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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酒馆

    格里芬周日在酒馆泡了一整天,是之前爱德华一行人驻足过的酒馆,这里的酒酿的不错而且只要两个铜币就能喝上一大杯,城里很多冒险者都喜欢在出发前和凯旋后来这里喝酒。

    “这两天的收成真好啊,小爷我杀了二十多只史莱姆了,魔晶矿也不少挖。”

    “运气真好,我前两天差点被狼群包了。”

    “让你小子狂,一阶的实力就敢往森林里面走那么深。”

    “这不是赚的多吗?今年的魔物好像特别多一些。”

    “这倒是。”

    冒险者的收入算高的,哪怕是一阶都达不到的冒险者,只要胆子大都能月入一金币,要知道普通的劳工月入只有十几个银币。一阶的冒险者做城卫军一个月也只有一个金币,而一阶的实力做冒险者普遍一个月也有三四个金币。二阶的魔法师在城内一个月大约能有十个金币的薪水,如果愿意去当冒险者的话一个月至少有五十个金币的收益。

    当然了,具体的收入和冒险的程度也有关,收益和风险相伴相生嘛,冒险者的收入在聊起来的之后只能用一个大致最低的收入来估计。

    格里芬懒洋洋地喝完了一杯酒,下就的小菜是某种魔兽的肉干,和普通的肉干相比有一种独特的香气。

    “哟,这不是我们的大魔法师吗?真是好久不见了。”

    格里芬抬头看去,是一个红头发的青年,看起来岁数比他大几岁的模样。

    “是你?你怎么在这里?”格里芬有些惊讶。

    “我为什么不能来这里?”

    “你现在是冒险者?”格里芬看了一眼他身上战斗的痕迹,虽然伤口包扎过了,也换了干净的衣服,但是鞋子、饰品上的磨损、身上的伤疤、神色中透露的气质都在展示着他作为冒险者英勇无畏的一面。

    “为什么不是?”

    格里芬笑着请他坐下。

    “我们上次见面是什么时候来着?”

    “十年前吧,具体我也忘了。”

    “你是什么时候离开村子的?”

    “三年前吧大概,也许四年,我记不清了。”马克说着转身点了一杯啤酒:“怎么样?你喜欢你现在的工作吗?”

    “相当满意。可能中间有一些小小的状况,但总的来说还是相当满意。”格里芬说。

    马克接过酒杯大灌了一口:“不错的薪水、稳定的工作、安全的工作环境,最重要的是能和家人在一起,完美符合你的预期。”

    格里芬点了点头:“还算不错。”

    格里芬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出生在一个乌城北面鹿特丹南面的村子里,父亲是一名铁匠,母亲偶尔做点农活。

    在接触魔法之前格里芬一直生活在那个村子里,马克的父保护着这个村子,作为一阶的战士,平时对付一些野兽的骚扰足够了。

    “你是二阶?”格里芬问。

    马克点头:“当然了!我可是我们村子里最强大的战士!”

    “被魔法师揍过的战士。”

    “哈哈,有这事吗?我怎么不知道了。”马克问:“村子里别的人怎么样了?你后来有回去看过吗?”

    说到这里,格里芬的神色黯淡:“没有。”

    马克察觉到气氛有些不对,连忙岔开话题:“我这些年可是去了不少地方。”

    “说说看?”

    “在我还是一个菜鸟的时候我就跑到北国去了,你知道吗?那里一年要下十一个月的雪,还有半年是看不见太阳的,实在是太可怕了。只有出生在那里的人能够习惯吧?”马尔科侃侃而谈:“仅仅是那里的环境都足以击溃大部分的人,更别提战斗了,每年雪融化的时候都能从雪堆里翻出几个尸体。”

    “真是可怕。”

    “还有更可怕的,你知道吗,一片漆黑的世界里,你根本看不清魔物会从哪里出来,没有人敢在永夜行走在原野上,起码要十位三阶以上的人结伴而行才能够在永夜中勉强前进。所以在永夜的时间里,北国的人只能蜷缩在屋子里,没人敢出去。我在离开的时候差点就要开始永夜了,如果我动作再慢一点,我可能得再待半年才能回来。”

    “真是残酷的地方,原住民为什么不外迁?”

    “是有人外迁不错,但事实上他们过的并没你想的那么惨,许多原住民都有冰霜巨人的血脉,这种血脉让他们不惧严寒。北国的定居点是由上百位五阶以上的强者和六阶强者一起开拓的,刻画的魔法阵能保证据点内四季如春,最关键的是那里有冰霜巨人的宫殿,有各种各样的资源供人们开采,不管是收入还是生活比外界一般的城市都要好多了。”

    其实格里芬在书上读到过北国,但跟真正去过那里的马克相比,他知道的部分并不多。马克滔滔不绝,短短数年的功夫他去了不少地方。

    “看来你这些年真的经历了不少啊。”

    “谁说不是呢,不过我现在还存着托夫大叔给的短剑,虽然已经很久没用了,哈哈。托夫叔叔现在还好吗?”

    托夫·安德森,格里芬·安德森的父亲,村子里唯一的铁匠,村里的武器和农具基本都是他打造和保养的。

    格里芬点头:“挺好的,他现在想在城里再开一家铁匠铺,不过他说他想再考虑考虑。”

    “托夫大叔制作的武器完全称得上是精良的杰作!知道吗?我的那把短剑至今还是我用过最好的武器,只是跟我的战斗风格不太搭,我现在需要更大的剑了!”马克说。

    “如果能再开一家铁匠铺,我去和父亲说,第一个就给你打。”

    “那真是太好了!”

    二人的酒都喝完了,又要了一扎。

    格里芬问:“之后呢?有什么打算吗?继续冒险?”

    马克点头:“当然了,最近乌城附近的魔物这么多,当然要继续多杀点,等赚够了我也就不干了,直接找个地方娶老婆再生个孩子,哈哈哈。”

    “你真的不想来冒险吗?如果运气好一次就能赚到上百金币。”马克问。

    格里芬摆手:“实在是无法胜任。”

    马克问:“你知道为什么最近乌城的人特别多吗?”

    “因为魔物变多了?”

    马克接着说:“听说乌城外的魔兽森林里有地下城的入口,很多人都是为了找这个入口来的。”

    地下城,传说中的地下城池,它的入口出现又消失完全不确定,联通着什么地方会遇到什么怪物都不确定,唯一确定的是每一座地下城都带着无数的秘宝,黄金白银在里面都是最廉价的宝物。

    “你要进去?”

    “当然了,只要一次就能赚无数的金币!谁会不想?”马克的话直白又热烈。

    “祝你好运。”

    “借你吉言!”

    二人喝了很多喝了很久,格里芬几乎是扶着墙走出来的。

    “要不要我找个马车夫送送你?”

    “小菜一碟,不需要,照顾好你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