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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洞穴

    绝境长城之外,是七国文明没有也无法覆盖的地方。

    那里终年冰雪覆盖,即便是福泽整个维斯特洛的长夏,也不能让塞外暖和一分。

    那里资源匮乏,生存不易。一个氏族的存续,总要以数个氏族的消亡为代价。

    于是,当史塔克家族的“筑城者布兰登”开始修建长城的那一天起,长城内外就已经被分割成了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塞外自由而混乱,城内压抑而有序。

    在塞外的自由混乱中,生存是自由民们的第一要务,他们去偷去抢,去掠夺,去杀戮,都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

    南方人的道德,对他们来说是枷锁。

    而南方人信奉的那套,世世代代向某个家族效忠的宗法体制,则更是笑话。

    自由民选择要跟随的领袖时,既不看重血统,也不重视身份,而只在乎强大。

    只要这个领袖足够强大,能带领他们活下去,就能得到他们的誓死追随。

    但是如果这个领袖变得愚蠢而又贪敝,就会弃若敝履。

    自由民们是独立的有尊严的个体,而不是领袖的私产。

    这种严酷环境下形成的政治传统,不仅让塞外的人类被划成为一个独立的族属,也给那些与普通人类略有区别的种族一丝生存的空间。

    例如巨人、森林之子,乃至异鬼,当然还有矮子“达蒙”所属的毛脚民。

    毛脚民是人类的一个分支,他们天生拥有一双毛茸茸的大脚,比在脚上包裹熊皮还暖和,但是身高只有普通人类的三分之二。

    他们是天生的斥候,小偷,还能扮作小孩出入一些不适合正常的成年人类出现的地方。他们天生乐观,爱唱歌,爱喝酒,有毛脚民出现的地方,就有欢乐。

    只是,严酷的塞外并不是适合这个种族繁衍的环境。

    在漫长的煎熬中,达蒙的氏族人数越来越少,直到两年前,他的母亲去世之后,整个氏族里只剩下他一个人。

    后来,他凭借自己敏捷的身手和良好的视力,以斥候的身份,加入了一支自由民狩猎小队,再然后就稀里糊涂的来到了长城之南。

    他不恨守夜人,也不恨北境人。

    他追随罗恩外出劫掠,只是因为作为前“乌鸦”的罗恩对南方更熟悉。

    当更强的刘芒出现在眼前时,达蒙并不介意献上自己的能力,为他所用……至于献上忠诚,达蒙翻遍了全身,都没有找到这个东西。

    而他投靠刘芒的之后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找到前东家的积蓄作为投名状交上去。

    只是随着行程的持续,在林间穿行了大半天的刘芒越走越觉得不大对劲,便问到,“达蒙,你们的营地是这个方向么?尼克·佛梅尔跟我说,你们和他的见面的地方,是一片长着几棵大树的草甸。”

    达蒙立刻跑到刘芒的马前,弯腰谄媚地说道,“刘芒老爷,这条路没错。我们的营地其实离褐水村不远。之前首领每次在草甸上约见尼克那混蛋,只是为了让他无法判断我们驻地的位置。”

    “哦,”刘芒恍然大悟,“你们首领还挺精明的啊。”

    “再精明的猎物也是猎手的食物。”

    这个马屁有些直白,刘芒笑道,“诶?我不是听说自由民都很实诚么,怎么也会奉承别人?”

    达蒙的语气颇为真诚,“老爷,我没有奉承,我说的都是实话。就算在塞外,你这样的头领也是凤毛麟角。相比罗恩头领,我想大家都很愿意跟随你。”

    “你很会说话,为什么罗恩不喜欢你呢?”

    达蒙正色道,“因为也不喜欢他。”

    刘芒点点头,“好好带路吧,等你完成了任务,我会给你奖励的。”

    这个承诺让达蒙大为惊喜,“遵命,大人。”

    达蒙如果真的愿意跟随刘芒,刘芒并不介意接纳他。

    这个小个子虽然个头不高,但是身体灵巧,体力充沛,表达能力也不错,是个做斥候的好料子。

    经过一整天的穿山越岭,刘芒等一行十一人终于在临近黄昏的时候,来到了自由民们驻留过的一座建在半山腰的废弃堡垒。

    看着夕阳照耀下破败孤寂的堡垒,凯文策马来到刘芒的身边,疑惑地问到,“导师,这座堡垒,为什么会建在深山里?”

    “恐怕得问一下本地人了。”刘芒转头看向其他人,“你们有谁知道这个堡垒的用途?”

