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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镇南大将军—云熵

    那背后踢他的正是山贼头目,他单刀直指张七宝,大喝一声:“小子,玩够了吧。把你袋子里的书交出来!不然老子要了你的命。”

    张七宝被他一脚踹到吐血,爬起身来,擦擦嘴角的血迹。心里一股狠厉之气腾然升起,也拿剑指向那头目,怒道:“要书没有,要命一条。背后偷袭算什么英雄好汉,有本事和我单打独斗?”

    那蒙面人一听七宝说话就来气,这人不是读书读傻了的腐儒便是一个傻子,居然让劫匪去当什么英雄好汉。他可没时间跟七宝耗下去了,悄悄的向七宝身后使了个眼色。

    一名劫匪会意,趁着七宝说话的空当儿,提刀便朝七宝背后刺去。本想一刀把这个啰嗦的小子捅个透心凉,却不料刀捅到七宝身上却怎么也捅不进去。

    火云袍坚韧无比,普通的刀片子根本破不开它的防御。

    那名偷袭的劫匪怔怔的看着自己手中的刀,试着将其再往前捅进几寸,却怎么也捅不进去。

    一道寒光闪过,断刀带着一溜儿鲜血飞向空中。

    偷袭的劫匪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的少年,只留下一句:“好快的剑”!然后就直挺挺的躺了下去。

    张七宝第一次杀人,刚才那偷袭的一刀打破了他对这个世界的美好幻想。若不是今天早上换上了这件火云袍,现在躺在地上的就是他了。

    那一刀没有扎进他的后背里,却扎进了他的心里。

    一瞬间他就明白了爷爷给他留下的信里为什么要一遍遍的强调人心险恶,让他千万要保住性命。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是人,有些人比妖还坏,是披着人皮的吃人恶魔。

    平时他们隐藏在人群里扮演着善良高尚的好人,用人皮伪装成无辜的普通人,一有机会便会脱掉人皮,化身嗜血的凶兽,择人而噬。那些人心中根本没有善良和美好,有的只是利欲熏心,弱肉强食。当他弱小时便扮可怜,当他强大时,便露出尖牙。

    世间的规则在这种人心中根本就是可以随意践踏的尘埃。用的到的时候,就把它高高举起,当做自己的保命牌,用不到的时候,便一脚踢开,视作绊脚石。

    “你这个恶魔,小小年纪居然敢杀人?他不过是要你一本书,你居然杀了他?”一名劫匪看着倒地的同伴,愤怒的语气中带着些许颤抖,怒斥着张七宝。

    “我认得你的声音,你就是那天卖给我盲盒的纸袋商人吧。”张七宝用剑指着那个说话的蒙面劫匪,平静的声音中充满了杀意。

    “是又怎样?”见被识破,那名劫匪索性不装了,抄起手边的刀,喊道:“这小子浑身都是宝贝。大伙一起上,杀了他,替七弟报仇,抢了他的宝贝。”

    其余劫匪也看出来了,张七宝不仅手里的剑是宝剑,那件衣服也是宝衣。这里四下无人,正是杀人抢东西的好地方。

    七人一拥而上,持刀乱砍。

    要是单对单张七宝还不怕他们,但这些人根本不给他单打独斗的机会,所有一起上,招招致命。

    张七宝将一套清风无极剑耍到了极致,也不能挡住这群劫匪。身上又挨了好几刀,要不是身上穿着火云袍,早被砍死了。

    瞅准机会,张七宝拼着挨上一刀,一剑刺出,又送一名劫匪归西。

    他手持利剑,身穿宝衣,渐渐的悟出了新的打法。用以命搏命的法子,拼着自己受伤,换来对手死亡。只要护住头颈,对手就不可能要了他的性命。

    刀光剑影间,血花飞舞,场上又多了几具尸体。那名卖东西的纸袋商人也倒在了血泊中,场上还活着的劫匪也只剩下四人了。

    劫匪老大看着自己手下的人死的死伤的伤,心里一阵痛惜的同时也闪过一丝侥幸。那小子打起架来完全就是一副拼命的打法,又持有神兵利器,乱拳打死老师傅也不是没可能,自己都险些伤在他手里。

    几人正对峙间,一个喽啰突然指着远处喊道:“老大,快看,来人啦。好像来的还是官军,咱们快跑吧!”

