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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红颜孤坟,相思苦

    荒岭这头,人族六国疆域之内,那是几乎见不着兽王踪迹的。

    常言也很想抓一只兽王,用来祭炼成战蛊,可惜的是兽王实在是暴怒好战,这种超级猛兽对于危险有着近乎本能的直觉,蛊毒会被直接避开。

    百毒命蛊的百蛊混毒虽然凶残,可只要兽王不食,他也无法。

    反正兽王就像是一颗炸弹,哪怕临死不敌了,也会怒而自爆,能直接杀死金丹者,何等恐怖啊。

    兽王的体型,起步就是地球大象那种,更有巨如鲸鱼,身如大山的。

    人族遭遇的八成兽潮,都是兽王争夺地盘失败之后,愤怒的驱赶其他灾兽迁徙,寻找新地盘导致的罪魁祸首。

    还有两成,那就是那些大妖在兴风作浪,至于小妖从来低调。

    灾兽之中能成荒妖者,都是天赋异禀,身怀魂技的,双尾霜蝎以前是一只大灾,就拥有独门保命魂技,也是为什么常言外出坐骑首选。

    双尾霜蝎成为战蛊后,可以说是任劳任怨,从没二话,哪怕迎战送死,都不会有半点迟疑,这就是蛊修所炼战蛊的可怕。

    可以想象,如果有数以万计的战蛊集结成军,统一指挥,那是何等恐怖。

    常言只能说那是做梦,战蛊是需要用灵蛊炼制的,他的巨蛊零号机只要十万八千只灵蛊,在爷爷走后,都拖沓了六年还是没影。

    要知道玄冰洞蛊里冰封着十万只灵蛊,只需要再有八千只灵蛊就能开始祭炼巨蛊零号机了,唉,常言就是管不住自己想要用灵蛊搞研究的手。

    什么舍身蛊、替命蛊、子母换命蛊等等,能多一条命就是一条命啊。

    人要是死了,那可真的万事皆空,有再多灵蛊也是没用。

    双尾霜蝎带着常言回到了第七十七山,他独坐山巅,盘算着时间,等到午夜零点过去,就是百毒命蛊的每月痛刑一个时辰。

    他曾经失去希望,陷入绝望,最后只能自己成为英雄。

    毒蛊痛刑之苦,比断手断脚都要可怕,要知道常言从小到大,身体内外可以说全都是重新生长过数遍的,就连脑浆都换了三次。

    爷爷无愧蛊毒之名,对孙子也能下得去狠手,实验蛊王是如何不死。

    痛蛊刑最可怕的地方,就是你的意识从头到尾都是清晰的,你能感受得到每一分痛楚,千刀万剐算什么,那都是习以为常了。

    这等痛刑,也让常言的身体和本能,都对痛苦有着迥异常人的忍耐力。

    但是,说一千道一万,常言还是要把爷爷骂得狗血淋头。

    因为,实在是太痛了,太痛了,太痛了!

    双月横空,零点零分一过,下丹田神炉之中的百毒命蛊就动了。

    登临彩虹第七色,龙脉第一炼,坐拥数十万蛊虫组成的万毒蛊阵,自身更是七星改命蛊王的常言,瞬间就失去了身体控制,软倒在双尾霜蝎背上。

    可怕到无法形容的痛苦,从身体各处疯狂涌来,剧痛之下,身体本能的肉筋骨皮都在跳动,常言思维停滞,仿佛过了很久,才是醒了过来,其实只有数秒。

    痛刑继续,常言感受着每一丝痛苦,努力的将思维转移到别的地方去,而不是凝视着痛苦,那会更加痛苦加倍的。

    来自地球三十年的记忆,就成为了常言最好的转移之法,因为有着真情实感,可惜的是他这个人,实在算不上是个好东西。

    父母之恩,养育之情,他自觉还算孝顺,除了三十未婚,也没啥对不起父母的,哪怕在外地,每周也会有个视频电话嘘寒问暖,给钱也很多。

    在他事业有成后,父母就没再外出打工了,而是包了一座山头,散养了黑香猪、走地鸡、跑山羊,在山塘里养鱼,养了十来只田园犬守山,雇了几个村里人做活,自己种了菜地,晚饭后就坐在村头桥亭跟村里人唠嗑。

    纵观他的地球三十年,难以挽回的遗憾只有一个,也是为什么他三十未婚。

    他是从农村走出来的穷小子,在镇初中住校苦读,带米蒸饭,就着猪油梅干菜吃上一周五六天,中考一鸣惊人,被市一中招了进去。

    要知道,镇初中基本都是只能去县里高中的,他也是为父母长面子了。

    市一中,那里可真是个大城市了,是他想都不敢想的新世界,他是班里唯一申请了贫困生补助的,食堂不便宜,就算如此,也经常不吃午饭,选择省钱。

    高中三年,拼命苦读,才能勉强追得上那些尖子生的深厚积累,他从几乎中等偏下,一路追到前十有名,就已经竭尽全力了,少年就有了不少白头发。

    高考头榜有名,在选择大学的时候,他没有选择出省去远方更好的,而是去了本省的重点大学。

    别人问起,他总说不想背井离乡,但是这个决定的背后原因,只有同睡一个宿舍的两个好友知道。

    他不是个朋友多的人,华夏三十年而立,事业有成,回首望去,也就那两个高中好友,还都早于他结婚生子,其他都是普通朋友,说话都要留三分。

    少年慕艾,情何以深?

    在学生时代,总有那么一个女孩子,也许不是最美,言谈举止却最能走进少年的心里,他是真的穷,所以少女的尊重与平等,就分外难得。

    高中三年,两个人没啥关系,话都没说过几句。

    他虽然穷,却很干净,他一直都觉得仪容整洁才好。

    他和她大学只是同校,不过因为高中同班,所以还是有了来往。

    她是富家女,从小就学古典舞,练声乐,会弹古琴,笑起来很甜,是那种他多看一眼都会心生自卑的好姑娘,追求者众,她都是回绝,她要出国留学的。

    大学四年无事,他六月毕业上班,她六月飞往海外。

    回校毕业的最后一天,她请他吃了鸳鸯火锅,就此再见。

    八月惊闻噩耗,她身染恶疾,突然病逝!

    那年,他二十二岁,她也是二十二岁,永远的停留在了二十二岁。

    后来听到消息,她的爸爸妈妈妹妹出国而归,她安葬在了异国他乡,只剩下一座公墓,一块墓碑上的黑白照片,那些汉字,沉默诉说着曾经有个美人。

    可能真的是执念成魔,他做了一年准备,拼命工作攒钱,办理护照,在异国网上求职,终于在她第二年的阴历忌日前,成功的赶到了那个国家,那个公墓,那个黄昏,他哭成泪人。

    是遗憾?是愤怒?是懊恼?是情深?是绝望……

    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只能说此行绝不后悔。

    在国外工作的时候,他意外接触到了网红直播这个新媒体行业,走上创业之路,腹黑心肠,雷霆手段,将素人美女运作成数万粉、十几万粉的中小网红,形成流量矩阵,那些脱颖而出的几十万粉的大网红会被转手卖掉,避免恶意打压。

    如此这般,那个网红营销公司竟然获得资本青睐,两年上市,他荣归华夏。

    唉……

    高中同班,大学同校,他的青春过往全都是她,也最是清贫无力。

    从那以后,遇到的每个女孩子,都仿佛有她的影子。

    每年她的阴历忌日,他都会不远万里,飞去异国他乡的墓园,沉默泪流。

    她的姓名是苏锦,锦鲤的锦。