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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墙内开花墙外香

    周室流亡后裔姬天歌如同彗星般在赵国冉冉崛起。

    今日早朝,廉颇可谓煞气冲天,大热的天,披着一张霸气无比的棕熊大氅,让众武将羡慕的炸裂。而听说姬天歌还有张虎王虎皮居然并未出手,让赵王丹都心痒难耐。

    甚至,赵国荆棘鸟密探已将昨日姬天歌在胡坊展示精盐、美酒的消息放在了赵室中枢的案几。赵室广纳天下,难免鱼龙混杂,暗探满天,没有几把刷子,岂敢开放搞活?

    荆棘鸟,如同秦国的黑冰台,都是对付他国密探的国之利器。

    姬天歌,已纳入赵室的视野。

    特别是,一个时辰前,姬天歌神乎其技的弓箭术赢得赵国少年王雪龙驹,更是如同如同飓风般,席卷了整个邯郸。

    ……

    而已经被驿馆驱逐,走投无路的姬旦一行当然也听说此消息,震惊的无以复加,嫉妒的状若癫狂。

    特别是打听到昨日仅兽皮已卖的二百金币,还有千金不卖的黑虎……

    姬旦眼中充满血丝,歇斯底里的嘶吼道:“他,凭什么?这些全都是我的?全部都属于我周室的?”

    在赵国受到的各种打击、屈辱,更让姬旦心中的怒火无处发泄,只有面对姬天歌,似乎有种天然的优越感。

    一群流亡落魄之人在这奇葩理论蛊惑下,同仇敌忾:“对,连他都属于大周,这些全部都是我们的。”

    “听说,他舒舒服服的住在一个独院?”

    “那也是我们的,我们这就去找他!”

    ……

    而此时,姬天歌正放飞般在邯郸的城郊,策马狂奔。奔腾的雪龙,将马尾和披风被拉的笔直,烈烈作响。

    “让雪龙休息一会吧,别把它累坏了!”

    “好,我们这就回城,去一处好地方!”

    就在御马的同时,姬天歌已然发现,没有马鞍、马镫的战马,腾挪空间极其有限。而下一次李牧的挑战,一定和御术相关。

    “嘎嘎嘎……李牧呀,最年轻的战神,驰骋于胡人疆场的战神,遇见我,是你的幸运呢?还是幸运呢?”

    “等等……难道几年后的李牧在草原大杀四方,甚至成为战国军神,是和我有关?”

    ……

    邯郸酒愽。

    这是邯郸城名闻天下的一条三里长街,广聚天下美酒之大市,列国的酒铺鳞次栉比,但只做整桶整车的买卖,酒香几乎弥漫了半个邯郸。

    来到这长街,姬天歌基本上把各种美酒了解了个通透。

    在酒巷深处有一酒肆,列国仕子、游侠长期荟聚在此挥斥方遒、高谈阔论。

    一般说的好,听众便会道一声“彩!”。

    这,或许是最早喝彩的由来,后来广泛普及至民间!

    姬天歌将雪龙交给侍者,大声吼道:“上等苜蓿、谷物精料,再加三十枚鸡蛋,把我的雪龙侍候好!”

    “你可是上午赢得雪龙马的周室后裔姬天歌?真乃神乎其技!”一酒客认出姬天歌,主动热情招呼道。

    一群原本正在口若悬河仕子,听到酒客声音,顿时好奇的看向姬天歌。

    主位上满脸胡须、眼如铜铃的大汉看向姬天歌特立独行的装扮,眼神一亮热情相邀:“你就是战胜少年武王的姬公子?好一个少年英雄!来,与我朱亥一同边饮边聊!”

    中原之风受孔孟之道影响,孔曰成仁,孟曰取义,被游学仕子、游侠奉为圭臬,颇为豪爽仗义。

    “先生,可是名震九州的朱亥,朱夫子?”姬天歌故作受宠若惊,直接祭出马屁高帽。

    叮……

    【公元前257年,信陵君窃符救赵,主将晋鄙合虽核对上了兵符,但并不相信。朱亥取出40斤重的铁锥,残暴锤杀主将晋鄙。

    遂,信陵君彻底取得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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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敢当,不敢当!我是个粗人,远称不上夫子,叫我一声朱亥便好。”胡须汉子故作一脸矜持,心中却震惊不已,“我侠义的威名,都已名震中原了?”

    抑制不住一丝傲然,对姬天歌好感大增!

    “看公子风流倜傥,到邯郸游历一战成名。如果不是虎狼秦国,公子将来定是大周柱石级人物。”一儒由衷感慨。

    “流亡的王室,如离开山林的虎,往事不必再提。”姬天歌轻叹,话锋一转,“上天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于歌。

    所以,邯郸,我来了!”

    “彩……”

    众人先是一愣,然后高呼。

    “上天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于歌…名字叫姬天歌,太贴切了,”朱亥端起酒爵,“姬公子命运坎坷,却豪迈洒脱,彩!”

    “我无法决定天气,但可以决定我的心情。”姬天歌端起酒爵,豪爽道,“我选择纵歌人生。与诸位哥哥结识是我姬天歌的福分,我敬诸位哥哥一桷!”

    “彩……”

    “姬公子说活直白简单,但又直指大道!”

    朱亥愈发的欣赏姬天歌,“来邯郸可遇到难事了,有事情,给哥哥为你出头!”

    叮叮叮……持续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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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众人和朱亥的善意。

    这就是英雄相惜,一见如故!

