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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一见如故的交情

    “少侠可知晓灵液泉?”

    不知!凌云回复。

    万宝疆道:此泉水蕴含着极为精纯的天之灵气,若是在其中泡上一泡,不仅可以使体内真元更为精纯,对肉体也有相当大的好处。

    “哦,所以……”凌云眼睛一眯,“少主是想请我去泡一泡?”

    “呃…扑街了,你个靓仔”万少疆很无语啊,不是说让你帮个忙嘛,咋就想着空手套白狼啊!很过分呢!

    少主失语,凌云却很感动。

    “从没有见过这么好客地兄弟,初次见面,不仅赠宝枪,还要送澡堂子。”

    万宝疆哑然一笑,我摊牌了:“这个是也不是,我确实有意请少侠一泡,只是这个归属权不在我这边。”

    “那你说个屁啊!”凌云心里鄙了个视。

    是这样的,这块天然宝地,在阳城与邺城的交界处,而灵液泉的灵气,每隔三年才会形成,所以经过一番沟通之后,定下了三年之约。

    “哦,三年之约,好熟悉地设定,”凌云来了兴致。

    每三年都会进行一场灵泉之争,由双方各派出三名年轻一辈的选手参赛,获胜一方既可以享用,今年灵泉所培蕴出来的天然之气。

    “原来如此,少主是想让我去参赛?”

    万宝疆微微一笑,“云少侠,果然是绝顶聪明之人,以往都是由我万达商会,与定阳府,血罗门各派出一名参赛选手。”

    “但如今血罗门这个害群之马,已是被云少侠除掉,而这三年一次的灵泉之争,又凑巧赶上了,看来是上天要送云少侠的一场机遇啊。”

    “明明是让我帮忙,说的仿佛我占了很大便宜。”

    凌云疑惑道:“阳城这么大,应该不缺乏年轻一辈的高手吧,少主为何找我呢?我可只是一名天下士啊。”

    “少侠,过谦了,”万宝疆爽朗一笑,

    “我是商人,若说血罗门发家靠的是一个“杀”字,那我万达商会,便靠的是这一个“精”字。”

    我一眼便能看出少侠,绝不只是一名天下士这般简单……

    “当然,我确实能找出实力出众的年轻高手,只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我与云少侠一见如故,这种机会,我又怎忍心让给外人呢?”

    口腹蜜剑啧,不过凌云没有拒绝的理由:“好,即是如此,我便答应少主。”

    凌云问道:不知另外两位参赛者是谁呢?

    万宝疆还未说话,邹可儿递来一杯茶,他接过后,又转递给凌云。

    凌云轻抿一口,评道:“此茶味苦而醇厚,下喉之后又回甘无穷,好茶!”

    万宝疆笑道:此茶名为苦丁茶,先苦,后知其回甘无穷。

    他话锋一转:至于,另外两位参赛选手,一位是我,另一位是定阳府的二公子,定夏。

    “哦?”凌云摸了摸脑袋,“不认识,不过能与万宝疆一同参赛,此人的实力恐怕也是不低。”

    凌云再问:这场比赛什么时候开始。

    万宝疆答道:两日之后。

    “两日之后?”一道黑线从凌云脑海里飘过,“撞车了!”

    “神界的那场地榜之战,也是这个时间点,而且那个超级豪华大箱子,里面是什么宝贝,他也很好奇,可鱼和熊掌如何兼顾?”

    算了,等这边结束,就立马赶回去,希望能来得及吧,凌云想着。

    “少侠有心事?”

    “没有。”凌云回过神来。

    嗯,那就好,天色已晚,少侠可在我这先睡下,我安排可儿姑娘照顾你。

    “不了,不了,在下还有些事,需要回客栈,”凌云摆了摆手,婉拒了。

    “好吧,那我就不便挽留少侠了。”万宝略感遗憾。

    又是闲聊几句…..

    凌云起身告辞,万宝疆一路送至门口。

    “云少侠,两日后,不见不散。”

    “好!”凌云抱拳拱手道。

    “表哥,两日后,不见不散。”

    嗯?

    凌云顺着声音诧异地望去,凌子言不知何时跑到人家地阵营里,跟他笑咪咪地拱手道。

    “臭小子,你想干吗?”

    凌子言委屈巴巴:“表哥,你回去有事,我又没有,难得万少主如此好客,我实在是却之不恭……

    “万少疆很尴尬啊,“兄弟”,明明是你自己死乞白赖要留下,倒显得是我要强留你了,这不是让人误会我有啥子目的吗?”

    他偷偷地冲凌云摆手,“那意思我没有,我没有。”

    凌云也懒得理,“想留便留下吧,孩子大了不由哥。”

    “罢了!”

