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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神”与王

    “师姐你冷静,冷静啊!我说错话了我自己掌嘴,可你不能拿刀子捅我啊!”

    看着陈墨瞳一阵风似地朝自己扑来,路明非慌张地一抬手,一面朴实无华的盾牌出现在他的手中,牢牢地挡住了陈墨瞳的刺击。

    得自吉尔伽美什的宝具,本身更接近“概念”而非“实质”,能够随使用者心意在无形和有形间切换。

    “路明非!我真没看出来你是这种人,居然和龙族同流合污,我陈墨瞳是失了智才会想着罩着你,你这种人就该——”

    “在你诅咒我前,能不能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

    路明非大吼着强行打断了陈墨瞳的话,怎么会变成这样呢?之前站在对立面的敌人如今对他点头哈腰,之前亲密的师姐如今对他刀剑相向。

    他这日子真是过得如同坐过山车一样刺激,立场、地位,连节操都起伏不定啊!

    “你有什么可说的?”

    “不是我和龙族同流合污,是人家兴冲冲地要做我的小弟,我拒绝不了啊!”

    路明非说的是实话,但这话说着说着他自己都觉得不对味儿,脸都红了。

    “还不是一样!”

    陈墨瞳气愤地在盾牌上劈了几下,拼上全力地。

    她不是真想杀了路明非,虽然搞不明白这衰仔是怎么黑化到另一边立场去的,但她知道自己要是干掉了路明非,接下来要死的就是她。

    还有就是她怎么也不觉得这个衰仔在另一边的阵营中是重要角色,主意是气质不像。

    “那位,真的是‘那位’?”

    陈墨瞳喘着粗气,趁着热血上头,问出自己都不敢听到肯定答案的问题。

    又不是不可名状的什么玩意儿,用得这么遮遮掩掩的吗?

    《哈利波特》里有个不可提及姓名的神秘人,我们这儿就得跟着对标?算了吧!我都成年了,才不想像哈利波特似地被“教育”。

    “如果‘那位’指的是黑皇帝的话,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他不是。拜托!‘黑皇帝’听名字就知道是条黑龙,那家伙金闪闪地,哪里黑了?”

    “没人知道黑皇帝的模样,传说祂是龙族的起源,人还是从猿猴进化来的呢!说不定黑皇帝也不是龙族。”

    “哈啊~”

    路明非发出兴致缺缺的叹声,他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那么执着于“黑皇帝”,都说了是死了不知道多久的龙了,几千几万年都没诈尸过,他应该还没运气不好到碰着龙族老祖回魂吧?

    “你和‘那位’到底是什么关系?看你们是一个阵营的,但又总看着别扭,好像上帝要清洗地球,先把汤姆猫收入麾下似地。”

    “我是那个汤姆猫?”

    “我就是举个例子,热门电影里一般没有怂成你这样的主角,一定要说的话,你更像是个哈利——”

    “不要再提哈利波特了,还有,那家伙不叫‘那位’,叫他吉尔伽美什、金闪闪都行,或者干脆就叫‘王’,他觉得那是他的专属称谓。”

    路明非说起吉尔伽美什,一股怨气涌上心头。明明是叫你出来救场的,你临场发挥什么啊?还玩虎躯一震的把戏,现在我们成了最大的反派,怎么收场啊?

    “我跟你说啊!师姐,那家伙超~不好打交道的!脾气大,自尊心又高得莫名其妙,关键是三观不正,都什么年代了,封建主义早就不流行了,他还自称‘王’什么的,也不知道难为情......”

    路明非疯狂抹黑吉尔伽美什,丝毫没有仰人鼻息的觉悟,而随着他的抱怨越多,陈墨瞳的脸色渐渐变了,惊恐莫名。

    “师姐,你做什么表情呐?放心啦!他又没有顺风耳,咱们背后说他坏话没问题的。”

    “师弟,我劝你闭嘴,然后回头看看。”

    陈墨瞳面色惨白,声音颤抖。

    路明非盯着手里的啤酒罐看了两眼,然后将它放在一旁,涩声说:“他就站在我身后,对不对?”

