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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卡林湾

    “刘芒,帮我留几个位置。”

    “什么位置?”

    “就是晚上讲故事的时候,在离你最近的那一排帮我空几个位置出来。”

    “不留。”

    “给个面子,我朋友。”

    “不给。”

    马丁掐住刘芒的脖子,使劲摇起来,“给不给给不给!”

    刘芒不为所动,甚至有些想笑,“我讲故事不是为了挣零花钱,也不是因为我喜欢做这事儿,是为了给我的部下们打发时间,顺便宣扬圣光之道。如果你朋友愿意来捧捧场,很好,我提供一个圆木墩,大家坐在一起听个乐呵。想要提前占位置,抱歉,不行。”

    马丁放开手,意兴阑珊地说道,“你真是……哎。说起来,你最近提起光明之道次数,越来越多了,我记得你以前很少聊这个话题。”

    “嗯,”刘芒得意一笑,“大概是因为光明对我的感召越来越强了吧。”

    以前刘芒不敢告诉别人自己是一名能够治愈伤势的圣骑士,是因为他担心自己法力不足,当有人向自己求助时,自己却无能为力,给自己平添烦恼。

    但是最近一段时间,他越来越清晰的察觉的,这个世界的魔法力量,在快速地复苏。

    每天晨昏祈祷过后,从虚空中涌入身体的法力越来越多,在褐水村时,需要一个多月才能回满法力值,而现在只需要三天。

    三天真男人,在这个残酷的世界,刘芒可以救下多少本来必死的人,他自己都不敢去想。

    马丁继续说到,“光明之道,我隐约听谁说起过,在东陆的自由城邦,盛行一种崇拜‘光之王’拉赫洛的宗教。其实我很早就想要问你了,你也是‘光之王’的信徒么?”

    “‘光之王’拉赫洛?”刘芒神情一下子严肃起来,“光明至高至大,怎么能为某个神明所独占?我不知道拉赫洛是谁,但是我不认可这个叫做‘光之王’的称号,谁也没资格用这个称号。”

    马丁耸耸肩,“好吧,我也不知道。反正听别人是这么说的。”

    见刘芒的脸色不是很好,所以马丁也就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但他没想到的是,刘芒脸色不好不是因为觉得“光之王”拉赫洛这个称号是对光明的亵渎,而是惊讶于这个世界居然已经有本土的光明信仰在传播。

    未来假如和这帮人碰上,对方会不会视自己为异端?会不会对自己发动宗教战争?

    嗯,看来需要花点精力去收集“光之王”的信息了,未雨绸缪总不为过。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情,现阶段刘芒的注意力还得专注于眼前的战争。

    经过一个多月的长途跋涉,北境人的军队,终于来到了南境与北境的分界线,颈泽之畔的卡林湾。

    卡林湾是巨大沼地颈泽北端的一座废弃城堡。它是北境的一部分,属于史塔克家族的管辖,但是已经有几个世纪无人居住。

    据说卡林湾早在万年前,便已由先民建成。彼时的卡林湾是一座巨大的要塞,有二十座塔楼和与临冬城等高的玄武岩城墙,曾是防卫北境的关键,化安达尔人的无数次的进攻为乌有。

    这座雄伟的城堡把守着能让军队安全通过颈泽的堤道,让它成为数千年来守卫北境,面对南方侵略的战略要地。

    然而今日城墙已然完全消失,木造的堡楼更在千年前便已腐烂蛀蚀,二十座塔楼也只剩下三座。

    罗柏的大军在曾经雄伟堡垒的残骸间安营扎寨,等待着白港的曼德勒家族军队前来汇合。

    白港的军队来得很快,在休息的第二天,两个几乎把盔甲撑成圆形的胖子贵族率领着一支由一千五百人组成的部队,护送着艾德公爵的夫人,凯特琳·史塔克从东面赶来。

    虽然白港军的人数不多,但是装备精良。二十几名骑士和他们的侍从,二百多个骑兵,剩下都是穿着简易甲胄长兵战士。

    刘芒看着他们从身边经过,不禁感慨,有钱就是好。

    说到钱,安柏伯爵前段期间让他儿子,小琼恩·安柏过来取走了刘芒为他定制的狰狞巨剑,留下了四千个金龙,顺便听了一场评书。

    此时此刻,刘芒手里已经有七千多个金龙,刘芒活了这二十五年,第一次体会到传说中的财务自由是什么味道。

    他琢磨着,等战事稍歇时,再把队伍的装备强化一下,搭配上自己的圣光法术,岂不是可以打造出一支不死军团?

    哇,想想都兴奋起来。

    由于要等待曼德勒家族,连续行军了一个多月的北境军队,也终于得以休息了两天。

    在休息的这两天里,刘芒趁着白天光线明亮,组织战士们进行起钢臂弩的实战训练。在训练的过程中,光明勇士团携带的整整一大车弩箭,每一支都被放了两轮以上。

    等到训练结束一盘点,有将近三成的弩箭已经彻底损坏不能回收,只能把箭头拆下来,打磨之后作为制作新弩箭的原料。

    虽然花费了一些代价,但是训练的成果也是显著的。

    现在刘芒手下的战士,已经能够在模拟战斗中,熟练地根据命令切换车阵和天鹅阵两种战术阵型,并且准确使用钢臂弩对敌人进行准确打击。

    再一次确认了自己麾下战士们的战斗力后,作为一名纵横阿拉希盆地、奥特兰山谷、银月峡谷等血腥战场,经历过无数次那如同血肉磨盘般惨烈战斗的老兵,刘芒此时心中有些忐忑,又有些跃跃欲试。

