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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BGM响起

    清晨,思弦独自在小阳台做着九年来雷打不动的晨练。

    打完一套某老头改版升级的太极拳后,开始为时一个时辰的冥想修行。

    现在天色依旧昏暗,下着毛毛细雨,不时寒风从外吹入,拂起思弦整齐的发梢。

    宁静盘坐的她,长发披肩,精致的俏脸不施粉黛,宛若美玉雕刻而成,美得动人心魄。

    呼吸间,整个人又如一把归鞘利剑,锋芒内敛,神意含藏。

    人一天醒来的第一件事,决定了一天的状态,这是她一天里难得消停的一个时辰。

    其实要不是这被某老头锻炼出来的习惯,以她如今的修为,没有后续的入道功法,俗称“转职”前,再怎么修炼也不会有寸进,根本没必要在这做无用功。

    按老头的说法,她现在是在凡俗三境的顶点,凡人最强者。

    很牛叉。

    这三境在世俗中,所修不同,称呼又不同,世俗的古武者,便有后天境,先天境,宗师境的说法,又如某岛的忍者又称:下忍,中忍,上忍等。

    当然,境界是境界,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真正战力还是以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是这个火器发达的时代,一名后天武者用火箭筒轰死一名上忍,也不能说后天武者就比上忍强。

    而唯有超越凡俗三境,达到超凡之境,才会出现质变,超凡脱俗,以境界压人,这也是思弦接下来的目标。

    没过多久,庄尘没精打采的起床,也没打搅她,洗漱完毕后,扫过一眼露衣的房间。

    昨天思弦不想睡沙发,非缠着和她睡,折腾了一晚上,求露衣的心理阴影面积。

    “我去买早餐。”

    随便穿一件休闲服,庄尘也不管思弦听没听见,便拿伞着和一个银色手提箱出门而去。

    这银色手提箱就是思弦昨日来时,多管闲事抢劫罗魔岛杀手的东西。

    经过庄尘的以“德”服人,思弦才捂着疼痛的屁股“自愿”交出。

    箱子内是一块精心雕刻的玉佩,由低级能源石雕刻而成,古练气士喜欢叫灵石,也就是修行者用的那种天地能量凝聚而成的石头。

    对凡俗第三境的修炼有很大帮助,叫法也极多,在如今的世俗界已经近乎绝迹,可以说是有价无市的东西。

    只是在庄尘眼里就是块破石头,对三人来说都没什么用,还不如挂门上辟邪呢。

    将箱子内玉佩模样的灵石取出,箱子丢了回去,关门。

    晶莹剔透的灵石入手冰凉,隐隐散发着薄薄的光泽,给人一种十分舒服的感觉。

    庄尘随手把它挂在门上辟邪,罗魔岛的人如果能追到这,有本事拿去就拿去得了。

    不过,庄尘表示会默默祈祷他们的人能活着离开这十二层。

    曾经西方修行界有这么一句话——宁可闯龙窟,不进法师家。

    就是因为古时魔法师大部分是技术宅,肉体极其短板,为自身安全,常住的地方一般都会用魔法阵布置成铁桶一般。

    让常人难以靠近,而露衣也同样保持着这个魔法师的优良传统。

    当然,那些家伙直接拿走灵石还好,如果他们真正目的不是这块灵石,还要进来的话就是另一回事了。

    刚准备出门,便听见对面李阿姨家里传出隐隐的吵闹声。

    庄尘习以为常的轻轻退了几步,大门猛得被打开,一个健硕的青年冲出。

    黑色皮衣牛仔裤,黄色寸头,浓妆淡抹,高高大大的,被门口的庄尘吓一跳,发现对方是自家邻居,便瞪了庄尘:“看你MB啊!”

    还是这样子。

    庄尘平静点看着眼前这个典型社会小混混的家伙,不为所动,根本没必要为这种人生气。

    “还不给我滚,我没有你这个儿子!”

