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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游

    房间里,

    一位年幼的少女无言地看着一个个老老实实蹲坐在自己面前的“孩子们”。这些孩子平均年龄可以达14岁吧,都是应该处于懂事听话的年龄,到底是怎么做到这么一个混乱的情况的?

    原来说“祸乱”或许更合适,比如其中的一个例外,本不应该出现的某位为老不尊的老年人,这句话是针对某位现在坐在一边的软椅上的古斯塔夫先生。

    “真是的,您怎么也参和进去了。”

    “毕竟看起来很有趣嘛,而且这位兰霄小姐也认真地对我进行了谈判……”

    “啪”的一声的脆响,是李雯宵拍下桌子的声响,

    “先停一下,先生。兰霄!”

    “在!”

    “你谈判答应了什么?!”

    “没有没有,她什么都没有答应。”看着李雯宵一副准备杀人的表情,有多年与女人打交道的经验的古斯塔夫明白现在情况的恶劣,连忙放下架子开始了解释:“我以我的名声来担保,还请务必相信,李雯宵小姐。”

    “姑且信你一次。兰霄。”

    “在!”

    稍微重整了一下心情。不知几次的又哀叹了一下世界赐予自己乱七八糟而又不讲道理的磨难,然后说出以下的话语:

    “不管现在或者未来你要以什么原因去做什么事情,都永远要记住,人要以自己为中心。”

    “明白了吗。”

    “是。”

    兰霄的眼神里蕴含着不解,不过也不需要她现在就能理解这一切,她还有时间慢慢成长,但是不希望她是从经验这名教师那里理解的。

    现在的李雯宵不屑于去解释,

    “所以,给我个解释,你们到底想干什么?”李雯宵真的是纯正的感觉到了基于压力而来的胃绞痛,这是一种极其罕见地情况:是只限于某种没有长辈帮忙的小女孩为了下属烦恼的心情。

    一顿繁琐的解释……

    “就想知道我是怎么样的人?”李雯宵一脸不可置信的理解着这个答案。

    “这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古斯特先生就好像不知道身边女孩的恼怒一样,火烧浇油的加上几句话,“毕竟你一直都把自己藏在面具后面。”

    “给我安静,我不需要被人来教我怎么管理我的人。”

    “但你还是需要一些年长的建议不是吗?”无视了李雯宵的无礼,古斯特以他超过了少女几轮的岁数向她提出建议,“或许有些时候,你应该尝试去让他们去做点活,毕竟你招人的方式与我们截然不同不是吗?你明白我的意思。”

    “是的。”听者点了点头,对于有用的建议她从不否认,毕竟一旦只由着自己来决定的话,可能计划里的错误或者细节被遗漏了,导致某个重要节点偏差,可会导致结局截然不同,

    “我当然明白。”

    ……

    这件事情就在一段沉默中结束了,

    “老头子,为什么你要这么做呢,放任她自由不是我们的共识吗?”

    琼斯坐在老式的牛皮沙发上面,看着自己的祖父抛出了疑问。“李雯宵她还很年幼,她自然可能受到欺骗亦或者是伤害,但不论怎么说我都会帮助她一起面对。”

    “看起来这位少女和你每次说的一样让你唯命是从啊……”古斯塔夫带着窃笑说,“可你怎么还没能拿到她呢?”

    “这!”

    被无可奈何地噎了一句,因为自己的无能而哑口无言的琼斯思维顿时飘到了过去,

    和李雯宵初次见面时,是那个广阔的会场,与他父亲一样的金黄头发与洁白的皮肤让他与大多人都区别开了,可能因为是这个原因,他来到李家府宅上的时候格外拘谨,

    可这位少女却如此的自由轻狂,让自己了解了来自这个古老国家的魅力,也让这个男孩知道了这位少女的魅力。

    “真是的……”古斯塔夫一眼就看出来自己孙子的内心想法,不经哀叹一声,

    这个小姑娘真算是古灵精怪吗?这么多年了赶在自己面前抢话语前还让我安静的,她是那区区几人之一,不得不说哪怕她还明显是一只羽翼未满的雏鸟,却也可以让其他人为之臣服。

    就像刚才那一幕一样。毕竟琼斯也是跪坐在地上的人之一。

    真是的,没有结婚就被治的服服帖帖的,结婚了不得指哪打哪啊。

    “啊,老头子你别笑了,我很认真地思考问题呢!”

    “我就是知道这一点才笑了出来啊。”要不是这个小姑娘过来,自己的人生当中也不会这么多时间能看见这个孙子的各种表现吧,

    因为工作的原因,古斯塔夫实际上并不怎么与孙子打交道,如果不是这个小姑娘强大的“不能轻视长辈与家庭”,估计自己与这个孙子只会长期保持着冷战一般的态度吧,根本别说像这样面对面坐着聊天了。

    在这方面不得不感谢她啊。

    那么,

    “琼斯,你就真的带她出去转转吧,如果可以的话,最好就你们两个人。”

    “可以吗?”

    “当然,以我的名字,你怎么都不可能会被阻拦吧,有谁敢呢?”

    ……

    “那就直接请多关照吧。”

    一匹母马乖乖地被从马圈里由着少女给拉了出来,大概是知道反抗是无效的吧。

    在知道了自己要经历的事情以后,李雯宵病没有表现出什么不满,想到了在在中国能骑着马的时间基本不存在,想到了这点便同意了下来。

    但是为了让这个旅程不会开始就弄得心情不好,她选择自己挑马,

    本来是想着选一匹健壮有力的公马,可是现在自己的状态,就算有办法把它制服,自己的盆骨……能张开到什么界限也是需要考虑的。

    “少爷,那小姐眼光不错啊。”“嗯。”

    马夫吹了下口哨,

    “他说什么?”“他夸赞你呢。”

    算了随便,

    “这孩子叫什么名字?”

    “公主,是一匹混血的。她父亲是本土的夸特马,母亲是阿拉伯的。”

    李雯宵摸了摸马的脸庞,在马夫安好了马鞍后,一翻身,便轻松地坐在马背上,她虽然并没有什么高超的驭马术,但是坐在马背上还是毫无问题的。

    倒不如说,

    “你怎么做的到的?”琼斯默默地问,

    “怎么了?”

    “你不意外?”“为什么?”

    “我可没见过有什么少女能和一匹马第一次见面就把马驯服了的,从来没有。”

    “如果发生在我身上呢。”

    “那就不奇怪了。”

    对吧,李雯宵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反正对于她来说,一匹马就是这样的一个东西,若真是文弱少女的话,对付一匹马还是有点难度的,但是对我这样的人来说,顺利也罢意外也罢,我要它动它岂有不动的道理?

    “也就一匹马而已。”

    不然就炖了,虽然马肉不好吃就是。

    嘶~

    不知道是不是能理解李雯宵的意思,马顺从的根据李雯宵的意志缓缓向前。

    还挺温顺的,既然你乖乖听话那就算了。

    嘶~

    “好了,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