    他一甩长袖,潇洒地转身而去。

    ……

    凌云重新回到了月满楼,点了两桌子的菜,和飞天兔一人一桌。

    飞天兔好不快活,点了一坛子上好的女儿红,一顿酒足饭饱过后,便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

    凌云也是随它去了,毕竟在有难的时候,“小兔子乖乖”,不离不弃,此前又立下大功,反正现在有钱了,便随它造作吧。

    不一会儿,凌云吃饱了,将飞天兔收入空间戒指里,他上楼吩咐店小二,准备了一大桶水到房间。

    “不得打扰。”

    “好的,客官”

    凌云掏出一两白银递过去,店小二笑着出了房间。

    他将房门紧闭。便迫不及待地将刚买回来的丹药全部倒出,洗髓丹五十枚,生机丹和清心丹各二十枚。

    凌云将丹药放在药桶旁,做好了准备,褪去衣物,进入桶中,不多时,温和地药力浸泡在了每一寸肌肤里。

    “呼”

    他轻吐一口气,便运转真气,开天雷练体术,碗口大的气池再现,拉扯着凌云的五脏六腑开始旋转开来。

    再次尝到了这熟悉的剧痛,凌云嘴笑挂着一抹不屑地嘲笑,他抓起不远处的清心丹,一连三颗丹药下肚,瞬间腰也不疼了腿也不痛了,真是棒极了。

    “开!”

    凌云轻喝一身,引领气旋,向奇经八脉里的任督二脉,率先发起进攻,只要占领了这两块地盘,他这天雷练体术,便相当于有了一块敲门砖,所以此关尤为重要……

    “给我破!”

    僵持半刻,凌云大吼一声,虽然减轻了疼痛,但想要攻下来,还是颇为不易。

    那就给你找找援兵!

    凌云右手一抓,十颗洗髓丹下肚,身体瞬间火热起来,药水滚烫地咕咕咕地冒泡,猛烈地药力冲向凌云的任督二脉…..

    可恶,竟还敢负隅顽抗?

    “凌云眉头一皱,又是十颗洗髓丹下肚,感受到克金大佬的威力了吗,给我撞开!”

    “喀喀…”

    一道骨骼炸响声传出。

    破了,督脉已破,任脉作为他的邻城相好,又能撑到几时?

    再给我破!

    凌云乘胜追击,任脉就要失守…

    关键时刻!

    凌云却发出一道痛苦的闷哼声,清心丹的药效,居然在这个时候过了?

    坑爹啊!

    清醒的瞬间,是疼痛几何般倍增,传进凌云的脑髓,险些让他直接丧失意志力,全盘崩掉,

    可恶!

    刚占领不久的督脉居然反扑回来,凌云大喝一身,又是十颗清心丹吞服下去,休想给老子死灰复燃,右手一抓,还有三十枚洗髓丹,直接抓走一半,咕咕咕地下了肚子。

    喀喀喀喀喀喀…..

    凌云体内像是点了一长串鞭炮,不断地嗡嗡作响…..

    破,再破…

    “任督二脉接连失守!”

    凌云体内药力依旧不少…

    好,继续,直到最后一卒。

    凌云眼神一狠,继续进攻,真气一转,又朝冲脉侵袭而去…

    约莫半柱香,体内药力消耗殆尽,凌云便停止运功,双臂一软,瘫趴在了药桶上。

    呼…..

    凌云露出劫后余生的神情,他嘴角微微上扬,两个深深的梨涡,搭配他那张少年感的脸,极具吸引力。

    这次收获颇丰,连破二脉,第三脉冲脉也完成了一半,不仅让他感觉“克金真香”。

    “不过,当家的岂能不心疼柴米油盐贵?”

    十五万两黄金的丹药,仅仅一天,便用掉了一大半,我太难了。

    “天才往往能成为强者的缘故,就是不断掠夺他人的资源。”

    而很多大家族,往往只能培养出一个超级天才,其中的根本原因,不在于诞生的天才太少,而是资源分配上的不均匀,就像国家只能选一个太子似的。

    剩下的只能通过竞争的方式,来慢慢分配,如果全都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上的话,万一他夭折,或者后发无力,那也是真没地方哭去。

    凌云从药桶里出来,擦干身子,便躺在床上酣然入睡。

    第二天!

    凌云用同样的方式修炼,将剩下的洗髓丹全部用尽,清心丹,用了十枚,终于突破冲脉,挺进带脉,至此,奇经八脉,已破三脉,还剩五脉。

    带脉易守难攻,凌云也没有多作纠缠,略做试探,便退军,等待时机再战。

    “他穿好衣服,整装待发,灵泉液之争,便是今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