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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蠢妇

    她的主子她最了解。

    心狠手辣,冷酷无情,而且志向远大,毅力非凡,完全可以称得上女中豪杰,巾帼英雄。

    但主子也有个弱点,就是喜欢有潘安之容,去病之勇的奇男子。

    只有那样的男儿才能配得上她,否则就是君王,也进入不了她的明眸之中。

    很遗憾,两个条件都具备的男子,至今也没有邂逅过。

    她大哥有意把她许配给辽东人,还说那个辽东人很神秘,据说是前朝大金的高贵皇族。

    呸!

    甭说是前朝的皇族,就是本朝的皇帝,她都懒得理会。

    所以,她潜入大楚京城,也有躲避那桩婚事的考虑。

    灵犀手艺精湛,先小心翼翼拔出箭矢,涂上一层黑色粉末,然后把伤口包扎好。

    接着,从怀里掏出小陶瓶,倒出颗粉红色药丸,那是草原上的奇花异草炼就的草药。

    捏着南云秋的嘴巴,喂他服下。

    “郡主,没事了,他死不了的。”

    郡主点点头,看到他背上还有个伤口,也在渗血,又让灵犀把纱布解开,重新撒上黑色粉末。

    而当灵犀解开南云秋的衣衫时,那些新旧伤痕映入她的眼帘,芳心震颤。

    很疼,也很同情。

    此刻,她的视线又落在那支箭矢上,怵然心惊。

    她认识,那是大楚皇城铁骑营侍卫专用,怎么会出现在荒郊野外?

    铁骑营由大楚最有权势的信王爷掌管,负责拱卫京城,京城距此尚有几百里之遥。

    这位少年郎究竟是何许人,要惹得铁骑营的人追杀至此?

    她也听说,当今文帝至今没立太子,不是不想立,而是膝下没有皇子,而弟弟信王党羽遍布朝野,权势熏天,越来越有立为皇太弟的势头。

    此人要是得罪信王,基本上没有活命的机会。

    “郡主,您看,他的确很英俊。”

    两个侍女把南云秋抬出沟底,放到干燥的软土上,虽说衣衫褴褛,满面尘灰,还沾有血迹,但是俊美的轮廓很分明。

    要是精心梳洗沐浴一番,再穿上华服锦袍,一定是个翩翩美公子。

    “灵犀,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过了河就要叫小姐,不许叫郡主。”

    “奴婢知错了。”

    灵犀嬉皮笑脸的,她知道郡主不会责罚她。

    侍女们都知道,她们的主子出身高贵,条件优渥,又文武兼备,加之天仙般的颜容,所以非常高冷,世间男子无人能入她法眼。

    如今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爹娘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而她却无动于衷。

    主子的想法很干脆,宁缺勿滥,与其随随便便的出嫁,还不如独守终身。

    红裙女佯装无所谓,走过来蹲在地上。灵犀冰雪聪明,赶紧掏出绢帕擦干净南云秋的脸庞。

    的确,他丰神俊朗,温润如玉,身材也很修长,满身的伤痕就是勇猛的注解,男儿气概的证明。

    她芳心萌动,但是对方身份不明,而且偏偏得罪信王,对于她的大业肯定没有好处,所以只好压抑住内心的好感。

    灵犀还在饶舌:“小姐,奴婢没说错,是挺英俊的吧?”

    “嗯,是挺……是什么是?”

    郡主刚刚还沉浸在对南云秋的遐想之中,因而随口称赞一句。

    可看到侍女们调侃的眼神,马上板起同样绝色的面孔,训斥道:

    “怎么,你们也动了春心?别忘记咱们的身份,身在青楼,心在草原!”

    红色的裙摆拂在脸上,痒痒的,阵阵幽香飘入鼻腔,沁人心脾。

    南云秋慢慢苏醒了,微微睁开眼睛。

    眼前,红色的,黑色的,绿色的,水彩丹青,姹紫嫣红,一张张绝美的容颜在打量着他。

    我这是在哪,是死了吗?

    我是不是误闯到瑶池畔,见到了七仙女?