    刘芒手下的士兵无一人能回答上来,最后还是达蒙说到,“这个堡垒是罗恩头领带我们来的,据他所说,在他还没从乌鸦群里叛逃出来时,就驻扎在影子塔。

    当时别人告诉他,影子塔南面的北山里,有很多为了防备自由民入侵而建的堡垒,在诸王时代也是重要的要塞。不过因为长久的和平而荒废,正好作我们的据点。”

    “荒废的堡垒啊……”

    眼前这个堡垒的确荒废得厉害。

    两人高的石墙绵延成一个方圆三十米的巨大圆环,将几间用石砖垒砌的屋子围在中间。

    只是这石墙在岁月的洗礼下,已经破破烂烂,数处巨大的缺口塌陷出来,让这围墙的防御功能聊胜于无。

    围墙东面有一扇门,是自由民们驻扎在这里时砍伐树木制成,有一种与整个堡垒不协调的崭新感。

    走进敞开的大门,众人才看见除了原本就有的石屋外,沿着墙脚还有几间用木头搭建的矮房。

    “那几间石屋,只有罗恩头领和他认可的强壮战士们可以用,我们其他人则居住在那些木头屋子里。”

    达蒙将刘芒引进罗恩的寝室,寝室里几张木床上铺着干草和兽皮,刘芒把剑挑起来抖了抖,除了灰尘和臭味,什么也抖落不出来。

    刘芒问他,“那些物资呢?”

    “在这边,”达蒙走出石屋,又领着他来到贴近山崖的一处石墙下,指着一扇敞开的本人高的门,说到,“当时罗恩头领就是把物资送进了这个洞窟里,有整整五大箱。不过我记得我们离开的时候,这里是用石头堵上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是敞开的……”

    刘芒说到,“肯定是有其他人来过了吧。我记得你的伙伴们有人提过,你们之中,有几个人没有被杀,也没有被俘,应该是战斗之前就躲起来了。

    如果我没猜错,他们肯定是趁你们战斗时悄悄溜了回来,打开这道门,把这些公共物资给盗走了。”

    “啊……”达蒙觉得刘芒的猜测很合理,但如果是这样,刘芒劳师动众地跑这一趟,啥也没捞到,说不定会迁怒到自己头上,“爵士,要不让我下去看看?”

    刘芒把手臂伸进洞口,感受了一下里面的温度,又嗅探了一下里面的气味,便起身下令道,“所有人,披甲!凯文,杰伊,彼得,约翰,你四个跟我下去,剩下的人留在这里警戒,守住出口!”

    “遵命!”

    彼得和约翰是褐水村的民兵,因为训练认真作战勇猛,很得刘芒的赏识。

    他们也曾经透露过想要追随刘芒成为雇佣兵的想法,所以这次行动刘芒就带上了他俩。

    穿好了铠甲后,刘芒举着火把走在最前面,而达蒙则走在第二个,其他人都跟在他俩身后进了地窟。

    走到里面,慢慢跨过几级台阶,之后便是一条短短的走廊,走廊两侧是几间用原木做栅栏隔离起来的牢房。

    只是过了这许多年,栅栏已经近乎腐朽,在火把闪烁的光芒下,还能看见几具早已化作枯骨的尸体倒在地上。

    到了走廊的尽头,他依然没见到箱子的踪影,反而在墙上看到一个巨大的缺口。

    刘芒把火把递过去,在缺口大概膝盖高的位置,发现了几处明显的刮擦痕迹,从颜色和形状上,看得出是最近几天才出现的。

    “他们把箱子抬过去了,走,跟上去看看。”

    刘芒一马当先跨过石墙,石墙后又是一个天然的洞穴,又窄又小,却恰好能容一个成年人通过。

    他心里猜测,这很有可能是驻守在这个小据点的先民们给自己准备的退路。

    甚至可能这个据点的修建,本身就是为了利用这个天然洞穴作为离开的第二条通。

    如果这个判断正确,那么这个洞穴必然不会是一条死胡同,而是终将会通向外界的某个位置。

    不论这个位置在哪里,一定是个自由民们觉得安全、隐蔽的场所。

    那刘芒就更得追过去,斩草除根,把这个地方占为己有,或者直接封堵起来。

    否则但凡漏出一两个活口出去,这里还不得变成一个土匪窝?

    举着火把走了一会儿,刘芒突然看见前方地上躺着和人影,便停下脚步举起拳头拦停了队伍,自己则抽出佩剑,一点点磨过去,轻轻用剑的尖端戳了戳对方的头。

    没有动静。

    刘芒又走到他的侧面,用脚将它挑翻过来,露出的是一张贴着面骨的干瘪面容。

    “达蒙,这是谁,你认识么?”

    达蒙小心翼翼的走过来,躲在刘芒背后看了几眼,“不,不知道,老爷。看衣服有点像保尔氏族的人,但是……我和他们不是太熟,分不出来……”

    这种干瘪的尸体,刘芒在狼林里见过,当时那个村子里叫做哈什么的民兵被蜘蛛抓住之后,很快被吸干了身体里的所有体液,化作了一具干瘪的尸体。

    难道这里也是蜘蛛?不至于吧,老子是捅了蜘蛛窝么?

    此时刘芒已经能看到不远处,从出口漏进来的金黄色的夕阳辉光。

    他把尸体踢开一旁,谨慎地穿过洞口,便来到了一个仿佛仙境般美丽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