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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丹尼尔的请求

    上回说到,诺什师徒三人在聊天中,乙遮无意问到了丹尼尔的“人生经历”。

    乙遮没有听清楚老丹尼尔后边说的什么,她下意识地脱口问道,“那今天早上吃饭的时候,坐在我旁边的那个老太太她是......”

    “是我的四女儿。”

    老丹尼尔回答。

    明明看起来比你还老!

    “那,那他......”乙遮又指向椅子边的小孩。

    “他……”说起小孩,老丹尼尔浑浊的眼珠似乎亮起光亮,嘴角忍不住地咧起,让乙遮联想起枯树逢春。他并没有直接回答乙遮的问题,而是回过神跟诺什说:

    “老师,其实我没想到您会来平云,我以为这辈子我们已经不会再见面了。但既然您来了,那能否请您看在我一辈子都谨记您教导、以您的学生自居一辈子的份上,答应我一件事情。”

    诺什看老丹尼尔一眼,接着用眼睛的余光撇过靠在他腿边的小孩。

    “你该不会是想让我把他收做徒弟吧。”想了一会儿,诺什开口。

    “红柳,快不跪下叫师父!”老丹尼尔手杖推在名叫红柳的小孩的背上。红柳被推了一个踉跄,但他反应很快,俯下身子就要跪下,诺什虚手一托,无形的事物垫在了地面与膝盖之间,阻止了他的动作。

    “丹尼尔,我并没有说答应你。”诺什看向老丹尼尔,“纵使太晚,但你的出师礼物已经送到,我们两个人的契约在那一瞬间已经结束了,你说让我看在你一辈子都谨记我的教导、以我学生的身份自居的份上答应你?你应该也知道的丹尼尔,我根本不在意这些。”

    “况且,我现在有一个徒弟。”说着,诺什扭头看了一眼乙遮,“你知道魔法师并不容易培养,我也没有那么多精力。”

    撒谎了师父,你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乙遮在内心吐槽。

    “老师,红柳他很有天赋,”老丹尼尔好像已经料到事情会发展成这个样子,面对诺什的推辞拒绝没有丝毫的慌张,“老师为什么不将他留在身边看一看?”

    “我为什么要留他在身边看一看?”诺什反问。

    “红柳,告诉老师,你有什么价值。”老丹尼尔又用手杖碰了碰红柳,笑呵呵的说。

    “我的名字可以响彻天下,我会成为天下第一。”红柳昂首挺胸,一字一顿。

    乙遮扭过头去,她想到自己年幼时的糗态,那跟眼前壮志凌云的小孩简直一模一样。因为整个天下实在太大了,对于一个单独的个体来说。这好像就是池塘里的一条小鱼,豪情在天地说我要改变整个大海,但它游曳的最远处不过小溪流拐角的旋涡点。

    “我是天才!学习魔法的天才!”红柳看着不为所动的诺什,不服输地补充,握紧拳头。

    靠着心中的礼节憋着笑的乙遮快忍不住了,同时也愈发羞耻,这孩子跟她第一次遇到诺什时候说的话雷同的不合常理——这让作为乙遮师父的诺什禁不住觉得场景有些熟悉,但她遇到的事情太多了,自然想不起来为什么会觉得熟悉。

    “我喜欢魔法!”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诺什一副回不关心的样子,去问还坐在椅子上悠哉的老丹尼尔,“你为什么不自己教他?为什么非要把他放在我的身边?”

    乙遮心里一咯噔,本来以为这只是没意义的父亲希望孩子成龙成凤的嘱托而已,一听师父讲,突然感觉好像有什么阴谋的样子。

    “老啦,我快死了,”生死离别的话题脱口而出,但老丹尼尔还是乐呵呵的样子,“师父您是我认识的最强大的精灵,我不知道您活了多久。我跟着您学习了三十多年,却每天都感觉在学新的东西,”他用粗糙地手掌摩挲红柳的头发,男孩还在因为刚刚师父的连环讽刺有点生闷气。

    “他跟你什么关系?”诺什问道。

    “他是我的小儿子,继承了我的天分,应该会成为一个伟大的魔法师吧,”老丹尼尔说,“我有很多孩子,只有他最特殊,不是人类,也不是矮人,居然是类人族。”

    “类人族?你几岁?”诺什上半句脱口而出,下半句则转头看向红柳。

    “十四。”

    十四岁,原来他已经走过一生的四分之一了!乙遮暗暗吃惊。

    类人族不同漫长寿命的精灵与矮人,寿命甚至低于平均只有七八十岁的人类。他们在二十岁的夜晚突然成年,再在五十岁的夜晚突然老去,既没有过人的魔法天赋,也没有超高的锻造技术,也没有人类那种自我适应力强的坚韧意志,好像是齐结了三个种族所有缺点的新种族,乙遮见过的类人大多不可一世且碌碌无为,工作一天酒馆里醉两天的比比皆是。

    “类人族在平云的贵族阶级不会受到歧视吗?”

    “他可是我的小儿子啊,谁敢歧视他。”

    红柳感受到老丹尼尔的溺爱,三番两次的这样的行为终于引起他的抵触,这次他拨开了想要放在自己脑袋上的手掌。

    “抱歉抱歉,忘记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红柳没有理会老丹尼尔,目光盯着诺什乙遮,认真的说“你得收我为徒。”

    “乙遮,你觉得怎样?”诺什没有直接回答红柳,扭过头问一边的乙遮,“想要一个小学弟吗?”

    “全听师父的。”乙遮稍稍低头恭恭敬敬。

    她其实觉得都无所谓,但内心已经倾向于肯定的答复了,思绪神游八方,甚至已经开始思考自己往后在商行里买东西会不会跟在身后的红柳大手一挥,“全给我师姐包圆!”的场景了,这可是不可多得的小少爷!有他在以后还愁没有没有地方住么?啊!拿不成行李已经被扔出去了吗!

    乙遮突然想起自己跟诺什还放在旅馆里的衣物,“噌”地一声站起,打断众人的思绪,她目光转向诺什,“师父!我们的行李!”

    行李!对万事都不在意的诺什挑眉,她也想起了那天出门前,前台小姐说的话,如果凑不齐费用旅馆是不会保留行李的。

    “师父!我赶回去一趟!”

    事不宜迟,乙遮立刻说道,接着她目光转向老丹尼尔,“师兄,可以借我一辆马车吗?”

    “当然愿意,”谢红柳接过话说道,他抬了抬下巴,“米勒与涂侧应该都在马房。”

    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