    能够灵体化的吉尔伽美什可以无声无息地潜到路明非的背后,而路明非虽然是召唤者,可他不是御主,更不是魔法师,哪里能察觉到吉尔伽美什的到来?

    “敢在背后说本王的坏话,胆子不小啊!杂种!”

    路明非回头,看到吉尔伽美什那压抑着怒气的面孔,心中感慨一声,我的人生,这就全剧终了,对吧?

    “跟我来,有些东西你该看看。”

    唉?我这是被放过了?原来金闪闪是这么心胸开阔的人吗?

    “对你的惩罚暂且押后,做好觉悟!”

    “噫——”

    路明非吓得热泪差点儿流出来。

    ///

    帝国大厦的102层,这里也是一个观景台,但从86层你欣赏到的是壮丽的景色,能够享受登高望远,一览万物小的快意,但站在这里,你会觉得自己离天堂更近,离人间太远,凡尘太过缥缈,比起舒心,更多是恐慌充塞人的内心。

    这里被阿列克谢改造成了一处祭坛,从血沼龙制造的血色云层中,有十二条细小的血流被牵引到祭坛的四面八方,沿着血色纹路,向着最中心的一口棺材流去。诡异的龙族雕像被摆放在祭坛的边缘处,石像鬼们像是在守护着它们的王,尽管这些死物不能说话,也不能挥舞利爪。

    路明非走在祭坛上,感觉脚下是血肉而非钢筋水泥,那像是一颗在跳动的心脏,跳动得很急促,像是在紧张。

    “他知道我们在这里,他也知道自己不是本王的对手。”

    路明非走到棺材旁,看到了老唐的面容,不,还是有不少差别的,他认识的老唐脸上可没有长出鳞片,头上也没有长角。

    棺材堆满了金银玉器,阿列克谢告诉路明非他在老唐的棺材里放入了红白玫瑰,最新鲜艳丽的花朵,作为奉送给王的见面礼,他把老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路明非猜测这些财宝肯定是吉尔伽美什出于自己的趣味放入的,不知为何地,吉尔伽美什很欣赏老唐,或者该叫他“青铜与火之王”,不,或许“诺顿”更合适。

    那个小魔鬼说过老唐的本名是“诺顿”来着。

    “他在享受血祭,吸收着自己同族的力量,想要以完全的姿态苏醒,否则连与本王过招的资格都没有。真是个傲慢的家伙,如果他只是夹起尾巴逃生,本王说不定会对其坐视不理,毕竟只是一条可悲的爬虫,不是本王真正的敌人。可这个傲慢的家伙却执着地想要和本王一战,做着能赢过本王的美梦,本王也不能不给他荣誉地战死的机会。”

    诺顿现在就可以苏醒,但那样的他实力比一些混血种都有所不如,执行部拉出一支小队就送他回到轮回沉眠。但这种拉胯的表现是因为刚刚苏醒的他太过虚弱,诺顿实力的上限是初代种,一条龙毁灭一个文明的那种力量,现在他需要恢复那种力量,以一位次代种的血肉为食粮。

    “我以为您会杀了他,您说过,您讨厌这些魔物。”

    “不要对我用敬称,召唤者,你并没有对本王怀有敬意。虽然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你本质上是个大胆无礼的狂徒。”

    有吗?我觉得社会主义下成长的五好青年都是这副模样吧?

    你又没做出什么让我敬佩的事,畏惧你的力量,我当然会在你面前保持恭敬,但这恭敬怎么可能真心实意?

    或许历史上的那个吉尔伽美什的功绩让人敬服,可按照科学原理,千百年前的古人不该复活的。

    路明非和吉尔伽美什对视了一眼,然后他又赶忙别开视线,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和吉尔伽美什是平等的,真是疯了!人家扔出一个穿越死棘之翔,他逃都逃不掉。

    “你不杀了他?”

    “杀了他,好让你夺回自己破碎的‘神格’吗?召唤者,不,这个世界的神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