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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道路

    从公安局出来后,夜宴长舒了一口气,说实话,那里面的气息很压抑,虽然他也没做什么,但那里真的很压抑。他一直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微信上的那几段话本来只是调侃用的,谁知道君无夜这家伙这真的就这么挂了?

    算了,还是不去想这乱七八糟的东西了,相信那几位应该也是明事理的,再不济估计也只是交交罚款,再加上口头教育一番,应该犯不着让他坐监吧,真要让他坐监,肯定是要上诉的,毕竟他不是直接造成君无夜死亡的罪魁祸首,最多也就是有推波助澜的嫌疑,注意哈,是嫌疑,毕竟就算没有他的那些言论,或许君无夜还是会在那一时那一刻死在那个路口——

    人的命运,在一生下来的那一刹那冥冥之中便已被敲定了下来,该是什么时候遇见爱情就是什么时候遇见爱情,该是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离开世间去做神仙就是什么时候做神仙,一切都已注定,所谓的不信命,那就是个笑话。因为命,由不得你们不信,特别是随着年纪愈来愈大就会愈发地相信这当中玄乎其玄的东西。

    人生在世,我们不能不信命,但我们要做到不服命,而这……也是我们对待自身命运的唯一方式……

    摇了摇头,夜宴掏出手机,长按住开机键,很快手机就被开机,但亮屏没多久,就又关机了,毕竟之前就已经没电了,不过这也什么太大的问题,毕竟他原本也只是想着看一眼时间,就刚才那一眼,他看到了屏保上的时间,还早——12:06,之前进去的时候他也开机瞅了一眼时间,记得好像是11:39,也就是近半个小时的时间,他为毛感觉像是在里面待了半年?

    缓慢在路上走着,是的,他现在只能走回去了,虽说坐公交只要两块钱,可他全身上下就摸到了一个五毛钢镚儿,要是手机还有电,自然有法子或者先前没有吃饭,现在随便找家饭店吃饭,然后找老板要个充电器充电,那根本没毛病,可现在……还是老老实实走回去吧,对,也就是十公里的路程,谁怕谁啊,遥想当年他一口气走二三十公里的事迹,那可是在街里坊外都是传开了的,不管是哪个人一提及这一段光辉事迹,都要竖起一个大拇指,然后说这个瓜娃子好凶好凶的。

    夜宴也不矫情,十公里的路程说走就走,因为他走的路很多,所以家里人都不敢对他说那句“我吃过的盐比你走过的路都多”,因为可能他们可能大半辈子所走过的路程,都不及这瓜娃子这三十来年走的半个零头,毕竟只要一说这句话,再加上想到这瓜娃子这些年走的路,总是有种要咸死的感觉……

    说实在的,这般长途跋涉的后果一般都比较严重,高强度的行走,脚底不断与鞋板摩擦着,用不了多久就会在脚丫子底部形成水泡,上回走三十公里的时候,走到后面,那一脚踩在地面上都够他一阵呲牙咧嘴的,不过也只能是硬抗,没想到时隔一年,他又要开始了他的徒步之旅,不过倒是和上次相比起来要容易得多,毕竟少了二十来公里,这样一来,也能早一点到家——记得那次也是这个时候出发的,然后就一直走啊一直走,走到下午六七点才到家,一到家他就检查脚丫子,这可不是他口味重啊,是想确定一下自己脚底的水泡到底是个啥子情况,到时候也好用点药,当然,他也被迫闻了闻,别说,他这脚丫子还挺奇怪,一点都不滂臭,反倒有种淡淡的泥土的香气。

    回忆呢,突然就断了,因为他的脚丫子又开始疼了,对于这种情况,他算是门清了,毕竟有过一次经验的人就是会不一样的。心中暗骂一声“shift”,然后找了有树荫的一个地方,开始坐下休息。他这个人呢,很粗俗,所以就当街脱了鞋袜,目的就是要检查一下脚底的情况。他看了一会儿,问题其实不大,水泡还很小,但还是需要休息一下。

    不过这种当街脱掉鞋袜的举动多少有些影响市容,很多路过的人都捏着鼻子从他身前走过,他们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应该都在谩骂和诅咒这个人怎么这么不讲卫生呢。

    所以说人这种生物很奇怪,明明心里就很厌恶一件事,脸上也把那种厌恶的表情凸显出来了,可他们就是不会明着告诉你我厌恶你,总是会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将那种厌恶之色掩藏掉,只是有的人掩藏的不好,一眼就能瞧出来那种厌恶;而有些人呢,就很凶,他们把脸上的情绪掩藏的很好,如不细观,你根本就不会瞧见;当然还有一种人,那种人最凶,他能完美地控制着自己的面部表情,即便心里将你唾骂了成千上万遍,脸上也会做出一副笑嘻嘻的样子,和你一起愉快地玩耍嗨皮——你所看到的,只不过是对方想让你看到的。

    不过呢,夜宴统统都会在乎,一个人,在乎的东西越多,也就越怯懦,会变得越来越畏首畏尾,“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这万丈滚滚红尘,夜宴自诩已经跳脱了出来,故此那些俗尘琐事,自然也就无法将其约束。可事实上,他也知道,这滚滚红尘,他永远也挣不脱,跳不出,只是,他这思想多少有些放浪形骸罢了,他不会在意世人的眼光,因为世人所能看到的,只不过是眼前的蝇头小利,一般而言,他们永远只会在前人开辟出的道路上亦步亦趋,而这,不是他夜宴想要的,他夜宴想要的,是踏出一条独立于这三千大道中的一条新的道路,哪怕这条道路再怎么充满荆棘,虽九死而其犹未悔。

    休息了好一长时间,夜宴继续踏上路程,先前脱掉的鞋袜在看过情况后早就已经被穿戴整齐,他蹲下身子,用最粗笨的方式重新给鞋子打了个蝴蝶结,而后,昂首挺胸地朝前大步而去,不过这昂首挺胸也没持续多久,背就渐渐弓了——他一直以来都有比较严重地驼背,家里人都告诫他不要侧着睡,因为他一旦侧睡就很喜欢把身子蜷缩成一团,他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不过这一点,或许他自己都没能注意到。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脚步也越来越沉重,这并不是因为累了,而是脚底的水泡,他能感觉到那东西在一点点壮大,里面应该有不少积液,每一步落下,都会挤压到水泡里的那些积液,而这些,都会引起刺痛,可是他却不能停止他的脚步,他要走——其实他还有路可以选,但他不愿意去选那条路,他宁愿走,他很喜欢走路的那种状态,他觉得走路的感觉很棒,特别是孤身一人走在喧闹的大街上,那种感觉,真的是很凶很凶的。

    更何况,他连三十公里都能一口气徒步走完,区区十公里罢了,哪能难的住他?不过虽说是十公里的路程,可实际他却是走路估摸得有两公里左右的冤枉路,他的记忆力一向超群,哪怕坐在车上,脑子也都在暗暗将路线记下,不过今天这一程,中途有一段时间打了个盹,还是司机一个急刹将其惊醒,也就是那一段打盹,让他多走了两公里,所以他回到家的时间又只能延后了,再加上为了避免出现和上一次一样严重地情况,这一次他走的比平时慢了不少,所以到家的时候竟然和上次基本上差不了太多,估摸着只有半个小时的差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