    劫匪老大转过头一看,果然见远处一队车队从大道上走来。车队所过之处,尘土飞扬,人数不少,走在前面的好像还真穿着军装。

    “你小子走运了,下回再让我遇见一定要了你的狗命,咱们撤。”

    劫匪老大撂下一句狠话后,带着剩余三人跑的飞快,连同伴尸体都没收。

    见几人已经跑远,张七宝这才终于坚持不住,眼一黑,倒在了大道了。他虽然身穿刀枪不入的火云袍,却也受了不轻的内伤,骨头都断了好几根。

    车队缓缓前行,这一队人个个都骑着高头大马,一身威武帅气的戎装,队伍中间是一辆跟小房子一样大的马车。

    早有军士发现了前方的情况,冲上前去。只见地上鲜血流了满地,横七竖八的躺着四个脸蒙黑巾的男人和一个身形瘦小的少年。

    这些军士都是常年在边关打仗的人,经历的多,一看这情况就猜到了是怎么回事。

    一名军士飞快的跑到马车前,行单膝跪地的军礼,高声道:“禀报将军,前方有山贼打劫事件发生。死了四个,还有一个昏了过去,剩余的都跑了。”

    马车里传来了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弄一辆车,把尸体给我带到八方城。我倒要问问凌都,他身为镇南城太守是怎么治理镇南郡的。另外,把那个活口给我弄醒了,当作证人。”

    “是”,军士从令。一挥手,已有人弄来了一辆空车把张七宝连同四具尸体一同给塞进了车里,然后便继续赶路。

    这车队的官军都是镇守出云国南部边界的守军。那马车里坐着正是三支皇族中云家的人,镇国将军云枫之子,镇南大将军云熵。

    此次朝廷召令,让他回京述职,云熵这才带领数百亲兵离开边境。谁料走到八方城外,碰见了这么个事儿。

    车队行路很快,不到天黑便已到了八方城。

    八方城跟浴火城一样,进出人口查的都很严格,城门口贴满了顾诚的悬赏告示。

    守城卫兵见到是戍边将士的车队,已经猜到马车内是什么人了。根本不做任何检查,立即放行。不久后,镇南郡郡守凌都就听到了云熵已经入城的消息。

    ……

    八方城,郡守府,议事大厅。

    本该作为一方土皇帝的凌都此刻却跪在地上接旨,而这旨意却不是出自出云国皇帝之手,宣读旨意的人也不是皇城来的使者,而是一个套着红色大斗篷的神秘人。

    “什么,教皇让我带人去劫杀云熵?那云熵可是金丹境巅峰期的强者,又是身经百战的将军。一身强横无比的实力在国内几乎无人可以抗衡,就算拿出我八方城的全部精锐也不可能把他拿下的啊?”

    跪听完旨意的凌都满头大汗,七魂吓丢了六魂。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时候,教皇居然让他劫杀皇族,而且还是金丹巅峰期的云熵。

    “这不是教皇的意思,而是光明神给出的指引。伟大全能的光明神是不会错的,必须要在云熵面见出云国皇帝之前杀了他。至于你所担忧的事情,教皇早有准备。”

    宣旨的红衣神秘人知道凌都担忧的事情,朝里屋拍了拍手,只见黑暗中走出了三个人影。三人均穿着同样的大斗篷,两个白衣,一个红衣。

    三人缓缓摘下斗篷上的大帽子,露出了面孔,两男一女。

    “这三人是教皇派来帮助你完成任务的,红衣主教罗彬,金丹巅峰期修为。大祭司菲林,金丹大成强者。大祭司蒋成杰,金丹中期强者。有这三人相助,你还怕杀不了区区一个云熵吗?”红袍人指着三人向凌都介绍道。

    凌都扭头看向三人,只见红衣主教罗彬金发碧眼,面白如纸,长相豪迈,一脸的大胡子。身形修长,筋骨结实,是典型的西方男人身材,一股强者的气息自内而外的散发出来。

    大祭司菲林,是个金发碧眼,皮肤白皙,身材婀娜妖媚的西方女人,极其年轻,看起来不过二十多岁的年纪。

    大祭司蒋成杰,三十多岁的东方人,光头和尚模样,像个虔诚的朝圣者,看他浑身坚若钢铁的肌肉,应该是山系元气的修炼者。

    凌都自身实力不过才刚入金丹期,要是对上金丹期巅峰强者,根本不够看。但如今有了这三人的帮助,他对这件事情就有了几分把握。于是痛快地接了旨。

    那宣旨的红衣主教将旨令交给凌都后,又吩咐道:“前段时间,教中的大祭司费丁到你镇南郡执行任务,现已多日过去,始终不见返回,也没有任何消息传回教内,这个事情,你要多加注意。有什么消息,要第一时间禀报给我。”

    凌都站起身来,将教皇的红色神旨揣进袖中,连连拱手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