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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升华之门

    “你,你是当过超级赛亚人回来的哥哥吗?为什么你的头发都变了颜色啊!”

    “路鸣泽”傻眼地说,这还是他第一次失态,实在是路明非的气势瞬间变化得太大了,根本就是换了个人。

    不过,路明非的确是请了外援代打没错。

    “哼!对于能够自由操控身体中每一寸细胞的我而言,这不过是小事一桩罢了。”

    路明非,不,DIO一脸狂狷的笑容,邪恶的气息从其身边蔓延出来,“路明泽”露出了厌恶的表情,不由自主地身形退后了一步。

    “原来如此,哥哥的靠山就是你吗?自异次元漂流而来的灵魂,你可知你犯下了僭越之罪,哥哥的身体啊!哥哥的身体不是你这等污物能够染指的!”

    “哈哈哈哈哈!兹巴拉西(太棒了)!怎么回事啊?这具身体?我感觉前所未有地舒畅,简直就像是吸取了JOJO的后代的鲜血时,不,比那还要令人满足一百倍、千倍。啊~真是赛高(最棒)的身体啊!力量,力量在源源不断地涌出,我还能够更强!哈哈哈哈哈!”

    DIO在稍微体验了一下路明非的身躯后,就完全沉浸在了美妙的感受中,将“路鸣泽”忽视掉了。

    能够操纵身体细胞的吸血鬼能力或许远远不及龙王所掌握的力量,可是却足以将封锁神之伟力的大门撬开一丝缝隙,自那渺小的,比发丝,比纳米单位更加渺小的一点缝隙中,力量流出了一点,而DIO则体会到了莫大的滋润、喜悦以及满足,要说这种满足感达到了什么程度,竟然让这位内心浸满了黑暗的DIO感动得留下泪来。

    “啊~这就是幸福吧!就像JOJO为被卑贱的凡人所围绕而开心,我,DIO也会为某些东西而产生相似的情感啊!原来如此,不愧是我,这能令我满足的力量,想必是神灵、魔鬼或者其他类似的什么了。”

    DIO真的非常幸运,如果他的力量再强一点,或许就会解放路明非潜在的力量,然后被那他所不能承受的伟力消融到意识,如果他再弱一点,那么他也体会不到这份强力!

    不知不觉间,黄金瞳张开,龙的鳞片在其身躯上生长,如同玉石一般的鳞片,让他变得不像是蜥蜴人之类的怪物,而是佩戴上了大量玉石的古老贵族,骨骼变得坚硬,有化作龙族模样的趋势,但DIO硬生生地纠正了那种异变,骨骼没有变得弯曲,但两根骨刺自其双臂生长出来,如同两把锋锐的刀刃。

    替身·世界在其身后显露出身形,其躯体上的金黄色变得更加炫目,三层的光环在其头上显现出来,像是加冕上一顶皇冠。

    “不要无视我啊!你这个下贱之徒!”

    “路鸣泽”也张开了黄金瞳,本该属于他的力量被人窃取,他愤怒得无以复加。

    “嗯?你还在啊!这样好了,”DIO一拍手掌,好像想出来什么好主意似地微笑,“看在是你创造了让我变得更加伟大的契机的份上,我允许你去逃命,安心好了,我绝不会去杀你。”

    “愚昧的狂徒,你根本不知道你窃取了怎样的伟力,你会为此付出代价。”

    “路鸣泽”不断诅咒,可就不是不行动,或许是他无法进行战斗,在路明非与其交易之前,他虽然有着力量,却受到了非常多的限制。

    “这不是时间暂停对吧!”

    DIO嘲讽地笑了一声,“路鸣泽”则骤然色变。

    “时间暂停是我非常熟悉的能力啊!没有强大的肉体,在时间暂停的空间中连呼吸都做不到,在我控制这副身躯之前,那个小子绝不可能在这种环境下存活!”

    “为什么不能是我保护了哥哥呢?”

    “骗人可是我的得意技啊!被人揭穿了把戏还要嘴硬,真是难看啊!你只是创造了一个梦境吧!干涉贫弱者的精神或许是一件轻松的事,可在我,这个帝王的面前——”

    DIO猛地冲上前,一拳挥出,“路鸣泽”的身躯瞬间四分五裂地破碎,不,不止,破碎的不止是“路鸣泽”,还有这片空间。

    “木大(没用)!”

    ///

    同一时间,距离路明非所在的医院不过几个街区的距离,两个目标是路明非的不速之客正在寻找着路明非。

    “我说你的言灵到底靠不靠谱,他一个中国人,不是应该去唐人街逛吗?为什么要来地狱厨房,是个人都知道这儿治安贼差,来这里做什么?体验放纵的人生吗?就那个衰仔?”

    “你能意识到他的存在全靠我的‘先知’,要是觉得不靠谱,你从一开始就别听我的啊!”

    这两个人一个身躯高大,看肤色就知道是白人,另一个则肤色黝黑,眉心间有一点朱红,是个印度人。

    “还有,地狱厨房附近治安混乱这事儿已经是老黄历了吧!你一路走来有看到过黑帮吗?”

    “美剧里不都是那么演的吗?刚才那些纹身的哥们儿不算?”

    “不算!纹身是一种艺术,在美国纹身的人可不算是坏人。电视剧里的都是虚构的,有真实的东西,但你不能把什么都当真了。”

    “但他们都长得凶神恶煞的啊!他们还死死盯着我唉!”

    “健身也是流行,黑帮反而不都是大块头,他们盯着你看,是因为你的打扮太奇特了,为什么要戴一个肯德基的全家桶啊?你看上去就像是准备去抢银行的匪徒,比黑帮还危险的家伙。”

    两个人有着泾渭分明的风格和气场,白人头上套了一个肯德基全家桶的桶,看不到脸,只在上校的眼睛处挖了两个洞。他肯定只有一只眼睛能看到外面,但他自己却不在意,这副打扮肯定是他刻意为之,除了搞笑之外,就算有别的用意,看到的人也会下意识地不去想,只感觉这家伙脑子有问题,不要靠近。

    印度人总是谦和地笑着,和他对视的人都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是个绅士,可和肯德基上校走在一起,想来也没人会觉得他是正经人。

    “这叫行为艺术,你个印度人不懂这些。”

    “再次纠正你种族歧视的言论,行为艺术不分国界,还有,我是美国籍印度人,从小在美国长大的,你的一句话冒犯了我两次。”

    印度人很想生气,但对神秘又傻缺的同伴,他生气都生不起来。他是个对情绪很敏感的人,隐隐约约地,他感觉得到这个同伴有病,不是在讽刺,只是觉得,这个人用拙劣的玩笑掩饰着他的伤口,深怕被人问起他的旧事。

    有些可怜,但更重要的是,很是麻烦!

    奇兰不想照顾神经病同伴的情绪,但也不想惹麻烦上身,他们之间是利益促成的联盟,可不是真正的好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