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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招工

    城西洛府,搬东西的伙计抬着各种器具进进出出,手脚麻利得很。不一会儿,院中便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器具和鲜花。

    昨天,时不染去码头上挑了两个精壮机灵的伙计,又去巷子口招了几个聚在一起闲聊的妇人,最后又寻觅了几个看起来踏实能干,又有时间做工的少女。

    男的负责搬运货物,干些力气活。女的心思细腻,手巧,负责制作要售卖的商品。

    大家一并将这间小院收拾得整整齐齐,腾出了几个房间,用来当工坊。又找泥瓦匠新砌了几个灶台,将厨房扩大了几倍。

    每一间工坊都有各自的用处,制作和装订的程序不同,所在的工坊便也不同,就好比现在的流水线,每个人负责重复自己的那部分流程就好。

    大家从早忙到晚,这家如意坊总算是收拾妥当了。时不染跟大家约定了薪资,每人每日五十文底薪,每产出一件合格的商品,便可得一文钱的提成,多劳多得。

    大家很乐意这种薪资模式,第二日开工个个跟打了鸡血一样精神。

    不同的玫瑰花分别被倒入不同的蒸馏装置中,约莫一刻钟,蒸馏液开始流出,又过了半个时辰,黄色的精油逐渐出现。

    整个蒸馏过程,大概持续了两个时辰。

    经过实验所得,波斯玫瑰所得精油量最多,时不染当即确定用波斯玫瑰作为玫瑰纯露和精油的制作原料。

    而平阴玫瑰和墨红玫瑰花汁颜色不同,可以用来制作不同颜色的口红。

    融蜂蜡,捣花汁,榨香橼,磨色粉……

    在时不染的指导下,经过多次试验,终于达到了最佳配比,管装口红终于制作成功。

    大家纷纷上嘴试涂,口红润泽丝滑,上色均匀,近闻还有淡淡的香气。

    众人用后纷纷夸赞起来。

    “我还从没见过这样方便好用的口脂呢!”

    “是呀,颜色也好看,比我之前用的好上色多了!”

    “这肤感润润的,涂上之后我的嘴唇都不干了!”

    “真是个好东西呀!”

    “时老板,您这一支口红打算卖多少银子呀?”

    时不染想了想,说道:“就卖……五两银子吧!”

    “五两银子?这么贵?”

    “是呀,这能卖得出去吗?普通的口脂最多不过一两银子。”

    这玩意儿一旦在天京城风靡起来,以京中那些富家小姐的消费能力,莫说是卖五两银子,便是卖五十两,也是有人抢着买的。

    只不过这东西没什么技术含量,到时候火了,定会有不少商家效仿,所以,得趁热赚取第一波红利才行。

    话说,要想一个东西以最快的速度火起来,那必须得先找个知名人士宣传一下,还得找人在大街小巷里谈论起来。

    届时,人云亦云,亦步亦趋,还愁卖不出去吗?只怕到时候供不应求呢!

    时不染展开了美好的幻想,按照这个利润和速度,很快他就能挣够在西市主街道开店的钱了,不由得笑出鹅叫。“放心好了,肯定会大卖特卖的!”

    “你们手上的这几支就送给你们吧,记得帮我宣传一下!”时不染笑道,其实当初在街头巷尾寻找爱闲聊的妇人也是有用意的,毕竟她们就是基层人民当中最好的宣传组织。

    众人一听,价值五两银子的口红免费领,喜不自胜,纷纷道谢。

    其实,五两银子的口红只是最便宜的,时不染还订购了不同的原材料和包装,并根据制作材料和包装设计的不同,将它们依次分为三个等级,最次的口红卖五两银子,其次卖十两银子,最好的口红要卖到二十两。

    至于如何让口红兴起,关键还得从这“代言人”下手。要说到天京城中什么东西能让贵人们纷纷效仿,那自然是皇宫里先时兴的东西。

    皇宫她是没办法去了,只能另寻他路了。毕竟口红这东西,又有多少女人能抵挡它的诱惑。所以,从哪传出来其实也没有那么重要了。

    时不染想到了一个地方,那便是东市最有名的青楼:醉仙楼。

    醉仙楼的孟轻歌姑娘,已经蝉联三届花魁,若说这天京城中的红人,她孟轻歌算得上一个。

    传闻,轻歌姑娘可不是那么好见的。若胸无点墨,只是个酒囊饭袋的纨绔子弟,她定不会相见。所以醉仙楼便有了不成文的规定:想要见轻歌,除了要花大量钱财之外,还得献上诗词展现自己的才华。

    一般情况下,能不能见到她,取决于你的诗词能不能入她的眼。

    诗词这事好办,三苏李杜王孟刘柳那不是信手拈来嘛,总会有一首她喜欢的吧?就是这钱……难办!也不知道见这花魁究竟要花多少银子。

    时不染盘点了自己当下的所有财产,不过才六百余两,还得留一百两买材料和发工钱,就带五百两前去好了!

    她还给自己买了一身男装,这衣裳算不上贵气,但看上去清爽干净,文质彬彬。再加上她本身长相就清丽脱俗,卸去脂粉扮上男装后,便更加干净秀气了,简直是活脱脱戏文里青楼女子最爱的文艺书生形象。

    眼下已是傍晚时分,醉仙楼前华灯初上,帷幔飘飞,登楼者自是络绎不绝。小到束发之年,大到年近古稀。无一不是衣冠楚楚,华冠丽服。

    果然,男人只有挂在墙上的时候,才最老实!

    刚到醉仙楼,时不染就被门口的艳丽女子们争先恐后地迎了进去,看她们的眼神,像是一群饿狼要吃人,嘴里不停地念叨着:“这小哥长得真俊呐!”

    进了门,便看见一个年纪偏大的女人在一群男人之间周转,大家拉着她问:“周妈妈,这轻歌姑娘到底什么时候出来啊,我都等了三个时辰了!”

    “哎呀,您别着急,快了快了,马上就出来!”

    周妈妈接过客人递来的一锭金子,笑呵呵地安慰道:“哎哟~谢谢李大人,待会儿给您安排个好位置,好让轻歌一眼就能看到您!”

    说罢,这老鸨准备抽身离去,一转眼见到了刚进门的时不染,她先是眼前一亮,随即将她上下一打量,似是立马失了兴趣,失望离开,都懒得上来跟她搭句话。

    时不染在姑娘的搀扶下,去到一边和别人喝茶聊天。周围的人有调情的,有谈论时事风云的,有吐槽自己老婆的,更多的还是在猜测今晚轻歌会选中哪位客人。

    时不染给了姑娘点银子,试图从她嘴里套些话,毕竟她们同在这醉仙楼,大家姐妹一场,总是知道些什么的。

    那姑娘收了银子,只说:“轻歌近来有些闷闷不乐,已经三日未接客了,公子若是想找她,恐怕要白来一趟了,不如今晚和我共度这良宵呀!”

    时不染干咳了两声,任由这女人的纤肢勾着自己。花容月貌,软声细语,妖娆妩媚,主动热情,这任谁来了不迷糊?有时候,确实也不能全怪男人。

    她一把揽住姑娘的细柳腰,食指刮了一下她的鼻子,温柔说道:“别急,我第一次来,你不先带我逛逛?”

    姑娘应下,带她四处游走。这楼里的人有品茶的,有喝酒的,有下棋的,也有吟诗作赋的。不过那些个诗听起来,太过直白,有的连韵脚都对不上,她都看不上,别说人家花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