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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你喜欢琴酒吗

    听到女人的心声,林冶心里一惊。

    好家伙,又是那个组织的成员!他们不会把这里当团建地点了吧?

    听她的口气,好像是琴酒的老相识,应该是同事。不过她怎么知道琴酒连续三天来这里喝酒?

    她这么关注琴酒,难道说……

    林冶心里浮现了一个合理的猜测。

    琴酒长得确实带劲,气质又那么高冷,在组织里有几个迷妹,也很合理吧?

    她有没有代号呢?

    林冶心中念头涌动,脸上却不动声色,笑道:

    “干琴酒是吗?需要加冰吗?”

    女人点了点头,颇感兴趣地盯着林冶。

    【这小子就是这家店的调酒师吧,长得还蛮帅的,不知道(调酒)技术怎么样】

    谢谢夸奖。我的技术比我的颜值更强。

    “介意我抽根烟吗?”女人从包里拿出一盒包装典雅的黑烟盒,礼貌问道。

    林冶看了看空荡荡的店,从吧台下掏出一个玻璃烟灰缸,放到女人面前。

    “谢谢。”女人抽出一根细长的烟,夹在左手食指和中指间。然后翻了翻随身的小包,似乎在找打火机。

    “这位小姐,你似乎遇到麻烦了?”

    一只拿着打火机的大手伸到女人面前,嚓的一声,点燃了火。

    “呵呵,谢谢。”女人感激地看了毛利小五郎一眼,把烟放进嘴里含着,低下头点燃了香烟。

    深吸一口,抬起头,性感的嘴唇间吐出白色的烟雾。

    林冶闻到淡淡的薄荷清香。

    毛利小五郎深深吸了一口二手烟,称赞道:“哦,好香。是进口烟?”

    女人说了句法语,大概是这个香烟的牌子,并从烟盒里又抽出一根,递给毛利小五郎。

    “谢谢。”毛利欣喜地接过,点燃后抽了起来。

    口感清淡,焦油量很小,有薄荷的清香。

    【额,果然是女人抽的烟,一点味道也没有】

    尽管不太喜欢这烟的味道,但女士赠送的烟,怎么能不抽完呢?毛利又吸了一口。

    “酒保先生要吗?”女人又将烟盒对准了林冶。

    “我不抽烟,谢谢。”林冶婉拒。

    他是真不抽烟,但不排斥别人吸,不如说已经习惯了。

    他自己开店之前的打工时期,在不禁烟的地下酒吧呆过,那里的客人尤其喜欢烟酒搭配。

    而且他观察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先抽烟再喝酒的客人,往往比平时喝得更多。

    而先喝酒再抽烟的客人,往往愁眉深锁,看起来有很重的心事,聊天欲望很强烈。

    这种时候主动出击的话,搭讪的成功率很高。

    所以很多男人在酒吧里看到独自抽烟的女生,就会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样围上去。

    后来他在网上搜了一下,原来抽了烟再喝酒的话,尼古丁会麻痹大脑,让人不知不觉喝得比平时更多。

    喝了酒再抽烟,酒精会增加尼古丁带来的快感,越是内心苦闷的人,越是依赖这种组合的强刺激。

    “这家店只有你一个调酒师?”女人吸了口烟,好奇地打量着林冶。

    林冶一边往酒杯里加冰块,一边回道:

    “是的,这家店规模不是很大,所以我一个人就够了。”

    往杯子里倒干琴酒的时候,林冶忽然问道:

    “客人喜欢琴酒吗?”

    当他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他敏锐地察觉到女人脸上的表情一僵,内心更是暴怒:

    【喜欢琴酒?开什么玩笑,我恨不得宰了那混蛋。】

    “呵呵,还可以吧。”女人勉强笑道。

    咦,原来不是琴酒的迷妹?而是仇人啊。

    看来那个以酒为代号的神秘组织内部也并非是一条心,存在着内斗。

    这也很正常,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尤其是各种大公司,大型组织。那个神秘组织规模似乎不小,内部有争斗也在情理之中。

    要是犯罪组织内一片和谐,成员关系融洽,那才奇怪好吧。

    林冶倒好酒后,礼貌地推到女人面前。

    女人拿起酒杯喝了一小口,表情像是在喝谁的血似的。

    【琴酒,总有一天我要把你踩在脚下,嘿】

    林冶想了想,又问:“客人最喜欢的酒是什么呢?”

    女人放下酒杯,嘴角浮现一丝神秘的笑容:“卡夏莎,或者说,宾加。”

    【宾加,我最爱的酒,同时也是我在组织里的代号】

    果然,和琴酒、伏特加、雪莉一样,眼前这位在那个组织里也有属于自己的代号。

    宾加(Pinga),一种产自巴西的甘蔗酒,又叫卡夏莎,号称巴西国酒,酒精度在38至48之间。

    这种酒还有巴西朗姆酒的别称,因为二者都是以甘蔗为原料,区别在于制造方法。

    宾加直接以甘蔗汁发酵蒸馏,然后于木桶内熟成。朗姆则主要以加工后的蔗糖、糖蜜为发酵原料,甜度更高。

    嗯,朗姆……

    既然连宾加都有的话,那个组织里是不是也有叫朗姆的成员呢?其它的酒呢?

    林冶心中升起一丝好奇,有点想去那个组织参观一下了。

    咦,这只手?

    这时林冶注意到宾加持杯的手,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宾加的手修长白皙,指节分明,指根关节凸出,似乎充满力量。

    这样的一只手,如果握成拳头,一定相当有威力。

    【嗯?这小子在盯着我的手看?他发现什么了吗?】

    林冶若无其事地收回目光。

    宾加嘴角扬起,抬起左手,五根修长的手指分开,在林冶面前展示似的。

    “酒保先生,我的手好看吗?”

    “嗯,客人的手很有魅力。”林冶礼貌地称赞道。

    “那你知道这只手是用来做什么的吗?”

    【是用来杀人的,嘿】

    “客人是想让我猜您的职业吗?”林冶笑道。

    “是的,猜猜看,猜对了它就是你的。”宾加从包里抽出一张万元大钞,按在吧台上。

    林冶看了看那张钞票,然后认真打量了宾加一番,说道:“客人是程序员吧?”

    “为什么这么说?我可是女人哟,你见过当程序员的女人吗?”女人咯咯笑道。

    【嗯?他是怎么看出来的?是否也看出我是男人?】

    ???

    林冶差点没绷住脸上的平静表情。

    原来这家伙是个男人!

    怪不得他进店的时候,给自己一种微妙的违和感。

    这种违和感,林冶以前也见过的。

    宾加勾起了林冶的回忆。

    那是一位来自泰国的客人,拥有魔鬼的身材,妩媚的脸庞,在TA喝过林冶的调酒后,对林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当时林冶花了很大的工夫,才摆脱TA的纠缠。

    倒不是歧视什么的,而是原则问题。

    不和客人乱搞,是他的工作原则,无论男女。

    看到正在用一双醉眼偷瞄这家伙的毛利大叔,林冶好想提醒他。

    大叔,要冷静啊!

    这家伙是个犯罪分子,而且还是个带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