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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狩猎成功

    “流氓,把网下到你的左手边三米处。”余凉在追赶的红毛兔的时候并不是紧紧跟在它的尾巴后面,而是每次都稍微偏一点,故意的把它赶向刘蒙所在的位置,在距离刘蒙还有40米的时候,他向着刘蒙喊道。

    “收到。”刘蒙听到余凉的喊声,迅速把早就准备好的捕兽网取出,做好随时张开的准备。

    20米,10米,8米,5米

    “放。”余凉在脑中计算着距离,在只剩下最后五米的时候,他对刘蒙大喊道。

    随着余凉的口令,刘蒙应声把早就持在手中蓄势待发的大网撒向了身体的左边,就在红毛兔即将穿过余凉计算的地点时,刘蒙撒出的网及时的落在了它的身上,随着惯性,红毛兔撞在网上,就势在网里与网滚成了一团。

    “成啦。”刘蒙先是看着余凉说道,余凉正好也跑到网里的兔子跟前,这红毛兔卷到网里之后几乎是不可能挣脱出来的。小哥俩个,也就没有再继续管它,转头喊着呆立在原地的张爻。

    “爻爻,过来看看,抓到了。”刘蒙喊着张爻。

    “啊!”张爻被眼前这超乎她想象极限的一幕惊的目瞪口呆,从余凉伸手阻拦他们到现在兔子已经在了网里,前后也就十几秒的时间,除了余凉简单的喊了几个字,他跟刘蒙全是靠眼神交流,从发现猎物到抓到猎物全程没有任何迟滞,太帅了,亲眼目睹这一系列操作,张爻的脑子里只能飘出这三个字。

    “哇,太帅了,你俩怎么做到的。”张爻张大嘴巴叹道。

    “实力。”刘蒙拽拽的甩出两个字,一副严肃认真的样子。

    “切~”本来还想好好夸夸这俩个小子的张爻,瞬间就被刘蒙这个跩样子给装到了。“怎么刚给点颜色就能开染坊呢。”

    “这难道不是么?我敢说,就咱们云州四小就没有比我俩更厉害的了吧。”刘蒙很自信的为自己辩解。其实他不知道,别说是在云州四小,就刚才他俩的那套流程其中的果断迅捷、没有丝毫多余动作,整个云州也没有几个人比他们俩个做的更好。

    “这兔子赶紧处理了吧,这么大一只,咱们几个都吃不下,可以回去了。”虽然也觉得此次捕猎特别顺利,还在意犹未尽,但是既然已经抓到了一只如此硕大的兔子,再继续下去也就没什么意义了,本来就是违反大唐法律的事情,还不加以节制就更不好了。

    “凉子,就在这里处理了吧,再往外走,万一让别人看到就着了。”刘蒙提醒道。他明白余凉的意思,之前他们两个来打猎,从来没杀过猎物,确认抓到之后就放掉,所以可以多玩一会,这次刚来就抓到一只他们从没见到过的大家伙,后面的行动确实是没有必要了。但是这个一眼就能看出是野生动物的家伙一定是不能带出平林山的,被人看到就麻烦了。

    “啊”张爻嘴里拖出长长的一声不甘“这就回去了?我们走了十多公里啊,还是山路,就让我看你俩表演10秒钟?太无聊了,再玩一会吧。”张爻的心里想,既然都走到这里了,现在就走实在是有些意犹未尽了。

    “什么叫表演十秒钟啊,我们这次来不就是为了吃上肉么?现在已经抓到了,完美达成目标,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余凉肯定是不会再继续抓了,本来他这次来就是为了能让爻爻吃上一口野生动物肉,如果因为爻爻的一句抱怨就突破自己早已定下的限度,那是他余凉不能做的。老余曾跟他说过“男人呢,要有自己的坚持,否则没人把你当回事。”余凉记得老余刚说完这句话,就被李子君一嗓子吼过去了,临走时还留给余凉一句补充“天大地大,自家老婆最大。”

    “太快了嘛,你不是还要下陷阱呢嘛,咋就这么快收工了。你看看你俩身上背着这么多装备,都还没用上呢,这你叫我怎么甘心,你下个陷阱让我守着,咱把这个放了,行吧?”张爻想自己亲手过过瘾,央求余凉道。

    被张爻这样央求,说实话,余凉是有些犹豫了,好像说的挺有道理的,不经意的看了一眼刘蒙。

    “想自己动手是吧?”刘蒙插嘴道。

    “是啊,我帮你们下陷阱,要怎么做你们说。”张爻眼睛一亮。

    “呐。”说着,刘蒙从网里拽着耳朵把红毛兔提了出来“抓只是第一步,重要的还是把它杀了吃肉哦,爻爻你要是想亲自动手,那就来当个厨娘吧。”

    “哇!”直到现在刘蒙把兔子提出来,张爻才真的看清它长什么样子,一身鲜红的皮毛,一对长长的耳朵差不多有半米长,长耳朵下面有一双墨绿的眼珠,现在这眼睛里面流露出连张爻也能看出来的惊恐,看到这对无助的眼睛,张爻不由得从心底生出了一股怜悯之心。

    “它,好可怜啊。”

    “流氓,赶紧动手。”余凉毕竟还是个只有10岁的孩子,他能清楚的感受到每一只被他抓到的动物的绝望,这样清晰的感受让他十分难受,只有迅速结束它的生命才能消除他的绝望情绪。作为一个10岁的顽童,他跟刘蒙的本性都是破坏美好完整的事物,但他又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对于死亡的情绪感知,让他实在不愿长时间面对,也许他考虑一下如何消解这样的困扰。

    “好嘞。”这几次打猎成功之后,刘蒙发现了余凉看到猎物之后的不安与焦躁,所以他在听到余凉的话,他也是二话不说,取出了背包的一根不长的空心管,噗的一声就戳进了兔子的脖子里,血应声就从管子里流了出来。

    余凉的不适感消失了,在他眼里,刘蒙给兔子放血的过程非同寻常,他自问他自己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用这样一根简单的管子轻易的就戳进野兽的皮肤的。而刘蒙经常能做到他做不到事情。

    接下来就轮到余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