    青年其实也见过庄尘几次,还想说什么,又听到背后房屋内一个男人的吼骂声,不屑的“切”了一声,下楼而去。

    看着他离开,庄尘倒也认识这家伙,他叫项煌归,是项叔项楚和李阿姨的儿子。

    听名字就知道,项楚对这个儿子的期望,和对回项氏一族的渴望。

    项煌归,煌归,辉煌的归去。

    可惜项煌归不懂,从来这里起,这家伙就一直是这副模样,隔三差五回来要钱一次,然后和项楚吵一架,李阿姨伤心一次。

    这不,项煌归刚走,李阿姨就追了出来,脸色憔悴,两眼发红,眼角还带着泪痕,见到门口的庄尘,连忙用手擦了一下双眼。

    “是,是小尘啊,又让你看笑话了。”

    “李姨,要保重身体,相信他总有一天会明白的。”庄尘安慰道。

    “放心,李姨没事,”李阿姨露出苦涩的笑容,也不想再提家事让人笑话,温和的问道“怎么这么早起来了,是要去哪吗?”

    “没什么,这不是家里来亲戚嘛,就是出去买个早餐。”

    庄尘一笑,也不再说什么,快步下楼,下楼还是比上楼容易的,轻轻松松到了楼下。

    打着伞,走出小区,蒙蒙细雨中,庄尘没有再看到项煌归的身影,路上也没什么行人。

    那家伙好像没带伞吧?

    真是个可怜的家伙,只是项楚既然想让他代替自己能回到项氏一族,为什么没传给他什么武学呢?

    项楚即便也是个普通人,可不应该没有一点传承吧。

    比如项家的《霸王枪》,在上面的世界也是赫赫有名的,学点皮毛在这世俗界,也不至于混成一个小混混。

    庄尘刚想着那家伙,走了没多久,到了自己经常买早餐的地方,怡静米粉店。

    “阿姨,三份米粉。”

    可能是下雨的原因,店内格外冷清,庄尘在门口抖了抖雨伞,随口和前台的阿姨说着。

    余光忽然瞥到角落位置的项煌归,正对付着身前的大碗面,他似乎也发现了进来的庄尘,并没有理会,庄尘也懒得理他。

    “好的,”老板放下手机,咦了一声,打趣道:“哟,这不是小尘嘛,怎么舍得出门了?”

    庄尘尴尬一笑。

    “你看你,很久没见你来买早餐了,年轻人总不吃早餐怎么行,像我那败家子一样,整天睡到大中午,要是得个胃病,有他受的,你们年轻人就是不注重身体。”

    老板是个中年阿姨,格外热情,对着庄尘滔滔不绝,手上的动作却一点都没耽搁,很快便拿着食材进了厨房。

    庄尘无奈的找个位置坐下,看着门外的细雨,有些失神。

    自己这个师妹的到来让他总容易想起了很多不愿意想起的事情,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哎,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忽然,一片脚步声响起,一群人向着这边走来,一名光头开领口的壮汉带着七八个青年,一看就是混社会的混混。

    一群人的身板完全挡住了庄尘看雨的视线,也打破了店内的宁静。

    还在吃着的项煌归转头一看,脸色惨白,显然是认识的,吓得丢下筷子就要跑,撞倒了椅子后才发现这早餐店只有一个大门,还被刚到的这群人堵住了。

    无处可逃。

    “跑啊,你倒是跑啊。”光头男戏谑的笑道,并没有理会一旁的庄尘,对着项煌归挥了挥手,两名跟班上去就把他摁住。

    庄尘倒是看懂了,原来是讨债的剧情。

    厨房的阿姨看到这这阵仗也不敢出来,还在门口给庄尘使眼色,让庄尘快走,觉得这孩子是不是憨,还愣在这看热闹,不怕殃及池鱼吗。

    光头男一脚踩在不停挣扎的项煌归头上,语重心长的说道:“做人呢,要输得起是不是?赶紧把钱还了,你好我好,大家好。”

    “刀哥,刀哥,你再给我点时间,我一定会还的。”项煌归也不敢再挣扎,只能哀求道。

    “是我们没给你时间吗?看来你还是不懂啊。”光头男退后几步,毫不犹豫的指示道:“给我打。”

    “住手!”

    就在一群人跃跃欲试,庄尘冷眼旁观时,一声制止传来,紧随着耳边仿佛响起一曲熟悉的歌声。

    不对,好像真的有歌?

    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沸羊羊

    慢羊羊软绵绵红太狼灰太狼

    别看我只是一只羊

    ……

    瞬间,在场的小混混集体懵逼,庄尘坐着却差点闪了腰,被打趴在地上的项煌归茫然中吐出一口老血。

    一个略带不好意思的声音道歉道:“不好意思,放错了,我们重来。”

    音乐立刻一换,赌神出场的BGM——《Thefinalcountdown》在小店内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