    因为过了卡林湾就是,就是已经沦为战场的河间地的范围。

    兰尼斯特的西境军已经和河间地诸侯达成一锅粥,西境军凭借雄厚的超能力对河间地诸侯形成了一面倒的打击。

    如果北境军不能尽快救援,河间地将被兰尼斯特家族控制,北境军将再无可能进军君临城。

    为了完成对盟友的救援,过了卡林湾之后,整支军队被分成两个部分,恐怖堡伯爵卢斯·波顿率领着大部分步兵沿着国王大道继续向东南进发,迎战泰温公爵率领的西境军主力。

    而罗柏·史塔克则亲自带领骑兵往西南方向的滦河城进发,准备穿过滦河城,直逼奔流城。

    刘芒手下这一百多号人,由于在行军过程,每天晚上都大张旗鼓地操练马车的运用,出了名的速度快效率高,于是便被编入骑兵部队,成为骑兵队的辎重营,负责为骑兵的马匹运送饲料。

    分兵之后没多久,北境军骑兵队就遇上战争开始后的第一位河间地诸侯,理论上的盟友,滦河城的瓦德·弗雷侯爵。

    “侯爵?那他不是比徒利公爵以下的其他封臣地位都高上半头?”

    刘芒为瓦德·弗雷的爵位感到惊讶。

    马丁点点头,“是呀,我知道的唯一一个侯爵,就是瓦德·弗雷大人。”

    刘芒冷笑一声,“嘿,我要是徒利公爵,有这么一个比自己只低半级的封臣,估计睡眠不会太好。”

    望着绿叉河面上横跨南北的宽阔石桥,以及石桥两头坚固堡垒,以及堡垒城墙上全副武装的士兵,刘芒心里有些担忧。

    滦河城的位置如此重要,不过不能进行有效的控制,一旦出点什么问题,北境大军的后路就将被断绝。

    失去北境军民的支持,进入河间地的这一万五千大军,就将成为一支孤军。

    尤其是北境军作为信仰旧神的先民后裔,在信仰七神的安达尔人的围堵中,一旦形势不利,又能坚持多久?

    远离家园成为流寇,难免成为黄巢、张献忠之流,在与敌人的周旋中,逐渐消耗掉所有老兵,最终被彻底剿灭。

    如果我是罗柏·史塔克,刘芒想着,即便不能帅军彻底攻下滦河城,也要在通过滦河城是,用精兵偷袭弗雷家族,然后控制住弗雷家族的高层,并驻扎一支直属领部队,守住这条通道。

    在关键时候,比如北境军遇到挫败需要摆脱来自南方军队的追击时,可以快速地摧毁整座大桥,阻拦住南方军队的攻势,为北境军整齐重整旗鼓的时间。

    不是刘芒内心阴暗,实在是历史上落井下石、临阵背刺、卖主求荣的事情太多了。

    尤其是当弗雷侯爵离河间地公爵的高位只有半步之遥时,刘芒可不敢用成千上万人的性命赌他的忠诚和操守。

    罗柏啊罗柏,少狼主,你会怎么选?

    大军在滦河城北岸的岸边排成整齐的方阵,随时准备响应统帅攻城的命令。

    从中午等到下午,前阵终于传来原地扎营,次日过桥的命令。

    到了晚上,刘芒照例开讲,只是讲到一半,他借口去拉屎,留了一些时间给听众们聊天。

    等到听众们散去,他问一直混在人群里,竖着耳朵搜集情报的凯文,“怎么样?听到什么消息了么?”

    “听说弗雷家族正式宣布与少狼主结盟,并愿意提供四千兵力参与作战,代价是弗雷侯爵的女儿,将成为少狼主的新娘。”

    刘芒沉吟了一下,点点头,“四千人,可以的。”

    作为新娘子的嫁妆,这四千兵力不可谓没有诚意。要知道,史塔克家族的直属部队,加上荒冢屯达斯丁家族和白港曼德勒家族的军队,总共也就四千人出点头。

    “但是,少狼主的封臣们似乎不太满意。历史上,北境公爵迎娶的,不是其他公爵的女儿,就是坦格利安家族的公主。瓦德·弗雷只是一个侯爵,而且弗雷家族六百年前才成为贵族,依靠收过桥费积累起财富和势力,根本不配和史塔克家族这样的古老且显赫的家族联姻。所以大家都觉得弗雷家族的这个要求是趁机要挟,都觉得很不满意。”

    “嘿,”刘芒嗤笑一声,“凯文,你知道么?在我的家乡塞里斯,只有养猫养狗才讲血统。”

    凯文不可思议地问到,“导师,难道你的家乡一点也不在乎血脉的传承么?”

    “血脉的传承当然重要,但是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能够通过学习,成为更优秀的人,而不是像动物一样,只能通过血脉传承生存的技艺。在我的家乡,就算是一个最贫穷的农民,只要他的孩子愿意努力,也有机会成为成为治理一方的官员或者富甲一方的豪商。”

    凯文期待地问到,“是因为你们那里的人都遵循光明之道么?一定是吧,导师?”

    刘芒一愣,然后笑着说道,“是呀,因为我的同胞们都遵循这光明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