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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小乙在行动

    张千、李万醒来的时候,已经麻了。

    才出虎穴,又进狼窝,感觉揽上押送宋江的差事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幸赖祖上有灵,有惊无险。

    索性继续摆烂。

    一心跟着宋江混吃混喝,只等到了江州交差了事。

    几人在李俊庄上流连了几日,反而是宋江担心误了期限,催促着离开。

    得知李小乙决定一路跟随,李俊几人也是心生佩服。

    人就是怕比较啊。

    未免李小乙专美于前,想到江面上横行的船火儿张衡、揭阳镇街头霸王穆弘、穆春两兄弟,李俊便已路途坎坷为由,也要护送一程。

    宋江推辞不过。

    这么多人显然不合适再慢慢悠悠晃了,李俊大手一挥,车马齐全,一众浩浩荡荡向着江边而去。

    至于合不合规,张千、李万早已瞎,不认识什么底线。

    那自然就无比规范了。

    行程一快,揭阳镇匆匆而过。

    如此变数,也是天意使然。

    且说病大虫薛永本是西北军中一将校,因得罪领导,而沦落江湖,靠街头卖药卖艺为生。

    薛永到了这揭阳镇上,人生地不熟,人也不够社会,没去拜码头,坏了穆家的规矩,被穆家兄弟记恨上。

    甭管那枪那棒使得如何精彩,穆家兄弟不点头,现场观众一个个装傻,只白嫖,无一人敢捧场。

    最后薛永只能黯然收场,北上而去,与宋江等人擦肩而过。

    而宋江也没有如原来的轨迹那般因为薛永打抱不平而与穆家兄弟结识。

    倒是船火儿张横为浔阳江上一霸,过江之人逃不过他的耳目,更何况过江之人竟由同道相送,得知竟是山东及时雨驾临,自然赶紧认哥哥,再一尽地主之谊。

    兴许张横觉得队伍过大,也或者“手头”紧俏生意离不开人,倒也没跟着一路过去。

    临别还拜托宋江给他弟弟浪里白条张顺带了封家书。

    而李小乙心思玲珑,披着宋江亲随的虎皮,混的是如鱼得水,俨然一江湖俊杰。

    小太史之名,越发响亮起来。

    有一众地头蛇带路,宋江一行顺风顺水的到了江州。

    李俊他们乘船回返不提。

    李小乙先行一步,为宋江打前站去了。

    真是个贴心人儿。

    看着匆匆赶路的背影,宋江内心暖暖的。

    不过李小乙进了江州城,并没有去往衙门打点,而是跟路人打听了下,直奔江州有名的酒楼而去。

    正是浔阳楼。

    来到楼下,只见这楼雕檐映日,画栋飞云。

    雕檐外的牌额上书“浔阳楼”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据说是当年苏东坡先生所留。

    端的是气势非凡。

    不愧有天下名楼之称。

    但李小乙并未上楼,反而在一侧大槐树下逗留了片刻,径自离去。

    只见那大槐树一侧,凭空多了一个隐晦的标记,似是孩童顽皮所为。

    ……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把李小乙派到宋江身边,确实是林煜深思熟虑的决定。

    江州可以说是宋江势力急剧膨胀的宝地。

    江州劫法场、白龙庙小聚义,彻底奠定了宋江一系在梁山中的地位。

    但这些事件的发生,林煜很难改变,有些事情是阻止不来的。

    即使没有浔阳楼题反诗,宋江也可能犯下其他事。

    这些团结在宋江身边的力量其实是宋江盛名之下的果实,早晚瓜熟蒂落,不过是缺一个契机罢了。

    再加上,林煜并非无所事事,亲自跟过去,事倍功半。

    索性派个机灵鬼过去,说不定能有意外的收获也未可知。

    而李小乙走后,林煜就面临着一个如何与他通讯的难题。

    青州距离江州只怕有两千里地,一个多月的路程。

    往来传递消息,靠人力送信只怕是完全没有时效性可言。

    要是身边有个神行太保般的人物就好了。

    林煜暗暗叹息。

    这时,不知哪里飞来的鸽子落在了窗外,咕咕的叫着。

    “对呀,信鸽!”

    林煜灵光闪现,高兴的站起来。

    “林大哥,什么信鸽?”花小妹好奇道。

    鸽子。

    一种神奇的生物。

    天生具有感应地球磁场的回巢能力。

    经过人为驯养,可以传递消息,成为打工鸽—“信鸽”。

    在通讯不发达的古代,信鸽就好似这个时代的电子邮箱、发报机。

    虽然早在两汉时期,就已有信鸽。

    唐开元时,宰相张九龄就有善养信鸽之名,更爱称其养的信鸽为“飞奴”。

    往近里说,仁宗年间,宋金交战,西夏国就用军中信鸽取得过战争胜利。

    但养鸽、驯鸽并非易事,需要时间和技术,故而此时的信鸽还没有在民间广泛应用起来。

    花小妹显然也对此并不了解。

    “能传递消息的鸽子。走,小妹,看看这只鸽子飞往谁家。”眼见鸽子要飞,林煜一把拉上花小妹跟上去。

    二人骑马跟到了城外两里地,只见鸽子飞入一处院落消失不见。

    林煜上前敲门,半晌之后,开门的是一位书生模样的黄脸青年,一股淡淡的禽类粪便气味扑来。

    “这位小哥,在下姓林,这厢有礼了,我兄妹二人是跟着一只信鸽来到这里,寻那养鸽之人。”

    “哦,官人竟也识的信鸽?”青年眼神一亮。

    信鸽与平常鸽子却有不同,非识鸽之人并不好分辨。

    “贵宅飞鸽落在了我家窗檐上,我看它眼神灵动,生的极好,不似凡品,就好奇跟来瞧瞧!”

    “想必小哥就是鸽子的主人了,敢问小哥贵姓?”

    “小生姓王,生平别无所好,最爱养鸽,让官人见笑了。”

    “王生,不知在下是否有幸进宅一观呢?”

    “自无不可。”

    进入宅内,两进的小院,房舍竟大多改造成了鸽舍。

    分明是个养鸽场。

    这王生在这样的环境内,穿着还能如此干净,真不一般。

    林煜二人走马观花,一旁王生眉飞色舞的介绍着他的爱鸽。

    果然是个痴狂之人。

    “先生驯养的信鸽果然不凡,不知可愿劳驾为我驯养,我愿月俸银40两给予先生。”

    对人才,林煜再次大方出手!

    “40两?!”王生瞬间从鸽子中醒来。

    嗯,他给的有点多。

    见王生意动,林煜暗暗点头:听得懂人话就好。

    趁热打铁,道:“银50!”

    “好!”王生重重点头。

    当日,就在王生生离死别的眼神中,林煜提着鸽笼离开。

    4只信鸽先到手应急。

    小乙哥,不要急,组织的温暖要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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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表现最为亮眼的是林明栋、林明辰两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