    接着,仙女消失了,幽香飘远了。

    那种幽香令人沉醉,令人痴狂,他从未闻到过,将程阿娇庸俗低级的脂粉香,映衬得黯然失色。

    那是草原上独有的花草提炼出来的天然幽香。

    红裙女记住了那张脸庞,心地很善良,匆匆赶路还不忘吩咐灵犀,给他留下些肉干和羊奶。

    轻扬马鞭,远如天边的云彩……

    海滨城渔场,大都督府门前。

    程百龄父子,严主事等一应显贵高官,面带浓浓的笑容,还有依依不舍的眷念,欢送那群来自北方的贵人。

    程百龄受宠若惊,也倍感得意。

    北方人太给他面子,竟然派出了大小两个王子,充分说明对此次秘密会晤有多么重视,对他程家有多么倚赖。

    所以尽管晚宴没有参加,还是亲自前来送行。

    此次密会,不仅签订了双方互通有无的买卖协议,还口头达成承诺。如在紧急时刻,双方互帮互助,暗中策应,共图大事。

    作为海滨城的大都督,他自上任以来就胸怀大计,既要为大楚管好一亩三分地,也要为他程家经营地盘。

    除了为朝廷卖官盐,还为他自己卖私盐。

    要想成就大事,要想成为未来程家王国的开山鼻祖,没有足够的钱财,那是万万不成的。

    为了敛财,他无所不用其极,比如接受金家的贿赂,开出了子虚乌有的八千石官盐的账单。

    大金末年那场大灾引发的大乱,他和南万钧曾并肩作战,推翻了大金的江山。

    而今,他蛰伏海滨城,在等待同样的大乱来临。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他将为自己而战,为程家打下大片锦绣江山。

    不同的是,南万钧寄希望于天时,托梦想于谶语。而他则偏安一隅,暗中磨砺爪牙,苦心孤诣。

    打仗亲兄弟,不管打江山,还是守江山,都要有人才行。

    可他只有程天贵一个儿子,先天不足,人丁不旺,连严有财那种货色都舍不得扔掉。

    所以,他把希望寄托在孙辈身上,对南云裳呵护备至,就是指望她能为程家生出孙子,很多的孙子。

    因而,即便想杀南云秋,他也要偷偷摸摸,不露痕迹,甚至宁可借刀杀人,也不能留下任何瓜葛。

    万一被南云裳察觉,会直接影响他孙儿的安全。

    出身很重要,南云裳身上流淌着南万钧的血,那他的孙子也是将门虎种,何愁将来不成大事?

    当他听程天贵说起,早上南云秋摔死恶犬的事情,称赞儿子做得对,没有当场翻脸而惊动儿媳妇。

    儿媳妇即将临盆,但产婆说胎位不正,恐怕有风险。

    他比程天贵还着急,吩咐任何人不得影响南云裳的休息。

    等孩子养好后,再考虑让儿子纳妾娶外室,多整几个庶出的孙子出来。

    送走客人回到大院,还没进门就听到儿媳妇哭哭啼啼的声音,不禁勃然大怒。

    “娘,您大人大量,就原谅云秋吧,他还是个孩子。”

    “还是个孩子?他把我的宝贝砍成两截,那个小贱种,杀人都不带眨眼的,你还护着他。”

    “娘,是云秋不对,媳妇给您赔礼道歉,他也挺不容易的,一个人孤苦伶仃。”

    “他不容易,那是你们南家的报应。怎么就偏偏让他逃了出来,真是老天不开眼。”

    “娘,您嘴下留情,我们南家已经没人了,就剩下他一个孩子,您就不要再揭媳妇的伤疤,求求您!”

    “哼,南家没人关我什么事,那小贱种,迟早让他不得好死!”

    程百龄轻轻走到南云裳的卧房门口,只见儿媳妇挺个大肚子跪在地上,严氏背对门口站着,还叉着腰,穷凶极恶。

    他拍拍严氏的肩膀,严氏只顾教训儿媳妇,没曾想丈夫回来。

    回头见是程百龄,马上换成一副哭腔:“老爷,你怎么才回来,那个小贱种……”

    “啪啪!”

    程百龄左右开弓,连扇两个耳光,直接把严氏打倒在地。

    “蠢妇,我程百龄前世造什么孽,摊上你这样一个蠢妇,你怎么不去死?”

    对发妻连打带骂还诅咒,可见程百龄气愤到什么程度。

    严氏赖在地上嚎啕大哭,打滚撒泼。

    程百龄不为所动,吩咐儿子将媳妇照顾好,甩手回到书房,问也不问严氏的死活。

    很快便得知了南城门的经过,顿时心生不妙,今后怕是和南云秋结下冤仇了。

    不过倒也无所谓,他自信,南云秋绝不敢再回来。

    真正担心的是白世仁,此次冷落了人家,白贼肯定要报复他,王爷也会盯住他不放。

    大船到海州靠岸,数十骑向北疾驰,穿过兰陵县便是他们的地盘。

    塞思黑无意中望向弟弟胯下的马匹,突然皱起眉头。

    招招手,侍卫过来弯腰问道:“大王子有什么吩咐?”

    “我问你,阿拉木的坐骑不对呀,来时骑的是他最心爱的宝马,怎么给换了?”

    “回大王子,听小王子的侍卫说,他昨日早上出城射猎,碰到个遭人追杀的年轻人,他便救了人家。那个人懂马识马,投桃报李,说他的坐骑有暗伤,如果不趁早更换,恐怕会伤及主人,小王子才忍痛割爱。”

    “哦,是这样。”

    塞思黑悻悻道。

    没想到小小的海滨城,能有如此厉害的懂马高人,能看穿他精心筹谋的细微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