    “唉!也不是甚大事。原本,长辈已说好我周室与赵室联姻,甚至委曲求全,入赘赵室,但是,赵室欺人太甚,闭门不见。”

    姬天歌一脸惆怅道,“周室式微,也不怪他们背信弃义!”

    “鸟!人无信不立!”

    已至中年的朱亥热血依旧,一点就炸,“我等最恨背信弃义之徒,这就组织一批仕子,去赵室为姬公子讨个公道!”

    这就是战国侠义之风,率真简单,热血沸腾,连七十岁的老热血,如同朱亥恩公侯嬴之流都大有人在。

    血性,和年龄无关。

    舍生取义,两肋插刀,血溅五步,这,或许也是战国七雄之间一言不合便火并的原因。

    打完了,喝杯酒,又成了朋友,曾经的仇敌瞬间化干戈为玉帛,联手又和别人干仗。

    “朱兄,不必如此。”姬天歌故作大惊,然后压低声音道,

    “其实,我周室有几个绝世利器,甚至可以改变一场战争的战局,本欲献给赵室,看来是他们无福消纳啊!不如让给名满天下的信陵君。”

    “真当如此?我朱亥这就引荐姬公子去见信陵君!”

    “朱兄不必如此。我写一个帖子,麻烦朱兄呈于信陵君便可!诸位明日无事,也可来共同见证!”

    姬天歌目的基本达到,潇洒留下一书:“周室流亡后裔姬天歌,请信陵君来驿馆,见证划时代重器。”

    ……

    当晚,姬天歌并未回独院,而是住进了邯郸驿馆。

    驿馆,类似后世官方招待所,所住之人基本列国使臣及公干。

    周室虽然没落,倒也有资格。

    “公子选择在驿馆展演,是想直接名震九州吗?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玲珑眉头微颦。

    “有样东西,是划时代的重器。我只有反其道而行之,越出名,开放的赵室越有忌惮!”

    “那,我就明白了,找信陵君也是深谋远虑。如果赵国是鲨鱼,那么魏国更是鲨鱼,能对付鲨鱼的只有鲨鱼!

    只是,公子怎么确信,明日信陵君一定会来呢?”

    信陵君在魏国时已广纳天下,礼贤下士,门客三千。姬天歌发现一个规律,对方越装逼,越显得高深莫测,信陵君便愈发的恭敬。

    在孔曰成仁、孟曰取义的年代,信陵君这种屈尊纡贵的方式取得惊人的成效,居然豢养出无数“士为知己者死”的热血死士,不像现代,净出一些“升米恩、斗米仇”之流的狼心狗肺之物!

    “放心吧,明日我等坐等信陵君上门。”姬天歌成竹在胸。

    ……

    说话间,王语嫣带着纪鸣、苟道来到了驿馆。

    无论是猗顿氏、或是慕容氏,也在密切的关注着姬天歌的动向。

    上午战胜少年王,下午结交信陵君第一门客朱亥,据说明日将当着列国路演划时代重器,自然也没有逃脱这天下第一大商的耳目。

    王语嫣内心是震惊的,一件件事看似东一锤、西一棒毫无章法,甚至是年少轻狂,但将这些事串起之时,惊奇的发现,每一件事背后似乎都深有含义,甚至算路深远,似乎在谋一个大局。

    人淡如菊,却又孤芳自赏的王语嫣看向姬天歌时,敏感的意识道姬天歌内心的高傲以及对自己疏离的淡漠。

    深深的盯着姬天歌的深不见底的一泓秋水,似乎想看清深藏的秘密,却不料秋水似乎自动旋转起来,内心不由自主的心悸。

    王语嫣和姬天歌都是一惊,连忙收回眼神。

    “天歌公子,周室的姬旦公子一行狼狈不堪,如同乞丐,甚至还有孕妇,倒也凄惨。

    现在把天歌小院团团围住,说你的就是他们的。

    毕竟是你的族人,我不好做主,特来问一问?”

    “人,可以无耻,但不能无耻到如此地步!”姬天歌火冒三丈,双眼精光爆射,“麻烦语嫣姑娘安排人手,如果他们敢闯小院,往死里打!再有,给他们两枚金币,便让他们自生自灭!”

    王语嫣与随行人员低语一番,安排妥当,便有回转来,泉水叮咚道:“事情已安排好。我可以和你们一起用膳吗?”

    玲珑即刻上前亲热的拉着王语嫣:“当然可以,就怕这里的膳食粗鄙,不合你的胃口,改日来小院,让公子给你做好吃的。”

    “他还会庖厨之艺?”

    “我家公子是无所不能的!”玲珑看向情郎,双眼脉脉含情。

    ……

    转瞬间,偌大石案上摆满了大盆大碗,麋鹿炖、鼎方肉、大河鲤、藿菜羹、舂面饼,还有一大盘金灿灿的米饭团,让人看的食指大动,五人一兽围坐在一起,放开大吃。

    “天歌公子,据说你明日将当众路演划时代的重器,语嫣好奇的紧,可否先行透漏一些?”

    “如果说,昨日的厚酒、精盐,可推广于民用,明日展示之物,却更适合军用,但极有可能被列入军管,总之都是属于悬壶济世,大济苍生之物。”

    “赵室王庭如同巨兽,天歌公子却主动贴上,不担心玩火自焚吗?”

    “巨兽,即可杀人,也可护院;烈火,即可焚身,即可烹煮食物。

    进退之间,自有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