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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9章 金鞭

    此刻林枫只希望,周旻能问问驼子,在他临走时究竟又出了什么事!

    但周旻已改变话题,笑道:“你这次来,有没有在路上遇见特别精彩的女人?”

    驼子:“有一个。”

    “是谁?”

    驼子:“是我们的老情人。”

    “佘曼妮?”

    驼子:“就是她。”

    “死了没?”

    驼子:“还没有。”

    林枫愕然。

    这两个人跟佘曼妮,真是情人关系?

    他俩似乎认得佘曼妮,但佘曼妮似乎并不认得他俩……

    为什么?

    周旻似乎很奇怪:“以你的身手,竟然杀不了她?”

    驼子傲然道:“她当然不是我的对手,可是跟在她身边的那个小白脸,却是个高手。”

    “小白脸?佘曼妮都那么老了,还有小白脸会看上她?”

    驼子叹气道:“她有钱。”

    “这次你打算怎么办?”

    驼子:“先拉拢那个小白脸,再杀了她。”

    “好主意。”

    驼子:“你知道那个小白脸在哪么?”

    周旻微微一笑:“他以为自己藏得很好,其实我早就发现他了。”

    驼子:“你的意思是,他就在这里?”

    周旻点点头:“对。”

    “那就叫他出来吧。”

    周旻叹息道:“我本来想叫他一起喝两杯的,但或许他有偷窥的习惯吧,所以我就成全他。”

    林枫原本以为,自己的潜伏技术很好,但此刻被驼子叫破,不禁心中一凛,略一沉吟,现出身来,走到圆桌边。

    他竟然一点都不尴尬,微笑道:“两位大佬,我叫林枫,是佘曼妮的好朋友。”

    屋子里布置得精致而舒服,每样东西都恰巧摆在你最容易拿到手的地方。

    周旻一伸手,就从旁边的枣枝木架上,取下一个汉玉圆杯,微笑道:“我是个懒人,又是个残废,能不动的时候,就不想动。”

    林枫笑着叹气道:“像你这样的懒人,若是再多些,我们这些普通人一定也可以过得更舒服。”

    他说的并不是恭维话,因为一些精巧而伟大的发明,根本就是为了要让人们可以过得更懒些,更舒服些。

    很多聪明人,最初也是懒人,为了可以让自己更舒服些,被迫不停地发明更多东西,慢慢形成一种习惯。

    周旻笑着点头道:“就凭这句话,已值得一杯最好的瀛洲岛葡萄酒。”

    林枫:“你去过瀛洲岛?”

    周旻又点点头:“很多年以前,我和袁源一起去过。我的双腿,就是在那个时候毁掉的。”

    “袁源?”

    驼子笑道:“我就是袁源,当年的绰号叫‘碧血刀’。我原本又高又大,但去了一趟瀛洲岛,就变成这个鬼样子喽。”

    林枫奇怪道:“你们都曾经是佘曼妮的情人吧,可她为什么没有认出你?”

    驼子苦笑:“如果你过去是一个帅哥,现在却是一个丑陋的驼子,那么就算你曾经有很多情人,她们也不会认得你……或者,就算认出了,也会装作不认识。”

    林枫:“你把我引到这里来,想干什么?”

    袁源:“想跟你交个朋友。”

    “交朋友?”

    袁源:“只要你离开佘曼妮,那么你就是我的朋友。”

    “为什么?”

    袁源恨声道:“因为,我们一定要让她去死!”

    “你们应该曾经相爱过,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周旻摇头叹息:“你错了。”

    “什么意思?”

    周旻:“是我们曾经深爱过她,而她从来没爱过我们。”

    “是误会吧?”

    袁源冷笑:“误会?当年我俩之所以去瀛洲岛,就是她百般哀求,甚至以死相逼。可我们好不容易才逃回来,变成这个鬼样,她却连见我们一面都不肯!”

    “所以,你们就要杀了她?”

    周旻:“对!”

    袁源:“既然得不到,那就毁灭!”

    林枫淡笑道:“如果我不愿意呢?”

    周旻叹息道:“我原本以为,我们可以成为朋友的……”

    “既然不是朋友,那你就去死吧!”

    驼子袁源突然用力一拍桌子,就要动手。

    幸好林枫早已激活修改器,随时准备着,立即施展【银梦】技能,强行将袁源和周旻拖入自己的梦境中!

    ………………

    梦境中,空地上。

    很多年以前,还没去瀛洲岛的时候,袁源就已是个暗器高手,全身上下都带着暗器,一共二十三种。

    只有十三种是有毒的,因为有时他还想留下别人的活口。

    他每次一出手,就可以同时发出七种不同的暗器来,出手很快。

    可是,有个人比他更快。

    那个人就是周旻。

    他那两根深红色的拐杖,是用特殊金属炼制而成的,每根都藏着八种不同的暗器,一共十六种。

    而在他的身上,还藏着八种更精致的暗器。

    他出手时比袁源更快,可以同时发射九种不同的暗器。

    此刻,周旻没有动手,而袁源正在疯狂地攻击佘曼妮。

    在梦境中的这个佘曼妮,当然是林枫用梦境之力幻化出来的,但周旻和袁源并不知道。

    袁源根本不让佘曼妮开口,冷笑着双臂一振,掌中多出一条五尺长的金鞭。

    唰!

    金光闪动,矫健如龙,带着急风,横扫佘曼妮的腰肢。

    佘曼妮急忙一偏身,右手抓起披在身上的外衣,如乌云般撒了出去,大喝道:“等一等!”

    袁源不等,金鞭迅速连变四招,每一击都是狠辣无比。

    佘曼妮跺了跺脚,反手一拧那件外衣,居然也变成了一件软兵器,正是束湿成棍的功夫。

    能将这种功夫练到家的高手,不管什么东西到了那人手里,都可以当做武器。

    眨眼间,两人已在空地上交手十余招。

    林枫隐藏在风中,远远地望着,忽然发现了两件事。

    佘曼妮的功夫,比他想象中的还要高,看来当初自己在梦境中消灭她的灵魂,只剩下一缕残魂,确实毁掉了不少好东西。

    眼前的这个佘曼妮,是林枫根据袁源和周旻脑海中的记忆,用梦境之力模拟出来的,比跟在他身边的那个佘曼妮,还要厉害许多。

    看来,如果以后要将谁变成血裔,真的不能随便在梦境中将其击杀,否则肯定会浪费很多有用的记忆。

    在林枫看来,佘曼妮的武功纯熟、圆滑、老到,攻势虽不凌厉,却绝无破绽。

    可是,还没过多久,佘曼妮竟然露出一个致命的破绽。

    她本来是不可能露出这种破绽的,双手却似突然僵硬。

    就在这一瞬间,林枫惊讶地发现,她的眼睛突然充满愤怒和恐惧之色,然后眼珠子就凸了出来。

    袁源的金鞭,宛如毒龙般抖动着,瞬间缠住她的咽喉。

    喀的一声,佘曼妮的咽喉已被绞断。

    袁源仰面狂笑:“血债血还!这笔账,今天总算是算清了。”

    笑声中,他突然掠起,凌空翻身,没入屋脊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只剩下佘曼妮还凸着死鱼般的眼珠,歪着脖子,安静地躺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