外两人加入,势必形成三打一的局面。

    在刚刚和宇坤的决斗中,吴欢平生第一次遇见如此强敌,相斗已超两百多招,仍然不能获胜,已经是匪夷所思的事情了。

    而对方获胜的二人不加入战斗,要么是这位军团长命令他二人不用帮忙,要么就是两人知道自己的百夫长用绝对胜算获胜,所以采取不下场夹攻。显然说明了自己的对手带目前位置并没有使出全力!对手的恐怖实力可想而知。可吴欢不像宇坤那样,能通过接触而探知对方的战力。要是也能与宇坤一样,刚刚那一击,探知到宇坤的战力其实还不如自己,是断无可能认输的。

    虽然宇坤也很想认输,也不知道对手明明占有却还要认输。不过既然已经获胜了,自然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恭手道:承让了。

    双方经过这一场大战,体力和精力实在消耗太大。刚刚的剑拔弩张,此刻因为一场精疲力尽的争斗,双方竟然心平气和地坐在酒馆里开始吃喝起来。吴欢请求宇坤让自己的手下在酒店里吃完再走,宇坤实在不好意思拒绝。

    不过,双方仍都各自做一边,中间仍然泾渭分明。酒店里只剩下咕咚咕咚,吧唧吧唧的食物与牙齿碰撞的声音。这气氛实在尴尬。

    吴欢最先站了起来,拿着碗酒,靠了过来,双方士兵都停止了吃喝,抬起头来看这神奇的一幕。宇坤举起碗,两人碰了一下,又各自一饮而尽。

    “在下吴欢。乃是皇甫将军座下的一随从官,不知兄台大名?”

    “宇坤,十七军团第二百夫长。”

    “想不到宇将军年纪轻轻竟然已经是高级百夫长啦!实在是英雄出少年!”吴欢这次是真心的夸奖,在他所遇见的百夫长中,能年纪轻轻就成为高级百夫长的屈指可数。“不知道,贵军中,像宇兄这样年轻有为的应该屈指可数吧?”

    宇坤听出了吴欢话里有话,回答道:“吴兄实在是太抬举我,我十七军团中,像我这样的人比比皆是,不然我也不会被派到这种地方来斥候。”

    吴欢心中一惊,却又无可否认。

    “不知在北牧军中,像吴兄这样的,肯定是凤毛麟角吧”这次轮到宇坤来问了。

    “宇兄你实在说笑了,我军之中,远胜于我者多如牛毛,不然我唐唐吴家,何至于这么多年,我还只是一个随从官。”说完,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似乎有无尽的惆怅。

    “唉,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来,吴兄,干一杯!”宇坤这一敬,倒真的是对吴欢的无力的佩服。

    “来,干杯。他日战场要是再相见,咱们再来大战三百回合!”

    在一个不知名的村落,发生的这场的战斗也从未出现在记载中,但是,谁都不知道,就是这一场毫不起眼的决斗,却改变了这场战争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